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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国人
在论述法与民族的普遍精神、习俗和风尚赖以形成之原则的关系时,孟德斯鸠对中国人的性格给出了评判,认为中国人极不可信任。孟德斯鸠认为,“各个民族的性格都是美德与邪恶的混合,善与恶的品质的混合”2,“中国人由于生活极不安定,因而具有惊人的活动能量和异乎寻常的获利欲望,致使任何经商国家都无法信任他们”,3 中国人的诚信缺失,使中国只能与日本通商。4
孟德斯鸠认为,习俗主要与内心活动相关,风尚主要与外部行为有关。他说,“中国的风尚牢不可摧”,并从杜赫德《中华帝国全志》第二卷中引用了一些资料,说明在中国男女绝对分开,在学校里教授习俗和风尚,从施礼时的从容不迫可以认定此人是文人无疑。5他认为中国的立法者将法律、习俗和风尚混为一谈,他们的习俗代表法律,而风尚代表习俗。在孟德斯鸠看来,中国立法者为了让人民过太平日子,制定最广泛的礼仪规范。他征引杜赫德《中华帝国全志》第三卷内容,提到中国的村民和身居高位的人讲究同样的教养,并说,“这是一个好办法,借此可以养成宽厚,维持太平和有序,消除因暴戾而产生的一切邪恶”。6
关于中国的宗教,孟德斯鸠在“教义对世俗状态中的人有利或有害”一节中,提到了孔子。他提到,“孔子的教义否认灵魂不死”。7他同时写道:“佛教和道教相信灵魂不死,可是,从如此圣洁的教义中,人们竟然引申出一些骇人的结论来”。8 他认为佛教灵魂不死的教义误导许多人去自杀。他在关于孔子教义的注释中还征引了杜赫德《中华帝国全志》第三卷中所载的一篇中国哲学著作中的一段话,这是一位中国哲学家对佛教教义的驳斥。尽管孟德斯鸠并未对孔子的思想表示明确的赞赏,但是看来他是对孔子教义的实用价值表示欣赏的,至少要好于对佛教与道教的评价。
孟德斯鸠指出,中国立法者实际上将宗教、法律、习俗和风尚融为一体,所有这些都是伦理,都是美德;并说,“中国的政体大获成功,原因就在于一丝不苟地遵守礼仪”。9 在他看来,礼仪之所以能深入中国人内心和精神,一是因为复杂的中文书写使中国人精神专注于礼仪,书里讲的也全都是礼仪,二是因为礼仪不含宗教成分,都是实用的知识性的东西,易打动人心。对于中国人重礼仪,孟德斯鸠是以一种略带赞赏的语气来评述的。但是,他随后便尖锐地指出,“中国的政体原则一旦被抛弃,道德一旦沦丧,国家立即就陷入无政府状态,革命随即爆发”。10 他进一步指出,正是因为中国人将法律、习俗、风尚和宗教混在一起,被征服的中国并不会丧失法律,征服者不可能将与法律融合在一起的那些东西统统改变。所以,在中国,征服者折服于被征服者。孟德斯鸠也清楚地认识到,基督教在中国立足几乎是不可能的。他参阅了《耶稣会士书简集》中的一些资料,明确指出,基督教对信教者的一些要求,有违中国的习俗与风尚,而且冒犯了中国人的宗教与法律。11
孟德斯鸠认为,中国立法者以天下太平为治国的主要目标,俯首听命是维持天下太平的有效手段,12“中国在以太平为目标这一点上,却是世界上无人能与之比肩的”。13 但是,他这么说,并非是仅仅为了说明中国人喜欢太平,更重要的潜台词是,为了太平,中国人宁愿尊奉整齐划一的观念。孟德斯鸠在探讨制定法律的方式时,表达了对整齐划一的观念的质疑。他写道:“这些整齐划一的东西就那么恰当,永远没有任何例外吗?变革比忍受的痛苦更大吗?”14所以,针对他认为当时中国人为了太平而俯首听命的做法,他以讽刺口吻说道:“只要民众都遵法守法,至于是哪种法律又有多大关系呢?”15 他指出,中国立法者激励人民敬重父亲,构成中国礼仪的基础,礼仪则构成民族的普遍精神,“中华帝国构建在治家的理念之上”。16
孟德斯鸠对中国人的生活完全以礼仪为指导似乎是赞赏的,但是却惊诧于中国人的狡黠。他说,他们却是世界上最狡黠的民族。他说这种情形多见于贸易,虽然贸易能够激发诚信,但是却未激发中国人的诚信。他征引了《北方游记》第八卷里朗克《1721-1722年日记》的资料,提到购货人需要自备衡器,每个商人都要有三把秤,重秤用于买进,轻秤用于卖出,精准的秤用来对付有所戒备的人。他认为,“或者出于必然,或者出于气候的缘故,中国人个个利欲熏心,令人难以想象,而法律并未设法加以制止。一切借助暴力获利的行为都被禁止,一切凭借伎俩或狡诈获利的行为却都不在被禁之列。千万别把中国人的道德与欧洲人的道德相比。每一个在中国的人都必须关注什么对自己有利”;17“斯巴达允许偷窃,中国允许欺骗”。18
关于中国的国力
孟德斯鸠在就世界贸易的变革论述法与贸易的关系时,征引杜赫德《中国帝国全志》第二卷的资料提到,“中国的国内贸易超过整个欧洲的内部贸易总量。我们的外贸如果不能促进内贸增长,杜赫德神甫所说就可能是事实”。19 同时,他提到,“欧洲的实力已经达到了前所未有的程度,它的花费之巨,它的军事介入,它的军队人数,在历史上都找不到先例,庞大的军队即使毫无用处,也要长期维持,哪怕只是为了炫耀”。20 由此,我们可以看到当时欧洲实力的上升,以及孟德斯鸠对中华帝国实力流露出的怀疑。
孟德斯鸠写《论法的精神》并非专门论述中国,而是根据论述的需要,将中国作为诸多国家中的例子之一用来说明自己的论点。从总体上看,孟德斯鸠对中国的评价是客观的,并不带有明显的偏见。在他的论述和评价中,中国是专制国家,但是由于气候等自然原因,政治有宽和的一面;中国有节俭的优良习俗,但这是迫于自然因素造成的压力;中国人为了太平,甘愿在不合理的法律面前俯首听命;中国人尊重礼仪,但是与此同时又不可信任。但是,在笔记性著作《随想录》(Pensées)中,孟德斯鸠说,“中国的政体是一个混合政体,因其君主的广泛权力而具有许多专制主义因素,因其监察制度和建立在父爱和敬老基础之上的美德则具有一些共和政体因素,因其固定不变的法律和规范有序的法庭,视坚韧不拔和不顾风险说真话的精神为荣耀,而具有一些君主政体因素。这三者都不占强势地位,源自气候条件的某些具体原因使中国得以长期存在。如果说,因疆域之大而使中国是一个专制政体国家,那么,它或许就是专制政体国家中之最佳”;21“中国人平和、谦逊、通情达理、虚情假意、悭吝贪婪”。22 这些笔记性文字写于《论法的精神》之前,是孟德斯鸠写作《论法的精神》的资料。由孟德斯鸠这部分笔记可以看到,在他早期的研究中,对于中国的看法更为积极,评价也较高。 在定稿的《论法的精神》一书中,孟德斯鸠认为中华帝国主要是专制国家,中国人不可信任,是世界上最狡黠的民族,这些与他早期对中国的看法相比,更趋消极。这可能是因为孟德斯鸠在后来的研究中,接触到更多关于中国的负面资料有关。孟德斯鸠笔记性著作《随想录》、《随笔》(spicilège)、读书笔记《地理》(Geographica)等的手稿是在18世纪下半叶开始陆续被发现的。亨利·巴克豪森(Henri barckhausen)受托对这些手稿进行整理和编辑,于1899年和1901年间出版了《<随想录>和孟德斯鸠的未版著作断篇》(Pensées et fragments inédits de Montesquieu)中,1904年,他出版了他本人的研究成果《<论法的精神>与拉布莱德堡档案》(l’esprit des lois et les archives de la brède)。商务印书馆出版的《论法的精神》附录中的资料,即取自《<随想录>和孟德斯鸠的未版著作断篇》和巴克豪森本人的研究成果《<论法的精神>与拉布莱德堡档案》。23 孟德斯鸠关于中国人最狡黠,不可信任的评价,显然对西方人心中的中国人形象产生了巨大的影响。他大量参阅了杜赫德的《中华帝国全志》以及《耶稣会士书简集》中关于中国的资料,如果说此前耶稣会士整体上对中国和中国人给予更多正面的肯定,那么我们可以说孟德斯鸠却从耶稣会士的记述中看到了关于中国和中国人更多的负面因素。
耶稣会士们构建的美好中国的形象,在孟德斯鸠的心中,实际上正逐渐瓦解并崩溃。1762年,法国颁布解散耶稣会的命令,耶稣会在欧洲影响迅速减弱。此前,孟德斯鸠已经去世。1773年,耶稣会彻底瓦解了。美国学者马森(Mary Gertrude Mason)指出,“1760年,欧洲人对中国的敬仰达到了顶峰,耶稣会的中国观压倒了商人们的中国观。商人们没有机会涉足中国文化,由于他们主要是和中国的贸易商及下层人士接触,所以他们总是强调中国文明的令人讨厌的特征。在1770年耶稣会瓦解之后,商人们对中国文明的厌恶观点越来越引人注意”。24 可以说,孟德斯鸠比同时代人更早地看到了中华帝国的一些弊病,因此,在瓦解耶稣会士构建的美好中国形象过程中,他的作用不可忽视。孟德斯鸠的洞见,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西方世界对中华帝国的认识。
标注信息:
1.本文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项号编号NCET-11-0717)成果之一。
2.[法]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许明龙译,商务印书馆,2013年,第360页。
3.同上书,第361页。
4.同上书,第361页。
5.同上书,第362页。
6.同上书,第365页。
7.同上书,第538页。
8.同上书,第538页。
9.同上书,第365页。
10.同上书,第366页。
11.同上书,第366页至第367页。
12.同上书,第367页。
13.同上书,第699页。
14.同上书,第699页。
15.同上书,第699页。
16.同上书,第367页至第368页。
17.同上书,第368页。
18.同上书,第368页至第369页。
19.同上书,第450页至第451页。
20.同上书,第450页。
21.同上书,第880页。
22.同上书,第900页。
23.参见上书,第817页注释。
24.[美]M.G.马森,《西方的中国及中国人观念1840-1876》,杨德山译,中华书局,2006年,第9页。
在论述法与民族的普遍精神、习俗和风尚赖以形成之原则的关系时,孟德斯鸠对中国人的性格给出了评判,认为中国人极不可信任。孟德斯鸠认为,“各个民族的性格都是美德与邪恶的混合,善与恶的品质的混合”2,“中国人由于生活极不安定,因而具有惊人的活动能量和异乎寻常的获利欲望,致使任何经商国家都无法信任他们”,3 中国人的诚信缺失,使中国只能与日本通商。4
孟德斯鸠认为,习俗主要与内心活动相关,风尚主要与外部行为有关。他说,“中国的风尚牢不可摧”,并从杜赫德《中华帝国全志》第二卷中引用了一些资料,说明在中国男女绝对分开,在学校里教授习俗和风尚,从施礼时的从容不迫可以认定此人是文人无疑。5他认为中国的立法者将法律、习俗和风尚混为一谈,他们的习俗代表法律,而风尚代表习俗。在孟德斯鸠看来,中国立法者为了让人民过太平日子,制定最广泛的礼仪规范。他征引杜赫德《中华帝国全志》第三卷内容,提到中国的村民和身居高位的人讲究同样的教养,并说,“这是一个好办法,借此可以养成宽厚,维持太平和有序,消除因暴戾而产生的一切邪恶”。6
关于中国的宗教,孟德斯鸠在“教义对世俗状态中的人有利或有害”一节中,提到了孔子。他提到,“孔子的教义否认灵魂不死”。7他同时写道:“佛教和道教相信灵魂不死,可是,从如此圣洁的教义中,人们竟然引申出一些骇人的结论来”。8 他认为佛教灵魂不死的教义误导许多人去自杀。他在关于孔子教义的注释中还征引了杜赫德《中华帝国全志》第三卷中所载的一篇中国哲学著作中的一段话,这是一位中国哲学家对佛教教义的驳斥。尽管孟德斯鸠并未对孔子的思想表示明确的赞赏,但是看来他是对孔子教义的实用价值表示欣赏的,至少要好于对佛教与道教的评价。
孟德斯鸠指出,中国立法者实际上将宗教、法律、习俗和风尚融为一体,所有这些都是伦理,都是美德;并说,“中国的政体大获成功,原因就在于一丝不苟地遵守礼仪”。9 在他看来,礼仪之所以能深入中国人内心和精神,一是因为复杂的中文书写使中国人精神专注于礼仪,书里讲的也全都是礼仪,二是因为礼仪不含宗教成分,都是实用的知识性的东西,易打动人心。对于中国人重礼仪,孟德斯鸠是以一种略带赞赏的语气来评述的。但是,他随后便尖锐地指出,“中国的政体原则一旦被抛弃,道德一旦沦丧,国家立即就陷入无政府状态,革命随即爆发”。10 他进一步指出,正是因为中国人将法律、习俗、风尚和宗教混在一起,被征服的中国并不会丧失法律,征服者不可能将与法律融合在一起的那些东西统统改变。所以,在中国,征服者折服于被征服者。孟德斯鸠也清楚地认识到,基督教在中国立足几乎是不可能的。他参阅了《耶稣会士书简集》中的一些资料,明确指出,基督教对信教者的一些要求,有违中国的习俗与风尚,而且冒犯了中国人的宗教与法律。11
孟德斯鸠认为,中国立法者以天下太平为治国的主要目标,俯首听命是维持天下太平的有效手段,12“中国在以太平为目标这一点上,却是世界上无人能与之比肩的”。13 但是,他这么说,并非是仅仅为了说明中国人喜欢太平,更重要的潜台词是,为了太平,中国人宁愿尊奉整齐划一的观念。孟德斯鸠在探讨制定法律的方式时,表达了对整齐划一的观念的质疑。他写道:“这些整齐划一的东西就那么恰当,永远没有任何例外吗?变革比忍受的痛苦更大吗?”14所以,针对他认为当时中国人为了太平而俯首听命的做法,他以讽刺口吻说道:“只要民众都遵法守法,至于是哪种法律又有多大关系呢?”15 他指出,中国立法者激励人民敬重父亲,构成中国礼仪的基础,礼仪则构成民族的普遍精神,“中华帝国构建在治家的理念之上”。16
孟德斯鸠对中国人的生活完全以礼仪为指导似乎是赞赏的,但是却惊诧于中国人的狡黠。他说,他们却是世界上最狡黠的民族。他说这种情形多见于贸易,虽然贸易能够激发诚信,但是却未激发中国人的诚信。他征引了《北方游记》第八卷里朗克《1721-1722年日记》的资料,提到购货人需要自备衡器,每个商人都要有三把秤,重秤用于买进,轻秤用于卖出,精准的秤用来对付有所戒备的人。他认为,“或者出于必然,或者出于气候的缘故,中国人个个利欲熏心,令人难以想象,而法律并未设法加以制止。一切借助暴力获利的行为都被禁止,一切凭借伎俩或狡诈获利的行为却都不在被禁之列。千万别把中国人的道德与欧洲人的道德相比。每一个在中国的人都必须关注什么对自己有利”;17“斯巴达允许偷窃,中国允许欺骗”。18
关于中国的国力
孟德斯鸠在就世界贸易的变革论述法与贸易的关系时,征引杜赫德《中国帝国全志》第二卷的资料提到,“中国的国内贸易超过整个欧洲的内部贸易总量。我们的外贸如果不能促进内贸增长,杜赫德神甫所说就可能是事实”。19 同时,他提到,“欧洲的实力已经达到了前所未有的程度,它的花费之巨,它的军事介入,它的军队人数,在历史上都找不到先例,庞大的军队即使毫无用处,也要长期维持,哪怕只是为了炫耀”。20 由此,我们可以看到当时欧洲实力的上升,以及孟德斯鸠对中华帝国实力流露出的怀疑。
孟德斯鸠写《论法的精神》并非专门论述中国,而是根据论述的需要,将中国作为诸多国家中的例子之一用来说明自己的论点。从总体上看,孟德斯鸠对中国的评价是客观的,并不带有明显的偏见。在他的论述和评价中,中国是专制国家,但是由于气候等自然原因,政治有宽和的一面;中国有节俭的优良习俗,但这是迫于自然因素造成的压力;中国人为了太平,甘愿在不合理的法律面前俯首听命;中国人尊重礼仪,但是与此同时又不可信任。但是,在笔记性著作《随想录》(Pensées)中,孟德斯鸠说,“中国的政体是一个混合政体,因其君主的广泛权力而具有许多专制主义因素,因其监察制度和建立在父爱和敬老基础之上的美德则具有一些共和政体因素,因其固定不变的法律和规范有序的法庭,视坚韧不拔和不顾风险说真话的精神为荣耀,而具有一些君主政体因素。这三者都不占强势地位,源自气候条件的某些具体原因使中国得以长期存在。如果说,因疆域之大而使中国是一个专制政体国家,那么,它或许就是专制政体国家中之最佳”;21“中国人平和、谦逊、通情达理、虚情假意、悭吝贪婪”。22 这些笔记性文字写于《论法的精神》之前,是孟德斯鸠写作《论法的精神》的资料。由孟德斯鸠这部分笔记可以看到,在他早期的研究中,对于中国的看法更为积极,评价也较高。 在定稿的《论法的精神》一书中,孟德斯鸠认为中华帝国主要是专制国家,中国人不可信任,是世界上最狡黠的民族,这些与他早期对中国的看法相比,更趋消极。这可能是因为孟德斯鸠在后来的研究中,接触到更多关于中国的负面资料有关。孟德斯鸠笔记性著作《随想录》、《随笔》(spicilège)、读书笔记《地理》(Geographica)等的手稿是在18世纪下半叶开始陆续被发现的。亨利·巴克豪森(Henri barckhausen)受托对这些手稿进行整理和编辑,于1899年和1901年间出版了《<随想录>和孟德斯鸠的未版著作断篇》(Pensées et fragments inédits de Montesquieu)中,1904年,他出版了他本人的研究成果《<论法的精神>与拉布莱德堡档案》(l’esprit des lois et les archives de la brède)。商务印书馆出版的《论法的精神》附录中的资料,即取自《<随想录>和孟德斯鸠的未版著作断篇》和巴克豪森本人的研究成果《<论法的精神>与拉布莱德堡档案》。23 孟德斯鸠关于中国人最狡黠,不可信任的评价,显然对西方人心中的中国人形象产生了巨大的影响。他大量参阅了杜赫德的《中华帝国全志》以及《耶稣会士书简集》中关于中国的资料,如果说此前耶稣会士整体上对中国和中国人给予更多正面的肯定,那么我们可以说孟德斯鸠却从耶稣会士的记述中看到了关于中国和中国人更多的负面因素。
耶稣会士们构建的美好中国的形象,在孟德斯鸠的心中,实际上正逐渐瓦解并崩溃。1762年,法国颁布解散耶稣会的命令,耶稣会在欧洲影响迅速减弱。此前,孟德斯鸠已经去世。1773年,耶稣会彻底瓦解了。美国学者马森(Mary Gertrude Mason)指出,“1760年,欧洲人对中国的敬仰达到了顶峰,耶稣会的中国观压倒了商人们的中国观。商人们没有机会涉足中国文化,由于他们主要是和中国的贸易商及下层人士接触,所以他们总是强调中国文明的令人讨厌的特征。在1770年耶稣会瓦解之后,商人们对中国文明的厌恶观点越来越引人注意”。24 可以说,孟德斯鸠比同时代人更早地看到了中华帝国的一些弊病,因此,在瓦解耶稣会士构建的美好中国形象过程中,他的作用不可忽视。孟德斯鸠的洞见,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西方世界对中华帝国的认识。
标注信息:
1.本文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项号编号NCET-11-0717)成果之一。
2.[法]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许明龙译,商务印书馆,2013年,第360页。
3.同上书,第361页。
4.同上书,第361页。
5.同上书,第362页。
6.同上书,第365页。
7.同上书,第538页。
8.同上书,第538页。
9.同上书,第365页。
10.同上书,第366页。
11.同上书,第366页至第367页。
12.同上书,第367页。
13.同上书,第699页。
14.同上书,第699页。
15.同上书,第699页。
16.同上书,第367页至第368页。
17.同上书,第368页。
18.同上书,第368页至第369页。
19.同上书,第450页至第451页。
20.同上书,第450页。
21.同上书,第880页。
22.同上书,第900页。
23.参见上书,第817页注释。
24.[美]M.G.马森,《西方的中国及中国人观念1840-1876》,杨德山译,中华书局,2006年,第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