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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内蒙古经济发展面临的宏观形势仍然复杂严峻,但经济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改变,利好因素也在不断积聚。我们要抢抓机遇、攻坚克难,主动把握经济发展新常态,牢固树立和落实新发展理念,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开拓创新、扎实开展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决策部署,全力做好发展改革各项工作,为迎接自治区成立70周年、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作出应有贡献。重点抓好以下七个方面的工作:
一、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在继续抓好“三去一降一补”五大任务的同时,着力推进落实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振兴实体经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三项任务,进一步提高供给体系质量和效率。
(一)深入推进五大任务落实
扎实化解过剩产能,继续严格控制煤炭新增产能,推动在建33个煤矿项目产能置换方案获得国家批复。抓好降成本措施落实,进一步清理规范中介服务收费,开展涉企乱收费专项整治。加大补短板实施力度,着力抓好9类45项工程建设。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去杠杆和去库存工作。
(二)着力推进农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以稳定农业生产能力为前提,继续开展百亿斤粮食增产工程,扩大高标准农田建设规模,保持粮食总产量基本稳定。继续调减玉米种植面积,扩大青贮和优质牧草种植面积,发展粮草兼顾型农业和草食畜牧业,增加优质农畜产品供给。推进农村牧区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狠抓农畜产品标准化生产和品牌创建,扩大绿色、有机、无公害农畜产品生产。稳步推进土地草牧场“三权分置”。
(三)加大对实体经济支持力度
围绕国家支持的投资领域,尽可能多地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和专项建设基金,更好地发挥政府投资的杠杆撬动作用。着力激发民间投资活力,充分发挥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等基金的投资引导作用,继续推动传统基础设施领域PPP项目建设,同时,再推出一批有较好现金流、有稳定回报预期的项目,加快推动条件成熟的项目落地实施。
二、着力扩大有效投资规模
进一步加强重点项目前期工作,加快推动重大项目开工建设,扩大有效投资规模,充分发挥投资对经济增长的关键作用。
(一)积极推进项目前期工作
围绕国家“十三五”规划重大工程,扎实推进项目前期和申报工作,争取更多重点项目尽快获得批复。加强项目储备,特别要在基础设施、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非资源型产业、现代农牧业、服务业以及国家鼓励和引导的新投资领域,做好项目谋划,推动项目储备多元化,形成谋划一批、储备一批、成熟一批、实施一批的良性发展态势。
(二)加快重大项目开工建设
推动重大项目春秋两季集中开工,落实各项建设条件,特别是推进基础设施“七网”、产业转型升级、重大生态工程、社会民生等领域的一批重大项目加快建设,确保按时建成自治区迎庆献礼项目,力争完成全年固定资产投资预期目标。
(三)强化项目监督管理
扎实开展项目稽察,跟踪落实项目整改情况。加强项目监管信息系统应用,将审批、审核以及安排投资的项目,全部纳入在线监管平台。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加大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力度,坚决防范重特大事故。
三、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把创新摆在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从制度创新、产业创新和技术创新三个方面同时发力,加快推动新旧动能转换接续,确保经济实现平稳健康发展。
(一)积极推动制度创新
一是大力推进“放管服”。在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中增加报建审批程序和电子印章功能,在社会信用信息平台中全面实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推动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纳入统一的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继续完善12358价格监管平台功能。二是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修订出台《自治区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6年本)》,开展投资项目承诺制、“多评合一、统一评审”等改革探索。三是纵深推进重点领域价格改革。制定蒙东电网输配电价改革实施方案,推动实现蒙东电网同网同价,进一步完善居民阶梯电价政策,出台城市管道天然气价格管理办法和定价成本监审办法,全面实施“两部制”供热价格。进一步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推进交通运输价格改革。
(二)大力推動产业创新
持续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推动煤炭、钢铁、有色、农畜产品加工等传统行业延长产业链条,提高产品附加值。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统筹云计算数据中心和大数据应用产业园区建设,推动设立大数据产业发展基金;争取将我区列为国家石墨(烯)新材料产业示范基地,召开中国北方石墨(烯)新材料产学研用创新联盟和产业基金成立大会,加快石墨矿开发和产业化项目前期工作进度;争取包头市列入国家军民融合示范城市范围,推动乌海市与航天十二院合作建立航天军民融合产业化中心,支持阿拉善盟和东风航天基地合作发展军民融合空天产业。设立服务业引导资金,发挥资金引导作用,推动服务业加快发展。
(三)努力提高创新供给能力
加强创新平台建设,继续推进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和企业技术中心建设,积极推动与国内外先进科研机构共同建设联合实验室、院士专家工作站。加快“双创”示范基地建设,争取推动一批“双创”示范基地纳入国家试点范围。
四、提高对外开放合作水平
牢固树立开放发展理念,加快构建开放型基础设施体系、产业体系和市场体系,打造各类开放平台,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全面提高对内对外开放水平。
(一)扎实推进“一带一路”建设
推动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制定《自治区参与中蒙俄经济走廊建设实施方案》。加强各类开放平台建设,出台自治区《支持呼伦贝尔中俄蒙合作先导区建设若干政策举措的意见》和《支持满洲里、二连浩特国家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的意见》,扎实推进国家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建设。推进沿边开发开放,制定自治区支持沿边地区开发开放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出台支持甘其毛都、珠恩嘎达布其、策克等自治区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的政策。 (二)深化对外投资合作
做好外商投资服务工作,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修订《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推动放宽外资准入限制。完善外商投资监管体系,加强项目审批事中事后监管,做好服务保障工作。推进落实自治区与国家发改委协同机制合作框架协议,推动产能合作重点项目和境外产业园区建设。完善和规范市场秩序,防范对外投资风险。
(三)提升对内开放水平
进一步加强区域合作,继续深化京蒙帮扶合作,推动蒙东地区融入东北经济区发展,加强呼包银榆经济区和蒙晋冀(乌大张)长城金三角合作区建设,全面扩大与长江经济带和东南部沿海地区合作,加强与港澳地区的经贸往来。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创新完善会展招商、精准招商、产业链招商、以商招商、委托招商等手段和方式,建立完善科学合理的招商引资项目储备库,强化引进项目跟踪服务机制。
五、积极培育新增长极
坚持区域协同、城乡统筹,推动呼包鄂协同发展和东部地区振兴取得实质性进展,不断增强发展的整体性和协同性。
(一)积极推动和林格尔国家级新区建设
加快编制新区总体规划、产业布局规划、新区与主城区基础设施互联互通规划,推动各类试验示范类平台载体在新区落地,确保新区建设尽快起步、早日见效。
(二)加快推进呼包鄂协同发展
打造呼包鄂1小时快速铁路经济圈、中心城区2小时公路经济圈,推动三市实现通信同城同网和流动就业人员医疗保险关系无缝对接、教育信息化平台互联互通、医保异地住院费用直接结算。
(三)深入实施新一轮东北振兴战略
推动出台落实新一轮东北振兴战略的一系列政策文件和重点规划,实施独立工矿区和城区老工业区搬迁改造、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工程,争取国家将包头、鄂尔多斯纳入首批老工业城市和资源型城市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争取在通辽、赤峰设立对接京津冀的产业合作示范区,争取国家同意我区纳入东北地区与东部地区部分省市对口合作范围,与山东省建立对口合作机制。
(四)扎实推进新型城镇化
加强城市规划管理,继续推进“多规合一”试点。发展特色县域经济,加快宁城县八里罕镇等国家特色小镇建设,再争取一批小城镇列入国家特色小镇,继续推进包头市等国家级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工作,争取试点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
六、大力推进绿色发展
统筹协调好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的关系,推动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不断提高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水平,进一步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
(一)继续加强生态建设
争取国家加大对我区重点生态工程的年度投资力度,继续实施重点生态工程,加强草原保护与建设,严格控制褐煤开采,提高草原生产能力,促进草原可持续利用。
(二)扎实推进节能降耗
全面推进工业、建筑、交通、公共机构等领域节能,继续组织实施燃煤锅炉节能环保综合提升、重点用能单位能效提升、工业余热暖民等重点节能工程,推进环境污染治理项目建设。加快推动低碳发展,继续推进呼伦贝尔国家低碳城市和乌海经济开发区等国家低碳工业园区示范试点建设,争取乌海列入国家低碳城市试点、呼和浩特和赤峰列入国家气候适应型城市试点。
(三)积极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建设
深入落实主体功能区规划,加快制定出台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負面清单,开展103个旗县(区)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试评价工作,建立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信息系统。制定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推进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加大对鄂尔多斯、巴彦淖尔、包头、乌海4个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的支持力度,推动示范区自然资源资产产权管理、绿色GDP核算等生态文明制度改革创新。
七、努力保障和改善民生
牢固树立和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完善制度安排上多做研究,在推进民生工程建设上下大力气,在健全公共服务体系上加快步子,切实做好各项民生工作。
(一)全力推进脱贫攻坚
加快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建设进度,组织编制光伏扶贫实施方案,全面完成小城镇(中心村)电网改造升级、农村机井通电和贫困村通动力电工程。
(二)进一步完善就业保障
加强就业形势跟踪监测和预测预警,加快基层就业和社保服务设施项目建设进度,组织开展国家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试点申报和验收。
(三)提高公共服务共建共享水平
推动自治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和人口发展规划出台实施,加快教育现代化、全民健康保障、文化旅游发展、养老社会服务提升4大方面12个专项的共享服务提升工程建设。
(作者系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本文系作者在自治区发展改革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有删节。)
责任编辑:代建明
一、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在继续抓好“三去一降一补”五大任务的同时,着力推进落实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振兴实体经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三项任务,进一步提高供给体系质量和效率。
(一)深入推进五大任务落实
扎实化解过剩产能,继续严格控制煤炭新增产能,推动在建33个煤矿项目产能置换方案获得国家批复。抓好降成本措施落实,进一步清理规范中介服务收费,开展涉企乱收费专项整治。加大补短板实施力度,着力抓好9类45项工程建设。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去杠杆和去库存工作。
(二)着力推进农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以稳定农业生产能力为前提,继续开展百亿斤粮食增产工程,扩大高标准农田建设规模,保持粮食总产量基本稳定。继续调减玉米种植面积,扩大青贮和优质牧草种植面积,发展粮草兼顾型农业和草食畜牧业,增加优质农畜产品供给。推进农村牧区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狠抓农畜产品标准化生产和品牌创建,扩大绿色、有机、无公害农畜产品生产。稳步推进土地草牧场“三权分置”。
(三)加大对实体经济支持力度
围绕国家支持的投资领域,尽可能多地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和专项建设基金,更好地发挥政府投资的杠杆撬动作用。着力激发民间投资活力,充分发挥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等基金的投资引导作用,继续推动传统基础设施领域PPP项目建设,同时,再推出一批有较好现金流、有稳定回报预期的项目,加快推动条件成熟的项目落地实施。
二、着力扩大有效投资规模
进一步加强重点项目前期工作,加快推动重大项目开工建设,扩大有效投资规模,充分发挥投资对经济增长的关键作用。
(一)积极推进项目前期工作
围绕国家“十三五”规划重大工程,扎实推进项目前期和申报工作,争取更多重点项目尽快获得批复。加强项目储备,特别要在基础设施、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非资源型产业、现代农牧业、服务业以及国家鼓励和引导的新投资领域,做好项目谋划,推动项目储备多元化,形成谋划一批、储备一批、成熟一批、实施一批的良性发展态势。
(二)加快重大项目开工建设
推动重大项目春秋两季集中开工,落实各项建设条件,特别是推进基础设施“七网”、产业转型升级、重大生态工程、社会民生等领域的一批重大项目加快建设,确保按时建成自治区迎庆献礼项目,力争完成全年固定资产投资预期目标。
(三)强化项目监督管理
扎实开展项目稽察,跟踪落实项目整改情况。加强项目监管信息系统应用,将审批、审核以及安排投资的项目,全部纳入在线监管平台。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加大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力度,坚决防范重特大事故。
三、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把创新摆在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从制度创新、产业创新和技术创新三个方面同时发力,加快推动新旧动能转换接续,确保经济实现平稳健康发展。
(一)积极推动制度创新
一是大力推进“放管服”。在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中增加报建审批程序和电子印章功能,在社会信用信息平台中全面实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推动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纳入统一的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继续完善12358价格监管平台功能。二是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修订出台《自治区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6年本)》,开展投资项目承诺制、“多评合一、统一评审”等改革探索。三是纵深推进重点领域价格改革。制定蒙东电网输配电价改革实施方案,推动实现蒙东电网同网同价,进一步完善居民阶梯电价政策,出台城市管道天然气价格管理办法和定价成本监审办法,全面实施“两部制”供热价格。进一步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推进交通运输价格改革。
(二)大力推動产业创新
持续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推动煤炭、钢铁、有色、农畜产品加工等传统行业延长产业链条,提高产品附加值。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统筹云计算数据中心和大数据应用产业园区建设,推动设立大数据产业发展基金;争取将我区列为国家石墨(烯)新材料产业示范基地,召开中国北方石墨(烯)新材料产学研用创新联盟和产业基金成立大会,加快石墨矿开发和产业化项目前期工作进度;争取包头市列入国家军民融合示范城市范围,推动乌海市与航天十二院合作建立航天军民融合产业化中心,支持阿拉善盟和东风航天基地合作发展军民融合空天产业。设立服务业引导资金,发挥资金引导作用,推动服务业加快发展。
(三)努力提高创新供给能力
加强创新平台建设,继续推进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和企业技术中心建设,积极推动与国内外先进科研机构共同建设联合实验室、院士专家工作站。加快“双创”示范基地建设,争取推动一批“双创”示范基地纳入国家试点范围。
四、提高对外开放合作水平
牢固树立开放发展理念,加快构建开放型基础设施体系、产业体系和市场体系,打造各类开放平台,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全面提高对内对外开放水平。
(一)扎实推进“一带一路”建设
推动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制定《自治区参与中蒙俄经济走廊建设实施方案》。加强各类开放平台建设,出台自治区《支持呼伦贝尔中俄蒙合作先导区建设若干政策举措的意见》和《支持满洲里、二连浩特国家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的意见》,扎实推进国家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建设。推进沿边开发开放,制定自治区支持沿边地区开发开放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出台支持甘其毛都、珠恩嘎达布其、策克等自治区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的政策。 (二)深化对外投资合作
做好外商投资服务工作,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修订《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推动放宽外资准入限制。完善外商投资监管体系,加强项目审批事中事后监管,做好服务保障工作。推进落实自治区与国家发改委协同机制合作框架协议,推动产能合作重点项目和境外产业园区建设。完善和规范市场秩序,防范对外投资风险。
(三)提升对内开放水平
进一步加强区域合作,继续深化京蒙帮扶合作,推动蒙东地区融入东北经济区发展,加强呼包银榆经济区和蒙晋冀(乌大张)长城金三角合作区建设,全面扩大与长江经济带和东南部沿海地区合作,加强与港澳地区的经贸往来。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创新完善会展招商、精准招商、产业链招商、以商招商、委托招商等手段和方式,建立完善科学合理的招商引资项目储备库,强化引进项目跟踪服务机制。
五、积极培育新增长极
坚持区域协同、城乡统筹,推动呼包鄂协同发展和东部地区振兴取得实质性进展,不断增强发展的整体性和协同性。
(一)积极推动和林格尔国家级新区建设
加快编制新区总体规划、产业布局规划、新区与主城区基础设施互联互通规划,推动各类试验示范类平台载体在新区落地,确保新区建设尽快起步、早日见效。
(二)加快推进呼包鄂协同发展
打造呼包鄂1小时快速铁路经济圈、中心城区2小时公路经济圈,推动三市实现通信同城同网和流动就业人员医疗保险关系无缝对接、教育信息化平台互联互通、医保异地住院费用直接结算。
(三)深入实施新一轮东北振兴战略
推动出台落实新一轮东北振兴战略的一系列政策文件和重点规划,实施独立工矿区和城区老工业区搬迁改造、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工程,争取国家将包头、鄂尔多斯纳入首批老工业城市和资源型城市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争取在通辽、赤峰设立对接京津冀的产业合作示范区,争取国家同意我区纳入东北地区与东部地区部分省市对口合作范围,与山东省建立对口合作机制。
(四)扎实推进新型城镇化
加强城市规划管理,继续推进“多规合一”试点。发展特色县域经济,加快宁城县八里罕镇等国家特色小镇建设,再争取一批小城镇列入国家特色小镇,继续推进包头市等国家级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工作,争取试点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
六、大力推进绿色发展
统筹协调好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的关系,推动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不断提高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水平,进一步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
(一)继续加强生态建设
争取国家加大对我区重点生态工程的年度投资力度,继续实施重点生态工程,加强草原保护与建设,严格控制褐煤开采,提高草原生产能力,促进草原可持续利用。
(二)扎实推进节能降耗
全面推进工业、建筑、交通、公共机构等领域节能,继续组织实施燃煤锅炉节能环保综合提升、重点用能单位能效提升、工业余热暖民等重点节能工程,推进环境污染治理项目建设。加快推动低碳发展,继续推进呼伦贝尔国家低碳城市和乌海经济开发区等国家低碳工业园区示范试点建设,争取乌海列入国家低碳城市试点、呼和浩特和赤峰列入国家气候适应型城市试点。
(三)积极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建设
深入落实主体功能区规划,加快制定出台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負面清单,开展103个旗县(区)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试评价工作,建立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信息系统。制定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推进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加大对鄂尔多斯、巴彦淖尔、包头、乌海4个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的支持力度,推动示范区自然资源资产产权管理、绿色GDP核算等生态文明制度改革创新。
七、努力保障和改善民生
牢固树立和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完善制度安排上多做研究,在推进民生工程建设上下大力气,在健全公共服务体系上加快步子,切实做好各项民生工作。
(一)全力推进脱贫攻坚
加快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建设进度,组织编制光伏扶贫实施方案,全面完成小城镇(中心村)电网改造升级、农村机井通电和贫困村通动力电工程。
(二)进一步完善就业保障
加强就业形势跟踪监测和预测预警,加快基层就业和社保服务设施项目建设进度,组织开展国家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试点申报和验收。
(三)提高公共服务共建共享水平
推动自治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和人口发展规划出台实施,加快教育现代化、全民健康保障、文化旅游发展、养老社会服务提升4大方面12个专项的共享服务提升工程建设。
(作者系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本文系作者在自治区发展改革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有删节。)
责任编辑:代建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