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撞车”与“撞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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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新词语的形成定然有其“新颖性”,但是新词语的形成也必然建立在已有词素和构词法的基础上。“撞衫”是在“撞车”这个词的基础上发展出来的。当然,“撞衫”对“撞车”不仅有继承,而且有很大发展。
  关键词:撞衫 撞车 雷同性 语法化
  最近十几年,“撞X”族词语发展并流行起来,如“撞衫、撞鞋、撞袜、撞帽、撞脸、撞机、撞表”等,其中“撞衫”最流行。“撞衫”这个词也并非无缘无故出现的,而是在“撞车”这个词的基础上发展出来的。
  一、释“撞车”
  “撞”是形声字,“从手,童声”,本义是“撞击”,属于动词。许慎《说文解字》:“撞,丮捣也。”古汉语中也有“撞车”,但是古人所说的“撞车”是一种“攻城或守城的器械”①。大家现在经常说的“撞车”的基本义是“两车相撞的意思”②。中国古代之所以没有发展出“撞车”这个词语,那是因为“撞车”这个词语的形成需要具备两个基本的必要条件:
  第一,对“撞”的要求,该事件发生具有意外性、突发性。
  第二,对“车”的要求,在该事件中,车的速度要相对较快,存在来不及刹车的情况。
  对于第一个必要条件,“撞”在古代已经发展出来这个义项。如:
  (1)是日月在黄道、赤道十字路头相交处厮撞着。(《朱子语类·卷二》)
  (2)回廊下撞迎,顿教人心暗惊。(《荆钗记·荐亡》)
  (3)劈面撞着了新中的侄儿,真是一天之喜。(《醒世恒言·张淑儿巧智脱杨生》)
  就第二个条件而言,虽然古人也有车,如“马车、牛车、驴车”等,但是古代的这些车不具备条件二的要求;古代的“战车”基本上满足条件二,但是在战争中大量的“战车”相撞是可预测的,具有客观必然性、正常性,而非“意外性、突发性”。所以古代没有发展出“撞车”这个词语,问题不在于“撞”,主要在于“车”不符合要求,车的速度相对较慢,“撞”的几率很小。
  经常说的“撞车”是1949年以来产生的新词语③,“撞”是“相撞”的意思,“车”指的是“自行车、汽车、火车”等现代化交通工具。因此,“撞车”这个词的意象(image)如图1所示:
  当然,“车”本身不能作为动作的发出者,潜在的动力发出者是开车的人,车只是交通工具。但是在“撞车”这个词的意象(image)中,开车的人被隐藏了,得到凸显的是作为工具的“车”。通过这种认知分析,可以看到题元角色(thematic roles)充当“动作发出者”的规律是:
  如果有施事出现,那么施事就被凸显为动作的发出者;如果施事被隐匿,工具出现,那么工具就被凸显为动作的发出者。
  Fillmore④提出题元角色充当主语的优先序列规律是,:
  如果有施事出现,那么施事充当主语;如果施事被隐匿,工具出现,工具充当主语;施事和工具都隐匿,那么受事可以充当主语。
  上述规律可以从“能量传递”的理论来解释。在事件存在“工具”的前提下,Langacker⑤认为,能量传递遵循以下序列:
  AG(ent)?INSTR(ument)?TH(ematic)
  施事 工具 受事
  能量传递的方向是从“施事”传递到“工具”上,然后由“工具”传递到“受事”上。正因为如此,“动作的发出者”首先凸显的是施事;当施事隐匿后,“动作的发出者”被顺延凸显在工具上。在無标记(unmarked)句式中,施事被凸现为主语;施事隐匿后,工具顺延被凸显为主语;英语和汉语不同,句法上要求必须存在一个主语,所以当施事、工具都隐匿后,受事就可以位居主语位置。因此,“撞车”这个词的语义框架(semantic frame)结构可以概括为两个部分:
  事件的参与者“两辆车”;
  事件的行为“相撞”。
  由于对“撞车”这个词的语义框架两个部分的侧重不同,“撞车”的基本义发展出两种类型不同的比喻义。传统上把“比喻”仅仅看作一种修辞方法,而认知语言学认为,隐喻(metaphor)不是一种简单的修辞手法,不是一种“附加的”、可有可无的“装饰”。隐喻是一种普遍的语言机制,人们每时每刻都在使用大量的隐喻。一般来说,隐喻就是一个相对具体范围的用法被投射(mapping)到另外一个较为抽象的范围。隐喻既是词义发展的催化剂,也是语言结构组成的促进因素。在隐喻功能作用下,“撞车”沿着其基本义的框架,受到视角(perspective)、侧重点(profile)等因素影响,形成了两种不同类型的比喻意义。
  (一)“撞车1”的比喻意义,侧重点在于“事件的行为‘相撞’”。例如:
  (4)每逢周一晚上支部活动时,差不多都与常委会撞车。(《收获》1983/1)
  (5)安排不周,两个会撞车了。(《现代汉语词典》2002版)
  (6)原定于4月响锣的第一届亚洲职业篮球赛,因与首届东亚运动会撞车而延后两个月揭幕。(《人民日报》1993)
  (7)呼吁有关管理部门今后在审批演出项目时,有必要对演出时间进行适当的调控,以避免“撞车”。(《文汇报》2000)
  从上面例句可以看出,“撞车1”的比喻义关键在于强调事件在时间安排上的[+冲突/矛盾性],不过多关注事件/事物本身的特点。
  (二)“撞车2”的比喻义,侧重点在于“事件的参与者‘两辆车’”。例如:
  (8)电视剧制作依然存在着各种问题,譬如,题材撞车。(《人民日报》1996)
  (9)从那个开头的情节来看,有可能跟他撞车。(舒乙《老舍的爱好》)
  (10)雷同似乎注定,甚至叫阿猫阿狗,也能撞车撞出一大堆来。(《读者(合订本)》1996)
  (11)由于战友京剧团有相同剧目,出现“撞车”,因此河南豫剧《刘胡兰》不能进京了。(《报刊精选》1994)   (12)这部暂定名为《亚历山大大帝》的影片本来计划今年春天在澳大利亚开拍,由李奥纳多·李奥纳迪卡普里奥饰演亚历山大大帝,基德曼饰演亚历山大之母奥林匹亚,但由于同期还有奥利弗·斯通导演的另一部全明星阵容的《亚历山大》开拍,造成年度最大的“题材撞车”。(《文汇报》2004)
  从上面例子可以看出,“撞车2”的比喻义关键在于强调事物本身内容、名称等的[+雷同/重复性]。
  语义特征[+冲突/矛盾性]与[+雷同/重复性]并不冲突,而是互补的。从上面例句可以看到[+冲突/矛盾性]不一定是因为[+雷同/重复性]才冲突;[+雷同/重复性]本身并不一定有冲突性,但是如果强调唯一性、独特性的时候,[+雷同/重复性]就有了冲突性。据此分析,“撞车”的两种比喻义遵循以下规律:
  如果强调[+雷同/重复性],则一定意味着[+冲突/矛盾性];如果强调[+冲突/矛盾性],则未必意味着具有[+雷同/重复性]。
  无论“撞车1”还是“撞车2”,都是大家不期望发生的,但往往可能意外发生了,所以比喻意义都倾向带有贬义色彩。
  二、释“撞衫”
  “撞衫”作为一个流行词语,是由“撞车”类推出来的。“撞衫”最初的意思主要是指两个明星出现在同一场合时穿了相同或者类似的衣服。如:
  (13)面临“撞衫”的尴尬,刘嘉玲和关之琳丝毫不以为然。(《广州日报》2003年9月26日)
  (14)据说女人间最不乐意的事就是被拿来对比,女星更甚,但,这就是代价。人生不如意十之八九,撞衫好比阴沟里翻船,同场撞衫则好比飞来横祸。(人民网·娱乐频道 2006年2月6日)
  (15)敬业的女明星们渐渐意识到撞衫不可避免,较着劲地展现着自己的风姿。撞衫的最高境界在于,即使别人也穿过同一件衣服,可是你穿过之后,大家就再也想不起别人的样子。(《京华时报》2006年11月13日)
  实际上,穿相同或者类似衣服是普通人常有的事,“撞衫”一词之所以没有在普通人这个大群体中产生而在明星这个小群体中产生,原因在于:普通人穿的衣服都是批量生产的,不存在特殊性,更重要的是,普通人穿衣服从主观上不要求特殊性;但是明星们相对而言更加讲究个性,都希望自己能够在众人的眼光中显得与众不同,特别是女明星在某个场合出现时都希望自己的外表穿着是万众最为“瞩目”的,所以一旦雷同,“撞衫”会让明星们显得非常尴尬,特别是当发现自己穿该套衣服居然没对方好看时,那更会有一种无地自容的感觉。
  年轻人“追星”是时代潮流,追求明星的时装,追求明星的外貌,追求明星的审美观点。因此,“撞衫”这个词也影响到了普通人生活,特别是个性张扬的年轻人。如:
  (16)撞衫这种生活中无法刹车的意外。(《中国新闻周刊》2006年20)
  (17)孩子告诉妈妈,你不懂,这叫撞衫,很丢面子的。(《京华时报》2006年11月13日)
  (18)大学里大家都追求个性,最害怕走在校园里和人撞衫。(《中国青年报》2009年4月17日)
  (19)因为现代人都崇尚个性独立,不希望自己的着装穿出去“撞衫”。(人民网·女性频道2009年3月30日)
  综上,并借鉴赵永明⑥的观点,可以看出“撞衫”这个词的基本义是“外在衣衫雷同”,但是由于强调在一定场合的个性、独特性,所以“衣衫雷同”就蕴涵着“消弭个性,造成尴尬场面”的貶义色彩。“撞衫”——词在近十年的发展过程中,由于使用频繁,有了新的发展趋势,如“不仅可以指两种事物,还可以指多种事物雷同”,“不仅可以指同一时间内雷,同还可以指不同时间上的雷同”,“不仅可以指同一场合雷同,还可以指不同场合雷同”。
  (一)“撞衫”隐喻化,所指范围扩大,不单纯指“外在衣衫雷同”,还可以指其他方面外在状态形象的雷同。例如:
  (20)读者的价值取向日趋多元,不会再有全国人民穿一样的衣服,读一本书,“这个时代,想撞衫都不容易。”(《新京报》2005年8月22日)
  (21)圆环绿玉和金色齿轮项链:这两件都是我的淘宝代表作,都来自大俗店!众所周知这家店在欧洲和美国的分布率比麦当劳还要高,所以撞衫率之高也可想而知!(《精品购物指南》2007年10月26日)
  (22)买车完全不用去在乎和别人的车“撞衫”。(《江南时报》2008年8月12日)
  (23)这让记者联想到发生在去年的美国通用电器与海尔的“撞衫门”事件。(《经济参考报》2008年4月29日)
  (24)有人说短信“撞衫”。网友Run-James概括了四种尴尬事:一是不署名,二是短信内容一大抄;三是短信内容与发信人性格相差太大;四是短信太长太复杂。(鲁中网·新闻频道2012)
  (二)类推(analyze)出新词语,形成“撞X”族词语,如“撞鞋、撞袜、撞表、撞机、撞脸”等。例如:
  (25)“撞表”,是从“撞衫”引发而来的新词儿。早几年,“撞衫”也绝对是个新鲜词。不过,我今天想说的是办公室里的“撞表”故事。(《新闻晚报》2005年6月15日)
  (26)“撞衫”这个词大家一定听说过……在手机成为展示个性的今天,看到和自己用一样手机的人,也会觉得比较别扭,“撞机”这个词也就随之诞生了。(人民网 2008年7月18日)
  (27)女明星撞衫、撞鞋常发生,最近年过30依然可爱的徐若瑄以及特爱台味摇滚装扮的张惠妹竟更特别的“撞袜”。(中国新闻网 2008年10月15日)
  (28)当两人不约而同地穿着同一款式的衣服时,称之为“撞衫”。如果两人不约而同地长着相似的“脸”时,我们不妨称之为“撞脸”。(太平洋女性网 2009年4月16日)
  以上这些“撞X”族词语有个共同的语义特点,主要侧重强调“外在形态”的雷同,具有“可视性”,只有具有“可视性”,才存在万众“瞩目”的可能性。   三、“撞车”与“撞衫”比较分析
  (一)继承
  从上文分析可以看出,“撞衫”是在“撞车”的比喻义的基础上引申而来的,二者都可以表达“雷同”的意义,在一些语境中原来用“撞车”的,现在被“撞衫”代替了。如:
  (29)文化宫兴建的工人大厦,与省总工会建的工人大厦名字又撞车。(《市场报》1994)
  (30)由于公司注册名称和一家北京公司不幸“撞衫”。(《竞报》2007年6月28日)
  “撞衫”把“撞车”的构词方式和语义内容继承下来了:
  1.构词方式继承。一定的构词方式总是表达一定意义的,语法范畴是语法形式和语法意义的统一体。“撞X”这个结构在“撞车2”已经形成,其表达的“雷同”意义也已经确立,所以“撞衫”的构词方式来源于“撞车2”。
  2.语义内容继承。从“撞”的本义到“撞车”的基本义,再到两个比喻义“撞车1”和“撞车2”,其词语发展脉络如图2,相应的“撞”义演化如图3:
  可见,“撞衫”继承了“撞车2”中的结构与意义,是从“撞车2”类推出来的,表达“雷同”义。
  此外还有两点值得说明:
  1.词义不仅包括理性意义,还包括感情色彩意义。“撞衫”不仅继承了“撞车2”的内部成分与结构的整体意义,还继承了其“贬义”的色彩意义。
  2.构式语法(Structure Grammar)认为“整体大于局部,整体的意义未必能够从局部推导出来”。因此,“雷同”未必是“撞”这个词的意义,有可能是“撞车2”这个整体浮现(emerge)出来的意义。实际上,这种分析并不妨碍我们的观点,只是理论分析方式不同。如果“雷同”义来自“撞”本身,那么“撞衫”的“撞”就继承了“撞车2”的“撞”;如果“雷同”义来自整个结构,那么“撞衫”这个结构整体就继承了“撞车2”的整体义。
  (二)发展
  “撞车”一词出现得早,但是“撞车”没有流行起来,而“撞衫”却流行起来了,使用频率极高。因此“撞衫”的存在价值更在于它的发展性。“撞衫”对“撞车”的发展表现在:
  1.结构整体“雷同意义”使用范围的发展与互补。尽管“撞衫”与“撞车”都可以表达“雷同性”,在一些语境中可以互相替换,但是“撞衫”与“撞车”在表达“雷同性”的侧重点上是不同的:其中“撞车”主要侧重于表达“事物的内容雷同”,如“题材、主题、情节”等;而“撞衫”主要侧重于表达“事物的外在形式雷同”。
  “撞衫”强调“事物的外在形式雷同”这个特点实际上可以从“衫”探索出一些端倪。“衫”有狭义和广义两种理解,狭义指的是上衣,广义泛指衣服、衣衫。⑦“撞衫”的“衫”的范围应该取广义“衣服、衣衫”来理解。“衣衫”本来就是外在的东西,“人靠衣服,马靠鞍”,说的就是外在形象问题。正是因为衣衫是非常重要的外在形象问题,是直接“可视、可观察的”,所以为了聚焦大家的眼球,明星们才对衣衫要求独特性、个性,避免“撞衫”。从网络语料检索看,无论是“撞衫”的进一步隐喻化,还是类推出“撞袜、撞表、撞脸、撞机”等,都侧重于外在特征的雷同。
  尽管二者都可以表达“雷同性”,但是由于其侧重点不同,所以在许多情况下,能用“撞车”的地方不能用“撞衫”;而能用“撞衫”的地方也不能用“撞车”。当然,侧重只是一种倾向规律,二者也存在交叉的区域,所以有的时候二者是可以替换的。
  2.内部成分的发展。“撞X”是个动宾结构,从“撞车”到“撞衫”有以下发展:
  第一,就宾语“X”而言,赵永明⑥认为“X”一般具有[+质地坚硬]的特征,如“撞+车/墙/门”;但是诸如“撞+衫/袜/脸”中的“X”却具有[+质地软]的特征。实际上,赵先生的表述不太准确,因为类推出来的“撞X”中的“X”同样有[+质地坚硬]的类型,如“撞+机/表”;不仅如此,“撞衫”本身可以隐喻拓展到[+质地坚硬]的事物上,如汽车或家用电器“撞衫”。
  第二,就能够相撞的两个事件参与者而言,由于“撞”是“相撞”的意思,作为能够相撞的两个物体,至少其中之一必须具有客观[+运动性]特征,但是在诸如“撞+衫/鞋/袜/脸”中,“X”都不具有客观[+运动性]特征,也很难寻找到[+运动性]的痕迹。因为这里的“撞”已经虚化、主观化了,往往属于主观上的联系。
  第三,就“撞”而言,“撞”原本是个自由语素,是动词,发展到“撞+衫/鞋/袜/脸”,位置黏着固定、意义虚化、类推能产性较强,相当于一个类词缀成分。但由于它是流行词族结构,还不太稳定,能否真正发展出一个新的词缀,还有待时间检验。如果“撞”真的发展成新的词缀了,那么整个“撞X”就不是动宾结构了,而应该重新分析(reanalyze)成派生结构。
  “撞衫”的流行有其语言自身因素,如其组合的“新颖性”,对“撞车”的补充性,但是社会因素更加重要,如时代背景、人们求新求异的心理、网络媒体的推波助澜等。语言因素和社会因素并不各自为政,新的词语真的要流行,只能是新词语的“新颖性”符合时代的需要、展示时代的需要、突出时代的需要,这样才能流行起来。
  注释:
  ①罗竹风:《汉语大词典》,汉语大词典出版社
  1986~1993年版,第6卷第886页。
  ②“撞车”还可以分析成动宾结构的短语,表达“某
  事物撞到某车上”的意思,这与本文的流行词族无关,不作细致分析。
  ③李行健,曹聪孙,云景魁:《新词新语词典》,语
  文出版社,1989年版,第350页。
  ④参见菲尔墨(Fillmore)著,胡明扬译《“格”
  辨》,商务印书馆,2002年版。
  ⑤参见兰盖克(Ronald W.Langacker)《認知语法基
  础(I)·理论前提》,北京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
  ⑥赵永明:《说“撞衫”》,《修辞学习》2009年第
  1期。
  ⑦中国社科院语言研究所词典编辑室:《现代汉语
  词典》(第5版),商务印书馆,2005年版,第118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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