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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高职院校技能大赛的举行推动高职专业教学改革、教学质量提升,历经12年的发展,规模和影响力不断扩大。在职业技能大赛取得可喜成绩的同时,也存在监督评价不公平、选手“精英化”等问题,本文提出完善竞赛组织管理、建立客观公正的评判制度等建议,希望构建一套更加科学合理的高职院校技能竞赛制度体系。
关键词:高职 技能竞赛 制度建设 策略
为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对接企业和市场需求,全面提升高职人才培养质量,高职院校不仅积极参与各级各类职业技能竞赛,积极探索“以赛促教、以赛促学”的赛教学相融合的教学模式。
一、高职院校技能竞赛制度现状
(一)“国赛、省赛、校赛”三层竞赛体系形成
教育部等六部門关于印发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和《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等文件中,提出“完善职业院校教学比赛制度,办好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提升国际影响力,将学生比赛成绩作为升入高一级学校的重要依据”等要求。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自2008年在天津举行,已成功举办了十二届,是高职院校国家级的重要赛事,受到政府及教育部的高度重视。全国高职院校技能大赛每年定期举办,推动国赛、省赛、校赛三个层次比赛的有序开展。根据教育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年规划(2013-2015年)》文件要求“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坚持政府主导、行业指导、企业参与的办赛模式”,高职技能竞赛在政府支持下,与企业行业密切合作,对接产业需求,推动了职业教育向的产教融合和校企合作模式发展,并成为高职院校展示教育教学成果和经验交流的重要平台,促进职业教育质量的提升。
(二)全国职业技能规模不断扩大,校级“赛教学”融合不够
职业技能大赛由2008年第一届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的10个专业的24赛项,发展到26个专业的87个大项(89个小项),其中包括82个常规赛大项和5个行业特色赛项,在天津主赛区和北京等21个分赛区举行,参赛选手17450人,形成“一主多辅”的竞赛格局,建立高职技能竞赛“国赛为首、区赛为主、层层选拔”的竞赛体系。
随着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规模和品牌效应不断扩大,获得了企业的高度认可,成为职业院校检验学生专业培养水平的重要途径。但在校级选拔赛组织中,高职院校存在省赛前突击选拔,然后仅对选出学生集中培训,备战省赛到国赛期间停课训练,影响他们正常学习进度。职业技能竞赛不能与日常教学活动相融合,不能实现“以赛促教、以赛促学”的目的。
(三)竞赛制度顶层框架形成,省校制度待完善
2008年以来随着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的发展,各项竞赛管理制度逐步完善,经历了探索初创阶段(2008-2012)、基本形成阶段(2012-2015)、完善落实阶段(2016-2019)三个阶段,取得了显著成效。全国职业技能大赛执委会从制定第一个《仲裁工作制度》文件,陆续出台了一系列包括筹备、组织、参赛、经费及奖惩等文件制度。2019年的《全国高职院校技能大赛制度汇编》中就包含有《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组织机构与职能分工》《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参赛管理办法》《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奖惩办法》等21个文件,涵盖赛前筹备、赛中组织及赛后管理的各项工作。竞赛组织管理制度的完善,从顶层设计上规范和加强了对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的指导管理,使大赛能科学选拔、规范评分,突出公平公正的竞赛精神。在省赛校赛中,主要以贯彻执行上级下发的相关制度文件为主,没有结合本级竞赛实际情况,缺乏对项目管理的细化指导,尤其在校级比赛中易出现随意应付现象。
(四)职业技能竞赛项目级别层次参差不齐
高职职业技能竞赛项目从主办方看,分别有教育行政、工信部、各专业行业指导委员会及企业等主办,如国际贸易专业参加的互联网+国际贸易综合大赛由教育行政部门主办,而“跨境电子商务应用技能大赛”由中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企业协会主办。主办方不同赛项级别和影响力各异。为了提升学生技能,同时扩大校外比赛参与人数和获奖数,有些院校积极组织师生参加各级各类技能竞赛,虽然师生都积极备赛努力训练,但不同赛项却同名次不同认可度。
高职职业技能竞赛项目从级别看,分为校赛、省赛和国赛。国赛赛项虽逐年增加,由于高职院校专业数众多,有部分专业赛项有区赛无国赛,如跨境电子商务应用技能大赛区赛和国赛都由教育行政部门主办;“踏瑞杯”全国高职高专人力资源管理技能大赛区赛由企业(上海踏瑞计算机软件有限公司)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国赛由企业和行指委(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主办,没有纳入教育部主办的全国职业技能大赛赛项;“跨境电子商务应用技能大赛”有区赛无国赛。可见,有些专业技能竞赛机会多,层次高,有些则相反,甚至没有。
二、高职院校技能竞赛制度建设策略
(一)完善省赛、国赛的竞赛组织管理,建立客观公正的评判制度
会计、工商、文秘等很多专业技能竞赛通过模拟软件进行,省赛、国赛由主办院校与商业软件公司合作,这种商业运作模式会导致某些不公平问题出现,如命题方式过度依赖软件企业、评分裁判与主办院校和软件方关系密切、主办院校学生优先适应比赛设备等问题。为了避免竞赛的不公平,建议成立专门的常设机构,隶属于教育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统筹安排本赛区的各类技能竞赛赛项及全国大赛的选拔工作,监督比赛的公平性。由该常设机构人员负责竞赛组织管理,选择第三方职业技能竞赛场地,严格规范管理流程,如大赛的命题制度、裁判专家的选拔制度、承办方选择制度和监督制度等,保障大赛的客观和公正。
(二)加强校赛、省赛、国赛衔接,建立规范统一的竞赛制度
1.赛项设置。第一,省赛尽可能与国赛一致,且能覆盖所有专业。在会计、国际贸易、物流管理等专业每年都教育部举办的全国级别竞赛,但有部分专业教育部组织的国赛,出现省赛和国赛不衔接现象。各级职业技能竞赛由于举办方不同,赛项权威性和层次不同,使参赛院校选手数量存在差异,影响获奖的几率,甚至有100%获奖。教育主管部门应统筹规划比赛项目,明确规定比赛举办的资质和标准,避免各种比赛混杂的情况。第二,细化竞赛项目,扩大学生的获奖面。很多职业技能竞赛项目都是综合性的,通过竞赛团队进行比赛,颁发的是综合性集体的奖项,建议根据参赛选手在团队赛的岗位或环节设立单项奖,鼓励学生的参与积极性,扩大获奖面。 2.设备设施。在同一赛项上保障省赛和国赛能使用相同的设备和软件。职业技能大赛涉及专业广项目多,个别专业的校赛、省赛由于设备和软件等原因,竞赛内容不能与国赛衔接。如文秘速录比赛的速录机,物联网竞赛的专业设备箱、操作台,以及各专业比赛软件等,由于部分设备和软件存在专业化太强、使用率不高或费用昂贵等原因,很多学校没有配备或部分配备,从外部条件上导致不公平。应适当给予高职院校技能竞赛设备采购的政策和资金支持,保障各个院校都能有必备的竞赛设备进行训练。
(三)扩大参与面,建立职业院校技能竞赛的长效机制
高职院校很重视技能比赛,择优挑选学生参加比赛进行长期训练,存在片面追求“比赛奖项”的功利现象,与举办技能竞赛宗旨背道而驰。从教育行政部门层面,可建立职业技能大赛的监控机制平台,对高职院校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工作进行评估考核,通过平台收集学生参加职业技能竞赛的数据,如参赛人数、训练人次、竞赛情况等,避免比赛的选手“精英化”和过度功利行为。从校级层面,高職院校应该建立长效机制,实现校级竞赛活动的常态化。首先,根据区赛和国赛制度,结合自身专业实际,制定一套完整的职业技能竞赛制度,包括项目设置、组织管理、项目经费及激励机制等。其次,按照职业需求设计项目,体现专业技能的全面覆盖,达到师生共同参与。将技能竞赛纳入到人才培养方案中,内化到专业建设和课堂教学中,通过“赛课一体”的教学模式,提升学生专业技能和就业能力的培养。
(四)构建与“1+X”证书相结合的职业技能竞赛体系
在职业技能竞赛中,有些项目的内容设置与职业岗位实际技能有差异,考核标准实践性不强等问题。2019年1月国务院印发《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启动“1+X”证书制度试点。“1+X”证书制度和职业技能比赛都是国家深化职业教育改革的重要举措,要求加强企业合作,与行业发展接轨。职业技能竞赛与“1+X”证书相结合,按企业的需求设计赛项内容,利于竞赛项目密切联系职业技能,设计客观的考核标准,促进赛项专业化。高职职业技能大赛的初赛与“1+X”证书考证相结合,学生通过赛证合一的考试,不仅可获得职业资格证书并具有参加复赛的资格,从中再择优参加国赛,通过二者的结合能更好地扩大职业技能竞赛的参与面,考核职业核心技能,提高学生的就业竞争力和发展潜力。
高职技能大赛是由教育主管部门、企业、高职院校及行指委等多方参与组织,通过制定科学的制度体系指导比赛公平、有序开展,让高职技能大赛真正成为展示中国职业教育水平的平台,推进职业教育改革的发展,培养出具有较高职业技能和就业能力的人才。
参考文献:
[1]黄志良.基于会计专业的职业技能竞赛制度体系研究[J].教育时空,2017(19).
[2]曹洋.我国高职院校技能大赛的调查研究与思考[J].上海教育评估研究,2018(10).
[3]张俊晖.高职院校技能竞赛困局与解决方案[J].软件导刊(教育技术),2016(04).
[4]万捷.我国职业技能竞赛热点问题研究[J]. 教育教学论坛,2016(01).
[5]马元兴.职业技能大赛制度的改革与创新[J]. 教育与职业,2015(01).
[6]刘艳桃.我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制度研究[J].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9(18).
基金项目:2015年度广西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立项项目“高职院校技能竞赛体系改革的研究与实践——以北海职业学院为例”(项目编号:GXGZJG2015B259)。
作者单位:北海职业学院
关键词:高职 技能竞赛 制度建设 策略
为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对接企业和市场需求,全面提升高职人才培养质量,高职院校不仅积极参与各级各类职业技能竞赛,积极探索“以赛促教、以赛促学”的赛教学相融合的教学模式。
一、高职院校技能竞赛制度现状
(一)“国赛、省赛、校赛”三层竞赛体系形成
教育部等六部門关于印发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和《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等文件中,提出“完善职业院校教学比赛制度,办好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提升国际影响力,将学生比赛成绩作为升入高一级学校的重要依据”等要求。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自2008年在天津举行,已成功举办了十二届,是高职院校国家级的重要赛事,受到政府及教育部的高度重视。全国高职院校技能大赛每年定期举办,推动国赛、省赛、校赛三个层次比赛的有序开展。根据教育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年规划(2013-2015年)》文件要求“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坚持政府主导、行业指导、企业参与的办赛模式”,高职技能竞赛在政府支持下,与企业行业密切合作,对接产业需求,推动了职业教育向的产教融合和校企合作模式发展,并成为高职院校展示教育教学成果和经验交流的重要平台,促进职业教育质量的提升。
(二)全国职业技能规模不断扩大,校级“赛教学”融合不够
职业技能大赛由2008年第一届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的10个专业的24赛项,发展到26个专业的87个大项(89个小项),其中包括82个常规赛大项和5个行业特色赛项,在天津主赛区和北京等21个分赛区举行,参赛选手17450人,形成“一主多辅”的竞赛格局,建立高职技能竞赛“国赛为首、区赛为主、层层选拔”的竞赛体系。
随着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规模和品牌效应不断扩大,获得了企业的高度认可,成为职业院校检验学生专业培养水平的重要途径。但在校级选拔赛组织中,高职院校存在省赛前突击选拔,然后仅对选出学生集中培训,备战省赛到国赛期间停课训练,影响他们正常学习进度。职业技能竞赛不能与日常教学活动相融合,不能实现“以赛促教、以赛促学”的目的。
(三)竞赛制度顶层框架形成,省校制度待完善
2008年以来随着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的发展,各项竞赛管理制度逐步完善,经历了探索初创阶段(2008-2012)、基本形成阶段(2012-2015)、完善落实阶段(2016-2019)三个阶段,取得了显著成效。全国职业技能大赛执委会从制定第一个《仲裁工作制度》文件,陆续出台了一系列包括筹备、组织、参赛、经费及奖惩等文件制度。2019年的《全国高职院校技能大赛制度汇编》中就包含有《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组织机构与职能分工》《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参赛管理办法》《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奖惩办法》等21个文件,涵盖赛前筹备、赛中组织及赛后管理的各项工作。竞赛组织管理制度的完善,从顶层设计上规范和加强了对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的指导管理,使大赛能科学选拔、规范评分,突出公平公正的竞赛精神。在省赛校赛中,主要以贯彻执行上级下发的相关制度文件为主,没有结合本级竞赛实际情况,缺乏对项目管理的细化指导,尤其在校级比赛中易出现随意应付现象。
(四)职业技能竞赛项目级别层次参差不齐
高职职业技能竞赛项目从主办方看,分别有教育行政、工信部、各专业行业指导委员会及企业等主办,如国际贸易专业参加的互联网+国际贸易综合大赛由教育行政部门主办,而“跨境电子商务应用技能大赛”由中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企业协会主办。主办方不同赛项级别和影响力各异。为了提升学生技能,同时扩大校外比赛参与人数和获奖数,有些院校积极组织师生参加各级各类技能竞赛,虽然师生都积极备赛努力训练,但不同赛项却同名次不同认可度。
高职职业技能竞赛项目从级别看,分为校赛、省赛和国赛。国赛赛项虽逐年增加,由于高职院校专业数众多,有部分专业赛项有区赛无国赛,如跨境电子商务应用技能大赛区赛和国赛都由教育行政部门主办;“踏瑞杯”全国高职高专人力资源管理技能大赛区赛由企业(上海踏瑞计算机软件有限公司)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国赛由企业和行指委(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主办,没有纳入教育部主办的全国职业技能大赛赛项;“跨境电子商务应用技能大赛”有区赛无国赛。可见,有些专业技能竞赛机会多,层次高,有些则相反,甚至没有。
二、高职院校技能竞赛制度建设策略
(一)完善省赛、国赛的竞赛组织管理,建立客观公正的评判制度
会计、工商、文秘等很多专业技能竞赛通过模拟软件进行,省赛、国赛由主办院校与商业软件公司合作,这种商业运作模式会导致某些不公平问题出现,如命题方式过度依赖软件企业、评分裁判与主办院校和软件方关系密切、主办院校学生优先适应比赛设备等问题。为了避免竞赛的不公平,建议成立专门的常设机构,隶属于教育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统筹安排本赛区的各类技能竞赛赛项及全国大赛的选拔工作,监督比赛的公平性。由该常设机构人员负责竞赛组织管理,选择第三方职业技能竞赛场地,严格规范管理流程,如大赛的命题制度、裁判专家的选拔制度、承办方选择制度和监督制度等,保障大赛的客观和公正。
(二)加强校赛、省赛、国赛衔接,建立规范统一的竞赛制度
1.赛项设置。第一,省赛尽可能与国赛一致,且能覆盖所有专业。在会计、国际贸易、物流管理等专业每年都教育部举办的全国级别竞赛,但有部分专业教育部组织的国赛,出现省赛和国赛不衔接现象。各级职业技能竞赛由于举办方不同,赛项权威性和层次不同,使参赛院校选手数量存在差异,影响获奖的几率,甚至有100%获奖。教育主管部门应统筹规划比赛项目,明确规定比赛举办的资质和标准,避免各种比赛混杂的情况。第二,细化竞赛项目,扩大学生的获奖面。很多职业技能竞赛项目都是综合性的,通过竞赛团队进行比赛,颁发的是综合性集体的奖项,建议根据参赛选手在团队赛的岗位或环节设立单项奖,鼓励学生的参与积极性,扩大获奖面。 2.设备设施。在同一赛项上保障省赛和国赛能使用相同的设备和软件。职业技能大赛涉及专业广项目多,个别专业的校赛、省赛由于设备和软件等原因,竞赛内容不能与国赛衔接。如文秘速录比赛的速录机,物联网竞赛的专业设备箱、操作台,以及各专业比赛软件等,由于部分设备和软件存在专业化太强、使用率不高或费用昂贵等原因,很多学校没有配备或部分配备,从外部条件上导致不公平。应适当给予高职院校技能竞赛设备采购的政策和资金支持,保障各个院校都能有必备的竞赛设备进行训练。
(三)扩大参与面,建立职业院校技能竞赛的长效机制
高职院校很重视技能比赛,择优挑选学生参加比赛进行长期训练,存在片面追求“比赛奖项”的功利现象,与举办技能竞赛宗旨背道而驰。从教育行政部门层面,可建立职业技能大赛的监控机制平台,对高职院校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工作进行评估考核,通过平台收集学生参加职业技能竞赛的数据,如参赛人数、训练人次、竞赛情况等,避免比赛的选手“精英化”和过度功利行为。从校级层面,高職院校应该建立长效机制,实现校级竞赛活动的常态化。首先,根据区赛和国赛制度,结合自身专业实际,制定一套完整的职业技能竞赛制度,包括项目设置、组织管理、项目经费及激励机制等。其次,按照职业需求设计项目,体现专业技能的全面覆盖,达到师生共同参与。将技能竞赛纳入到人才培养方案中,内化到专业建设和课堂教学中,通过“赛课一体”的教学模式,提升学生专业技能和就业能力的培养。
(四)构建与“1+X”证书相结合的职业技能竞赛体系
在职业技能竞赛中,有些项目的内容设置与职业岗位实际技能有差异,考核标准实践性不强等问题。2019年1月国务院印发《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启动“1+X”证书制度试点。“1+X”证书制度和职业技能比赛都是国家深化职业教育改革的重要举措,要求加强企业合作,与行业发展接轨。职业技能竞赛与“1+X”证书相结合,按企业的需求设计赛项内容,利于竞赛项目密切联系职业技能,设计客观的考核标准,促进赛项专业化。高职职业技能大赛的初赛与“1+X”证书考证相结合,学生通过赛证合一的考试,不仅可获得职业资格证书并具有参加复赛的资格,从中再择优参加国赛,通过二者的结合能更好地扩大职业技能竞赛的参与面,考核职业核心技能,提高学生的就业竞争力和发展潜力。
高职技能大赛是由教育主管部门、企业、高职院校及行指委等多方参与组织,通过制定科学的制度体系指导比赛公平、有序开展,让高职技能大赛真正成为展示中国职业教育水平的平台,推进职业教育改革的发展,培养出具有较高职业技能和就业能力的人才。
参考文献:
[1]黄志良.基于会计专业的职业技能竞赛制度体系研究[J].教育时空,2017(19).
[2]曹洋.我国高职院校技能大赛的调查研究与思考[J].上海教育评估研究,2018(10).
[3]张俊晖.高职院校技能竞赛困局与解决方案[J].软件导刊(教育技术),2016(04).
[4]万捷.我国职业技能竞赛热点问题研究[J]. 教育教学论坛,2016(01).
[5]马元兴.职业技能大赛制度的改革与创新[J]. 教育与职业,2015(01).
[6]刘艳桃.我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制度研究[J].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9(18).
基金项目:2015年度广西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立项项目“高职院校技能竞赛体系改革的研究与实践——以北海职业学院为例”(项目编号:GXGZJG2015B259)。
作者单位:北海职业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