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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士”作为一个独特的阶级在历史上有着重要作用,从《论语》中不难看出要成为士需要具有多种品德,但在子贡问士这一段中,孔子认为“言必信,行必果,硜硜然小人哉!抑亦可以为次矣。”即能做到“言必信,行必果”,虽然是“小人”,却也可以看作是最次一等的士,换言之,“言必信,行必果”是成为士的最基本要求。本文将从“士”与“信”两个角度来探讨,为何“言必信,行必果”是成为“士”的基本要求。
【关键字】《论语》;士;孔子
【中图分类号】I20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8264(2021)27-0064-04
一、关于“士”
(一)士的历史演变
“士”作为一个独特的阶级在历史上有着重要作用。“士”这一字在甲骨文、金文中皆有出现,金文中“士”字常用为职官名。如:
《书·尧典》:“汝作士,五刑有服。”马融注:“士,狱官之长。”
《左传·僖公二十八年》:“士荣为大士。”杜预注:“大士,治狱官也。”
《国语》:“公食贡,大夫食邑,士食田,庶人食力,工商食官。”
可见,春秋前期的“士”指的是具有一定官职之人,以俸禄维持生活,因而,“士”属于古代贵族阶级,但却处于贵族阶级的末端。
《礼记·王制》中记载:“诸侯之上大夫卿、下大夫、上士、中士、下士,凡五等。”
《左传》桓公二年晋大夫师服说:“吾闻国家之立也,本大而末小,是以能固,故天下建国,诸侯立家,卿置侧室,大夫有贰宗,士有隶子弟,庶人工商各有分亲,皆有等衰。”
从这里面所记载的社会结构来看,士处于贵族等级最后一层,其后为庶人,所以士位于大夫与庶人之间。到了春秋战国时期,随着社会的动荡变化,宗室贵族开始衰败。《左传》昭公三十二年中史墨就感叹道:“社稷无常奉,君臣无常位……三后之姓于今为庶。”在这种变化中,上层贵族可能下降为士,而士则可能下降为庶,而原本的庶人则可以通过正式途径上升为士。庶人上升为士可通过战功,但到春秋战国时,则多以学术仕进为主。
《管子·小匡》篇在“农之子常为农”后说道:“是故农之子常为农,朴野而不慝,其秀才之能为士者,则足赖也,故以耕则多粟,以仕则多贤,是以圣王敬畏戚农。”所以,农民之中的“秀出者”可以上升为士,而这里的“士”主要以学术仕进为主。
由于春秋晚期的社会变化,贵族分子不断地下降为士,与此同时庶民阶级大量地上升为士,士阶层扩大了,性质也起了变化。最重要的是士已不复如顾炎武所说的,“大抵皆有职之人”,相反地,士已从固定的封建关系中游离了出来而进入了一种“士无定主”的状态因而,在殷周时期,“士”是社会中等级最低的贵族,但作为文化意义上的“士”的出现,还是源于春秋晚期,此后,“士”便多为知识分子的通称。
(二)孔子談士
《论语》中提到的“士”主要有两个意思:一是泛指读书人;一是指官位,而古代读书人的最终目标还在于通过学习培养才德获取官位。钱穆言:“然中国社会所谓之士,确然有其在社会上特殊地位,在文化传统上有特殊意义与特殊价值,则其事实适于孔子 。” [1]关于孔子对士的看法,《大戴礼哀公问五义篇》有这样的记载:
哀公问孔子“何如斯可谓士矣?”孔子对曰:所谓士者,虽不能尽道术,必有所由焉;虽不能尽善尽美,必有所处焉。是故知不务多而务审其所知,行不务多而务审其所由,言不务多而务审其所谓。知既知之,行既由之,言既顺之,若性命肌身肤之不可易也。富贵不足以益,卑贱不足以损。若沿此,则可谓士矣。[2]
可见,孔子认为作为士,应更加注重内在,注重道德的修养和内化。因而,在《论语》中,孔子对“士”提出了一系列道德要求。
孔子认为作为“士”首先应该志于道,即要有以天下为己任的社会责任感。
孔子说:士志于道,而耻恶衣恶食者,未足与议也。《里仁》
笃信好学,守死善道;危邦不入,乱邦不居;天下有道则现,无道则隐。邦有道,贫且贱焉,耻也;邦无道,富且贵焉,耻也。《泰伯》
这些说法很相似,都在强调士的价值取向在于“道”,要有以天下为己任的责任感。孔子所最先揭示的“士志于道”便已规定了“士”是基本价值的维护者;曾参发挥师教,说得更为明白:“士不可以不弘毅,任重而道远。仁以为已任,不亦重乎?死而后已,不亦远乎?”这一原始教义对后世的“士”发生了深远的影响,而且意是在“天下无道”的时代也意显出它的力量。[3] 所以作为“士”,首先要志于道,要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
其次,“士”要更加注重道德的提高和完善。如:“士志于道,而耻恶衣恶食者,未足与议也。”“志于道,据于德,依于仁,游于艺”等。都要求士不仅要志于道,还要注意道德修养,要把提高个人道德修养列入自己终生奋斗的目标。
再者,“士”应该胸怀宽广,目光长远。士之所以不同于其他的社会阶层,除了他们具有一定的知识文化修养外,他们还具备其他阶层没有的博大的胸怀和长远的目光。“士而怀居,不足以为士矣”。
最后,在道义与利益发生冲突时他们能舍生取义。“士见危致命,见得思义,祭思敬,丧思哀,其可已矣”“志士仁人,无求生以害仁,有杀身以成仁。”将对义的追求置于第一位,这也是作为士的必备素质。
既然作为士有这么多的道德要求,那成为士的基本要求是什么?子贡也有同样的疑问,于是就有了子贡问士这一段对话:
子贡问曰:“何如斯可谓之士矣?”子曰:“行己有耻,使于四方,不辱君命,可谓士矣。”曰:“敢问其次。”曰:“宗族称孝焉,乡党称弟焉。”曰:“敢问其次。”曰:“言必信,行必果,硜硜然小人哉!抑亦可以为次矣。”曰:“今之从政者何如?”子曰:“噫!斗筲之人,何足算也。” 即孔子认为“言必信,行必果”虽然是见识浅薄的普通人,但却也可以说是达到了作为士的基本要求。
二、信
(一)信的重要性
《论语》中记载了很多关于“信”的言论,据统计,“信”字在《论语》中共出现38次,而其与诚信相关的含义共28次,相对来说,“信”字在文本中出现的频率相对较高。《说文解字》云:“信,诚也。从人言。”所以人言为信。段玉裁解释说:“诚,信也。”这里以“诚”和“信”互释,所以我们讲“信”的时候也常说诚信。诚信作为一种优良的品德自古以来就受到先贤圣人的推崇,《尚书》中就有关于盘庚取信于天下的记载,同时也有从反面讲因为失信而导致国家灭亡的例子,如蚩尤等。在《论语》中,诚信仍然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品质,如下表:
通过梳理不难看出“信”是孔子重视的品德之一。首先对于所有人而言,“信”是人立身处世的原则,“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同时也是人与人之间相处的基本原则,子夏也说到在生活中应做到“与朋友交言而有信”。
其次对统治者来说治理国家也要坚守信用,自古以来人总难免一死,但百姓若是不信赖政府,国家就无法存在,可见施政的首要目标就是要获得百姓的信任。上位者若能爱好诚信,百姓就没有敢不实在的,而施政者的最高政治理想则是建立一个人与人之间充满信任的和谐社会[4]。因而不仅对于个人,对统治者甚至整个社会来说,诚信都是非常重要的一个道德原则。
孔子还常将“信”和“忠”放在一起,讲要“主忠信”。朱熹云:“人不忠信,则事皆无实,为恶则易,为善则难,故学者必以是为主焉”[5]。人如果不讲忠信,那就很容易作恶了,即程子所讲:“人道惟在忠信,不诚则无物,且出入无时,莫知其乡者,人心也。若无忠信,岂复有物乎?”而如果一旦讲求忠信,那么不管到哪里,做什么事都可以行得通,因而就连孔子自己也以“忠信”自诩。
除此之外,孔子还将“信”纳入自己的教学方法内。综上所述,对于“信”这一品德,孔子是非常重视的。虽然信是非常重要的一个品德,但孔子也对“谅”与“信”作了区别。
(二)谅与信
在讲“信”的时候,发现在《论语》中还有一个字与其密切相关—— “谅”。“谅”字在《论语》中一共出现四次,其中与信相关含义的一共有三次。
子贡曰:“管仲非仁者与?桓公杀公子纠,不能死,又相之。”子曰:“管仲相桓公,霸诸侯,一匡天下,民到于今受其赐。微管仲,吾其被发左衽矣。岂若匹夫匹妇之为谅也,自经于沟渎,而莫之知也。”(宪问)
子曰:“君子贞而不谅。”(卫灵公)
孔子曰:“益者三友,损者三友。友直,友谅,友多闻,益矣。友便辟,友善柔,友便佞,损矣。”(季氏)
谅,《说文解字》释“信也”,朱熹注“谅,小信也”。子贡认为管仲不能称为仁者,原因在于桓公杀了公子纠,但管仲非但没有以身殉难,反而辅佐桓公。而孔子的回答为“岂若匹夫匹妇之为谅也,自经于沟渎,而莫之知也。”正是因为管仲没有像坚守小信的平凡人一样以身殉难,才使天下得到匡正。这也就是孔子所说的“君子贞而不谅”,朱熹注:“贞,正而固也。谅,则不择是非而必于信。”君子应该坚持大的原则,而不必拘泥于小信小义之中。正是因为这样,孔子才会说道:“言必信,行必果,硁硁然小人哉”,倘若对于“言必信,行必果”过于执着,未必是好事。
因而在日常生活中,交友过程中要追求“友直、友谅、友多闻。”
对于普通人来讲,能够做到言出必行已经非常不错了,所以对于交朋友来说,能够做到“谅”即可。但对于君子来说则要做到“贞而不谅”,在坚持基本原则的前提下要懂得变通与权衡。这个基本的原则即“义”。
(三)信的原则——义
《学而》篇中,有子说道:“信近于义,言可复也;恭近于礼,远耻辱也;因不失其亲,亦可宗也。”信,约信也。义者,事之宜也。复,践言也。言约信而而合其宜,则言必可践矣[6]。义,《释名》曰:“义宜也。裁制事物,使合宜也”。朱熹在这里也将“义”作“宜”讲。孟子也曾说:“夫大人者,言不必信,行不必果,惟义所在。”由此可见,君子在讲诚信时所要遵循的基本原则即“义”,合宜,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权衡与变通,而不是固执地遵从小信小义,反而违背大义所在。
孔子也讲通权达变,因时制宜。在微子篇中孔子评价遁世隐居的伯夷、叔齐、柳下惠等人时说道:“我则异于是,无可无不可。”孔子认为自己与他们是不一样的,因为自己“无可无不可”,即因时制宜,懂得权衡变通,因而孟子称赞孔子为“圣之时者也”。
关于权变思想,早在《春秋公羊传》中就有所记载。春秋时期的祭仲,在郑庄公去世后拥立公子忽继位,但宋庄公得知祭仲拥立公子忽后,就趁祭仲路经宋国时将他抓起来,威胁他说:“为我出忽而立突。”[7]祭仲答应了宋国的要求,并与宋国签立盟约,让公子突回国继位。按理说,祭仲这一行为是不忠不信,是叛国,但在《春秋公羊传》中,却将祭仲称为贤者:“祭仲者何?郑相也。何以不名?贤也。何贤乎祭仲?以为知权也。”权,即权衡,权宜,权衡轻重得失以因事制宜,祭仲就是因为“知权”而被称为贤人,祭仲用权宜之计保全了郑国。那权宜之计是什么:“权者何?权者反于经,然后有善者也。权之所设,舍死亡无所设。”所以,权宜之计虽然违背了常道,但總归是有好的结果,权变的施行就是置人于死地的事不能做。并且在实施权宜之计需要一定的原则:“行权有道:自贬损以行权,不害人以行权。杀人以自生,亡人以自存,君子不为也。”施行权宜之计的原则即:宁愿贬损自己来实行权宜之计也不要损害别人来实行权宜之计。如果要杀害别人来存活自己,消灭别人来保存自己,这样的行为君子是不做的,也不能称为权宜之计。
三、为士的基本要求——“言必信,行必果”
在面对子贡提问如何能成为士时,孔子回答说要“行己有耻,使于四方,不辱君命”,即能够操守廉洁而知耻,出使外国能不负君主所托,这样就可以称为士了,这个答案明显是针对子贡个人的回答,子贡名列言语科,孟子称其“善为说辞”,因而面对子贡的提问孔子的回答自然从言语方面出发。 “行己有耻”代表的是德行方面,“使于四方”代表的是有才干的一面,因而,“士”是要能够德才兼备,这便是第一等的士。子贡接着请教次一等的士,孔子回答“宗族称孝焉,乡党称弟焉。”即次一等的士宗族称赞他孝顺父母,乡里的人称赞他顺从、敬爱兄长,也就是孔子强调的“孝悌”,这是德行方面的表现。可见,对于士来说,如果德才不能兼备,那么在德与才之间应该更侧重于德行。
子贡可能觉得前面两者都不太容易做到,又接着问再次一等的表现,孔子认为“言必信,行必果,硜硜然小人哉!抑亦可以为次矣。”孔子认为如果能够做到说话一定守信,行动一定有结果,这样虽然是见识浅薄的普通人,但也可以算作是最次一等的士。这里的“言必信,行必果”属于我们前面所讲的“谅”的范畴,如果连“言必信,行必果”都无法做到,那也就不能称之为士了。换言之,“言必信,行必果”是成为士的基本要求,如果连“言必信,行必果”这一点都无法做到的话也就不能称之为“士”了。
在这里可以看到,孔子对于知识分子强调的不再是社会地位或者知识研习,而更加注重的是道德修养,所以每个人似乎都可以成为士这一类的知识分子,只要有心都可以求学或自我修养。但由于当时实际社会中仍有许多知识分或读书人并不能达到孔子对于“士”的要求,因而孔子才会对“士”提出我们前面所讲到的诸多要求,而在这诸多要求中最基本的乃是要讲信用。
前面已经对“信”的重要性进行了探讨,对于社会上每个人来说,诚信都是不可或缺的品德之一。《泰伯》篇中孔子说道:“狂而不直,侗而不愿,悾悾而不信,吾不知之矣。”通常情况下,狂妄之人比较直爽,愚昧的人比较忠厚老实,而无能之人不会耍花样,就比较守信。但在孔子时代发生了变化,这些人既狂妄又爱勾心斗角,既愚昧又不忠厚老实,既无能又不守信,所以孔子才会发出这样的感叹。[8]
正是由于这些情况的出现,孔子才会一再强调“信”,强调“信”对于个人乃至社会的重要性。正如孔子在《为政》篇中所说:“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大车无輗,小车无軏,其何以行之哉?”一个人如果不讲信用,就像大车没有接连横木的輗,小车没有连接横木的軏一样,是无法在社会上立足的,言而有信是立身处世,与人交往的基本原则。倘若人人都不讲信用,社会必然无法前进。
而“士”是以“道”为价值取向,有着以天下为己任的社会责任感,而如果连最基本的言出必行都无法做到,又谈何以天下为己任?所以虽然固执遵循“言必信,行必果”这种小信小义是见识浅薄的一般人,但却也是为“士”的基本条件,在通过这个基本条件进入“士”的行列之后,再经过其他的要求进行道德修养,他们所固守的这一“言必信,行必果”的准则也将转向“贞而不谅”,他们所讲的“信”也会以“义”为原则。因而“言必信,行必果”既是成为“士”的基本条件,也是他们在“信”这一道德修养方面的起点。
参考文献:
[1]钱穆.国史新论[M].上海: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1.
[2]马一浮集.[M]杭州:浙江古籍出版社,1996.
[3]余英时.士与中国文化[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3.
[4]傅佩荣.孔子词典[M].北京:東方出版社,2013.
[5][6]朱熹.四书章句集注[M].北京:中华书局,2012.
[7]王维堤,唐书文.春秋公羊传译注[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4.
[8]傅佩荣.傅佩荣谈论语[M].北京:东方出版社,2018.
作者简介:
李红梅,女,四川成都人,西南交通大学人文学院伦理学方向在读研究生。
【关键字】《论语》;士;孔子
【中图分类号】I20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8264(2021)27-0064-04
一、关于“士”
(一)士的历史演变
“士”作为一个独特的阶级在历史上有着重要作用。“士”这一字在甲骨文、金文中皆有出现,金文中“士”字常用为职官名。如:
《书·尧典》:“汝作士,五刑有服。”马融注:“士,狱官之长。”
《左传·僖公二十八年》:“士荣为大士。”杜预注:“大士,治狱官也。”
《国语》:“公食贡,大夫食邑,士食田,庶人食力,工商食官。”
可见,春秋前期的“士”指的是具有一定官职之人,以俸禄维持生活,因而,“士”属于古代贵族阶级,但却处于贵族阶级的末端。
《礼记·王制》中记载:“诸侯之上大夫卿、下大夫、上士、中士、下士,凡五等。”
《左传》桓公二年晋大夫师服说:“吾闻国家之立也,本大而末小,是以能固,故天下建国,诸侯立家,卿置侧室,大夫有贰宗,士有隶子弟,庶人工商各有分亲,皆有等衰。”
从这里面所记载的社会结构来看,士处于贵族等级最后一层,其后为庶人,所以士位于大夫与庶人之间。到了春秋战国时期,随着社会的动荡变化,宗室贵族开始衰败。《左传》昭公三十二年中史墨就感叹道:“社稷无常奉,君臣无常位……三后之姓于今为庶。”在这种变化中,上层贵族可能下降为士,而士则可能下降为庶,而原本的庶人则可以通过正式途径上升为士。庶人上升为士可通过战功,但到春秋战国时,则多以学术仕进为主。
《管子·小匡》篇在“农之子常为农”后说道:“是故农之子常为农,朴野而不慝,其秀才之能为士者,则足赖也,故以耕则多粟,以仕则多贤,是以圣王敬畏戚农。”所以,农民之中的“秀出者”可以上升为士,而这里的“士”主要以学术仕进为主。
由于春秋晚期的社会变化,贵族分子不断地下降为士,与此同时庶民阶级大量地上升为士,士阶层扩大了,性质也起了变化。最重要的是士已不复如顾炎武所说的,“大抵皆有职之人”,相反地,士已从固定的封建关系中游离了出来而进入了一种“士无定主”的状态因而,在殷周时期,“士”是社会中等级最低的贵族,但作为文化意义上的“士”的出现,还是源于春秋晚期,此后,“士”便多为知识分子的通称。
(二)孔子談士
《论语》中提到的“士”主要有两个意思:一是泛指读书人;一是指官位,而古代读书人的最终目标还在于通过学习培养才德获取官位。钱穆言:“然中国社会所谓之士,确然有其在社会上特殊地位,在文化传统上有特殊意义与特殊价值,则其事实适于孔子 。” [1]关于孔子对士的看法,《大戴礼哀公问五义篇》有这样的记载:
哀公问孔子“何如斯可谓士矣?”孔子对曰:所谓士者,虽不能尽道术,必有所由焉;虽不能尽善尽美,必有所处焉。是故知不务多而务审其所知,行不务多而务审其所由,言不务多而务审其所谓。知既知之,行既由之,言既顺之,若性命肌身肤之不可易也。富贵不足以益,卑贱不足以损。若沿此,则可谓士矣。[2]
可见,孔子认为作为士,应更加注重内在,注重道德的修养和内化。因而,在《论语》中,孔子对“士”提出了一系列道德要求。
孔子认为作为“士”首先应该志于道,即要有以天下为己任的社会责任感。
孔子说:士志于道,而耻恶衣恶食者,未足与议也。《里仁》
笃信好学,守死善道;危邦不入,乱邦不居;天下有道则现,无道则隐。邦有道,贫且贱焉,耻也;邦无道,富且贵焉,耻也。《泰伯》
这些说法很相似,都在强调士的价值取向在于“道”,要有以天下为己任的责任感。孔子所最先揭示的“士志于道”便已规定了“士”是基本价值的维护者;曾参发挥师教,说得更为明白:“士不可以不弘毅,任重而道远。仁以为已任,不亦重乎?死而后已,不亦远乎?”这一原始教义对后世的“士”发生了深远的影响,而且意是在“天下无道”的时代也意显出它的力量。[3] 所以作为“士”,首先要志于道,要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
其次,“士”要更加注重道德的提高和完善。如:“士志于道,而耻恶衣恶食者,未足与议也。”“志于道,据于德,依于仁,游于艺”等。都要求士不仅要志于道,还要注意道德修养,要把提高个人道德修养列入自己终生奋斗的目标。
再者,“士”应该胸怀宽广,目光长远。士之所以不同于其他的社会阶层,除了他们具有一定的知识文化修养外,他们还具备其他阶层没有的博大的胸怀和长远的目光。“士而怀居,不足以为士矣”。
最后,在道义与利益发生冲突时他们能舍生取义。“士见危致命,见得思义,祭思敬,丧思哀,其可已矣”“志士仁人,无求生以害仁,有杀身以成仁。”将对义的追求置于第一位,这也是作为士的必备素质。
既然作为士有这么多的道德要求,那成为士的基本要求是什么?子贡也有同样的疑问,于是就有了子贡问士这一段对话:
子贡问曰:“何如斯可谓之士矣?”子曰:“行己有耻,使于四方,不辱君命,可谓士矣。”曰:“敢问其次。”曰:“宗族称孝焉,乡党称弟焉。”曰:“敢问其次。”曰:“言必信,行必果,硜硜然小人哉!抑亦可以为次矣。”曰:“今之从政者何如?”子曰:“噫!斗筲之人,何足算也。” 即孔子认为“言必信,行必果”虽然是见识浅薄的普通人,但却也可以说是达到了作为士的基本要求。
二、信
(一)信的重要性
《论语》中记载了很多关于“信”的言论,据统计,“信”字在《论语》中共出现38次,而其与诚信相关的含义共28次,相对来说,“信”字在文本中出现的频率相对较高。《说文解字》云:“信,诚也。从人言。”所以人言为信。段玉裁解释说:“诚,信也。”这里以“诚”和“信”互释,所以我们讲“信”的时候也常说诚信。诚信作为一种优良的品德自古以来就受到先贤圣人的推崇,《尚书》中就有关于盘庚取信于天下的记载,同时也有从反面讲因为失信而导致国家灭亡的例子,如蚩尤等。在《论语》中,诚信仍然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品质,如下表:
通过梳理不难看出“信”是孔子重视的品德之一。首先对于所有人而言,“信”是人立身处世的原则,“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同时也是人与人之间相处的基本原则,子夏也说到在生活中应做到“与朋友交言而有信”。
其次对统治者来说治理国家也要坚守信用,自古以来人总难免一死,但百姓若是不信赖政府,国家就无法存在,可见施政的首要目标就是要获得百姓的信任。上位者若能爱好诚信,百姓就没有敢不实在的,而施政者的最高政治理想则是建立一个人与人之间充满信任的和谐社会[4]。因而不仅对于个人,对统治者甚至整个社会来说,诚信都是非常重要的一个道德原则。
孔子还常将“信”和“忠”放在一起,讲要“主忠信”。朱熹云:“人不忠信,则事皆无实,为恶则易,为善则难,故学者必以是为主焉”[5]。人如果不讲忠信,那就很容易作恶了,即程子所讲:“人道惟在忠信,不诚则无物,且出入无时,莫知其乡者,人心也。若无忠信,岂复有物乎?”而如果一旦讲求忠信,那么不管到哪里,做什么事都可以行得通,因而就连孔子自己也以“忠信”自诩。
除此之外,孔子还将“信”纳入自己的教学方法内。综上所述,对于“信”这一品德,孔子是非常重视的。虽然信是非常重要的一个品德,但孔子也对“谅”与“信”作了区别。
(二)谅与信
在讲“信”的时候,发现在《论语》中还有一个字与其密切相关—— “谅”。“谅”字在《论语》中一共出现四次,其中与信相关含义的一共有三次。
子贡曰:“管仲非仁者与?桓公杀公子纠,不能死,又相之。”子曰:“管仲相桓公,霸诸侯,一匡天下,民到于今受其赐。微管仲,吾其被发左衽矣。岂若匹夫匹妇之为谅也,自经于沟渎,而莫之知也。”(宪问)
子曰:“君子贞而不谅。”(卫灵公)
孔子曰:“益者三友,损者三友。友直,友谅,友多闻,益矣。友便辟,友善柔,友便佞,损矣。”(季氏)
谅,《说文解字》释“信也”,朱熹注“谅,小信也”。子贡认为管仲不能称为仁者,原因在于桓公杀了公子纠,但管仲非但没有以身殉难,反而辅佐桓公。而孔子的回答为“岂若匹夫匹妇之为谅也,自经于沟渎,而莫之知也。”正是因为管仲没有像坚守小信的平凡人一样以身殉难,才使天下得到匡正。这也就是孔子所说的“君子贞而不谅”,朱熹注:“贞,正而固也。谅,则不择是非而必于信。”君子应该坚持大的原则,而不必拘泥于小信小义之中。正是因为这样,孔子才会说道:“言必信,行必果,硁硁然小人哉”,倘若对于“言必信,行必果”过于执着,未必是好事。
因而在日常生活中,交友过程中要追求“友直、友谅、友多闻。”
对于普通人来讲,能够做到言出必行已经非常不错了,所以对于交朋友来说,能够做到“谅”即可。但对于君子来说则要做到“贞而不谅”,在坚持基本原则的前提下要懂得变通与权衡。这个基本的原则即“义”。
(三)信的原则——义
《学而》篇中,有子说道:“信近于义,言可复也;恭近于礼,远耻辱也;因不失其亲,亦可宗也。”信,约信也。义者,事之宜也。复,践言也。言约信而而合其宜,则言必可践矣[6]。义,《释名》曰:“义宜也。裁制事物,使合宜也”。朱熹在这里也将“义”作“宜”讲。孟子也曾说:“夫大人者,言不必信,行不必果,惟义所在。”由此可见,君子在讲诚信时所要遵循的基本原则即“义”,合宜,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权衡与变通,而不是固执地遵从小信小义,反而违背大义所在。
孔子也讲通权达变,因时制宜。在微子篇中孔子评价遁世隐居的伯夷、叔齐、柳下惠等人时说道:“我则异于是,无可无不可。”孔子认为自己与他们是不一样的,因为自己“无可无不可”,即因时制宜,懂得权衡变通,因而孟子称赞孔子为“圣之时者也”。
关于权变思想,早在《春秋公羊传》中就有所记载。春秋时期的祭仲,在郑庄公去世后拥立公子忽继位,但宋庄公得知祭仲拥立公子忽后,就趁祭仲路经宋国时将他抓起来,威胁他说:“为我出忽而立突。”[7]祭仲答应了宋国的要求,并与宋国签立盟约,让公子突回国继位。按理说,祭仲这一行为是不忠不信,是叛国,但在《春秋公羊传》中,却将祭仲称为贤者:“祭仲者何?郑相也。何以不名?贤也。何贤乎祭仲?以为知权也。”权,即权衡,权宜,权衡轻重得失以因事制宜,祭仲就是因为“知权”而被称为贤人,祭仲用权宜之计保全了郑国。那权宜之计是什么:“权者何?权者反于经,然后有善者也。权之所设,舍死亡无所设。”所以,权宜之计虽然违背了常道,但總归是有好的结果,权变的施行就是置人于死地的事不能做。并且在实施权宜之计需要一定的原则:“行权有道:自贬损以行权,不害人以行权。杀人以自生,亡人以自存,君子不为也。”施行权宜之计的原则即:宁愿贬损自己来实行权宜之计也不要损害别人来实行权宜之计。如果要杀害别人来存活自己,消灭别人来保存自己,这样的行为君子是不做的,也不能称为权宜之计。
三、为士的基本要求——“言必信,行必果”
在面对子贡提问如何能成为士时,孔子回答说要“行己有耻,使于四方,不辱君命”,即能够操守廉洁而知耻,出使外国能不负君主所托,这样就可以称为士了,这个答案明显是针对子贡个人的回答,子贡名列言语科,孟子称其“善为说辞”,因而面对子贡的提问孔子的回答自然从言语方面出发。 “行己有耻”代表的是德行方面,“使于四方”代表的是有才干的一面,因而,“士”是要能够德才兼备,这便是第一等的士。子贡接着请教次一等的士,孔子回答“宗族称孝焉,乡党称弟焉。”即次一等的士宗族称赞他孝顺父母,乡里的人称赞他顺从、敬爱兄长,也就是孔子强调的“孝悌”,这是德行方面的表现。可见,对于士来说,如果德才不能兼备,那么在德与才之间应该更侧重于德行。
子贡可能觉得前面两者都不太容易做到,又接着问再次一等的表现,孔子认为“言必信,行必果,硜硜然小人哉!抑亦可以为次矣。”孔子认为如果能够做到说话一定守信,行动一定有结果,这样虽然是见识浅薄的普通人,但也可以算作是最次一等的士。这里的“言必信,行必果”属于我们前面所讲的“谅”的范畴,如果连“言必信,行必果”都无法做到,那也就不能称之为士了。换言之,“言必信,行必果”是成为士的基本要求,如果连“言必信,行必果”这一点都无法做到的话也就不能称之为“士”了。
在这里可以看到,孔子对于知识分子强调的不再是社会地位或者知识研习,而更加注重的是道德修养,所以每个人似乎都可以成为士这一类的知识分子,只要有心都可以求学或自我修养。但由于当时实际社会中仍有许多知识分或读书人并不能达到孔子对于“士”的要求,因而孔子才会对“士”提出我们前面所讲到的诸多要求,而在这诸多要求中最基本的乃是要讲信用。
前面已经对“信”的重要性进行了探讨,对于社会上每个人来说,诚信都是不可或缺的品德之一。《泰伯》篇中孔子说道:“狂而不直,侗而不愿,悾悾而不信,吾不知之矣。”通常情况下,狂妄之人比较直爽,愚昧的人比较忠厚老实,而无能之人不会耍花样,就比较守信。但在孔子时代发生了变化,这些人既狂妄又爱勾心斗角,既愚昧又不忠厚老实,既无能又不守信,所以孔子才会发出这样的感叹。[8]
正是由于这些情况的出现,孔子才会一再强调“信”,强调“信”对于个人乃至社会的重要性。正如孔子在《为政》篇中所说:“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大车无輗,小车无軏,其何以行之哉?”一个人如果不讲信用,就像大车没有接连横木的輗,小车没有连接横木的軏一样,是无法在社会上立足的,言而有信是立身处世,与人交往的基本原则。倘若人人都不讲信用,社会必然无法前进。
而“士”是以“道”为价值取向,有着以天下为己任的社会责任感,而如果连最基本的言出必行都无法做到,又谈何以天下为己任?所以虽然固执遵循“言必信,行必果”这种小信小义是见识浅薄的一般人,但却也是为“士”的基本条件,在通过这个基本条件进入“士”的行列之后,再经过其他的要求进行道德修养,他们所固守的这一“言必信,行必果”的准则也将转向“贞而不谅”,他们所讲的“信”也会以“义”为原则。因而“言必信,行必果”既是成为“士”的基本条件,也是他们在“信”这一道德修养方面的起点。
参考文献:
[1]钱穆.国史新论[M].上海: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1.
[2]马一浮集.[M]杭州:浙江古籍出版社,1996.
[3]余英时.士与中国文化[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3.
[4]傅佩荣.孔子词典[M].北京:東方出版社,2013.
[5][6]朱熹.四书章句集注[M].北京:中华书局,2012.
[7]王维堤,唐书文.春秋公羊传译注[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4.
[8]傅佩荣.傅佩荣谈论语[M].北京:东方出版社,2018.
作者简介:
李红梅,女,四川成都人,西南交通大学人文学院伦理学方向在读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