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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从甘肃省技术交易总体状况、应用行业、技术领域及技术流向地城等多方面,概述了甘肃省“十一五”以来技术市场发展现状,客观分析了存在的差距和问题,提出了通过发展技术市场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措施建议,主要是加强技术市场建设,强化企业科技开发投入建设,加强产学研合作关系,强化企业技术的消化吸收能力,健全科技中介体系,强化创新创业载体建设等。
关键词:甘肃;技术市场;科技成果转化
中图分类号:F127.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4161(2011)05-0141-03
技术市场是一项我国社会经济发展进程中的重要创新举措。技术市场作为要素市场中的重要因素,对推动市场经济下各要素的发育、完善以及实现各种资源有效配置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十一五”以来,甘肃省提出要建立创新型城市,推动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科技成果的开发与推广应用三种形式的科技创新,产生了规模庞大的科技成果和应用技术,并通过技术市场运行实现产业化。因此,技术市场成为甘肃省优化配置科技资源的主渠道,是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中技术、人才、金融资本相结合的强大动力。目前,甘肃省技术市场的发展已成为促进科技成果商品化、产业化的重要平台,成为甘肃省创新体系和社会主义技术市场经济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甘肃省技术交易现状
“十一五”以来,甘肃省技术市场在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国家技术转移促进行动和实施《甘肃省技术市场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不断优化市场环境,推动技术市场机制、体制的创新,促进技术市场快速发展,在“十一五”期间技术市场合同交易保持了平稳较快的发展势头。
(一)技术合同成交总额较快增长
“十一五”期间,甘肃省累计共输出技术11392项,成交总额达到156.13亿元,是“十五”的3.45倍,这期间甘肃省技术交易额年平均增长速度为19.04%。
(二)万人技术成果成交额在全国的排名处中等水平
“十一五”期间,甘肃省技术输出总量在全国的排名一直保持在第15位左右。在《全国科技进步统计监测报告》中显示,甘肃省的科技活动产出由2006年全国第18位上升至2010年全国第7位,其中“万人技术成果成交额”是反映科技活动产出的一个重要指标,该指标在“十一五”末达到了每万人技术成果成交额为135.19万元,比2006年提高103.02%;该指标甘肃省在全国的排名处中等水平,“十一五”期间上升2位(由第11位升至第9位),直接影响着甘肃省的科技活动产出。
(三)技术合同在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略有上升
“十一五”末甘肃省技术合同成交金额占生产总值的1.05%,比2006年提高了0.11个百分点。
(四)技术服务和技术开发成为技术交易的主要形式,技术咨询合同增长速度较快
“十一五”期间,甘肃省技术交易的主要以技术服务和技术开发类合同为主,其成交额所占比重86.74%。其中,技术服务合同6 081项,成交金额100.22亿元,占总成交额的64.19%;技术开发合同2 693项,成交金额35.22亿元,占总成交额的2%。从五年的发展速度来看,技术咨询合同增长最快,年平均增长速度为38.68%;其次是技术服务合同,平均增长速度为23.52%;第三是技术开发合同,平均增长速度为11.40%。
(五)技术交易规模不断扩大,单项技术合同成交额逐年提升
单项技术合同成交额增长迅猛,并呈现逐年递增势态,“十一五”以来每项合同平均成交额都在百万元以上,2010年每项合同成交金额达172.13万元,是2006年的1.6倍。
(六)农业技术居各类技术领域之首,先进制造技术和新能源与高效节能技术居第二、三位
甘肃省是农业大省,近年来其产业规模扩大、结构优化,技术水平大幅提升,已成为甘肃省社会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十一五”以来农业领域共达成技术合同1340项,成交金额40.82亿元,占全省技术合同成交额的26.1%,其中以优良动植物新品种类的技术合同居多;先进制造技术合同位居各类技术合同成交第二,成交合同1036项,成交金额共计达28.56亿元,占全省技术合同成交额的18.3%。新能源与高效节能技术合同成交1753项,成交金额共计达17.35亿元,占全省技术合同成交额的11.1%。
(七)专利技术合同有较大幅度增长,发明专利类合同增长迅速
近年来,随着专利技术在甘肃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日益突出,甘肃省技术市场的发展对专利技术的需求和重视程度也明显提升。“十一7F"期间,甘肃省专利技术合同共成交158项,成交总金额14.24亿元,占全省成交总额的9.12%。同时,这五年期间专利技术合同在全省份额逐年提高,占全省成交总额的比例由2006年的0.3%上升到16.4%。其中,发明专利共成交91项,成交金额11.33亿元,占专利合同成交总额的79.6%;实用新型专利成交56项,成交金额2.24亿元;外观设计专利成交11项,成交金额0.67亿元。发明专利合同在“十一五”期间增长很快,2010年较2006年合同成交额增长5.55亿元,其年均增长速度高达226.7%。
(八)输出技术主要应用于促进农、工业发展等行业,民用空间和环境治理与保护技术发展特快
“十一五”期间,全省成交的技术合同中,以促进农业、林业和渔业的发展和促进工业的发展两类合同为主。其中,以促进农业、林业和渔业的发展为目的的技术合同共成交金额41.25亿元,占全省技术合同成交总额的26.42%,位居各类合同之首;促进工业的发展的技术合同成交额为35.87亿元,占全省技术合同成交总金额的22.98%。“十一五”期间民用空间和环境治理与保护技术发展特快,在2010年的技术合同成交额是2.48亿元和2.33亿元,分别是2006年的333倍和21倍。
(九)企业仍是技术创新主体,技术交易表现活跃
在技术创新活动中,企业表现最为活跃,已成为甘肃省技术创新的重要载体。“十一五”以来甘肃省技术市场交易中,无论是技术卖方还是技术买方,企业均为交易主体。“十一五”期间,企业输出技术合同5 199项,成交金额达105.46亿元,占技术合同输出成交总额的67.5%;签订吸纳技术合同7 892项,成交额123.81亿元,占技术合同吸纳成交总额的79.3%。
(十)“陇原技术走四海”的格局基本形成
从技术市场流向地域来看,“十一五”期间甘肃省输出技术11392项,成交额达153.13亿元;吸纳技术12218项,成交额达125.46亿元。
在输出技术中,输出到外省的技术达82.89亿元,占总成交额的53.1%,“十一五”时期,甘肃省技术输出到31个省(市、区)和香港行政区,其中河北、北京、新疆为技术输出前三甲。值 得关注的是,有14个国家买入了甘肃省技术,其中美国、德国排在前两名。“陇原技术走四海”的格局基本形成。
在吸纳技术中,甘肃省吸纳外省技术56.65亿元,占总成交额的45.15%,多达27个省(市、区),其中北京、陕西、辽宁为技术吸纳的前三名。
二、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中存在问题及对策分析
(一)加强甘肃省技术市场建设
在新旧体制转换过程中,甘肃省的技术市场缺乏协调,发展不太平衡,法律制度、市场规则等建设都不够完善。特别是技术交易与转化过程缺乏金融信贷支持和资金投入,与之相应的风险投资体制和机制尚不完善,导致技术交易与资金支撑体系不衔接。
首先,应建立健全技术创新的相关法律、法规,努力完善科技成果转化的外部环境;其次,是要充分发挥技术市场在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的组织、协调、服务等功能。甘肃省应该建立技术市场交易网络,开通一条技术信息的高速通道,达到技术资源共享,扩大技术交易机会,缩短交易过程,真正实现技术交易和科技成果转化的有效衔接;第三,要能够满足科技服务业不断发展的需要,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实现科技成果转化为生产力的目标定位。
(二)强化企业科技开发投入建设
2010年甘肃省企业技术交易输出额为31.67亿元,占技术合同成交总额的73.51%,是最大的技术输出方,但与全国平均水平(85%)相比有一定差距;尽管在政府的引导下,企业的研发投入不断增加,但是企业科技开发投入仍然不足,目前全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经费投入仅占销售收入的0.5%左右。
这里我们建议两点,一是建议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联合,进行资源优化配置,组建研究基地、技术创新平台和高技术研发中心,围绕着甘肃省重点支柱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开展应用技术开发,实现科技成果转化乃至产业化;二是建议提高对一些转制类科研机构的重视程度,耍充分利用其科研优势,在深化其产权制度改革的同时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才能保持并扩大其科技创新能力,使之成为一个地区或行业的技术开发基地。
(三)加强产学研合作关系
甘肃省高校和科研院所的科研力量并未得到充分释放,在推动科技成果产业化中的优势也没有充分发挥出来。统计显示,“十一五”期间,企业彼此之间技术交易占企业输出技术的84.1%。由此可见,甘肃省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之间的技术供求并不理想。这可能是因为甘肃省科技成果转化存在意识薄、周期长、风险大的特点,使得企业不愿意介入,故导致甘肃省有许多科研成果转化率很低,甚至元人问津,因此目前改善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之间的产学研合作关系已势在必行。
针对以上问题,有以下两点建议:一是可以通过多种合作形式,如利用技术中介机构开展技术咨询、技术评估、技术产权交易等服务活动,目前甘肃省有科技企业孵化器15个、生产力促进中心19家,集群化、专业化水平尚不明显,加强中介组织可促进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之间的知识流动,实现技术转移;二是可以建立以企业为创新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这就需要构建一条高效的技术转化通道,及时有效地集成科技成果,才能不断提升自主创新能力。
(四)强化企业技术的消化吸收能力
甘肃省有较强的应用基础研究和知识创新能力,技术诊断、工艺改进、科技信息、技术检测与培训等技术服务具有相对较强的实力,特色明显。但技术转让所占份额较低,需要强化集成创新和技术成套化水平。在买人省外成果中,技术转让合同仅占4%,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薄弱。
解决技术的消化吸收能力,关键要解决的就是“学习能力”,即要提高对新知识的学习能力,这种能力越强其创新能力也就越强。日本本国的技术之所以很强,就是源于其“学习能力”非常强,对新知识和新技术的吸收消化能力也很强,最终使得他们通过“引进——吸收——创新”的发展模式得以实现技术上的巨大成功。
[作者简介]荣良骥(1978-),女,江苏无锡人,甘肃省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助理研究员,研究方向:科技统计分析研究;田愉(1963-),男。山西人。甘肃省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高级工程师.研究方向:科技统计分析研究;张靖庚(1982-),男。江苏徐州人。甘肃省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工程师,研究方向:战略研究。
[收稿日期]2011-09-21
责编:萤积生;校对;一丁
关键词:甘肃;技术市场;科技成果转化
中图分类号:F127.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4161(2011)05-0141-03
技术市场是一项我国社会经济发展进程中的重要创新举措。技术市场作为要素市场中的重要因素,对推动市场经济下各要素的发育、完善以及实现各种资源有效配置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十一五”以来,甘肃省提出要建立创新型城市,推动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科技成果的开发与推广应用三种形式的科技创新,产生了规模庞大的科技成果和应用技术,并通过技术市场运行实现产业化。因此,技术市场成为甘肃省优化配置科技资源的主渠道,是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中技术、人才、金融资本相结合的强大动力。目前,甘肃省技术市场的发展已成为促进科技成果商品化、产业化的重要平台,成为甘肃省创新体系和社会主义技术市场经济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甘肃省技术交易现状
“十一五”以来,甘肃省技术市场在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国家技术转移促进行动和实施《甘肃省技术市场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不断优化市场环境,推动技术市场机制、体制的创新,促进技术市场快速发展,在“十一五”期间技术市场合同交易保持了平稳较快的发展势头。
(一)技术合同成交总额较快增长
“十一五”期间,甘肃省累计共输出技术11392项,成交总额达到156.13亿元,是“十五”的3.45倍,这期间甘肃省技术交易额年平均增长速度为19.04%。
(二)万人技术成果成交额在全国的排名处中等水平
“十一五”期间,甘肃省技术输出总量在全国的排名一直保持在第15位左右。在《全国科技进步统计监测报告》中显示,甘肃省的科技活动产出由2006年全国第18位上升至2010年全国第7位,其中“万人技术成果成交额”是反映科技活动产出的一个重要指标,该指标在“十一五”末达到了每万人技术成果成交额为135.19万元,比2006年提高103.02%;该指标甘肃省在全国的排名处中等水平,“十一五”期间上升2位(由第11位升至第9位),直接影响着甘肃省的科技活动产出。
(三)技术合同在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略有上升
“十一五”末甘肃省技术合同成交金额占生产总值的1.05%,比2006年提高了0.11个百分点。
(四)技术服务和技术开发成为技术交易的主要形式,技术咨询合同增长速度较快
“十一五”期间,甘肃省技术交易的主要以技术服务和技术开发类合同为主,其成交额所占比重86.74%。其中,技术服务合同6 081项,成交金额100.22亿元,占总成交额的64.19%;技术开发合同2 693项,成交金额35.22亿元,占总成交额的2%。从五年的发展速度来看,技术咨询合同增长最快,年平均增长速度为38.68%;其次是技术服务合同,平均增长速度为23.52%;第三是技术开发合同,平均增长速度为11.40%。
(五)技术交易规模不断扩大,单项技术合同成交额逐年提升
单项技术合同成交额增长迅猛,并呈现逐年递增势态,“十一五”以来每项合同平均成交额都在百万元以上,2010年每项合同成交金额达172.13万元,是2006年的1.6倍。
(六)农业技术居各类技术领域之首,先进制造技术和新能源与高效节能技术居第二、三位
甘肃省是农业大省,近年来其产业规模扩大、结构优化,技术水平大幅提升,已成为甘肃省社会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十一五”以来农业领域共达成技术合同1340项,成交金额40.82亿元,占全省技术合同成交额的26.1%,其中以优良动植物新品种类的技术合同居多;先进制造技术合同位居各类技术合同成交第二,成交合同1036项,成交金额共计达28.56亿元,占全省技术合同成交额的18.3%。新能源与高效节能技术合同成交1753项,成交金额共计达17.35亿元,占全省技术合同成交额的11.1%。
(七)专利技术合同有较大幅度增长,发明专利类合同增长迅速
近年来,随着专利技术在甘肃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日益突出,甘肃省技术市场的发展对专利技术的需求和重视程度也明显提升。“十一7F"期间,甘肃省专利技术合同共成交158项,成交总金额14.24亿元,占全省成交总额的9.12%。同时,这五年期间专利技术合同在全省份额逐年提高,占全省成交总额的比例由2006年的0.3%上升到16.4%。其中,发明专利共成交91项,成交金额11.33亿元,占专利合同成交总额的79.6%;实用新型专利成交56项,成交金额2.24亿元;外观设计专利成交11项,成交金额0.67亿元。发明专利合同在“十一五”期间增长很快,2010年较2006年合同成交额增长5.55亿元,其年均增长速度高达226.7%。
(八)输出技术主要应用于促进农、工业发展等行业,民用空间和环境治理与保护技术发展特快
“十一五”期间,全省成交的技术合同中,以促进农业、林业和渔业的发展和促进工业的发展两类合同为主。其中,以促进农业、林业和渔业的发展为目的的技术合同共成交金额41.25亿元,占全省技术合同成交总额的26.42%,位居各类合同之首;促进工业的发展的技术合同成交额为35.87亿元,占全省技术合同成交总金额的22.98%。“十一五”期间民用空间和环境治理与保护技术发展特快,在2010年的技术合同成交额是2.48亿元和2.33亿元,分别是2006年的333倍和21倍。
(九)企业仍是技术创新主体,技术交易表现活跃
在技术创新活动中,企业表现最为活跃,已成为甘肃省技术创新的重要载体。“十一五”以来甘肃省技术市场交易中,无论是技术卖方还是技术买方,企业均为交易主体。“十一五”期间,企业输出技术合同5 199项,成交金额达105.46亿元,占技术合同输出成交总额的67.5%;签订吸纳技术合同7 892项,成交额123.81亿元,占技术合同吸纳成交总额的79.3%。
(十)“陇原技术走四海”的格局基本形成
从技术市场流向地域来看,“十一五”期间甘肃省输出技术11392项,成交额达153.13亿元;吸纳技术12218项,成交额达125.46亿元。
在输出技术中,输出到外省的技术达82.89亿元,占总成交额的53.1%,“十一五”时期,甘肃省技术输出到31个省(市、区)和香港行政区,其中河北、北京、新疆为技术输出前三甲。值 得关注的是,有14个国家买入了甘肃省技术,其中美国、德国排在前两名。“陇原技术走四海”的格局基本形成。
在吸纳技术中,甘肃省吸纳外省技术56.65亿元,占总成交额的45.15%,多达27个省(市、区),其中北京、陕西、辽宁为技术吸纳的前三名。
二、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中存在问题及对策分析
(一)加强甘肃省技术市场建设
在新旧体制转换过程中,甘肃省的技术市场缺乏协调,发展不太平衡,法律制度、市场规则等建设都不够完善。特别是技术交易与转化过程缺乏金融信贷支持和资金投入,与之相应的风险投资体制和机制尚不完善,导致技术交易与资金支撑体系不衔接。
首先,应建立健全技术创新的相关法律、法规,努力完善科技成果转化的外部环境;其次,是要充分发挥技术市场在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的组织、协调、服务等功能。甘肃省应该建立技术市场交易网络,开通一条技术信息的高速通道,达到技术资源共享,扩大技术交易机会,缩短交易过程,真正实现技术交易和科技成果转化的有效衔接;第三,要能够满足科技服务业不断发展的需要,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实现科技成果转化为生产力的目标定位。
(二)强化企业科技开发投入建设
2010年甘肃省企业技术交易输出额为31.67亿元,占技术合同成交总额的73.51%,是最大的技术输出方,但与全国平均水平(85%)相比有一定差距;尽管在政府的引导下,企业的研发投入不断增加,但是企业科技开发投入仍然不足,目前全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经费投入仅占销售收入的0.5%左右。
这里我们建议两点,一是建议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联合,进行资源优化配置,组建研究基地、技术创新平台和高技术研发中心,围绕着甘肃省重点支柱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开展应用技术开发,实现科技成果转化乃至产业化;二是建议提高对一些转制类科研机构的重视程度,耍充分利用其科研优势,在深化其产权制度改革的同时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才能保持并扩大其科技创新能力,使之成为一个地区或行业的技术开发基地。
(三)加强产学研合作关系
甘肃省高校和科研院所的科研力量并未得到充分释放,在推动科技成果产业化中的优势也没有充分发挥出来。统计显示,“十一五”期间,企业彼此之间技术交易占企业输出技术的84.1%。由此可见,甘肃省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之间的技术供求并不理想。这可能是因为甘肃省科技成果转化存在意识薄、周期长、风险大的特点,使得企业不愿意介入,故导致甘肃省有许多科研成果转化率很低,甚至元人问津,因此目前改善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之间的产学研合作关系已势在必行。
针对以上问题,有以下两点建议:一是可以通过多种合作形式,如利用技术中介机构开展技术咨询、技术评估、技术产权交易等服务活动,目前甘肃省有科技企业孵化器15个、生产力促进中心19家,集群化、专业化水平尚不明显,加强中介组织可促进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之间的知识流动,实现技术转移;二是可以建立以企业为创新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这就需要构建一条高效的技术转化通道,及时有效地集成科技成果,才能不断提升自主创新能力。
(四)强化企业技术的消化吸收能力
甘肃省有较强的应用基础研究和知识创新能力,技术诊断、工艺改进、科技信息、技术检测与培训等技术服务具有相对较强的实力,特色明显。但技术转让所占份额较低,需要强化集成创新和技术成套化水平。在买人省外成果中,技术转让合同仅占4%,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薄弱。
解决技术的消化吸收能力,关键要解决的就是“学习能力”,即要提高对新知识的学习能力,这种能力越强其创新能力也就越强。日本本国的技术之所以很强,就是源于其“学习能力”非常强,对新知识和新技术的吸收消化能力也很强,最终使得他们通过“引进——吸收——创新”的发展模式得以实现技术上的巨大成功。
[作者简介]荣良骥(1978-),女,江苏无锡人,甘肃省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助理研究员,研究方向:科技统计分析研究;田愉(1963-),男。山西人。甘肃省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高级工程师.研究方向:科技统计分析研究;张靖庚(1982-),男。江苏徐州人。甘肃省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工程师,研究方向:战略研究。
[收稿日期]2011-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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