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米在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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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玉米,学名玉蜀黍,很早以前就是南美洲土著的主要粮食作物。当地流传着很多关于玉米的故事,还在地下发掘出远古玉米的籽粒,以及大量用黄金、玉石、陶土和玉米穗做成的玉米神像。
  哥伦布“发现”美洲是在1492年,而把玉米种子带到西班牙引种是在1494年。后来,阿拉伯人取回了玉米种子,并把它带到埃及。在尼罗河三角洲,玉米渐渐迫使小麦和大麦退缩,并在其流域大部分地区取代了高粱。大约在1550年前后,玉米已经广布在世界四大洲了(美欧亚非)。
  有意思的是,玉米刚传到欧亚非的时候,人们似乎并不清楚玉米的出处。如在英国人1597年出版的植物学著作中,把玉米说成是“土耳其小麦”,以为玉米是出自土耳其。在法国和西班牙,玉米有许多相互冲突的名字,如“印度小麦”“土耳其稻谷”“西班牙小麦”“西班牙苞谷”“几内亚苞谷”等。非洲有些地方把玉米叫做“埃及高粱”和“埃及玉米”;而在埃及,玉米却又被叫做“叙利亚玉米”或“土耳其玉米”;在北非和印度,玉米又被叫做“麦加小麦”或“麦加谷物”;在非洲的一些地方,玉米也有叫做“白人稻谷”或“葡萄牙稻谷”的……而在中国,玉米也有若干别称,如“天方粟”“西天麦”“西番谷”“西番麦”“回回大麦”“番豆”“番菽”“印度粟”等,说明人们并不知道玉米是从美洲传来的(实际上当时也很少有人知道世界上还有美洲这个地方),只是笼统地知道,这是来自“西土”的外来植物。
  玉米的传播如此之广,当然首先跟它的适应力有关。无论气候寒冷、炎热、干燥、潮湿,无论在山区还是草甸,无论是作为冬季作物还是夏季作物,无论是灌溉还是旱作(旱作玉米可以在年降水量10—200毫米的干燥地区种植),玉米都能生长,而且大多数年份会获得丰收。
  此外,玉米和另外兩种主要粮食作物——水稻和小麦相比,有一个不容忽视的优点,那就是即食性。水稻、小麦在成熟之后,还需要经过复杂的晾晒(通常需要1-3天)、脱壳(麦子脱壳之后还需要磨成粉)等过程,将稻谷、麦粒变成可食用的大米、面粉,之后还必须通过煮、蒸弄熟,才可食用。而玉米,可以“乘青半熟,先采而食”,即在还没有成熟的时候就可以掰下来直接送进嘴里,遇到荒年,这绝对是可以救命的。而且,对于只求果腹的贫民来说,吃粗粮玉米比吃细粮大米或面食耐饥,从而能够支撑起繁重的体力劳动。所以,玉米被称为“最宜备荒”的粮食作物。有人说,中国人口在历史上长期保持在数千万的水平,但到清代盛期,一下子膨胀到4亿左右,这与玉米等美洲作物的引进有很大的关系。这话不算夸张。
  《金瓶梅》时代的“玉米饼”
  关于“玉米”这个名字,有一个传说和“老佛爷”慈禧太后有关。1900年八国联军侵入北京,慈禧太后携光绪帝西逃的时候,路过一片玉米地(未成熟),手下人就是掰下玉米,混合着豇豆,煮熟了给老佛爷和光绪帝充饥。这是西逃出京的第一顿午餐。据说“玉米”这个名字,就是老佛爷起的(一说老佛爷赐名“御米”,又根据谐音转成“玉米”)。
  这当然只是一个传闻,实际上,早在明代就有“玉米”这个名字了,不仅出现在史料里,我们还能在小说中找到证据。被称为明代“四大奇书”之一的《金瓶梅词话》中,主人公西门庆家的餐桌上,就出现过两种“玉米”美食:“一碟玉米玫瑰果馅蒸饼儿”“两大盘玉米面鹅油蒸饼儿”。《金瓶梅》成书于明代隆庆(1567-1572)到万历年间(1573-1620),如果其中提到的“玉米”就是我们今天所说的玉米,按此推算,玉米传入中国,应该早于这个阶段。
  学者一般认为,美洲玉米传入中国有三条途径:
  西北陆路传入:先由西班牙传到麦加,再由麦加经中亚细亚的丝绸之路传入中国西北地区;
  西南陆路传入:先由欧洲传入印度、缅甸,再传入中国西南地区(15世纪末葡萄牙人可能将玉米先传入印度果阿,然后一路传入爪哇;另一路传入近邻缅甸,再从缅甸传入中国)。
  东南海路传入:先由欧洲传入东南亚,经中国商人或葡萄牙人由海路传入中国东南沿海地区。
  据考证,早在1511年(明正德六年),安徽地方志《颍州志》就有关于“珍珠秫”的记载。有人认为,“珍珠秫”就是玉米,并估计是通过第三条途径即从海路传入安徽的。安徽虽地处内地,但有一批徽商活跃于海上。明代有一位著名的“海盗”(海商)头领王直(又作“汪直”)就是安徽人(徽州歙县人),自号“徽王”。“十五世纪中叶的王直集团,开始以经营海外贸易致富不资,后来以浙江沥港和日本平户为根据地,另称徽王,部将数十,连舰数百,拥众数万,不徒称雄中国沿海,无王直旗号的船只不敢在海上航行,而且日本九州沿海二十六岛之夷,皆其指使。”玉米可能就是由这些徽商引进安徽的。但也有学者认为,《颍州志》所记的“珍珠秫”是否就是玉米,很是可疑。因为1511年毕竟离哥伦布发现美洲还不到20年,在当时的情况下,在如此短的时间内就已传到中国的内陆省份安徽,有些不可思议。
  《颍州志》关于“珍珠秫”的记载有些似是而非,不过在它刊刻后的半个世纪,即16世纪下半叶至17世纪初,也就是明末清初,关于玉米的记载一下子出现在了多种地方志和私人著述中。如河南《襄城县志》(1551)、甘肃《华亭县志》(1560)、安徽《太和县志》(1574)、山东《诸城县志》(1603)、河北《高阳县志》(1622)以及田艺蘅《留青日札》(1572)、贵州绥阳知县颁布的《利民条例》(1644年前)等。其中以田艺蘅撰写的《留青日札》记载最详:“御麦出西番,旧名番麦,以其曾经进御,故日御麦。花类稻穗,其苞如拳而长,其须如红绒,其粒如芡实,大而莹白,花开于顶,结实于节,真异谷也”。从这一段对于叶、花、果穗、花丝、种子的形态以及雄穗、果穗着生位置等的描述判断,可以肯定,田艺蘅说的就是玉米。
  关于玉米的记载如此集中地出现在了这么多的地方志和私人著述中,将明末清初确定为它传入中国的时间,应该是没有什么问题的。
  不过,作为一种新引进的植物,玉米在明末清初时期的种植面积并不大,人们对它的了解,也不算多。初刊于1603年的李时珍的《本草纲目》,里面附有玉米植株图。图中把果穗画在植株的顶端,可见作者对玉米并不熟悉。徐光启写《农政全书》,对同样是刚从美洲传入的番薯的记载非常详尽,但玉米却寥寥几笔,只在“薥秫”一条中以注释的形式称:“别有一种玉米,或称玉麦,或称玉薥秫,盖亦从他方得种,其曰米麦薥秫,皆借名之也。”也没有谈到栽培方法和它的重要性。明末地方志中有关玉米的记载,也大多语焉不详,大都只是提到了物产中有玉米,或者记叙了一些玉米的异名、性状等,关于推广情况及其重要性的记述也只有少数几条。可见在当时,玉米还没有受到像对番薯那样的重视。前面提到的《金瓶梅》中的两道玉米点心,出现在当地“首富”西门庆家的餐桌上,可见是被当做稀有的奢侈品来吃的,普通人家是见不着、也吃不起的。   总之,明末是玉米的初步引种时期,这一时期玉米在中国的种植并不普遍,在人们的生活中不占重要地位。这或许是因为,中国本来就有种植历史悠久的粮食作物——水稻、小麦,还有黄米(黍)、小米(稷)、高粱等等,外来的玉米,一时半刻还派不上大用场。
  “云南粟”“广东芦”“豫黍”
  清中期,也就是18世纪以后,玉米逐渐成为一些山地居民的主食之一。比如据湖北《建始县志》载:“邑境山多田少,居民倍增,稻不足以给,则于山上种包谷、洋芋、荞麦、燕麦或蕨蒿之类。深林剪伐殆尽,巨阜危峰,一望皆包谷也”。乾隆年间贵州著名诗人郑珍写过一首《玉蜀黍歌》,形容当地广种玉米的情景:“只今弥望满山谷, 长稍巨干平坡陀……滇黔山多不遍稻,此丰民乐否即瘥……民天国利俱皆此。”而在云南,到康熙末年,玉米就已经成为全省普遍种植的作物(《云南通志》)。
  在各地山区迅速扩张的玉米,它们的名字特别耐人寻味。比如,湖南靖州所植玉米“别有一种,名云南粟,清明种,小暑熟,颗粒略小而软。”浙江天台人称玉米为“广东芦”;山西有些地方则将玉米称为“豫黍”……玉米的这样一些别称,都和当地人认定的这一物种的“外省”特征有关,而赋予它们这一特征的,则是一个庞大的群体——流民。
  “治平至百余年,可谓久矣。然言其户口,则视三十年以前增五倍焉,视六十年以前增十倍焉,视百年、百数十年以前不啻增二十倍焉。”
  这段出自清代学者洪亮吉《治平篇》的文字,是很多人都熟悉的。其中所指的“治平至百余年”、人口“视百年、百数十年以前不啻增二十倍”的状况,指的就是18世纪至19世纪中叶,即历史上的“康乾盛世”及稍后的一段时间人口迅速增长期。据研究,清朝建国之初,即17世纪中叶,中国人口约在六七千万左右,后经数十年的休养生息,人口增至一亿二三千万。17世纪后期起的百多年间,正是清代的所谓太平盛世,“治平日久”,到18世纪之末,中国人口已经突破三亿大关。19世纪初(道光年间),又迅速突破4亿大关,所谓“四万万同胞”的基数,就是那时奠定的。像洪亮吉这样的学者,已经敏锐地发现了人口增长与土地、粮食之间的矛盾:“一人之居(指高、曾祖父时的一个人、十间屋、一顷田)以供十人已不足,何况供百人乎?一人之食以供十人已不足,何况供百人乎?”
  生齿日繁、土地粮食越来越显紧张,为了能够养活自己,不少人自觉或不自觉地成为“流民”,向偏远的山区、未开垦的地方流动。相对于本地人来说,外来移民不大可能得到那些有主的、已经耕熟了的田地,而只能选择一些边边角角的山地、荒地开荒垦殖,种植一些对土壤、水分不是很挑剔的高产作物,藉以果腹、生息。而适应力强、产量高、储藏方便的玉米,就是这些移民的首选。
  在山地较多的浙江,自十八世纪中叶开始,“衣不蔽体,食不果腹”的广大客籍农民,不断涌入山区,租山垦植,使浙江山地的玉米发展很快,到清嘉庆年间,“浙江各山邑,旧有外省游民,搭棚开垦,种植包芦、靛青、番薯诸物,以致流民日众,棚厂满山相望。”到道光年间,杭州府属富阳、余杭、临安、于潜、新城、昌化等县,湖州府属乌程、归安、德清、安吉、孝丰、武康、长兴等县,所有山丘地带,都因江苏淮徐、安徽安庆、浙江温台等地农民“棚居山中,开种苞谷”而得到开发。“道光三十年,已开十之六七。”(《皇朝经世文续编》)
  位于四川、陕西与湖北交界地带的大巴山和秦岭山区大部分为山区老林,明代以前这里的人口很少,明代荆襄一带的流民就开始进入这一带垦荒,入清以后随着人口不断增殖,贫弱民户在平原地带难以立足,纷纷移入山区垦荒,是清代著名的移民流入地之一。移民以超乎土著居民数倍的数量进入山区后,主要致力于玉米等旱地作物的种植,“江楚民……熙熙攘攘,皆为苞谷而来。”到十九世纪初,玉米在这里已经生根开花,取代了原来粟谷的地位,成为重要的主粮之一。
  四川川中地区自清乾隆以后,人口增加很快,除了一部分为自然增长外,相当一部分是来自湖广、江西、福建、广东等地的移民(史称第二次“湖广填四川”)。这些移民入川后在水田已经耕垦殆尽、以垦山为业的情况下,自然选择玉米为主要粮食作物。大约嘉庆以后,玉米已在山区占据绝对优势,“山居广植以养生”,“山民以作正粮”,“山地多种之”,“山地种之多茂,贫民赖以资生。”
  由于“引领”这一时期“玉米种植热”的是“流民”,所以它在各地的名字,自然而然地就带上了相对于“本地”的“外省”色彩。
  “包谷下了山,棉花入了关”
  十九世纪中叶以后,玉米种植更加广泛,从山区发展到平原地带。关中地区曾流行过这样一句民谣:“包谷下了山,棉花入了关”,说的就是玉米从山区发展到平原的基本史实。
  在产粮大省河南,十九世纪中叶以后玉米逐步向平原地区发展,至二十世纪三十年代,随着栽培技术的不斷改进,不仅玉米单产超过谷子、高粱,而且种植面积也扩大到全省,“昔种者尚少,今深秋原野一望纤纤者皆是也。”
  地理位置偏北的河北省,到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玉米种植也已相当普遍,如遵化“州境初无……后则愈种愈多,居然大田之稼矣……皆贫家之常食也”。玉米已成为宁晋、束鹿、盐山、青县、迁安、卢龙、景县、静海、三河、香河等地农民的“恒食”“食品之最普遍者”。
  甚至在从来没有玉米的东北地区,随着清末的开禁,大批关内移民涌入东北,也带去了玉米种植技术。到二十世纪三十年代,玉米已成为奉天、新民、复县、凤城、宽甸、锦西等地的“农产大宗”,“幽燕人民常食之品。”
  十九世纪中叶以后玉米在平原地区的发展,首先与当时的人口增加有关。19世纪中叶以后,随着太平天国战争的结束,中国人口数量从战时的低潮逐步回升到恒时的四亿左右水平。随着人口的增加,粮食的需要量自然也就更大。
  其次,与十九世纪中叶以后,商品经济发展较快有关。传统农业社会男耕女织,日常生活必需的衣食,都能够“自给自足”。但是随着外国资本的侵入,中国农民们发现,很多生活必需品都需要用“钱”去换取,而手头能够“换钱”的东西,主要是那些“细粮”——大米、面粉。叶圣陶先生发表于1933年的《多收了三五斗》,描写了当时江南的农民丰收之后将大米卖给镇上的米行,之后拿着换来的一点可怜的钞票去买东西的事,其中提到的“洋肥皂”“洋火”(火柴)“洋油”还有“花花绿绿的洋布”,这些带着“洋”字的东西,从十九世纪中叶以来,已经成了乡村生活中的必需之物,农民必须用原先用来果腹的“细粮”去换取。农民们卖了“细粮”换取生活必需品,之后就只好用口感不大好、但产量比较大的“粗粮”玉米来填肚子了。另一方面,由于商品经济的发展,很多农民更愿意种植花生、烟草、大豆、棉花、桑树等易于转换成商品的经济作物,这势必会占用一定数量的耕地,相应地种植粮食的耕地就减少了。为了让有限的土地种出更多的粮食,种植单产较高的玉米,也是农民不得不做的一个选择。
  再者,玉米向平原地带推广,也与适合于平原栽培的玉米新品种有关。如光绪三十二年(1906)湖南《永定卫志》载,当地玉米的品种“有二种,种高山者苗短而包稀,种平原者苗长而包密,易地则不成实。”光绪三十三年(1907)《古大坪厅志》“早包谷二月种,五月收,迟包谷三月立夏下种,八月收。”也就是说,适合于山地种植的玉米和适合于平原种植的玉米品种不一样。常言道:“橘生淮南则为橘,生于淮北则为枳”,玉米也是这个道理。
  玉米从初传中国到入山下川,经过大约二三百年的发展,到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基本上已经传播到中国大部分适宜种植的地区,成为当地百姓的重要辅食,有的甚至成为“终岁之粮”。玉米先是与中国已有的“五谷”并列,跃升至“六谷”的地位。二十世纪中叶以后,更是后来居上,其产量大大地超过了谷子和高粱,跃居粮食作物的第三位,仅次于小麦和水稻(在全球范围,玉米的产量也是仅次于小麦和水稻的第三大粮食作物),这无疑是对中国的土地利用和粮食生产的一场革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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