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所谓“民营金融”是相对于国有或官办金融而言,指民有、民营、民受益的金融体制或金融实体,即所有权由民营资本控制,经营方式由民营实体执行,服务对象以民营经济为主的金融市场形态。民营金融业的发展是国家金融业体系发展的有益补充。当前,民间金融业的发展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广西作为全国贫困大省(区),也是未来发展最具潜力的大省(区)之一,关注民营金融业发展意义重大,特此提出广西发展民营金融业对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