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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R197.3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0019(2009)7-0137-01
头位难产即以头为先露的难产,占难产发生率2/3以上。故在分娩过程中,采用适当的阴道助产方法,对于降低剖宫产率,保证母婴健康是安全而有效的手段。阴道助产方法有两种,一种是产钳助产术,另一种是胎头吸引助产术。这两种方法有各自的优缺点,怎样选择正确的助产方法,达到使产妇经阴道安全分娩,减少新生儿损伤的目的,是产科医生必备的技能。
1产钳助产术
产钳术是使用特制的钳子,分别将其左、右两叶置于胎头两侧,扣合后夹持胎头牵引娩出胎儿的助产手术。产钳术自18世纪公诸于世以后,解决了部分难产,但高、中位的产钳也造成了较多的胎儿及母体的损伤。目前,剖宫产已普遍应用,完全取代了高、中位产钳助产。而正确施行低位及出口产钳对母婴无不良影响,操作较剖宫产术快捷,损伤小,现今仍为较好的阴道助产方法。
1.1产钳助产术的适应症:
①第二产程长,是使用产钳最主要的指征,持续性枕后位或持续性枕横位、巨大儿、相对头盆不称、子宫收缩乏力等均可使胎儿先露下降延缓或阻滞导致第二产程长。②胎儿宫内窘迫。③产妇患有各种合并症及并发症,需缩短第二产程。
产钳助产术的必要条件:①胎头已衔接,无明显头盆不称,即胎头已降入骨盆腔达到盆底,在耻骨联合上方扪不到胎头,阴道检查胎头颅骨无明显重叠,其矢状缝已于骨盆出口前后经平行或接近。②宫口必需全开,阴道检查扪不到宫颈边缘,胎头双顶经平面已通过宫颈口。③胎先露高位已达到S=+3或以下(即胎头骨质部达坐骨棘平面以下3cm),胎头无明显变形。④胎膜已破。⑤先露部应是枕先露或顶先露,或者是面先露的颏前位,或用于臀位后出头。⑥胎儿存活如确定胎儿已经死亡,则不应采用产钳术,而应行穿颅术以减少对产妇的创伤。
1.2产钳助产术的并发症:产钳助产术虽是解决头位难产的手段之一,如果实施得当,对母儿有益;若适应症掌握不妥,检测判断失误,条件估计不充分,皆可导致母儿损伤。
1.2.1产妇方面①产道损伤:主要是软产道的撕裂伤,如会阴裂伤,阴道壁的裂伤,宫颈的裂伤。②阴道壁血肿:有裂伤出血所致,向上可达阔韧带及腹膜后,向下可达会阴深部。③感染:由于阴道检查,会阴切开,产钳放置,牵引时损伤产道等,均可增加感染机会。④晚期后遗症:术时盆底软组织损伤,可后遗膀胱、直肠膨出或子宫脱垂等。
严重的损伤还可以有生殖道瘘及骨产道的损伤,但现在已废弃高中位产钳,这种损伤已少见。
1.2.2胎儿方面头皮及面部的损伤、面瘫、颅骨骨折、颅内出血等。
1.3使用产钳助产术的注意事项:
①严格掌握产钳术的适应症及条件。②产钳必须准确置于胎头两侧面,扣合良好。若扣合不好或牵引时钳叶滑脱,反复两次不成功,如果胎心好应考虑行剖宫产术。③牵引可以在宫缩屏气是进行,宫缩间歇松开钳扣,减少胎头受压。④术时行双侧会阴阻滞麻醉或持续性硬膜外麻醉,使阴道及会阴松弛,行会阴切开,保护会阴,避免会阴撕伤。
2胎头吸引助产术
胎头吸引术是采用一种特制的喇叭样或扁圆形僧帽状的空心装置,吸头器置于胎头顶枕部,借助橡皮导管及抽气器形成负压后吸附于胎头上,通过牵引,借以协助娩出胎头的助产手术方式。其优点是不占用有限的阴道空间,而精确的放置于胎头上。可以在不接触母体软组织的情况下旋转胎头并牵引。胎头吸引助产术的适应症和必备条件与产钳助产术基本相同。
2.1适应症:
①宫缩乏力,第二产程延长者。②产妇有合并症或并发症,需缩短第二产程者。③胎儿窘迫。④持续性枕横位,旋转胎头。
胎头吸引术的必备条件:①无明显头盆不称。②宫口已开或者近开全。③只用于枕先露。④胎头双顶径已达坐骨棘平面,先露骨质部已达S=+3或以下。⑤胎腹已破。
2.2胎头吸引术的并发症:胎头吸引术较易掌握,对产妇创伤小。若使用不当,尤其是反复牵引,可能对胎儿造成严重损伤。
2.2.1产妇方面,可能造成产道裂伤、血肿及感染。
2.2.2胎婴儿方面。①头皮擦伤,由于牵引时间过长所致或者是吸引器粗糙所致。②头皮下血肿。③颅内出血。④头皮坏死。⑤新生儿黄疸。
2.3胎头吸引术的注意事项:①胎头位置在S=+3以下。②负压以40~66.7KPA为宜,不能超过66.7KPA(500mmHg).③持续负压吸引时间不宜超过15分钟,若牵引困难或者牵引时滑脱两次,应立即改用产钳助产术或剖宫产术。④为了避免活脱,需排除头盆不称,若怀疑有轻度头盆不称、持续性枕横位时,最好用手回转胎头至枕前位后再行胎头吸引术。术时逐渐增加负压以形成良好的人工产瘤,使吸头器牢固地吸附在胎头上,牵引力勿过大,并在宫缩时沿产轴方向进行。
3产钳术与胎头吸引术的比较与选择
产钳术与胎头吸引助产术的临床适应症相仿,但不完全一样,产钳可以用于顶先露、面先露的颏前位以及臀位后出头,而胎头吸引助产只能用于枕先露。
胎头吸引助产术操作简便,容易掌握,放置时不需越过胎头而伸入产道深处,因而不易造成产道软组织损伤,减少了感染机会。胎头吸引器不占据骨盆侧壁空间位置,旋转不受限制,较适用于枕后位或者是枕横位。胎头吸引器娩出胎头速度较慢,需要产力配合,昏迷不能增加腹压者不宜使用。而产钳助产术要求高,需经过一定的培训,要求检查判断正确、产钳放置牵引恰当,才能减少母儿的危害,但产钳对胎头的压力和牵引力大,娩出胎头快,对胎儿窘迫等需及时娩出胎儿者,应首选产钳助产,胎头吸引器助产失败者亦可在试用产钳。
国内外有许多研究比较了产钳助产术与胎头吸引助产术所致的母儿损伤。产钳助产术的母体损伤,包括宫颈裂伤、会阴Ⅲ-Ⅳ度裂伤以及产时出血量高于胎头吸引助产术。而胎头吸引助产术的新生儿头皮血肿及新生儿黄疸的发病率高于产钳。总而言之,高、中位产钳对产妇和新生儿的损伤大,已完全被剖宫产所代替;而低位及出口产钳与胎头吸引助产对产妇和新生儿的影响与自然分娩并无大的差异。
因此,对于头位难产者正确的选用阴道助产术,对于降低剖宫产率,使母体安全分娩是有益的。在阴道助产指征明确的情况下,选用胎头吸引助产术或者是产钳助产术应结合各种情况考虑。胎头吸引术较适合于基层或产钳经验不足的医师使用,安全性较高。产钳术适用范围广,但掌握较困难。低位或出口产钳以及胎吸助产是解决第二产程宫缩乏力的良好手段,手术时间短,产后恢复好。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0019(2009)7-0137-01
头位难产即以头为先露的难产,占难产发生率2/3以上。故在分娩过程中,采用适当的阴道助产方法,对于降低剖宫产率,保证母婴健康是安全而有效的手段。阴道助产方法有两种,一种是产钳助产术,另一种是胎头吸引助产术。这两种方法有各自的优缺点,怎样选择正确的助产方法,达到使产妇经阴道安全分娩,减少新生儿损伤的目的,是产科医生必备的技能。
1产钳助产术
产钳术是使用特制的钳子,分别将其左、右两叶置于胎头两侧,扣合后夹持胎头牵引娩出胎儿的助产手术。产钳术自18世纪公诸于世以后,解决了部分难产,但高、中位的产钳也造成了较多的胎儿及母体的损伤。目前,剖宫产已普遍应用,完全取代了高、中位产钳助产。而正确施行低位及出口产钳对母婴无不良影响,操作较剖宫产术快捷,损伤小,现今仍为较好的阴道助产方法。
1.1产钳助产术的适应症:
①第二产程长,是使用产钳最主要的指征,持续性枕后位或持续性枕横位、巨大儿、相对头盆不称、子宫收缩乏力等均可使胎儿先露下降延缓或阻滞导致第二产程长。②胎儿宫内窘迫。③产妇患有各种合并症及并发症,需缩短第二产程。
产钳助产术的必要条件:①胎头已衔接,无明显头盆不称,即胎头已降入骨盆腔达到盆底,在耻骨联合上方扪不到胎头,阴道检查胎头颅骨无明显重叠,其矢状缝已于骨盆出口前后经平行或接近。②宫口必需全开,阴道检查扪不到宫颈边缘,胎头双顶经平面已通过宫颈口。③胎先露高位已达到S=+3或以下(即胎头骨质部达坐骨棘平面以下3cm),胎头无明显变形。④胎膜已破。⑤先露部应是枕先露或顶先露,或者是面先露的颏前位,或用于臀位后出头。⑥胎儿存活如确定胎儿已经死亡,则不应采用产钳术,而应行穿颅术以减少对产妇的创伤。
1.2产钳助产术的并发症:产钳助产术虽是解决头位难产的手段之一,如果实施得当,对母儿有益;若适应症掌握不妥,检测判断失误,条件估计不充分,皆可导致母儿损伤。
1.2.1产妇方面①产道损伤:主要是软产道的撕裂伤,如会阴裂伤,阴道壁的裂伤,宫颈的裂伤。②阴道壁血肿:有裂伤出血所致,向上可达阔韧带及腹膜后,向下可达会阴深部。③感染:由于阴道检查,会阴切开,产钳放置,牵引时损伤产道等,均可增加感染机会。④晚期后遗症:术时盆底软组织损伤,可后遗膀胱、直肠膨出或子宫脱垂等。
严重的损伤还可以有生殖道瘘及骨产道的损伤,但现在已废弃高中位产钳,这种损伤已少见。
1.2.2胎儿方面头皮及面部的损伤、面瘫、颅骨骨折、颅内出血等。
1.3使用产钳助产术的注意事项:
①严格掌握产钳术的适应症及条件。②产钳必须准确置于胎头两侧面,扣合良好。若扣合不好或牵引时钳叶滑脱,反复两次不成功,如果胎心好应考虑行剖宫产术。③牵引可以在宫缩屏气是进行,宫缩间歇松开钳扣,减少胎头受压。④术时行双侧会阴阻滞麻醉或持续性硬膜外麻醉,使阴道及会阴松弛,行会阴切开,保护会阴,避免会阴撕伤。
2胎头吸引助产术
胎头吸引术是采用一种特制的喇叭样或扁圆形僧帽状的空心装置,吸头器置于胎头顶枕部,借助橡皮导管及抽气器形成负压后吸附于胎头上,通过牵引,借以协助娩出胎头的助产手术方式。其优点是不占用有限的阴道空间,而精确的放置于胎头上。可以在不接触母体软组织的情况下旋转胎头并牵引。胎头吸引助产术的适应症和必备条件与产钳助产术基本相同。
2.1适应症:
①宫缩乏力,第二产程延长者。②产妇有合并症或并发症,需缩短第二产程者。③胎儿窘迫。④持续性枕横位,旋转胎头。
胎头吸引术的必备条件:①无明显头盆不称。②宫口已开或者近开全。③只用于枕先露。④胎头双顶径已达坐骨棘平面,先露骨质部已达S=+3或以下。⑤胎腹已破。
2.2胎头吸引术的并发症:胎头吸引术较易掌握,对产妇创伤小。若使用不当,尤其是反复牵引,可能对胎儿造成严重损伤。
2.2.1产妇方面,可能造成产道裂伤、血肿及感染。
2.2.2胎婴儿方面。①头皮擦伤,由于牵引时间过长所致或者是吸引器粗糙所致。②头皮下血肿。③颅内出血。④头皮坏死。⑤新生儿黄疸。
2.3胎头吸引术的注意事项:①胎头位置在S=+3以下。②负压以40~66.7KPA为宜,不能超过66.7KPA(500mmHg).③持续负压吸引时间不宜超过15分钟,若牵引困难或者牵引时滑脱两次,应立即改用产钳助产术或剖宫产术。④为了避免活脱,需排除头盆不称,若怀疑有轻度头盆不称、持续性枕横位时,最好用手回转胎头至枕前位后再行胎头吸引术。术时逐渐增加负压以形成良好的人工产瘤,使吸头器牢固地吸附在胎头上,牵引力勿过大,并在宫缩时沿产轴方向进行。
3产钳术与胎头吸引术的比较与选择
产钳术与胎头吸引助产术的临床适应症相仿,但不完全一样,产钳可以用于顶先露、面先露的颏前位以及臀位后出头,而胎头吸引助产只能用于枕先露。
胎头吸引助产术操作简便,容易掌握,放置时不需越过胎头而伸入产道深处,因而不易造成产道软组织损伤,减少了感染机会。胎头吸引器不占据骨盆侧壁空间位置,旋转不受限制,较适用于枕后位或者是枕横位。胎头吸引器娩出胎头速度较慢,需要产力配合,昏迷不能增加腹压者不宜使用。而产钳助产术要求高,需经过一定的培训,要求检查判断正确、产钳放置牵引恰当,才能减少母儿的危害,但产钳对胎头的压力和牵引力大,娩出胎头快,对胎儿窘迫等需及时娩出胎儿者,应首选产钳助产,胎头吸引器助产失败者亦可在试用产钳。
国内外有许多研究比较了产钳助产术与胎头吸引助产术所致的母儿损伤。产钳助产术的母体损伤,包括宫颈裂伤、会阴Ⅲ-Ⅳ度裂伤以及产时出血量高于胎头吸引助产术。而胎头吸引助产术的新生儿头皮血肿及新生儿黄疸的发病率高于产钳。总而言之,高、中位产钳对产妇和新生儿的损伤大,已完全被剖宫产所代替;而低位及出口产钳与胎头吸引助产对产妇和新生儿的影响与自然分娩并无大的差异。
因此,对于头位难产者正确的选用阴道助产术,对于降低剖宫产率,使母体安全分娩是有益的。在阴道助产指征明确的情况下,选用胎头吸引助产术或者是产钳助产术应结合各种情况考虑。胎头吸引术较适合于基层或产钳经验不足的医师使用,安全性较高。产钳术适用范围广,但掌握较困难。低位或出口产钳以及胎吸助产是解决第二产程宫缩乏力的良好手段,手术时间短,产后恢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