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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本文主要分三个部分进行讨论。一是近代汉口城市共同体的形成。着重分析了社区冲突和“本地认同感”在此运动中所发挥的重大作用。二是地方精英、官府在汉口公共领域活动中的作用。罗威廉认为在公众事业上,国家的干预在减少,其作用在不断衰退;而城市精英等社会力量在城市社会问题处理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三是对“中国社会是停滞”论断的反驳。中国城市在自己的发展过程中也有朝着自治化方向的不断演变。
【关键词】 汉口 冲突 本地认同 社区共同体 地方精英
一、近代汉口城市共同体的形成
纵观全书,社区冲突和“本地认同感”在汉口城市共同体的形成过程中,发挥重大作用。在该文中,罗威廉似乎经常提及汉口人和外来者这两个概念。无形之中,易使人感受到汉口人与外来者相处并不十分融洽。在汉口,那些区分是本地人还是外来者隐形的或明显的标准依旧存在,区别标准有族群性的,但更多的是以一个人是否有稳定的行业和他选择保人的能力来确定他是否算得上“汉口人”。另外语言被视为最容易区分个人归属地的工具。更奇特的是,汉口人还将外来者自动分类。“汉口人非常清楚地知道谁是汉口人,谁不是。汉口外来者逐渐分化出两种类型:一种是所谓的‘无赖’或流浪者,诸如难民或退伍兵勇;一种是‘痞棍’或黑社会成员。”1前一种是汉口潜在的危险阶级,但却与那些异端者不同。后者作为异端分子所造成的激进运动,似乎并没有导致汉口社会的离心,相反促进汉口社会更加团结,以抵抗外来威胁。从上我们似乎可以得出:汉口人与外来者并非相处不快,只不过要看对象。汉口土生居民和部分移居或旅居汉口者相比被视为异端分子者,更加亲密。罗威廉进而指出五方杂处的汉口具有都市化特征,产生高水平的文化宽容;为此在前二者之间容易形成“本地认同感”。“社会共识不仅要求承认儒家的社会等级和家庭观,坚守商业行为的道德底线和邻里亲善,也要非常关心‘民生’。这种社会共识既建基于儒家社会和谐的理想,并得到精英出于自身利益的理解和认同。”2并且进一步指出,除了城市异端文化分子拒绝这种社会共识,几乎所有汉口人,不管来自何方,都认同这种社会共识。“本地认同感”是罗威廉为反驳马克思·韦伯关于中国城市往往是由外来旅居者构成,而其最高忠诚亦往往指向外地某处的祖籍所在地的论断而提出来的。这是罗威廉写作此书的目的之一。
那么汉口人与那些拥有“本地认同感”的移居或旅居者之间,是否真的能绝对性地和平相处。毋庸置疑,这是不可能的。那么这种不可能是否会影响汉口城市共同体的形成。罗威廉为解决这一疑问,引用了社区冲突理论。在该文中,罗威廉引用乔治·辛梅尔的观点:社区成员相互依赖,在现实生活中相互之间有规律的冲突,也许与协调一样,具有黏合作用。冲突是互助合作的必要补充,它为日常的紧张关系提供一个安全阀。现在我们来看看罗威廉笔下的汉口。在汉口,冲突是普遍存在的。龙舟赛被视为汉口城市冲突的大聚集,是日常生活中逐日积聚起来的愤懑仇怨公开宣泄的渠道。龙舟赛各方在这一冲突里,都不可避免。广东人与湖北人的矛盾,汉口人与外国人矛盾,汉口下层民众与富商阶层矛盾,顷刻之间便“轰”的爆发。当地官府对此总以小心谨慎甚至反对的态度待之。但1878年彭玉麟的偶然松懈被民众视为解除禁令的标志,纷纷置办龙舟。但罗威廉认为:在这一过程中,汉口下层居民似乎走到了一起,有汉口当地居民作为一个社会单元的感觉。
然而太平军进攻汉口时,汉口人和寓居者的态度明显不一。罗威廉得出以下结论:在抵抗叛军中,领导者有来自完全不同的背景,但“其中大多数来自历史悠久的当地大族。”3而“构成汉口居民重要部分的寓居者所作出的最普遍的反应是逃走。……极少数坚持下来的人,大都也在汉阳城陷落时,搭乘地方官府急急忙忙征用的船队逃走了。”4事实证明“汉口在和平时期接受了大批逃避洪灾和强盗的乡下难民,而面对叛军时,自己却自然而然地成了一座空城。”5如此差异的危机应对方式不禁让我们怀疑汉口“本地认同感”的存在。似乎在和平时期,汉口的商业贸易、城市移民等诸多因素构成了城市认同感,而在危急时刻,出于对自身利益的关注,这种“本地认同感”烟消云散了。如此看来,文中前后的观点有隐约的矛盾之处。也许“本地认同感”的确存在,只不过这种认同感有点单薄,在此基础上形成的城市共同体就比较脆弱。罗威廉在文章中似乎把地方认同的过度强化了了。
二、地方精英、官府在汉口公共领域中的活动及作用
关于公共领域,罗威廉指出:他使用的公共领域,只是为了阐释“公”这一范畴。在欧洲的历史中,国家与社会、公与私,二者之间从古罗马时代起在法律观念上,就有着明确的界限。到中世纪中期,随着自治城市的产生,出现了相对独立于国家权力的市民社会和资产阶级。然而在中国的历史中,国家与社会、公与私的概念并不是自明的。一般而言,以普世王权为核心的帝国政治系统,属于国家的范围,而以地方宗法家族所组成的民间社会,属于社会的空间,其中最重要的原因在于古代中国的知识分子——儒家士大夫扮演了将国家与社会整合为一的中介功能。与此相对应,传统中国的公私观念是一个道德评价性的概念,其法律界限相当模糊。这说明地方精英在国家与社会之间起到桥梁作用。
通观全文,我们可以看出在地方精英和官府在汉口公共领域活动中,即有冲突,也有协调。那么,地方精英和官府在公共领域中各自到底起了什么作用?罗威廉认为在社会福利和城市服务等公众事业上,国家的干预在减少,其作用在不断衰退;与此相对,城市精英等社会力量在创办福利机构、管理和监督其运行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多数创议也非出自官方,而是由城市精英们商议提出的,在资金筹集方面,更是商人领先捐款。街灯问题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人们由于担心不久前溺死的一位邻居的鬼魂,促使一位富商资助在一条黑暗的窄巷设立照明灯。”6精英分子何以会这样做,罗威廉解释说:城市精英的道德取向与正统儒家文化所倡导的道德观相一致。
而官府在对待城市社会问题时,宁愿采取一种谨慎的家长式的态度。“在汉口,国家机构所发挥的部分作用主要局限于有选择地向地方力量创议的项目提供保护,协调这些创议,平衡各社会集团的利益。国家在社会服务各方面的这种间接领导作用,往往在‘官渡民办’或‘官渡商办’之类陈旧的表述方式下而得以合法化。”7在很多程度上,我们应该同意罗威廉的观点,但是在城市自治运动的复杂过程中,肯定会有例外。首先关于地方精英对社会问题拥有一颗儒家式的“慈悲之心”。社会精英利用权势将地方资源据为己用的例子不胜枚举。“江浙同乡会承建的万寿桥,山陕同乡会建德宝寿桥和延寿桥。均将服务大众的需要与改善进出其行会公所地产道路的考虑结合起来,因而,也理所当然地提高了其出租地产在所属街区的价值。”819世纪初,山陕会馆背靠着城市边缘的沼泽地,周围到处密布着非法移居者的棚屋。山陕会馆试图将自己与那些讨厌的棚屋区隔开,于是他们声称要在紧邻会馆后墙的地方打通一条活路,‘以利民便’。 关于官府在城市社会问题处理之中所处的地位问题。罗威廉在文中曾指出一些官方主导的救灾机构,在19世纪中后期已渐渐掌握在地方精英手中,其中资金来源基本上为汉口商人、商业行会及街区居民。但是罗也提到一个孤立的个案:惜字局。罗威廉认为它是准官方机构。“1877年,巡抚的幕僚们建议汉阳知县蔡炳荣在汉口开设一家武昌惜字局的分局,……规定惜字局的经费由这一街区商铺交纳的月捐负担,……虽然当地商人承担了全部经费,但1879年汉口的惜字局显然仍是官府在城市福利服务方面发挥主导作用的一个范例。……它仅仅是一个孤立的个案而已,而且很显然,是一个没有意义的个案。”9汉口惜字局是否是官府在城市福利服务发挥主导作用的孤立个案,我们不得而知,也许有,只是罗威廉在分析史料时没有发现而已。没有发现,并不代表它不存在。另外罗威廉何以认定惜字局是准官方机构?从他的描述中我们得知惜字局是由官府幕僚倡议的,由官府拿出第一桶金,其后运营费用来自商铺月捐,并认为月捐属民间资本。罗威廉评判社会福利机构属官方还是民办标准是什么?他认为由官府手中转移到社会手中的,并不是“参与”社会福利活动的权利,而是“主导”和“控制”此类事务的权利。看上去十分有理,但却显得过于笼统和迷糊。同时,罗威廉在论述社会公共机构建设时,经常会提及建设和运营资金的来源。他认为19世纪以来,汉口城市公共建设的经费来自非官方的,官府拨款极少,官员以个人名义捐款,更多的资金来自汉口商人、商业行会及街区居民。“1884年,在全省厘金之上又加征10%的地方税,……通过这种商业税收直接拨付给地方教育经费的做法,地方官府引人注目地提高了零售消费者所负担经费的比重。”10商业税是由国家征集的,虽然经费取自民众,但这笔税收到底是属国家的,国家如果不将它投用在汉口公共教育事业上,这次的活动是难以成功的,为此不能简单说该教育基金来自商人和民众。
三、对“中国社会是停滞”论断的反驳
传统西方汉学在冲击——回应、传统——近代模式的规制下,习惯性的将中国视为一个停滞社会。马克思·韦伯关于“中国城市落后并阻碍社会进步”的理论,极力强调近代中国没有形成一个成熟的城市共同体,西方带来的文明是中国城市发展的驱动力。但是,罗威廉教授在柯文“中国中心观”的影响下,借助公共领域和社区冲突理论,提出中国社会发展的内在动力。在罗氏看来,汉口在开埠之前,虽遭到一定西方势力的渗透,但其商业、社会公共设施、大众福利等都有所发展并呈现出制度化趋势,并且19世纪的汉口在应对各种冲突、威胁、灾难的过程中,逐渐形成社区共同体。这种共同体的形成得力于官府对社会控制的放松,地方精英积极主动担负起儒家道德传统所赋予的责任,汉口人高度发展的文化宽容所带来的“本地认同”或“社区共识”等因素。该书证明中国不仅存在高效率的“社区”自治体系,而且拥有类似于西方的“公共领域”。 中国城市在自己的发展过程中也有朝着自治化方向的不断演变。
罗威廉所描述的汉口近代城市史,整体上给人这样一种感觉:由于晚清时期,各种纷繁复杂的社会情形,国家在社会事务中慢慢退却、让步,最终只是其协调作用;而在这一过程中,地方精英力量突起,在城市自治运动中发挥主导作用,其积极参与社会福利事务、维护公共秩序等等,并在实际行动中,慢慢占据领导地位。社区共同体逐渐形成,在19世纪二三十年代,主要是受经世思潮的影响,而太平天国运动后,主要是因为对国家的怀疑及致力于复兴儒家道德传统。不过在最后章节中,罗氏论述到20世纪初,政府为适应时局,不断进行变革,国家权力不断渗入社会,在一些地方事务中重获发言权;同时政府这一过程较能顺利进行,不是由于地方精英退出对社会事务的干涉,而在于在地方精英在成长发展过程中,其阶层利益日趋变成其活动的指南,在追求他们的社会“进步”时,牺牲了社会和谐和中庸之道,社区不断地解体,而阶级意识不断增强。虽然,《汉口》一书,争论不断,但不管怎样《汉口》在中国近代城市史研究中,具有不可忽视的意义。
注
1罗威廉著,鲁西奇、罗杜芳译,《汉口:一个中国城市的冲突和社区(1796—1895)》,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 第339页。
2如上,第416页。
3如上,第303页。
4如上,第360页。
5如上,第311页。
6如上,第202—203页。
7如上,第221页。
8如上,第168页。
9如上,第125页。
10如上,第218页。
【关键词】 汉口 冲突 本地认同 社区共同体 地方精英
一、近代汉口城市共同体的形成
纵观全书,社区冲突和“本地认同感”在汉口城市共同体的形成过程中,发挥重大作用。在该文中,罗威廉似乎经常提及汉口人和外来者这两个概念。无形之中,易使人感受到汉口人与外来者相处并不十分融洽。在汉口,那些区分是本地人还是外来者隐形的或明显的标准依旧存在,区别标准有族群性的,但更多的是以一个人是否有稳定的行业和他选择保人的能力来确定他是否算得上“汉口人”。另外语言被视为最容易区分个人归属地的工具。更奇特的是,汉口人还将外来者自动分类。“汉口人非常清楚地知道谁是汉口人,谁不是。汉口外来者逐渐分化出两种类型:一种是所谓的‘无赖’或流浪者,诸如难民或退伍兵勇;一种是‘痞棍’或黑社会成员。”1前一种是汉口潜在的危险阶级,但却与那些异端者不同。后者作为异端分子所造成的激进运动,似乎并没有导致汉口社会的离心,相反促进汉口社会更加团结,以抵抗外来威胁。从上我们似乎可以得出:汉口人与外来者并非相处不快,只不过要看对象。汉口土生居民和部分移居或旅居汉口者相比被视为异端分子者,更加亲密。罗威廉进而指出五方杂处的汉口具有都市化特征,产生高水平的文化宽容;为此在前二者之间容易形成“本地认同感”。“社会共识不仅要求承认儒家的社会等级和家庭观,坚守商业行为的道德底线和邻里亲善,也要非常关心‘民生’。这种社会共识既建基于儒家社会和谐的理想,并得到精英出于自身利益的理解和认同。”2并且进一步指出,除了城市异端文化分子拒绝这种社会共识,几乎所有汉口人,不管来自何方,都认同这种社会共识。“本地认同感”是罗威廉为反驳马克思·韦伯关于中国城市往往是由外来旅居者构成,而其最高忠诚亦往往指向外地某处的祖籍所在地的论断而提出来的。这是罗威廉写作此书的目的之一。
那么汉口人与那些拥有“本地认同感”的移居或旅居者之间,是否真的能绝对性地和平相处。毋庸置疑,这是不可能的。那么这种不可能是否会影响汉口城市共同体的形成。罗威廉为解决这一疑问,引用了社区冲突理论。在该文中,罗威廉引用乔治·辛梅尔的观点:社区成员相互依赖,在现实生活中相互之间有规律的冲突,也许与协调一样,具有黏合作用。冲突是互助合作的必要补充,它为日常的紧张关系提供一个安全阀。现在我们来看看罗威廉笔下的汉口。在汉口,冲突是普遍存在的。龙舟赛被视为汉口城市冲突的大聚集,是日常生活中逐日积聚起来的愤懑仇怨公开宣泄的渠道。龙舟赛各方在这一冲突里,都不可避免。广东人与湖北人的矛盾,汉口人与外国人矛盾,汉口下层民众与富商阶层矛盾,顷刻之间便“轰”的爆发。当地官府对此总以小心谨慎甚至反对的态度待之。但1878年彭玉麟的偶然松懈被民众视为解除禁令的标志,纷纷置办龙舟。但罗威廉认为:在这一过程中,汉口下层居民似乎走到了一起,有汉口当地居民作为一个社会单元的感觉。
然而太平军进攻汉口时,汉口人和寓居者的态度明显不一。罗威廉得出以下结论:在抵抗叛军中,领导者有来自完全不同的背景,但“其中大多数来自历史悠久的当地大族。”3而“构成汉口居民重要部分的寓居者所作出的最普遍的反应是逃走。……极少数坚持下来的人,大都也在汉阳城陷落时,搭乘地方官府急急忙忙征用的船队逃走了。”4事实证明“汉口在和平时期接受了大批逃避洪灾和强盗的乡下难民,而面对叛军时,自己却自然而然地成了一座空城。”5如此差异的危机应对方式不禁让我们怀疑汉口“本地认同感”的存在。似乎在和平时期,汉口的商业贸易、城市移民等诸多因素构成了城市认同感,而在危急时刻,出于对自身利益的关注,这种“本地认同感”烟消云散了。如此看来,文中前后的观点有隐约的矛盾之处。也许“本地认同感”的确存在,只不过这种认同感有点单薄,在此基础上形成的城市共同体就比较脆弱。罗威廉在文章中似乎把地方认同的过度强化了了。
二、地方精英、官府在汉口公共领域中的活动及作用
关于公共领域,罗威廉指出:他使用的公共领域,只是为了阐释“公”这一范畴。在欧洲的历史中,国家与社会、公与私,二者之间从古罗马时代起在法律观念上,就有着明确的界限。到中世纪中期,随着自治城市的产生,出现了相对独立于国家权力的市民社会和资产阶级。然而在中国的历史中,国家与社会、公与私的概念并不是自明的。一般而言,以普世王权为核心的帝国政治系统,属于国家的范围,而以地方宗法家族所组成的民间社会,属于社会的空间,其中最重要的原因在于古代中国的知识分子——儒家士大夫扮演了将国家与社会整合为一的中介功能。与此相对应,传统中国的公私观念是一个道德评价性的概念,其法律界限相当模糊。这说明地方精英在国家与社会之间起到桥梁作用。
通观全文,我们可以看出在地方精英和官府在汉口公共领域活动中,即有冲突,也有协调。那么,地方精英和官府在公共领域中各自到底起了什么作用?罗威廉认为在社会福利和城市服务等公众事业上,国家的干预在减少,其作用在不断衰退;与此相对,城市精英等社会力量在创办福利机构、管理和监督其运行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多数创议也非出自官方,而是由城市精英们商议提出的,在资金筹集方面,更是商人领先捐款。街灯问题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人们由于担心不久前溺死的一位邻居的鬼魂,促使一位富商资助在一条黑暗的窄巷设立照明灯。”6精英分子何以会这样做,罗威廉解释说:城市精英的道德取向与正统儒家文化所倡导的道德观相一致。
而官府在对待城市社会问题时,宁愿采取一种谨慎的家长式的态度。“在汉口,国家机构所发挥的部分作用主要局限于有选择地向地方力量创议的项目提供保护,协调这些创议,平衡各社会集团的利益。国家在社会服务各方面的这种间接领导作用,往往在‘官渡民办’或‘官渡商办’之类陈旧的表述方式下而得以合法化。”7在很多程度上,我们应该同意罗威廉的观点,但是在城市自治运动的复杂过程中,肯定会有例外。首先关于地方精英对社会问题拥有一颗儒家式的“慈悲之心”。社会精英利用权势将地方资源据为己用的例子不胜枚举。“江浙同乡会承建的万寿桥,山陕同乡会建德宝寿桥和延寿桥。均将服务大众的需要与改善进出其行会公所地产道路的考虑结合起来,因而,也理所当然地提高了其出租地产在所属街区的价值。”819世纪初,山陕会馆背靠着城市边缘的沼泽地,周围到处密布着非法移居者的棚屋。山陕会馆试图将自己与那些讨厌的棚屋区隔开,于是他们声称要在紧邻会馆后墙的地方打通一条活路,‘以利民便’。 关于官府在城市社会问题处理之中所处的地位问题。罗威廉在文中曾指出一些官方主导的救灾机构,在19世纪中后期已渐渐掌握在地方精英手中,其中资金来源基本上为汉口商人、商业行会及街区居民。但是罗也提到一个孤立的个案:惜字局。罗威廉认为它是准官方机构。“1877年,巡抚的幕僚们建议汉阳知县蔡炳荣在汉口开设一家武昌惜字局的分局,……规定惜字局的经费由这一街区商铺交纳的月捐负担,……虽然当地商人承担了全部经费,但1879年汉口的惜字局显然仍是官府在城市福利服务方面发挥主导作用的一个范例。……它仅仅是一个孤立的个案而已,而且很显然,是一个没有意义的个案。”9汉口惜字局是否是官府在城市福利服务发挥主导作用的孤立个案,我们不得而知,也许有,只是罗威廉在分析史料时没有发现而已。没有发现,并不代表它不存在。另外罗威廉何以认定惜字局是准官方机构?从他的描述中我们得知惜字局是由官府幕僚倡议的,由官府拿出第一桶金,其后运营费用来自商铺月捐,并认为月捐属民间资本。罗威廉评判社会福利机构属官方还是民办标准是什么?他认为由官府手中转移到社会手中的,并不是“参与”社会福利活动的权利,而是“主导”和“控制”此类事务的权利。看上去十分有理,但却显得过于笼统和迷糊。同时,罗威廉在论述社会公共机构建设时,经常会提及建设和运营资金的来源。他认为19世纪以来,汉口城市公共建设的经费来自非官方的,官府拨款极少,官员以个人名义捐款,更多的资金来自汉口商人、商业行会及街区居民。“1884年,在全省厘金之上又加征10%的地方税,……通过这种商业税收直接拨付给地方教育经费的做法,地方官府引人注目地提高了零售消费者所负担经费的比重。”10商业税是由国家征集的,虽然经费取自民众,但这笔税收到底是属国家的,国家如果不将它投用在汉口公共教育事业上,这次的活动是难以成功的,为此不能简单说该教育基金来自商人和民众。
三、对“中国社会是停滞”论断的反驳
传统西方汉学在冲击——回应、传统——近代模式的规制下,习惯性的将中国视为一个停滞社会。马克思·韦伯关于“中国城市落后并阻碍社会进步”的理论,极力强调近代中国没有形成一个成熟的城市共同体,西方带来的文明是中国城市发展的驱动力。但是,罗威廉教授在柯文“中国中心观”的影响下,借助公共领域和社区冲突理论,提出中国社会发展的内在动力。在罗氏看来,汉口在开埠之前,虽遭到一定西方势力的渗透,但其商业、社会公共设施、大众福利等都有所发展并呈现出制度化趋势,并且19世纪的汉口在应对各种冲突、威胁、灾难的过程中,逐渐形成社区共同体。这种共同体的形成得力于官府对社会控制的放松,地方精英积极主动担负起儒家道德传统所赋予的责任,汉口人高度发展的文化宽容所带来的“本地认同”或“社区共识”等因素。该书证明中国不仅存在高效率的“社区”自治体系,而且拥有类似于西方的“公共领域”。 中国城市在自己的发展过程中也有朝着自治化方向的不断演变。
罗威廉所描述的汉口近代城市史,整体上给人这样一种感觉:由于晚清时期,各种纷繁复杂的社会情形,国家在社会事务中慢慢退却、让步,最终只是其协调作用;而在这一过程中,地方精英力量突起,在城市自治运动中发挥主导作用,其积极参与社会福利事务、维护公共秩序等等,并在实际行动中,慢慢占据领导地位。社区共同体逐渐形成,在19世纪二三十年代,主要是受经世思潮的影响,而太平天国运动后,主要是因为对国家的怀疑及致力于复兴儒家道德传统。不过在最后章节中,罗氏论述到20世纪初,政府为适应时局,不断进行变革,国家权力不断渗入社会,在一些地方事务中重获发言权;同时政府这一过程较能顺利进行,不是由于地方精英退出对社会事务的干涉,而在于在地方精英在成长发展过程中,其阶层利益日趋变成其活动的指南,在追求他们的社会“进步”时,牺牲了社会和谐和中庸之道,社区不断地解体,而阶级意识不断增强。虽然,《汉口》一书,争论不断,但不管怎样《汉口》在中国近代城市史研究中,具有不可忽视的意义。
注
1罗威廉著,鲁西奇、罗杜芳译,《汉口:一个中国城市的冲突和社区(1796—1895)》,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 第339页。
2如上,第416页。
3如上,第303页。
4如上,第360页。
5如上,第311页。
6如上,第202—203页。
7如上,第221页。
8如上,第168页。
9如上,第125页。
10如上,第21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