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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在艺术品的阐释问题上,我们听到了不同的声音,其在艺术研究领域有着重要的意义。艺术品的阐释我们不能从单一的角度去研究,艺术理论应放在时代的背景下来探讨。所以,对于艺术品的阐释不是既定的,也并没有极限和标准,而是一个推进和发展的过程。本文主要对艺术品的多种阐释方法、最重要的合理阐释和图形作品的价值阐释三个方面进行简要分析。
在现今这个开放且多元的社会下,随着艺术的不断进步、人类学识和思维方式的不断转变,人们面对艺术品时,有了更多的角度和看法,但我们对艺术品的阐释仍然具有相对主义的概念局限性。就艺术品本身而言,各界阐释艺术品的难度就远高于艺术品本身的创作难度。目前,理论界有多种艺术品的阐释观点,它们有各自不同的角度,以及理论基础。
一、艺术品阐释的三种方式
艺术理论中,艺术品阐释的理论可谓泛思潮化。归纳艺术品的多种阐释方法,大致可总结为三种:嵌入法、代入法和溯原法。若用单因论来阐释艺术品,或许并不能使人理解艺术品,这就需要我们不断研究阐释的方向和方法。
首先,嵌入法。艺术品创作者将自己所要传达的艺术理念和艺术思想嵌入艺术品中,就这一阐述方法来看,对艺术品的阐释就是对艺术家创作作品意图的阐释。这是一项有着丰富理论基础和历史奠基的理论,中国古代诗歌鉴赏中便有“以意逆志,知人论世”的鉴赏方式。艺术品是具有审美属性的,在悠远的历史长河中,艺术品表达着作者的创作意图,表达的是艺术家真实的情感。那么,艺术家的创作本源便是界定艺术品的一个重要标尺,对于艺术品的阐释就是对创作者创作意图的阐述,这是相对肯定的。
这样看来,这样的艺术理论是很令人信服的,但是怎样能探索出艺术品创作者的创作意图呢?某些类型的艺术品在展示过程中并未出现与之相关的文字说明,作者也没有留下自己的创作意图,那么是否就意味着我们探寻创作者的创作意图就变得无据可循了呢?不然,我们可以运用代入法对艺术品进行阐释,即观者通过对艺术品的观赏来阐释,这种方法能调动观者自身的思维方式,并可使其感受艺术的魅力,从中获得丰富的审美感受。观者在赏析艺术品的过程中,并不是可以无边际地对艺术品进行阐释,而是要结合自身的价值取向和艺术审美,以及思维方式进行某种有既定方向的阐释。任何观者都不会是某一阐释内容的独有倾向者,因为这种社会背景和文化是在某个社会圈与意识圈中形成和发展的,阐释就会有相对应的社会结构来加以支撑的。因此观者在阐释艺术品时不可能存在完全的自我意志。
艺术品作为艺术的承载,不同于创作意图或观者思维,这就需要采用第三种阐释方法,即溯原法,将关注点回到艺术品本身。这种理论认为,艺术品的阐述既不在创作者意图,也不在于观者的翻译,而在于艺术品本身,虽然艺术品可以引起情感共鸣,但艺术品并不能与情感划等号。我们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各民族的文化互不相同,但艺术存在灵魂共通性及永存性,艺术品本身是可以说明一切的。这就印证了这种阐释方式的必然性,因为艺术是永恒的,不会因观者的思维感受而改变,那么将阐述出发点追溯到艺术品本身而抛开思维主体(创作者与接受者)的阐释方式便具有了客观属性。
可以说,任何阐释活动都是某种主体性的活动,其阐释者都不能脱离其主体性。假若艺术品只有一种阐释方式的话,那么这种阐释方式就变得固化,也不会再有其他阐释存在的空间。所以,以上三种方法都存在一定的局限性,有必要对这三种理论方法进行反思,不断寻找新的方法来解决艺术品阐释这个持久的问题。
二、艺术品最重要的合理阐释
有人认为,合理阐释艺术品的方式有很多,其中最重要的是能让艺术品获得更高艺术价值的阐释。我们触及到艺术品,其意义和价值是在一个复杂的社会形态、历史背景和某种特定的文化语境中被揭示出来的,这种阐释是有其规范的,可以促进社会文化的进步。艺术品是人类活动的产物,在艺术品产生后,人类便会不断探索和发现艺术品的价值,这种价值并不是一个恒定的阐释方式,而是有多种因素共同作用形成的艺术表达。
艺术品与其他商品的不同在于艺术品不能也不应该根据价格来衡量其价值,即不能用商品的价值确定方式来判断。在某一时期、社会背景和文化语境下艺术品会通过货币表现形式来体现其价值,这种通过货币价值来阐释艺术品的方式从某种程度上来讲是一种社会形态的合理阐释,是一种思维维度。但当有着明确的规格、颜色、形态、名称且明码标价的艺术品面对不同阐释时,对其最重要的合理阐释是那个让它获得最高艺术价值的阐释吗?好像并不足以令人信服。通过不断理解艺术品,不断品味和思考艺术品本身,我们将会更理解艺术品的存在必然性,进而对艺术品产生共鸣,唤起观者的真情实感,这才是与艺术品最为接近的方式。
艺术品的不同阐释各有不同的存在理由,其作为一种艺术语言的精炼产物,需要不断探索。对艺术品的阐释如河流一般变幻,但是艺术理论的研究价值却是在不断提升的。艺术家在创作艺术品时把自己对艺术的理解和感悟通过艺术品表达出来,满足了自我艺术价值的实现和内心情感的抒发。对观者而言,也就是通过艺术品达到了一种共鸣。在这个不断变化的维度空间里,我们对艺术品的阐释就不能禁锢在某一特定领域,而要多層面多角度地研究和感悟艺术品。或许我们可以这样来表述:艺术品最重要的合理阐释就是艺术家将自己的感悟、思想赋形在艺术品中,与观者依据特定环境和文化背景所理解的信息达到的共鸣状态。
三、图形作品的价值阐释
图形作为一种视觉语言形式与艺术间的关系十分密切,在当今突出表现艺术文明的社会,图形表达形式的审美功能逐渐显现,以更独特的信息语言形式完成了信息传递的目的。图形作品的阐释也不是孤立无援的,它以自身的视觉美感作为艺术旗帜在艺术层面承载着信息传递的使命。图形作品在信息表达上有直观性、传播性、寓意性的特殊性向,从图形本身的阐释角度去构建图形设计的语言形象。
图形作品的阐释价值从三种特殊性向上加以延伸。首先,图形作品直观的形态构造表现出的审美感受与受众艺术联想的产生造就了图形作品的艺术价值阐释。其次,信息时代下图形作品的艺术表现有着极强的传播性,图形作品被创造出极强的目的性,传播着其需求传达的信息内容,被受众更深刻地认知。最后,图形作品是由社会发展、文化底蕴、民俗学识的信息综合形成的,在艺术理论领域,图形作品的价值阐释就表现为这种综合价值。以图形作品本身的艺术形态传达外在形式的艺术美学,由内而外地进行着有张力的艺术价值阐释。
图形作品的价值阐释是以受众的角度来分析的,图形作品可提供给受众多种信息价值,受众也能更深刻地体会到图形作品中的文化及信息价值。创作者于受众存在着主动与被动、静态与动态、陈述与获取的关系。受众可能会因审美理解和艺术理论的不同而对图形作品有不同的阐释,这就需要能动地去对一个图形作品进行不断的理解,并做出新的阐释。
(浙江理工大学)
在现今这个开放且多元的社会下,随着艺术的不断进步、人类学识和思维方式的不断转变,人们面对艺术品时,有了更多的角度和看法,但我们对艺术品的阐释仍然具有相对主义的概念局限性。就艺术品本身而言,各界阐释艺术品的难度就远高于艺术品本身的创作难度。目前,理论界有多种艺术品的阐释观点,它们有各自不同的角度,以及理论基础。
一、艺术品阐释的三种方式
艺术理论中,艺术品阐释的理论可谓泛思潮化。归纳艺术品的多种阐释方法,大致可总结为三种:嵌入法、代入法和溯原法。若用单因论来阐释艺术品,或许并不能使人理解艺术品,这就需要我们不断研究阐释的方向和方法。
首先,嵌入法。艺术品创作者将自己所要传达的艺术理念和艺术思想嵌入艺术品中,就这一阐述方法来看,对艺术品的阐释就是对艺术家创作作品意图的阐释。这是一项有着丰富理论基础和历史奠基的理论,中国古代诗歌鉴赏中便有“以意逆志,知人论世”的鉴赏方式。艺术品是具有审美属性的,在悠远的历史长河中,艺术品表达着作者的创作意图,表达的是艺术家真实的情感。那么,艺术家的创作本源便是界定艺术品的一个重要标尺,对于艺术品的阐释就是对创作者创作意图的阐述,这是相对肯定的。
这样看来,这样的艺术理论是很令人信服的,但是怎样能探索出艺术品创作者的创作意图呢?某些类型的艺术品在展示过程中并未出现与之相关的文字说明,作者也没有留下自己的创作意图,那么是否就意味着我们探寻创作者的创作意图就变得无据可循了呢?不然,我们可以运用代入法对艺术品进行阐释,即观者通过对艺术品的观赏来阐释,这种方法能调动观者自身的思维方式,并可使其感受艺术的魅力,从中获得丰富的审美感受。观者在赏析艺术品的过程中,并不是可以无边际地对艺术品进行阐释,而是要结合自身的价值取向和艺术审美,以及思维方式进行某种有既定方向的阐释。任何观者都不会是某一阐释内容的独有倾向者,因为这种社会背景和文化是在某个社会圈与意识圈中形成和发展的,阐释就会有相对应的社会结构来加以支撑的。因此观者在阐释艺术品时不可能存在完全的自我意志。
艺术品作为艺术的承载,不同于创作意图或观者思维,这就需要采用第三种阐释方法,即溯原法,将关注点回到艺术品本身。这种理论认为,艺术品的阐述既不在创作者意图,也不在于观者的翻译,而在于艺术品本身,虽然艺术品可以引起情感共鸣,但艺术品并不能与情感划等号。我们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各民族的文化互不相同,但艺术存在灵魂共通性及永存性,艺术品本身是可以说明一切的。这就印证了这种阐释方式的必然性,因为艺术是永恒的,不会因观者的思维感受而改变,那么将阐述出发点追溯到艺术品本身而抛开思维主体(创作者与接受者)的阐释方式便具有了客观属性。
可以说,任何阐释活动都是某种主体性的活动,其阐释者都不能脱离其主体性。假若艺术品只有一种阐释方式的话,那么这种阐释方式就变得固化,也不会再有其他阐释存在的空间。所以,以上三种方法都存在一定的局限性,有必要对这三种理论方法进行反思,不断寻找新的方法来解决艺术品阐释这个持久的问题。
二、艺术品最重要的合理阐释
有人认为,合理阐释艺术品的方式有很多,其中最重要的是能让艺术品获得更高艺术价值的阐释。我们触及到艺术品,其意义和价值是在一个复杂的社会形态、历史背景和某种特定的文化语境中被揭示出来的,这种阐释是有其规范的,可以促进社会文化的进步。艺术品是人类活动的产物,在艺术品产生后,人类便会不断探索和发现艺术品的价值,这种价值并不是一个恒定的阐释方式,而是有多种因素共同作用形成的艺术表达。
艺术品与其他商品的不同在于艺术品不能也不应该根据价格来衡量其价值,即不能用商品的价值确定方式来判断。在某一时期、社会背景和文化语境下艺术品会通过货币表现形式来体现其价值,这种通过货币价值来阐释艺术品的方式从某种程度上来讲是一种社会形态的合理阐释,是一种思维维度。但当有着明确的规格、颜色、形态、名称且明码标价的艺术品面对不同阐释时,对其最重要的合理阐释是那个让它获得最高艺术价值的阐释吗?好像并不足以令人信服。通过不断理解艺术品,不断品味和思考艺术品本身,我们将会更理解艺术品的存在必然性,进而对艺术品产生共鸣,唤起观者的真情实感,这才是与艺术品最为接近的方式。
艺术品的不同阐释各有不同的存在理由,其作为一种艺术语言的精炼产物,需要不断探索。对艺术品的阐释如河流一般变幻,但是艺术理论的研究价值却是在不断提升的。艺术家在创作艺术品时把自己对艺术的理解和感悟通过艺术品表达出来,满足了自我艺术价值的实现和内心情感的抒发。对观者而言,也就是通过艺术品达到了一种共鸣。在这个不断变化的维度空间里,我们对艺术品的阐释就不能禁锢在某一特定领域,而要多層面多角度地研究和感悟艺术品。或许我们可以这样来表述:艺术品最重要的合理阐释就是艺术家将自己的感悟、思想赋形在艺术品中,与观者依据特定环境和文化背景所理解的信息达到的共鸣状态。
三、图形作品的价值阐释
图形作为一种视觉语言形式与艺术间的关系十分密切,在当今突出表现艺术文明的社会,图形表达形式的审美功能逐渐显现,以更独特的信息语言形式完成了信息传递的目的。图形作品的阐释也不是孤立无援的,它以自身的视觉美感作为艺术旗帜在艺术层面承载着信息传递的使命。图形作品在信息表达上有直观性、传播性、寓意性的特殊性向,从图形本身的阐释角度去构建图形设计的语言形象。
图形作品的阐释价值从三种特殊性向上加以延伸。首先,图形作品直观的形态构造表现出的审美感受与受众艺术联想的产生造就了图形作品的艺术价值阐释。其次,信息时代下图形作品的艺术表现有着极强的传播性,图形作品被创造出极强的目的性,传播着其需求传达的信息内容,被受众更深刻地认知。最后,图形作品是由社会发展、文化底蕴、民俗学识的信息综合形成的,在艺术理论领域,图形作品的价值阐释就表现为这种综合价值。以图形作品本身的艺术形态传达外在形式的艺术美学,由内而外地进行着有张力的艺术价值阐释。
图形作品的价值阐释是以受众的角度来分析的,图形作品可提供给受众多种信息价值,受众也能更深刻地体会到图形作品中的文化及信息价值。创作者于受众存在着主动与被动、静态与动态、陈述与获取的关系。受众可能会因审美理解和艺术理论的不同而对图形作品有不同的阐释,这就需要能动地去对一个图形作品进行不断的理解,并做出新的阐释。
(浙江理工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