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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我国部分企业生产经营陷入了低谷,各地纷纷出台了相应的再就业措施,许多返乡人员面临着创业的机遇与风险,因此,须谨防返乡创业中的五种虚假招商骗局:
一、“四包”服务设陷阱
签订合同骗钱财
实施诈骗的不法分子瞄准返乡人员急于创业的焦急心态,抛出“包教会、包原料、包产品合格、包回收产品”四包服务的诱人优惠条件,诱使他人签订产品加工合同,同时又以厂家上门收购、现金结算、创业成本低廉,广揽返乡人员合作,在“创业成本低、见效快”的诱惑下,返乡创业人员一步步陷入不法分子精心设置的骗局:第一步,出资数千元作为加工产品机器设备的押金,实际这些设备价值不足千元,并承诺合同期满后,回收机器退回押金;第二步,签定合同,法律公证。不法分子为了让上当受骗者放心,与产品加工户签订正规合同并法律公证,之后,为加工户提供少量的原材料,待加工户将加工好的产品上交时,不法分子验收合格后则非常利索地支付加工费,同时,诱使加工户出资数万甚至数十万元采购原材料;第三步,当加工户采购了巨额的原材料后,不法分子即诈骗得手,加工户再也无法加工出合格产品,按照合同规定,设备押金不能返还,原材料变成一堆垃圾,加工户巨款被骗。
二、合作经营法律公证
设置诈骗陷阱
一些不法分子利用人们对公证机关的信任,打着“法律公证”的幌子,欺骗投资合作者:首先,不法分子利用目前广告宣传管理上的漏洞,大肆对自己所谓的产品进行子虚乌有的“惟一的通过法律公证的独有产品”,并许诺前来投资合作者高额的“利润空间”,诱使他人前来投资;其次,虚假宣传见效后,对有投资合作意向的客户承诺若干股份,诱骗其交纳投资合作股金,待收到股金后,声称签订合同后既办理产品加工技术授权手续,然而,却百变花样无限期拖延,投资合作者被骗巨额钱财。
三、“扯大旗做虎皮”
胡骗乱造设骗局
有的行骗者有着长期的诈骗经营计划过程,他们为了取得投资者的信任,以“某某研究所(某某大学)为技术后盾”,合作项目列入“国家某种计划”“从国外引进的先进技术”等名目扯大旗做虎皮,以此来迷惑投资者。同时,他们在“样板产品、样板店”方面长期精心的设置,并在“聘请法律顾问”“法律公证”方面进行伪装大肆宣扬,从而达到骗取巨额加盟金目的。一些创业者经不住这种设置齐全的骗局,投资数十万甚至上百万元巨款“加盟”,然而,不法分子骗得加盟金后,却迟迟不办理相关手续,对投资者提出的退出加盟申请百般拖延,最后“人间蒸发”,投资加盟者血本无归。
四、高利引诱设置陷阱
诈骗得逞人去楼空
一些不法分子常以“投资500元,年获利5000元”“不出户即可成为万元户”“投资12元,实施半年最低收入7000元”“一年只需劳动30天即可获利4万元”等美妙词句吸引投资者。不了解真相的投资者,一旦付出成千上万元购买其产品后,往往得到的结局是受骗上当,诈骗者一则人去楼空,二则以所谓的标准来设置无法迈过的“门槛”,使投资者损失惨重。
五、设置联营行骗招数
祸及贫困地区
一些犯罪分子针对贫困地区急于脱贫致富的心理,窜至不发达贫困地区,利用当地的报刊和电台、电视台刊播联营办厂广告,声称:由他们提供机械设备作为联营投资,贫困地区只要出人出场地就行,而产品也由他们包销。贫困地区干部群众看了这样的广告往往都很激动,钻进了骗子们设置的骗局,借钱购买机械设备,甚至由当地政府出面办理相关的小额创业贷款联营投资,然而,行骗者骗得巨款后逃之夭夭,而贫困地区的人民群众本以为从此踏上致富之路,结果得到却是一大堆毫无用处的劣质材料和破铜烂铁。
上述五类虚假招商骗局,是不法分子瞄准外出打工人员返乡再创业时机,精心设置诈骗陷阱,而人们在这种虚假招商骗局面前,防范心理非常脆弱,因此,相关职能部门及个体企业要提高警惕,切莫上当受骗。
诈骗新招:创业担保
2009年2月中旬,两名某银行工作人员来学校找到缪某,称其信用卡加上利息及滞纳金,已透支近2万元。而缪某根本没办理过该银行信用卡。
经民警调查后,将目标锁定在缪某的学生曾某身上。
2007年,毕业3年的曾某回到母校昆明某大学,找到教过自己的老师缪某。说决定创业,办理小额贷款需要担保人。为帮助学生,缪某答应下来,并将身份证复印件给了曾某。
曾某交代,在骗得老师身份证复印件后,他找人伪造了收入证明,办理了银行信用。同时曾某还捡到王某身份证,以王某的信用卡透支的本金高达45000多元。曾某交代,6万多元几乎全在夜场消费了。 (云南信息报)
一、“四包”服务设陷阱
签订合同骗钱财
实施诈骗的不法分子瞄准返乡人员急于创业的焦急心态,抛出“包教会、包原料、包产品合格、包回收产品”四包服务的诱人优惠条件,诱使他人签订产品加工合同,同时又以厂家上门收购、现金结算、创业成本低廉,广揽返乡人员合作,在“创业成本低、见效快”的诱惑下,返乡创业人员一步步陷入不法分子精心设置的骗局:第一步,出资数千元作为加工产品机器设备的押金,实际这些设备价值不足千元,并承诺合同期满后,回收机器退回押金;第二步,签定合同,法律公证。不法分子为了让上当受骗者放心,与产品加工户签订正规合同并法律公证,之后,为加工户提供少量的原材料,待加工户将加工好的产品上交时,不法分子验收合格后则非常利索地支付加工费,同时,诱使加工户出资数万甚至数十万元采购原材料;第三步,当加工户采购了巨额的原材料后,不法分子即诈骗得手,加工户再也无法加工出合格产品,按照合同规定,设备押金不能返还,原材料变成一堆垃圾,加工户巨款被骗。
二、合作经营法律公证
设置诈骗陷阱
一些不法分子利用人们对公证机关的信任,打着“法律公证”的幌子,欺骗投资合作者:首先,不法分子利用目前广告宣传管理上的漏洞,大肆对自己所谓的产品进行子虚乌有的“惟一的通过法律公证的独有产品”,并许诺前来投资合作者高额的“利润空间”,诱使他人前来投资;其次,虚假宣传见效后,对有投资合作意向的客户承诺若干股份,诱骗其交纳投资合作股金,待收到股金后,声称签订合同后既办理产品加工技术授权手续,然而,却百变花样无限期拖延,投资合作者被骗巨额钱财。
三、“扯大旗做虎皮”
胡骗乱造设骗局
有的行骗者有着长期的诈骗经营计划过程,他们为了取得投资者的信任,以“某某研究所(某某大学)为技术后盾”,合作项目列入“国家某种计划”“从国外引进的先进技术”等名目扯大旗做虎皮,以此来迷惑投资者。同时,他们在“样板产品、样板店”方面长期精心的设置,并在“聘请法律顾问”“法律公证”方面进行伪装大肆宣扬,从而达到骗取巨额加盟金目的。一些创业者经不住这种设置齐全的骗局,投资数十万甚至上百万元巨款“加盟”,然而,不法分子骗得加盟金后,却迟迟不办理相关手续,对投资者提出的退出加盟申请百般拖延,最后“人间蒸发”,投资加盟者血本无归。
四、高利引诱设置陷阱
诈骗得逞人去楼空
一些不法分子常以“投资500元,年获利5000元”“不出户即可成为万元户”“投资12元,实施半年最低收入7000元”“一年只需劳动30天即可获利4万元”等美妙词句吸引投资者。不了解真相的投资者,一旦付出成千上万元购买其产品后,往往得到的结局是受骗上当,诈骗者一则人去楼空,二则以所谓的标准来设置无法迈过的“门槛”,使投资者损失惨重。
五、设置联营行骗招数
祸及贫困地区
一些犯罪分子针对贫困地区急于脱贫致富的心理,窜至不发达贫困地区,利用当地的报刊和电台、电视台刊播联营办厂广告,声称:由他们提供机械设备作为联营投资,贫困地区只要出人出场地就行,而产品也由他们包销。贫困地区干部群众看了这样的广告往往都很激动,钻进了骗子们设置的骗局,借钱购买机械设备,甚至由当地政府出面办理相关的小额创业贷款联营投资,然而,行骗者骗得巨款后逃之夭夭,而贫困地区的人民群众本以为从此踏上致富之路,结果得到却是一大堆毫无用处的劣质材料和破铜烂铁。
上述五类虚假招商骗局,是不法分子瞄准外出打工人员返乡再创业时机,精心设置诈骗陷阱,而人们在这种虚假招商骗局面前,防范心理非常脆弱,因此,相关职能部门及个体企业要提高警惕,切莫上当受骗。
诈骗新招:创业担保
2009年2月中旬,两名某银行工作人员来学校找到缪某,称其信用卡加上利息及滞纳金,已透支近2万元。而缪某根本没办理过该银行信用卡。
经民警调查后,将目标锁定在缪某的学生曾某身上。
2007年,毕业3年的曾某回到母校昆明某大学,找到教过自己的老师缪某。说决定创业,办理小额贷款需要担保人。为帮助学生,缪某答应下来,并将身份证复印件给了曾某。
曾某交代,在骗得老师身份证复印件后,他找人伪造了收入证明,办理了银行信用。同时曾某还捡到王某身份证,以王某的信用卡透支的本金高达45000多元。曾某交代,6万多元几乎全在夜场消费了。 (云南信息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