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2014年是信托监管思路变化较大的一年。一法两规时代,信托的监管基于原始的财富管理理念。但由于信托公司类银行的展业思路,加之金融危机暴露了金融机构表外业务的风险,2010年《信托公司净资产管理办法》出台,标志着表外业务表内监管的开端。
表外业务表内监管成为监管的主导思想:99号文主要在讲风险防控,最主要的思路是建立生前遗嘱,实际上是强化“刚性兑付”作用,而99号文执行细则进一步明确了这种导向。第四季度,监管层大力推进行业保障基金,通过保障基金向信托计划流动性支持,将本应投资者承担的损失转换为信托公司对保障基金的债务。至此,监管层以法规和制度的形式,正式承认了集合信托“刚性兑付”的文化并将此强化,这是最大变化。
监管层的此种变化也是无奈之举。因为投资者已经习惯了“刚性兑付”,并且部分信托公司很难证明其在管理过程中切实履行责任。更重要的是,在经济增速下降的“新常态”下,要防止区域性风险和系统性风险爆发,需要维持金融稳定。
在这个思路下,2015年及其以后,“刚性兑付”依然会持续,尽最大努力确保投资者的本金不受损失,甚至确保在预定的时间、按照预期的收益率“兑付”将成为众多信托公司的选择。但是,在产品发行方面,信托公司可能将较之前保守——因为,前期业务已经使得部分公司目前把很大精力花费在存量项目,特别是快到期项目的监控上,实际上不利于信托公司业务的良性增长。
从各领域来看,房地产、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和工商企业仍然是集合信托2015年投资的重点。虽然房地产行业在2014年并不景气,但这并不能阻碍其数量和规模在2014年显著增长。其根源是房地产开发属于资金密集型行业,长期需要资金支持。从监管上看,政府对房地产开发的抑制政策已经开始消除,2015年不大可能出现对信托资金投资房地产的限制。而由于房地产政策放松,市场对房地产开发持有乐观态度,2015年房地产信托可能迎来再次增长。
基础设施是监管层目前极力控制的领域,中央政府的总体思路是通过债券融资和PPP模式,取代目前的地方政府平台非标准化债务融资。但目前大多数信托公司都认为,地方政府依然有较强信用,在政策没有完全叫停之时,既有的模式还会继续。即使是政策严格执行,信托公司依然可以通过向已经综合授信的政府平台存续项目投资或者通过投资PPP中的SPV开展政信合作业务。
证券投资类集合信托在2014年迅速增长,主要是得益于A股市场的火爆。但应该看到,随着《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实施,投资顾问自身有发起设立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的能力。信托公司如果希望在这块业务继续发展,则需要将业务的重心从单纯的募资向其他领域扩大。如作为信托计划受托人,对私募机构的投资、运作进行实质性监督与审查,防止有损受益人利益之事件;作为私募机构的服务商,可以提供基金估值、资金清算、信息披露、持有人会议召集等方面的外包服务。
表外业务表内监管成为监管的主导思想:99号文主要在讲风险防控,最主要的思路是建立生前遗嘱,实际上是强化“刚性兑付”作用,而99号文执行细则进一步明确了这种导向。第四季度,监管层大力推进行业保障基金,通过保障基金向信托计划流动性支持,将本应投资者承担的损失转换为信托公司对保障基金的债务。至此,监管层以法规和制度的形式,正式承认了集合信托“刚性兑付”的文化并将此强化,这是最大变化。
监管层的此种变化也是无奈之举。因为投资者已经习惯了“刚性兑付”,并且部分信托公司很难证明其在管理过程中切实履行责任。更重要的是,在经济增速下降的“新常态”下,要防止区域性风险和系统性风险爆发,需要维持金融稳定。
在这个思路下,2015年及其以后,“刚性兑付”依然会持续,尽最大努力确保投资者的本金不受损失,甚至确保在预定的时间、按照预期的收益率“兑付”将成为众多信托公司的选择。但是,在产品发行方面,信托公司可能将较之前保守——因为,前期业务已经使得部分公司目前把很大精力花费在存量项目,特别是快到期项目的监控上,实际上不利于信托公司业务的良性增长。
从各领域来看,房地产、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和工商企业仍然是集合信托2015年投资的重点。虽然房地产行业在2014年并不景气,但这并不能阻碍其数量和规模在2014年显著增长。其根源是房地产开发属于资金密集型行业,长期需要资金支持。从监管上看,政府对房地产开发的抑制政策已经开始消除,2015年不大可能出现对信托资金投资房地产的限制。而由于房地产政策放松,市场对房地产开发持有乐观态度,2015年房地产信托可能迎来再次增长。
基础设施是监管层目前极力控制的领域,中央政府的总体思路是通过债券融资和PPP模式,取代目前的地方政府平台非标准化债务融资。但目前大多数信托公司都认为,地方政府依然有较强信用,在政策没有完全叫停之时,既有的模式还会继续。即使是政策严格执行,信托公司依然可以通过向已经综合授信的政府平台存续项目投资或者通过投资PPP中的SPV开展政信合作业务。
证券投资类集合信托在2014年迅速增长,主要是得益于A股市场的火爆。但应该看到,随着《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实施,投资顾问自身有发起设立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的能力。信托公司如果希望在这块业务继续发展,则需要将业务的重心从单纯的募资向其他领域扩大。如作为信托计划受托人,对私募机构的投资、运作进行实质性监督与审查,防止有损受益人利益之事件;作为私募机构的服务商,可以提供基金估值、资金清算、信息披露、持有人会议召集等方面的外包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