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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历史的见证,是珍贵的文化资源。受地理因素影响,浙江省淳安县非遗资源丰富,但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当地非遗保护开始面临诸多难题,如何在现代化发展过程中保护利用好非遗资源,是摆在非遗工作者面前一项艰巨而繁重的任务。本文以淳安县为例谈谈当前基层非遗保护所面临的困境与出路。
关键词: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淳安建县1800多年,历史文化底蕴深厚,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丰富多彩。在各方共同努力下,淳安三角戏(睦剧)、竹马、草龙等一批非遗代表性项目得到有效保护传承。但面对现代化发展的冲击,部分非遗项目逐渐陷入“退出历史舞台,走进本土教材”的窘境,如何在经济发展中进行非遗的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激发非遗项目的内生动力,是当前亟需关注解决的问题。
一、主要做法
(一)摸清家底夯基础。2006-2016年,先后两次开展全县非遗资源普查,收集线索共计5000余条。在普查基础上组织开展精优项目申报,至2019年先后申报公布六批县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名录,2020年申报项目也已完成资料收集。截止目前共有国家级2项,省级10项,市级36项,县级93项被列入四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名录体系。持续组织完善非遗记录资料保存,2012-2019年,先后编纂出版《淳安民间文学卷》(上、下)、《淳安民俗卷》、《淳安传统技艺卷》、《睦剧唱腔精选》等一批非遗系列丛书。收集非遗项目文字、图片、视频资料200余套,建成开放国遗项目淳安三角戏(睦剧)、淳安竹马专项数据库及县级非遗综合数据库。
(二)落实政策强保障。2014-2019年,先后出台非遗相关政策制度6部。通过政策引导形成非遗 “保护主体搭台,传承主体唱戏”良好局面,明确保护主体及传承人责任义务,履行好各自角色要务。2014年起将非遗保护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至2020年累计投入本级保护资金2000余万元,同时积极向上争取专项补助约120万元/年。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参与非遗保护传承。2017—2019年,先后由千岛湖旅游集团、杭州银行、骑龙巷商业管理公司冠名开展形式丰富、内容多样的非遗系列活动。
(三)外延内拓搭平台。一是大力实施非遗保护载体建设。先后创建非遗教学传承基地、非遗旅游景区、非遗生态保护区等各级非遗保护载体共31处。建成开放鸠坑茶博馆、草龙文化馆、瑶山秋千馆、文昌民俗馆等10余处乡镇非遗特色展示馆,将非遗文化与旅游产业结合,推进地方非遗文化传承发扬。二是持续打造非遗节庆文化品牌。定期开展“民间艺术展示展演”、“文化和自然遗产日”、“睦剧大赛”、“非遗进校园、进景区”等县级大型非遗系列宣传活动及“猪头祭祖”、“九相公庙会”、“赶十八”等乡镇民俗节庆活动,持续推进非遗文化品牌打造,加快文旅融合。三是多渠道宣传提升本地非遗知名度。在县本级媒体开办《睦剧名段欣赏》、《淳安“老底子”》等非遗专栏。同时借梯登高,拓展外宣渠道,睦剧、草龙等一批非遗项目和民俗文化2019年在央视《新闻联播》、《传奇中国节》和省市多类专题栏目上播出报道。
二、存在困难
(一)人才斷层,传承人老龄化问题突出。截止目前,我县共有各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共56名,其中60周岁以上占比50%,不少非遗项目仍是“老人当家”的境况,如“富文武狮”、“金峰杂技”等项目因体力要求高缺乏年轻力量参与导致项目陷入濒危。省级项目“里商仁灯”、“三吹三打”等也因经济效益不高对年轻人缺乏吸引力,项目和传承人面临弟子少或无弟子的局面,带徒授艺出现滞后传承后继乏力。
(二)市场率低,产业效应不够明显。除制茶、酿酒等少数行业外,总体来看目前非遗市场化、产业化发展仍然较为滞后。如市级项目“富文麦秆扇”纯手工编制周期需7天,市场售价为300-500元,产量低、规模小、价格高。随着时代发展,原有赖以生存的社会环境已不复存在,诸如麦秆扇一类的产品因实用性降低或不符合现代人审美取向,造成销路不畅,产业效应不高。当前“八都麻绣”、“里商仁灯”等传统技艺类非遗项目也在积极探索市场化道路,但囤于技术、人才、资金等限制,发展壮大困难重重,生存发展单靠政府资金扶持力度非常有限。人员少、资金少、平台小的困境,极大地束缚了非遗项目的传承发展空间,难以产生较大的经济效益,尚未实现自我发展、良性循环。
(三)手段缺乏,社会合力尚未形成。目前各级非遗相关知识宣传缺乏统一窗口,针对性和实效性不强,社会认知度普遍较低,在当下趋利、求洋、趋新的思想潮流支配下,很难得到社会默契配合。尤其是“海瑞传说”、“商辂传说”等民间传说类及“目连戏”、“排八仙”等传统戏剧类项目保护手段较为缺乏,传承形势不容乐观。部分乡镇、部门、企业保护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不强,存在“重申报、轻保护”现象。
三、对策及建议
(一)健全机制,规范化提升保护手段。建议省市统一制定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经费投入标准与监管机制,出台有关社会捐赠、赞助的政策措施,建立非遗保护基金。增加重大非遗项目研究记录、资料实物征集、传承单位补助等经费投入。加大对各级传承人的补助力度,同时对于濒危项目的学艺者出台一定的鼓励措施加强扶持,促使学徒生活有保障,有经济和社会地位,激发学习动机,把他们“扶上马”并“送一程”,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发展。
(二)加强联动,专业化助推保护开发。建议开设统一渠道,搭建固定平台进行非遗常态化宣传推广。对“青溪龙砚”、“里商仁灯”等具有市场潜力的地方重点非遗项目在宣传展示、对外交流、参赛评比等方面予以一定程度倾斜,在优质文创开发企业、互联网资源等方面多牵线搭桥,提供支持。定期安排省市非遗专家下沉地方,为代表性传承人、非遗工作人员培训指导,提升传承能力与工作水平。
(三)扩大宣传,多样化加强保护意识。创新宣传形式,广泛深入地宣传普及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知识、保护的急迫形势和重大意义,加深公众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了解和认同,唤起整个城市群体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文化自觉。加强各级政府、部门之间的配合,形成保护合力。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非遗保护,促进非遗保护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关键词: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淳安建县1800多年,历史文化底蕴深厚,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丰富多彩。在各方共同努力下,淳安三角戏(睦剧)、竹马、草龙等一批非遗代表性项目得到有效保护传承。但面对现代化发展的冲击,部分非遗项目逐渐陷入“退出历史舞台,走进本土教材”的窘境,如何在经济发展中进行非遗的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激发非遗项目的内生动力,是当前亟需关注解决的问题。
一、主要做法
(一)摸清家底夯基础。2006-2016年,先后两次开展全县非遗资源普查,收集线索共计5000余条。在普查基础上组织开展精优项目申报,至2019年先后申报公布六批县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名录,2020年申报项目也已完成资料收集。截止目前共有国家级2项,省级10项,市级36项,县级93项被列入四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名录体系。持续组织完善非遗记录资料保存,2012-2019年,先后编纂出版《淳安民间文学卷》(上、下)、《淳安民俗卷》、《淳安传统技艺卷》、《睦剧唱腔精选》等一批非遗系列丛书。收集非遗项目文字、图片、视频资料200余套,建成开放国遗项目淳安三角戏(睦剧)、淳安竹马专项数据库及县级非遗综合数据库。
(二)落实政策强保障。2014-2019年,先后出台非遗相关政策制度6部。通过政策引导形成非遗 “保护主体搭台,传承主体唱戏”良好局面,明确保护主体及传承人责任义务,履行好各自角色要务。2014年起将非遗保护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至2020年累计投入本级保护资金2000余万元,同时积极向上争取专项补助约120万元/年。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参与非遗保护传承。2017—2019年,先后由千岛湖旅游集团、杭州银行、骑龙巷商业管理公司冠名开展形式丰富、内容多样的非遗系列活动。
(三)外延内拓搭平台。一是大力实施非遗保护载体建设。先后创建非遗教学传承基地、非遗旅游景区、非遗生态保护区等各级非遗保护载体共31处。建成开放鸠坑茶博馆、草龙文化馆、瑶山秋千馆、文昌民俗馆等10余处乡镇非遗特色展示馆,将非遗文化与旅游产业结合,推进地方非遗文化传承发扬。二是持续打造非遗节庆文化品牌。定期开展“民间艺术展示展演”、“文化和自然遗产日”、“睦剧大赛”、“非遗进校园、进景区”等县级大型非遗系列宣传活动及“猪头祭祖”、“九相公庙会”、“赶十八”等乡镇民俗节庆活动,持续推进非遗文化品牌打造,加快文旅融合。三是多渠道宣传提升本地非遗知名度。在县本级媒体开办《睦剧名段欣赏》、《淳安“老底子”》等非遗专栏。同时借梯登高,拓展外宣渠道,睦剧、草龙等一批非遗项目和民俗文化2019年在央视《新闻联播》、《传奇中国节》和省市多类专题栏目上播出报道。
二、存在困难
(一)人才斷层,传承人老龄化问题突出。截止目前,我县共有各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共56名,其中60周岁以上占比50%,不少非遗项目仍是“老人当家”的境况,如“富文武狮”、“金峰杂技”等项目因体力要求高缺乏年轻力量参与导致项目陷入濒危。省级项目“里商仁灯”、“三吹三打”等也因经济效益不高对年轻人缺乏吸引力,项目和传承人面临弟子少或无弟子的局面,带徒授艺出现滞后传承后继乏力。
(二)市场率低,产业效应不够明显。除制茶、酿酒等少数行业外,总体来看目前非遗市场化、产业化发展仍然较为滞后。如市级项目“富文麦秆扇”纯手工编制周期需7天,市场售价为300-500元,产量低、规模小、价格高。随着时代发展,原有赖以生存的社会环境已不复存在,诸如麦秆扇一类的产品因实用性降低或不符合现代人审美取向,造成销路不畅,产业效应不高。当前“八都麻绣”、“里商仁灯”等传统技艺类非遗项目也在积极探索市场化道路,但囤于技术、人才、资金等限制,发展壮大困难重重,生存发展单靠政府资金扶持力度非常有限。人员少、资金少、平台小的困境,极大地束缚了非遗项目的传承发展空间,难以产生较大的经济效益,尚未实现自我发展、良性循环。
(三)手段缺乏,社会合力尚未形成。目前各级非遗相关知识宣传缺乏统一窗口,针对性和实效性不强,社会认知度普遍较低,在当下趋利、求洋、趋新的思想潮流支配下,很难得到社会默契配合。尤其是“海瑞传说”、“商辂传说”等民间传说类及“目连戏”、“排八仙”等传统戏剧类项目保护手段较为缺乏,传承形势不容乐观。部分乡镇、部门、企业保护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不强,存在“重申报、轻保护”现象。
三、对策及建议
(一)健全机制,规范化提升保护手段。建议省市统一制定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经费投入标准与监管机制,出台有关社会捐赠、赞助的政策措施,建立非遗保护基金。增加重大非遗项目研究记录、资料实物征集、传承单位补助等经费投入。加大对各级传承人的补助力度,同时对于濒危项目的学艺者出台一定的鼓励措施加强扶持,促使学徒生活有保障,有经济和社会地位,激发学习动机,把他们“扶上马”并“送一程”,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发展。
(二)加强联动,专业化助推保护开发。建议开设统一渠道,搭建固定平台进行非遗常态化宣传推广。对“青溪龙砚”、“里商仁灯”等具有市场潜力的地方重点非遗项目在宣传展示、对外交流、参赛评比等方面予以一定程度倾斜,在优质文创开发企业、互联网资源等方面多牵线搭桥,提供支持。定期安排省市非遗专家下沉地方,为代表性传承人、非遗工作人员培训指导,提升传承能力与工作水平。
(三)扩大宣传,多样化加强保护意识。创新宣传形式,广泛深入地宣传普及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知识、保护的急迫形势和重大意义,加深公众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了解和认同,唤起整个城市群体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文化自觉。加强各级政府、部门之间的配合,形成保护合力。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非遗保护,促进非遗保护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