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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课程标准强调:“中学历史课程目标要从单纯注重传授知识转变为体现引导学生学会学习,学会做人”,同时在“思想情感教育目标中突破了以往单纯政治教育的层面,注重人文素养和科学精神的培养,把历史教育的社会教育功能与人的发展教育功能结合起来”。现在使用的《人教版九年义务教育历史课本》就在重视对学生进行历史知识教育基础上,尤为显著地强化了对学生的情感态度与价值观教育,使中学生在掌握历史知识的同时,接受思想道德教育。但具体而言,在中学历史教学中应如何强化思想道德教育呢?根据几年来的课堂教学实践,我认为应该抓好以下几点:
一、率先垂范、当好道德教育的“先行者”
在中学历史教学中渗透道德教育,重点是理念的渗透。我们作为历史教师,不能仅仅是课堂教学活动设计者和指挥者,应该真正成为学生智慧的启迪者、美好心灵的塑造者。因此,搞好中学历史教学中德育教育渗透,充分发挥良好的育人作用,教师必须做一个合格的“先行者”。俗语道:“学为人师,行为世范”,这就要求教师必须为学生做出榜样。对我们历史教师而言,不仅要具备历史教学必需的学识和技能,更要具备历史教育的“德”,要以“德”育“德”,首先本身具备良好师德修养,以身作则、为人师表,处处用“以身立教”的奉献精神,言行一致的表率行为去感化学生,成为学生的带头人、引路人,达到“以德服人”、“润物细无声”的效果。
教学实践证明,只有品德高尚、心灵美的教师,才可能培养出品德高尚、心灵美的学生;反之,则会误人子弟。我们历史教师应结合自身的专业知识,加强自身道德修养,练就更加高尚的品德和完美的人格,使自身在言行上始终能表现出较高层次的道德水准,不仅要做好学生知识的“人师”,更要做好学生做人的“世范”,让学生能从中感受到春风化雨般的教育。
二、确立目标、争做教学实践的“引路人”
历史新课程标准认为: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目标作为课程的核心目标,在历史教学中居于最重要的地位。它与课程的知识与能力目标、过程与方法目标之间也不是孤立的,而是相互联系的。历史新课程的三个目标是层次递进的、相互联系的统一体,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目标的实现依赖于其他两个目标的实现。人的道德表现可分为三个层次,低一级的是社会所允许的,较高一级的是每位公民必须做到的,最高一级的是社会提倡的。对于我们学校教育而言,我们把中学阶段的“学会做人”教育定位于“社会要求每位公民必须做到的”这一档次,即做“文明人、现代人、爱国的人”。这是因为:人的成长阶段不同,对做人的要求也不同,中学阶段是基础教育阶段,它的特点是全民性和非终结性。中学阶段并不承担人才培养的终结任务,但它为人的终身发展打下基础。这就决定了中学阶段要进行的是社会要求每个人必须具备的、最基本的道德教育。这并不是降低德育要求,因为实践已经证明,一味坚持高于中学生接受能力或连教育者本人都达不到的道德要求,这样的德育工作,实效性很差。做文明人是社会对公民的最基本要求,而如何做“现代人、爱国的人”的教育任务就更为艰巨。鉴于这一教育目标,我们在历史教学中道德教育的目标一定要明确、切实可行。具体可以概括为两点:一是目标要“准”。首先要把历史教学中的知识目标、能力目标、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目标有机的结合在一起,一定要适合学生成长的需要。假、大、空不符合道德原理,把历史课上成思想政治课不切合教学要求教学中应该从小处入手,莫以“德”小而不为。二是计划要“实”。教学中要有持续性和韧性,要结合中学生的生理、心理、思想等特征和身心发展规律,以及他们在现实生活中存在的问题,制定出科学的、行之有效的道德教育计划。当然,道德渗透教育也不容出现杀鸡取卵、急功近利的“偏差”,要有相对长期的、稳定的目标,如果我们不顾实际教学情况,脱离了所教内容,或超越学生水平制定高深而不切实际的目标,都不会收到好的教学效果。
三、与时俱进、彰显道德教育的“时代性”
思想性与科学性相结合是历史学科的一大特点。在历史课的教学中,基本知识传授和道德教育是相辅相成的,二者统一于整个教学过程中。圣人道:“圣人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历史教学如果能把道德教育与历史教学内容有机结合,使学生在潜移默化的教育中所产生的印象,要比强行灌输要深刻、牢固得多。如我们对历史人物和事件的分析,往往机械地套用“进步性”或者“局限性”来做简单的二元分析,无论是中国的秦始皇汉武帝,还是外国的华盛顿拿破仑;无论是两千年前的陈胜吴广起义,还是一百年前的义和团运动,仿佛任何人物事件都可套用这种公式化的模式。这种简单化的机械的分析方法是与马克思主义史学“历史主义原则”相悖的,也不利于把道德教育有机的渗透到教学内容当中。因此,我们在教学中必须站在时代的立场,以时代眼光,以科学发展观理念,准确定位中外历史的发展历程和发展前景,这样才能达到教育目标。
总之,“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式的教学最能收到教书育人之效,反之,那种“贴标签式”的道德教育,势必为学生所唾弃。我们只有恢复人文关怀,重塑历史的道德教育魅力,在理解的基础上建立的价值评判,在理解的基础上生成的道德感,那才是符合三维目标理念的。因此,道德教育必须与历史教学内容相结合、相渗透,才能有助于学生的理解,有助于他们道德水平内化的提高。
一、率先垂范、当好道德教育的“先行者”
在中学历史教学中渗透道德教育,重点是理念的渗透。我们作为历史教师,不能仅仅是课堂教学活动设计者和指挥者,应该真正成为学生智慧的启迪者、美好心灵的塑造者。因此,搞好中学历史教学中德育教育渗透,充分发挥良好的育人作用,教师必须做一个合格的“先行者”。俗语道:“学为人师,行为世范”,这就要求教师必须为学生做出榜样。对我们历史教师而言,不仅要具备历史教学必需的学识和技能,更要具备历史教育的“德”,要以“德”育“德”,首先本身具备良好师德修养,以身作则、为人师表,处处用“以身立教”的奉献精神,言行一致的表率行为去感化学生,成为学生的带头人、引路人,达到“以德服人”、“润物细无声”的效果。
教学实践证明,只有品德高尚、心灵美的教师,才可能培养出品德高尚、心灵美的学生;反之,则会误人子弟。我们历史教师应结合自身的专业知识,加强自身道德修养,练就更加高尚的品德和完美的人格,使自身在言行上始终能表现出较高层次的道德水准,不仅要做好学生知识的“人师”,更要做好学生做人的“世范”,让学生能从中感受到春风化雨般的教育。
二、确立目标、争做教学实践的“引路人”
历史新课程标准认为: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目标作为课程的核心目标,在历史教学中居于最重要的地位。它与课程的知识与能力目标、过程与方法目标之间也不是孤立的,而是相互联系的。历史新课程的三个目标是层次递进的、相互联系的统一体,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目标的实现依赖于其他两个目标的实现。人的道德表现可分为三个层次,低一级的是社会所允许的,较高一级的是每位公民必须做到的,最高一级的是社会提倡的。对于我们学校教育而言,我们把中学阶段的“学会做人”教育定位于“社会要求每位公民必须做到的”这一档次,即做“文明人、现代人、爱国的人”。这是因为:人的成长阶段不同,对做人的要求也不同,中学阶段是基础教育阶段,它的特点是全民性和非终结性。中学阶段并不承担人才培养的终结任务,但它为人的终身发展打下基础。这就决定了中学阶段要进行的是社会要求每个人必须具备的、最基本的道德教育。这并不是降低德育要求,因为实践已经证明,一味坚持高于中学生接受能力或连教育者本人都达不到的道德要求,这样的德育工作,实效性很差。做文明人是社会对公民的最基本要求,而如何做“现代人、爱国的人”的教育任务就更为艰巨。鉴于这一教育目标,我们在历史教学中道德教育的目标一定要明确、切实可行。具体可以概括为两点:一是目标要“准”。首先要把历史教学中的知识目标、能力目标、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目标有机的结合在一起,一定要适合学生成长的需要。假、大、空不符合道德原理,把历史课上成思想政治课不切合教学要求教学中应该从小处入手,莫以“德”小而不为。二是计划要“实”。教学中要有持续性和韧性,要结合中学生的生理、心理、思想等特征和身心发展规律,以及他们在现实生活中存在的问题,制定出科学的、行之有效的道德教育计划。当然,道德渗透教育也不容出现杀鸡取卵、急功近利的“偏差”,要有相对长期的、稳定的目标,如果我们不顾实际教学情况,脱离了所教内容,或超越学生水平制定高深而不切实际的目标,都不会收到好的教学效果。
三、与时俱进、彰显道德教育的“时代性”
思想性与科学性相结合是历史学科的一大特点。在历史课的教学中,基本知识传授和道德教育是相辅相成的,二者统一于整个教学过程中。圣人道:“圣人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历史教学如果能把道德教育与历史教学内容有机结合,使学生在潜移默化的教育中所产生的印象,要比强行灌输要深刻、牢固得多。如我们对历史人物和事件的分析,往往机械地套用“进步性”或者“局限性”来做简单的二元分析,无论是中国的秦始皇汉武帝,还是外国的华盛顿拿破仑;无论是两千年前的陈胜吴广起义,还是一百年前的义和团运动,仿佛任何人物事件都可套用这种公式化的模式。这种简单化的机械的分析方法是与马克思主义史学“历史主义原则”相悖的,也不利于把道德教育有机的渗透到教学内容当中。因此,我们在教学中必须站在时代的立场,以时代眼光,以科学发展观理念,准确定位中外历史的发展历程和发展前景,这样才能达到教育目标。
总之,“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式的教学最能收到教书育人之效,反之,那种“贴标签式”的道德教育,势必为学生所唾弃。我们只有恢复人文关怀,重塑历史的道德教育魅力,在理解的基础上建立的价值评判,在理解的基础上生成的道德感,那才是符合三维目标理念的。因此,道德教育必须与历史教学内容相结合、相渗透,才能有助于学生的理解,有助于他们道德水平内化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