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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认为,村官虽然是“从事公务”的人员,但不是公务员,故而纪委的纪律之杖够不着;村官是一级组织的“干部”,但不是中国行政意义上的“党政干部”,故而监察的规矩之箍套不上。甚至还有少数村官认为,“村官不是官,法律管不到。”
“这样的看法显得很幼稚。事实上,如果村‘两委’成员涉案达到2万元,公安的经侦部门可以介入查处;贪污达到5000元,检察机关会对其进行起诉;上级纪委对村党组织成员的违纪行为要进行查处;修改后的行政监察法规定,代行国家权力的,比照公务员法处理,村委会主任等被纳入了行政监察的视线。”邛崃市纪委副书记汪士军如是说。
针对村官隐权力的蔓延趋势,各地政府不断出招应对治理。
村财乡管
“现在村里的财务由乡政府在管,一年8.5万元的村集体资产收人也由乡里管。如果要用钱,要向政府打报告,如果是不合理的要求,乡政府就不会批准,钱就取不出来。”61岁的四川广汉市北外乡檀林村党支部书记廖应友告诉记者。
不光檀林村是这样,目前整个北外乡7个村的财务和村组集体资产都由乡政府管理。“如果无乡镇的审核,村组的钱只是账面上的数字,是取不出来的。村组实行收支两条线。因为北外乡处于城乡结合部,征地拆迁多,资金多,村级资产资金量大。现在好的村,集体资金达到200万元,政府必须严管,否则容易出问题。”北外乡党委书记钟昌涛说。
如果缺乏有效监督与制衡,再小的权力都会滋生出无比的威力。而村千部在任期内是“为民造福”还是“为害一方”,最终必然在财务上体现出来。2004年,北外乡一村支书因经济问题被纪委查处,给当地留下了深刻教训。
痛定思痛。2008年北外乡党委政府借村组合并时对村财务进行了一次全面审计,盘清了家底后,把原来的11个村合并成7个村,并且再次对村级财务监管方式进行改革,所有村重新开设基本账户,每村只有一个。各村支书与村主任不管财权,所有现金由村文书(出纳性质)管里。在乡财管所成立村财管理中心,财管所所长牵头对各村财务把关,每季度抽两个村文书做各村的财务报表,由村财管理中心审查,不符合规定的不能报销。
村里要支取现金,得先开出由信用社印制的取款通知单,由村文书填写金额、用途等,村主任盖章,乡长签字,然后经财管所审核符合规定后,才能到信用社取现金。
“村上不管有多少钱,只要支取,每一个环节都有人把关,基本上没有漏洞。”钟昌涛介绍道,“不仅要管住财务,发放给村民的资金程序设计也很严密。”
由于近年来,广汉和全国其它城市一样,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地处城乡结合部的北外乡里的村民,涉及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赔偿费仅2009年就达到7亿元。为了保证这笔事关百姓利益的巨额资金,能安全顺利地到达村民手里,北外乡政府把资金全额拨到村组,兑现时由乡里的财务人员直接把存单发到村民手中,并且将分配方案在村民大会上公布。而拆迁则由乡政府与国土部门的工作人员一起完成,村民凭本人身份证和拆迁协议直接到乡政府领取过渡安置费。
广汉市还规定,城郊结合部的土地不允许出租,现在所有土地集中到市土地储备中心统一运作,村官失去了土地批租权,自然也就没有腐败的机会。
北外乡所属村社“一事一议”筹得的钱也必须拿到乡政府的账上管理,不能坐支。修路要付的款项,先得经过质量监督小组、财务监督小组审核,由乡、村、社共同丈量后,才能拨钱。
“因为现在的村级资金并不完全是村集体资金,90%以上的经费是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资金,村财务是乡财务的延伸。所以政府加强管理是应该的。经过这样的财务管理改革,村组不会出现大面积财务混乱,和2007年、2008年相比,现在村民上访量少多了。”钟昌涛说。
北外乡的“村财乡管”模式仅仅是全国各地政府加强对村级资金管理的一个缩影。全国不少地方的乡镇政府为了保证村民利益不因村官的滥用职权而受损失,各出奇招。浙江嘉兴市秀洲区实行村级财务“统一制度、统一审核、统一记账、统一公开、统一建档”,进一步规范“村账镇代理”制。安徽省来安县各乡镇设立“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来推行“村财乡管”。乡镇“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内设工作人员3至5人,由中心主任、审核会计、统管会计、资金会计等岗位组成。中心主任由乡镇纪委书记兼任,其他工作人员分别从农经站、财政所或乡镇其他单位抽调人员担任。各村取消村会计岗位,只明确一名财务报账人员。
如果说村级资金由乡镇政府保管、支取由乡镇政府审核,是政府对村官隐权力釜底抽薪式的治理,那么对村级财务的审计无疑会让有不良居心的村官忌惮不已。
多年来,一些地方农村审计一直是薄弱环节,只要村官不“犯事儿”就不大会想到搞“审计”,尤其是对村官的离任审计,基本成了盲点。近年来,随着新农村建设的不断深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各种专业经济合作组织得到不断壮大,“三农”投入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涉农补贴资金、村级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资金数额巨大。仅2007年,全国支持“三农”的资金就达到4000亿元。为了保证国家的惠农政策能顺利惠及农民,各地政府强化了对“三农”资金的审计。
四川省邛崃市就创新审计方式,采取交叉审计方式加强对村级财务的审计。
2007年邛崃在全市24个乡镇建立了审计站,每年对50%的村(社区)进行财务收支审计。2009年,邛崃在乡镇审计站之间开展了村级财务交叉审计,村级财务审计从“自我审计”转向为“交叉审计”。“这主要是为了避免‘同体审计’,因为同在一个乡里,难免出现人情世故。”邛崃市纪委党风廉政建设室主任卿少林说。
近3年来,邛崃备乡镇审计站审计出白条入账、坐收坐支等不规范资金120余万元,各乡镇纪委依据审计结果对50多名村官进行了批评教育、诫免谈话或组织处理,规范村组财务管理、村干部监督制度40余项。
据审计署的相关官员介绍,自上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以来,我国的村级组织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在一些地方已经开始探索,当前覆盖面正逐步扩大。截至2006年底,全国有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共开展村级组织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项目28,7万个。目前,全国很多市、县设立了农村审计监督机构和领导小组,一些乡镇还配备了专职或兼职审计人员。江苏省苏州市、徐州市铜山区、泗阳县对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覆盖面达到了100%。
延伸纪委的手臂
怎样让纪委的手臂有效地延伸到村官头上产生有效的监督效果呢?近年来,各地纪委频频出招。
2008年,资阳市下辖各县从村老干部、老党员、无职党员以及群众公认的村民代表中聘请了信誉好、有公信力的2877名村党风廉政监督员。“村党风廉政监督员是乡镇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一个关键抓手,让乡镇党委、政府由‘聋子’、‘瞎子’变得‘耳聪目明’了。”简阳市踏水镇党委书记李树奎如是评价道。
简阳市的福田乡组织全乡10个村的党风廉政监督员对抗震救灾款物进行了推磨式交叉式检查,对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的接收、登记、公示、发放、農户签字等各个环节进行了全面监督检查。
达县金檀乡2007年7月在全乡各村建立了村支部监督委员会(以下简称监委会),对村支委和村委实施全面监督。这种新颖而透明的监督模式使村民上访量大幅度下降,不少村民亲切地把村支部监委会称为“我们自己的纪委”。
村支部监委会在乡纪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与村支部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平级。
监委会拥有很关键的账务审查权,这使得监督能“落地生根”。村级财务开支要经过村支部书记、监委会主任、社长和村上管账的文书4个人的签字,并且要盖上村委会的公章,才能报销。
以前比较传统的做法是在村设立纪检委员,但由于监督制度设计上的缺陷,难以对村“两委”成员产生有效的监督效果。监委会的设立改变了以前乡镇纪委对村“两委”监督滞后的被动局面,把事后监督变成了事前监督。时任金檀乡党委书记的黄晓军说,“设立监委会,延伸了乡镇纪委的工作手臂,改变了新形势下乡镇党委政府职能在村里虚化的状况,党委政府有了具体的措施来服务农民。”
在上级纪委的指导下,在农村设立监委会等监督力量来制约村官的做法已经在全国普及开来,成绩斐然。
“这样的看法显得很幼稚。事实上,如果村‘两委’成员涉案达到2万元,公安的经侦部门可以介入查处;贪污达到5000元,检察机关会对其进行起诉;上级纪委对村党组织成员的违纪行为要进行查处;修改后的行政监察法规定,代行国家权力的,比照公务员法处理,村委会主任等被纳入了行政监察的视线。”邛崃市纪委副书记汪士军如是说。
针对村官隐权力的蔓延趋势,各地政府不断出招应对治理。
村财乡管
“现在村里的财务由乡政府在管,一年8.5万元的村集体资产收人也由乡里管。如果要用钱,要向政府打报告,如果是不合理的要求,乡政府就不会批准,钱就取不出来。”61岁的四川广汉市北外乡檀林村党支部书记廖应友告诉记者。
不光檀林村是这样,目前整个北外乡7个村的财务和村组集体资产都由乡政府管理。“如果无乡镇的审核,村组的钱只是账面上的数字,是取不出来的。村组实行收支两条线。因为北外乡处于城乡结合部,征地拆迁多,资金多,村级资产资金量大。现在好的村,集体资金达到200万元,政府必须严管,否则容易出问题。”北外乡党委书记钟昌涛说。
如果缺乏有效监督与制衡,再小的权力都会滋生出无比的威力。而村千部在任期内是“为民造福”还是“为害一方”,最终必然在财务上体现出来。2004年,北外乡一村支书因经济问题被纪委查处,给当地留下了深刻教训。
痛定思痛。2008年北外乡党委政府借村组合并时对村财务进行了一次全面审计,盘清了家底后,把原来的11个村合并成7个村,并且再次对村级财务监管方式进行改革,所有村重新开设基本账户,每村只有一个。各村支书与村主任不管财权,所有现金由村文书(出纳性质)管里。在乡财管所成立村财管理中心,财管所所长牵头对各村财务把关,每季度抽两个村文书做各村的财务报表,由村财管理中心审查,不符合规定的不能报销。
村里要支取现金,得先开出由信用社印制的取款通知单,由村文书填写金额、用途等,村主任盖章,乡长签字,然后经财管所审核符合规定后,才能到信用社取现金。
“村上不管有多少钱,只要支取,每一个环节都有人把关,基本上没有漏洞。”钟昌涛介绍道,“不仅要管住财务,发放给村民的资金程序设计也很严密。”
由于近年来,广汉和全国其它城市一样,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地处城乡结合部的北外乡里的村民,涉及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赔偿费仅2009年就达到7亿元。为了保证这笔事关百姓利益的巨额资金,能安全顺利地到达村民手里,北外乡政府把资金全额拨到村组,兑现时由乡里的财务人员直接把存单发到村民手中,并且将分配方案在村民大会上公布。而拆迁则由乡政府与国土部门的工作人员一起完成,村民凭本人身份证和拆迁协议直接到乡政府领取过渡安置费。
广汉市还规定,城郊结合部的土地不允许出租,现在所有土地集中到市土地储备中心统一运作,村官失去了土地批租权,自然也就没有腐败的机会。
北外乡所属村社“一事一议”筹得的钱也必须拿到乡政府的账上管理,不能坐支。修路要付的款项,先得经过质量监督小组、财务监督小组审核,由乡、村、社共同丈量后,才能拨钱。
“因为现在的村级资金并不完全是村集体资金,90%以上的经费是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资金,村财务是乡财务的延伸。所以政府加强管理是应该的。经过这样的财务管理改革,村组不会出现大面积财务混乱,和2007年、2008年相比,现在村民上访量少多了。”钟昌涛说。
北外乡的“村财乡管”模式仅仅是全国各地政府加强对村级资金管理的一个缩影。全国不少地方的乡镇政府为了保证村民利益不因村官的滥用职权而受损失,各出奇招。浙江嘉兴市秀洲区实行村级财务“统一制度、统一审核、统一记账、统一公开、统一建档”,进一步规范“村账镇代理”制。安徽省来安县各乡镇设立“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来推行“村财乡管”。乡镇“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内设工作人员3至5人,由中心主任、审核会计、统管会计、资金会计等岗位组成。中心主任由乡镇纪委书记兼任,其他工作人员分别从农经站、财政所或乡镇其他单位抽调人员担任。各村取消村会计岗位,只明确一名财务报账人员。
如果说村级资金由乡镇政府保管、支取由乡镇政府审核,是政府对村官隐权力釜底抽薪式的治理,那么对村级财务的审计无疑会让有不良居心的村官忌惮不已。
多年来,一些地方农村审计一直是薄弱环节,只要村官不“犯事儿”就不大会想到搞“审计”,尤其是对村官的离任审计,基本成了盲点。近年来,随着新农村建设的不断深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各种专业经济合作组织得到不断壮大,“三农”投入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涉农补贴资金、村级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资金数额巨大。仅2007年,全国支持“三农”的资金就达到4000亿元。为了保证国家的惠农政策能顺利惠及农民,各地政府强化了对“三农”资金的审计。
四川省邛崃市就创新审计方式,采取交叉审计方式加强对村级财务的审计。
2007年邛崃在全市24个乡镇建立了审计站,每年对50%的村(社区)进行财务收支审计。2009年,邛崃在乡镇审计站之间开展了村级财务交叉审计,村级财务审计从“自我审计”转向为“交叉审计”。“这主要是为了避免‘同体审计’,因为同在一个乡里,难免出现人情世故。”邛崃市纪委党风廉政建设室主任卿少林说。
近3年来,邛崃备乡镇审计站审计出白条入账、坐收坐支等不规范资金120余万元,各乡镇纪委依据审计结果对50多名村官进行了批评教育、诫免谈话或组织处理,规范村组财务管理、村干部监督制度40余项。
据审计署的相关官员介绍,自上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以来,我国的村级组织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在一些地方已经开始探索,当前覆盖面正逐步扩大。截至2006年底,全国有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共开展村级组织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项目28,7万个。目前,全国很多市、县设立了农村审计监督机构和领导小组,一些乡镇还配备了专职或兼职审计人员。江苏省苏州市、徐州市铜山区、泗阳县对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覆盖面达到了100%。
延伸纪委的手臂
怎样让纪委的手臂有效地延伸到村官头上产生有效的监督效果呢?近年来,各地纪委频频出招。
2008年,资阳市下辖各县从村老干部、老党员、无职党员以及群众公认的村民代表中聘请了信誉好、有公信力的2877名村党风廉政监督员。“村党风廉政监督员是乡镇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一个关键抓手,让乡镇党委、政府由‘聋子’、‘瞎子’变得‘耳聪目明’了。”简阳市踏水镇党委书记李树奎如是评价道。
简阳市的福田乡组织全乡10个村的党风廉政监督员对抗震救灾款物进行了推磨式交叉式检查,对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的接收、登记、公示、发放、農户签字等各个环节进行了全面监督检查。
达县金檀乡2007年7月在全乡各村建立了村支部监督委员会(以下简称监委会),对村支委和村委实施全面监督。这种新颖而透明的监督模式使村民上访量大幅度下降,不少村民亲切地把村支部监委会称为“我们自己的纪委”。
村支部监委会在乡纪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与村支部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平级。
监委会拥有很关键的账务审查权,这使得监督能“落地生根”。村级财务开支要经过村支部书记、监委会主任、社长和村上管账的文书4个人的签字,并且要盖上村委会的公章,才能报销。
以前比较传统的做法是在村设立纪检委员,但由于监督制度设计上的缺陷,难以对村“两委”成员产生有效的监督效果。监委会的设立改变了以前乡镇纪委对村“两委”监督滞后的被动局面,把事后监督变成了事前监督。时任金檀乡党委书记的黄晓军说,“设立监委会,延伸了乡镇纪委的工作手臂,改变了新形势下乡镇党委政府职能在村里虚化的状况,党委政府有了具体的措施来服务农民。”
在上级纪委的指导下,在农村设立监委会等监督力量来制约村官的做法已经在全国普及开来,成绩斐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