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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社会上虚构交易骗取公积金房贷的行为比比皆是,其在不同程度上违反了我国相关法律,且依其程度不同应有不同定性。不少人将贷款人的行为定性为骗取贷款罪,但无论从骗取贷款罪的立法初衰、刑法原则、构成要件来看,骗取公积金房贷的行为始终与该罪有所差距,且从公积金制度的性质以及社会现状和法理角度考量,该行为若非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均不当入刑。旨在从多角度分析该行为的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