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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大部分人而言,一生的工作也许是命中注定的,正如有些人一辈子要在土地里劳作,有些人一辈子要在讲台上授业,有些人一辈子要在道路上奔波,而有些人,注定一生要与文字为伴,笔耕不辍,用写出的每一个字丈量人生的价值尺度。熊培云,是一个不折不扣的文字工作者。
不论其文字价值几何,也不论其思想是否深刻,熊培云首先是一个勤奋的写作者。这勤奋,既体现在他过往积累的几百万的文字,也映射在他作品中对读书、求知、思索的不懈追求,他像是一个不知疲倦的奔跑者,在求知的漫漫长途中一路狂奔。在这个图片与视频为王的时代,还有人能静下心来写作,以纯文字为载体传达信息、交流思想、沟通认知,真不失为一件饱含意趣和富有诗意的事情。
《我是即将来到的日子》是作者的一本诗集,收集了作者长短不一的100多首诗歌。熊培云一向以媒体人、评论者的身份为读者所熟知,这本书让人看到他竟还有如此文青的一面。我一直以为写好评论是需要高度理性思维的,是与感性思维反向的。因为评论一个事件需要理清事件本身复杂的脉络,用尽可能客观的视角从社会整体层面来分析,而非主观臆断式的夹杂个人情感好恶来妄加评论。如此理性的作者却保持了一颗如此纯真的文学之心,而且选择诗歌这一文学领域的源头形式,让我觉得好奇,忍不住想要读一读。
诗歌,这个久远的文学艺术形式,这个最初孕育文学的艺术母体,在历史上曾经绽放过无比灿爛辉煌的文化焰火,烧至今天,似乎渐趋熄灭。今天的人,很少有诗情,即使有诗情的人,也大多是品味古典诗词的雅韵,当代诗歌虽不至于销声匿迹,但已掀不起一丝的微澜,终至退化为诗歌爱好者的自吟自唱。作者在自序中讲到他回归文学的目的,是要搭建自己的意义世界。诗歌引领作者进入文学世界,进而思考生命的意义。诗歌改变了作者的命运,给他幼小的心灵里种下了文学的种子,将他从贫困的农村带到繁华的都市。
熊培云出的书真是不少,但并不是每一部作品都能做到优秀,这部小小的诗集也算不上多有诗意。通读全书,实事求是地说,我在作者的所有诗歌之间并未获得太多的阅读快感。在我看来,诗歌更多的是承载了作者一种少年时代可望而不可即的情怀,回味年少时的温馨的阅读记忆,代表了作者的一种生活方式,一种追问人生意义的自我宣言,也是向世界与读者的对话与告白。人活着,总要追寻一定的意义,“我希望能够通过我的文字找到我的未来,也通过我的文字找到我的过去。我是即将来到的日子,也是已然沉睡的过往。”这是作者写诗的缘起。
作者在写作上的追求是“通情达理”,意思是在感性和理性上都要有所追求。基于这样的写作理念,作者的诗歌除了抒情之外,更多的是对各种意义和问题的思考,大部分诗歌呈现出来的特点是,过于追求哲学化的沉思,理性压倒感性,追问有余,抒情不足,诗歌失去了原本应该有的文字、音韵和意象之美。作者好似以诗歌的方式来继续他的评论,不知是不是职业惯性使然,一提笔,不评论几句,不发表一下意见,似乎就心绪难平。“即使是一首仅限于抒情的诗,只要它具有抵达人心的美,就能唤醒人们沉睡的理性。”作者虽言“通情达理”,言语之间透露出的还是对理性更为偏爱。
古往今来,对文艺的功能的论述有“陶冶”“教育”“审美”“娱乐”等等,现在还流行“疗伤”“治愈”等腔调,其实也都没有本质上的区别。简单一句话,用习近平总书记的话来说,文艺的功能就是“举精神之旗、立精神支柱、建精神家园”。“诗词为我们更好地理解这个世界提供了一些可能的线索,它在一定程度上重申了我们生存的意义。”“击中内心的诗歌和音乐,会激起人们对爱和美的回忆与向往。”“诗的价值在于意义的赋予和美的呈现。”作者对文艺功能的推崇是理性思考与抒情审美并重。
读完全书,感觉熊培云书中所有的诗歌抵不过他的一篇自序。读了熊培云目前所有的书,感觉他最拿手的还是评论,其次是散文,最后才是诗歌,假如作者看到我这么写,不知其作何感想。“我是即将来到的日子”,书名出自罗曼·罗兰的小说《约翰·克利斯朵夫》,可以看出作者一贯的对法国文化的热爱。这句话本身就富含哲理与诗意,作者选用为其诗集的书名实在是恰如其人。如作者在其多本著作中常提到的,他很幸运把自己的爱好与工作结合起来,选择了自己喜欢的工作,在年轻的时候就找到了一生要奋斗与努力的方向,工作的过程就是享受和愉悦的过程。他的工作是如此的富有诗意。
诗意地工作,诗意地生活,积极构建自己的意义世界,丰富自己的内心,这大概是每个人所渴望的,但并非每个人都能做到。社会分工有所区别,职业性质有所差异,不同的职业对个人的影响和塑造也会不同,每个人呈现出来的职场气质也千差万别,所以会有职业特点这一说法。我想,找一份哪怕最普通的工作,只要从内心深处真正热爱,用心去耕耘,将工作的过程当做磨炼心智、涤虑养心、净化自我的过程,以工作与心灵对话,或者人人皆可有诗意的生活。也许,说的太过理想,置身俗世,庶务繁杂,能完成工作任务已属不易,谁还有心思考虑形而上的问题。可是,诗意的人生本身不就是形而上的吗?
不论其文字价值几何,也不论其思想是否深刻,熊培云首先是一个勤奋的写作者。这勤奋,既体现在他过往积累的几百万的文字,也映射在他作品中对读书、求知、思索的不懈追求,他像是一个不知疲倦的奔跑者,在求知的漫漫长途中一路狂奔。在这个图片与视频为王的时代,还有人能静下心来写作,以纯文字为载体传达信息、交流思想、沟通认知,真不失为一件饱含意趣和富有诗意的事情。
《我是即将来到的日子》是作者的一本诗集,收集了作者长短不一的100多首诗歌。熊培云一向以媒体人、评论者的身份为读者所熟知,这本书让人看到他竟还有如此文青的一面。我一直以为写好评论是需要高度理性思维的,是与感性思维反向的。因为评论一个事件需要理清事件本身复杂的脉络,用尽可能客观的视角从社会整体层面来分析,而非主观臆断式的夹杂个人情感好恶来妄加评论。如此理性的作者却保持了一颗如此纯真的文学之心,而且选择诗歌这一文学领域的源头形式,让我觉得好奇,忍不住想要读一读。
诗歌,这个久远的文学艺术形式,这个最初孕育文学的艺术母体,在历史上曾经绽放过无比灿爛辉煌的文化焰火,烧至今天,似乎渐趋熄灭。今天的人,很少有诗情,即使有诗情的人,也大多是品味古典诗词的雅韵,当代诗歌虽不至于销声匿迹,但已掀不起一丝的微澜,终至退化为诗歌爱好者的自吟自唱。作者在自序中讲到他回归文学的目的,是要搭建自己的意义世界。诗歌引领作者进入文学世界,进而思考生命的意义。诗歌改变了作者的命运,给他幼小的心灵里种下了文学的种子,将他从贫困的农村带到繁华的都市。
熊培云出的书真是不少,但并不是每一部作品都能做到优秀,这部小小的诗集也算不上多有诗意。通读全书,实事求是地说,我在作者的所有诗歌之间并未获得太多的阅读快感。在我看来,诗歌更多的是承载了作者一种少年时代可望而不可即的情怀,回味年少时的温馨的阅读记忆,代表了作者的一种生活方式,一种追问人生意义的自我宣言,也是向世界与读者的对话与告白。人活着,总要追寻一定的意义,“我希望能够通过我的文字找到我的未来,也通过我的文字找到我的过去。我是即将来到的日子,也是已然沉睡的过往。”这是作者写诗的缘起。
作者在写作上的追求是“通情达理”,意思是在感性和理性上都要有所追求。基于这样的写作理念,作者的诗歌除了抒情之外,更多的是对各种意义和问题的思考,大部分诗歌呈现出来的特点是,过于追求哲学化的沉思,理性压倒感性,追问有余,抒情不足,诗歌失去了原本应该有的文字、音韵和意象之美。作者好似以诗歌的方式来继续他的评论,不知是不是职业惯性使然,一提笔,不评论几句,不发表一下意见,似乎就心绪难平。“即使是一首仅限于抒情的诗,只要它具有抵达人心的美,就能唤醒人们沉睡的理性。”作者虽言“通情达理”,言语之间透露出的还是对理性更为偏爱。
古往今来,对文艺的功能的论述有“陶冶”“教育”“审美”“娱乐”等等,现在还流行“疗伤”“治愈”等腔调,其实也都没有本质上的区别。简单一句话,用习近平总书记的话来说,文艺的功能就是“举精神之旗、立精神支柱、建精神家园”。“诗词为我们更好地理解这个世界提供了一些可能的线索,它在一定程度上重申了我们生存的意义。”“击中内心的诗歌和音乐,会激起人们对爱和美的回忆与向往。”“诗的价值在于意义的赋予和美的呈现。”作者对文艺功能的推崇是理性思考与抒情审美并重。
读完全书,感觉熊培云书中所有的诗歌抵不过他的一篇自序。读了熊培云目前所有的书,感觉他最拿手的还是评论,其次是散文,最后才是诗歌,假如作者看到我这么写,不知其作何感想。“我是即将来到的日子”,书名出自罗曼·罗兰的小说《约翰·克利斯朵夫》,可以看出作者一贯的对法国文化的热爱。这句话本身就富含哲理与诗意,作者选用为其诗集的书名实在是恰如其人。如作者在其多本著作中常提到的,他很幸运把自己的爱好与工作结合起来,选择了自己喜欢的工作,在年轻的时候就找到了一生要奋斗与努力的方向,工作的过程就是享受和愉悦的过程。他的工作是如此的富有诗意。
诗意地工作,诗意地生活,积极构建自己的意义世界,丰富自己的内心,这大概是每个人所渴望的,但并非每个人都能做到。社会分工有所区别,职业性质有所差异,不同的职业对个人的影响和塑造也会不同,每个人呈现出来的职场气质也千差万别,所以会有职业特点这一说法。我想,找一份哪怕最普通的工作,只要从内心深处真正热爱,用心去耕耘,将工作的过程当做磨炼心智、涤虑养心、净化自我的过程,以工作与心灵对话,或者人人皆可有诗意的生活。也许,说的太过理想,置身俗世,庶务繁杂,能完成工作任务已属不易,谁还有心思考虑形而上的问题。可是,诗意的人生本身不就是形而上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