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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上最严环保法”实施两周年之际,一部被称为“绿色税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2016年12月25日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闭幕会上获表决通过。
从2018年开始,排污企业开始缴纳环境保护税。新税种对企业生产和百姓生活影响几何?是否会加重企业负担?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经济法室副主任王清介绍,此次开征环境保护税,征税对象和范围与现行排污费基本相同,明确征税范围为直接向环境排放的大气、水、固体和噪声等污染物。
以现行排污费收费标准为基础,设置环境保护税的税额标准。如大气污染物税额为每污染当量1.2元至12元;水污染物税额为每污染当量1.4元至14元;固体废物按不同种类,税额为每吨5元至1000元;噪声按超标分贝数,税额为每月350元至11200元。
“谁污染,谁就要付钱来弥补社会的损失。”北京国家气计学院财税政策与应用研究所所长李旭红说,征收环保税多排放必然多缴税。但目前因从排污费转型而来,税负平移不会增加企业负担。环保税不在最终消费环节征收,不会直接增加消费者负担。
值得关注的是,因为已征收车船税、消费税、车辆购置税等,为避免重复征税,环保税法明确对机动车、铁路机车、非道路移动机械、船舶和航空器等流动污染源排放的应税污染物免税,还增加了对纳税人符合標准综合利用的固体废物免税的政策。
此外,为防止排污企业认为交税后就可肆意排放,环保税法明确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除依照本法规定缴纳环境保护税外,应当对所造成的损害依法承担责任。
在“史上最严环保法”之下,刘剑文建议,环保税的税率设置应在现行排污收费基础上适当提高,以促进重污染企业转型,税率应该实行差别化,让环保税真正起到应有的作用。
“治理环境不能靠某一部法来解决,而要靠多法综合发力。”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刘剑文说,实现绿色发展,需要综合运用环保法、环境保护税法、预算法等多部法律,从多方面引导全社会转变发展理念。(新华网)
从2018年开始,排污企业开始缴纳环境保护税。新税种对企业生产和百姓生活影响几何?是否会加重企业负担?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经济法室副主任王清介绍,此次开征环境保护税,征税对象和范围与现行排污费基本相同,明确征税范围为直接向环境排放的大气、水、固体和噪声等污染物。
以现行排污费收费标准为基础,设置环境保护税的税额标准。如大气污染物税额为每污染当量1.2元至12元;水污染物税额为每污染当量1.4元至14元;固体废物按不同种类,税额为每吨5元至1000元;噪声按超标分贝数,税额为每月350元至11200元。
“谁污染,谁就要付钱来弥补社会的损失。”北京国家气计学院财税政策与应用研究所所长李旭红说,征收环保税多排放必然多缴税。但目前因从排污费转型而来,税负平移不会增加企业负担。环保税不在最终消费环节征收,不会直接增加消费者负担。
值得关注的是,因为已征收车船税、消费税、车辆购置税等,为避免重复征税,环保税法明确对机动车、铁路机车、非道路移动机械、船舶和航空器等流动污染源排放的应税污染物免税,还增加了对纳税人符合標准综合利用的固体废物免税的政策。
此外,为防止排污企业认为交税后就可肆意排放,环保税法明确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除依照本法规定缴纳环境保护税外,应当对所造成的损害依法承担责任。
在“史上最严环保法”之下,刘剑文建议,环保税的税率设置应在现行排污收费基础上适当提高,以促进重污染企业转型,税率应该实行差别化,让环保税真正起到应有的作用。
“治理环境不能靠某一部法来解决,而要靠多法综合发力。”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刘剑文说,实现绿色发展,需要综合运用环保法、环境保护税法、预算法等多部法律,从多方面引导全社会转变发展理念。(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