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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改以来的4年,湖北省坚持统筹规划,规范管理,以基层为重点,全力推进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共计投入资金250亿元,实施建设项目8793个,完成建设面积883万平方米。通过几年的建设改造,基本形成了覆盖广泛、功能完善、结构合理的医疗卫生服务网络。
一、坚持规划先行,科学指导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一是规划引导各类项目建设。会同卫生、财政等部门先后制定了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医疗急救体系、采供血体系、麻风病防治体系、精神卫生防治体系等一系列卫生建设与发展规划,做到了每一类建设项目都有一个建设总体规划,按规划组织实施;同时,会同省卫生厅组织每个省部级医疗卫生单位编制基本建设与发展总体规划,严格按规划办理立项审批。二是合理确定项目建设内容。我们要求各地、各单位在制定建设方案时因地制宜,实事求是,充分考虑单位承受能力和当地群众的实际需求,该改造的改造,该合并建设的合并建设。三是严格控制项目建设规模。会同卫生部门先后制定了《湖北省乡镇卫生院建设指导标准》、《湖北省卫生监督机构建设指导标准》、《湖北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信息系统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村卫生室建设与发展的意见》等,对各类机构的建设规模作出了明确规定,对于纳入建设规划的项目,严格按批准的建设规模进行建设,保证每个建设项目建成后达到达标而不超标。四是统筹规划项目实施。在项目实施安排过程中,我们始终坚持“三优先”原则,即优先考虑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到位,对前期准备工作不到位的项目实行一票否决,确保投资一旦下达便能迅速启动形成新的工作量;优先向贫困地区、民族地区、革命老区和省委、省政府相关政策重点扶持的区域倾斜,着力改善这些地区卫生事业发展滞后的状况;优先支持中医药事业发展,将全省具备条件的市州级中医院和县级中医院纳入相关规划建设范围,并在投资上给予倾斜,促进了中医药事业的发展。
二、严格项目审查,有效保障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一是严把项目前期准备情况审查关。每年底,我们结合下一年中央投资安排方向,会同省卫生厅对各地拟申报中央投资计划的卫生项目前期工作准备情况进行审查,重点了解项目的土地、规划、能评、环评等前期手续是否落实到位。同时,审查结束后,将各类卫生建设项目前期准备情况进行排名,在第二年安排中央投资项目时,将前期准备情况与项目安排挂钩,原则上按照审查的建设进度择优选择,确保中央投资下达后能立即开工建设。二是严把方案设计审查关。配合卫生部门先后制定了《湖北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形象设计手册》、《湖北省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形象设计手册》、《湖北省中医机构文化建设形象设计指南》、《湖北省救护车外观标识形象设计手册》等,对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整体外观、内部效果、标识标牌等进行规范和统一。在项目实施前,我们会同省卫生厅按照不同的机构类型,组织专家分级分期分批对所有项目建设方案进行审查,确保建设规模经济适用,建设方案科学合理,项目形象设计标准统一。三是严把项目开工条件审查关。我们不仅在申报项目时严格审查把关,在中央投资下达后,我们依然做到力度不减、措施不松,要求各级发改、卫生部门按照分级审查的原则加强对中央投资项目的督导检查,督促各地、各单位落实工作措施,推进项目建设。
三、加强项目监管,全力推进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一是建立部门、专家协作会商机制。每年召开至少两次协商会议以及组织召开相关领域专家的咨询会议,共同推进我省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二是建立重点项目督办机制。会同省卫生厅制定印发了《关于建立投资千万元以上重大卫生建设项目督办工作责任制的通知》,定期到重大项目单位进行指导和督办检查,重点督办项目实施进度、项目建设程序、工程建设质量和施工安全、项目资金到位与使用、责任制落实和责任追究五个方面的内容。三是建立项目督导检查机制。近4年,省级组织开展卫生项目建设督导检查20多次,将检查结果向项目单位当地政府反馈,对暴露出问题的单位,责令整改落实。四是建立项目通报与约谈机制。会同省卫生厅,建立了基本建设项目工作台账,坚持项目月报表制度,及时掌握全省卫生建设项目最近进展情况。
四、创新发展思路,不断优化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一是努力拓展资金筹集渠道。积极争取省政府支持,协调省财政厅落实中央项目配套资金,近几年安排卫生基本建设投资6亿元,安排地方债券投資15亿元,全力支持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二是积极探索整合医疗资源。我们以公立医院改革为契机,优先发展医疗薄弱地区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分级医疗格局的形成。三是全力吸引社会投资。省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实施意见》,允许民营医院托管公立医疗机构,引导社会资本办医走差异化发展之路,鼓励社会资本在医疗资源短缺地区办医,鼓励境外资本举办医疗机构。
一、坚持规划先行,科学指导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一是规划引导各类项目建设。会同卫生、财政等部门先后制定了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医疗急救体系、采供血体系、麻风病防治体系、精神卫生防治体系等一系列卫生建设与发展规划,做到了每一类建设项目都有一个建设总体规划,按规划组织实施;同时,会同省卫生厅组织每个省部级医疗卫生单位编制基本建设与发展总体规划,严格按规划办理立项审批。二是合理确定项目建设内容。我们要求各地、各单位在制定建设方案时因地制宜,实事求是,充分考虑单位承受能力和当地群众的实际需求,该改造的改造,该合并建设的合并建设。三是严格控制项目建设规模。会同卫生部门先后制定了《湖北省乡镇卫生院建设指导标准》、《湖北省卫生监督机构建设指导标准》、《湖北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信息系统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村卫生室建设与发展的意见》等,对各类机构的建设规模作出了明确规定,对于纳入建设规划的项目,严格按批准的建设规模进行建设,保证每个建设项目建成后达到达标而不超标。四是统筹规划项目实施。在项目实施安排过程中,我们始终坚持“三优先”原则,即优先考虑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到位,对前期准备工作不到位的项目实行一票否决,确保投资一旦下达便能迅速启动形成新的工作量;优先向贫困地区、民族地区、革命老区和省委、省政府相关政策重点扶持的区域倾斜,着力改善这些地区卫生事业发展滞后的状况;优先支持中医药事业发展,将全省具备条件的市州级中医院和县级中医院纳入相关规划建设范围,并在投资上给予倾斜,促进了中医药事业的发展。
二、严格项目审查,有效保障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一是严把项目前期准备情况审查关。每年底,我们结合下一年中央投资安排方向,会同省卫生厅对各地拟申报中央投资计划的卫生项目前期工作准备情况进行审查,重点了解项目的土地、规划、能评、环评等前期手续是否落实到位。同时,审查结束后,将各类卫生建设项目前期准备情况进行排名,在第二年安排中央投资项目时,将前期准备情况与项目安排挂钩,原则上按照审查的建设进度择优选择,确保中央投资下达后能立即开工建设。二是严把方案设计审查关。配合卫生部门先后制定了《湖北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形象设计手册》、《湖北省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形象设计手册》、《湖北省中医机构文化建设形象设计指南》、《湖北省救护车外观标识形象设计手册》等,对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整体外观、内部效果、标识标牌等进行规范和统一。在项目实施前,我们会同省卫生厅按照不同的机构类型,组织专家分级分期分批对所有项目建设方案进行审查,确保建设规模经济适用,建设方案科学合理,项目形象设计标准统一。三是严把项目开工条件审查关。我们不仅在申报项目时严格审查把关,在中央投资下达后,我们依然做到力度不减、措施不松,要求各级发改、卫生部门按照分级审查的原则加强对中央投资项目的督导检查,督促各地、各单位落实工作措施,推进项目建设。
三、加强项目监管,全力推进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一是建立部门、专家协作会商机制。每年召开至少两次协商会议以及组织召开相关领域专家的咨询会议,共同推进我省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二是建立重点项目督办机制。会同省卫生厅制定印发了《关于建立投资千万元以上重大卫生建设项目督办工作责任制的通知》,定期到重大项目单位进行指导和督办检查,重点督办项目实施进度、项目建设程序、工程建设质量和施工安全、项目资金到位与使用、责任制落实和责任追究五个方面的内容。三是建立项目督导检查机制。近4年,省级组织开展卫生项目建设督导检查20多次,将检查结果向项目单位当地政府反馈,对暴露出问题的单位,责令整改落实。四是建立项目通报与约谈机制。会同省卫生厅,建立了基本建设项目工作台账,坚持项目月报表制度,及时掌握全省卫生建设项目最近进展情况。
四、创新发展思路,不断优化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一是努力拓展资金筹集渠道。积极争取省政府支持,协调省财政厅落实中央项目配套资金,近几年安排卫生基本建设投资6亿元,安排地方债券投資15亿元,全力支持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二是积极探索整合医疗资源。我们以公立医院改革为契机,优先发展医疗薄弱地区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分级医疗格局的形成。三是全力吸引社会投资。省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实施意见》,允许民营医院托管公立医疗机构,引导社会资本办医走差异化发展之路,鼓励社会资本在医疗资源短缺地区办医,鼓励境外资本举办医疗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