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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地方的“集资房”“变了味”,面积越建越大,档次越来越高,已脱离其住房解困的本质
濮阳县位于中原腹地,是河南省的贫困县。
日前,新华网上广为流传的一条帖子——《贫困县领导住如此豪宅令人发指》,引起网友热烈关注,帖中“列举了濮阳县直属部门大规模建办公楼、领导干部豪华住宅楼的现象,并指出该县劳动局涉嫌挪用社保资金建办公楼、住宅楼。”
事情的真实情况是怎么回事?本刊记者于2006年12月底前往当地进行了调查。
与“贫困”不相称的“豪宅”
“濮阳县‘豪宅’多着呢,你想看哪一处?”2006年12月20日,本刊记者从濮阳市到濮阳县的公共汽车上下来时,三轮车司机赶上来拉生意,记者说想去看看网上流传的濮阳县领导干部的“豪宅”时,刘师傅这样回答。
当地一位知情者向本刊记者提供了一份濮阳县领导干部“豪宅”分布图,刘师傅按此图,拉着记者到现场——观看,不时还作些补充解释。记者从现场了解到,濮阳县连片的“豪宅”主要集中在三处地方:一是县政府办公楼西侧;二是县纪委办公楼后的宿舍区;三是县劳动局大院内的宿合区。
县政府办公楼西侧三处“豪宅”群,显得格外引人注目。
绕过濮阳县国税局办公楼,28栋三层豪华住宅一字排开。这些住宅都是单家独院,前院大宅门可开进小轿车,楼房的豪华首先体现在气势上。记者用脚步粗略丈量了一下,一栋楼房的占地面积约200平方米。其次,楼房的外部装潢十分考究。红宅门、高墙、豪华瓷砖、欧式风格的阳台,显现着现代气息。
从国税局办公楼俯看下来,只见一栋“豪宅”院内有修剪平整的草坪,草坪与草坪之间是色彩斑斓的砖块铺砌的小路,楼顶上安装了热水器。
看门的大爷告诉《瞭望东方周刊》记者:“这些房子全是县里当官的人的。”记者从一位知情人处获得的领导干部“豪宅”分布图显示,这片“豪宅”的主人主要是濮阳县国土局的干部。但国土局局长陈良森否认了这一说法。他在电话中对《瞭望东方周刊》说,这片土地原是从北关村征来的,在国土局“招挂拍”后出让,由社会上个人筹资建的。
这片“豪宅”背后,亦有一片成群的两层“豪宅”,共7排28栋,其中大部分正在装修,只有四家人人住。“豪宅”分布图显示是城关镇建的,但未得到证实。这些楼房建筑风格相近,连在一起颇为气派。有几位装修工人在一栋新房里干活。记者上前询问,“在这里建这样的房子,全部加起来要花多少钱?”工人们说:“至少30多万吧。”
两处“豪宅”群之间,新修了一条水泥路。三轮车司机刘师傅告诉《瞭望东方周刊》记者:“水泥路是专门为住在‘豪宅’里的人修的,因征地补偿过低,当时北关村的农民还闹过一阵子。”
顺着水泥路往前走500米,又是一片28栋的“豪宅”。本刊记者从多个渠道证实,这就是颇受争议的“濮阳县离退休副县级以上干部住宅楼”,大部分房屋处于装修中,只有少数入住。
该“豪宅”区第一排的第二栋楼的大门挂了张“此房出售”的牌子。本刊记者根据牌子上的联系方式,以购房者的身份和房屋的主人程女士取得了联系。“房子没有装修,但院子铺好了,家里还有一套,搁着没人住就想卖掉。”她在电话中说。但当问这房屋面积多少?每平方米卖多少钱?程女士含糊地回答说,这套房子准备卖38万元,大概有200多个平方吧。
1997年,河南省纪委印发《关于加强对领导干部住房情况监督管理的暂行办法》的通知。通知称“1995年政府批准领导干部住房建筑面积最高控制标准为,地厅级120平方米、县处级100平方米。”
与此相衬的是,在这群“豪宅”附近,是一片片破旧的房子。当地居民王女士告诉《瞭望东方周刊》,由于土地因城市扩建被征用,她和丈夫靠在城里摆小摊,供两个子女上学。她说,“那都是机关干部的房子。盖这么好的房子,光凭他们的工资,不吃不喝也盖不起。”
几位蹬三轮车为生的人提起这些“豪宅”显得很气愤:“县里当官的房子都很漂亮。老百姓有意见也没什么说的,说了也不起作用。”
2006年12月20日、21日的傍晚,本刊记者两次来到这片“豪宅”观望。一些散步到此的老人常会驻足观望,或有议论。但当本刊记者打听一些退休职工在郑州反映濮阳县违规建楼的有关情况时,老人们显得非常谨慎,大多数人避而不答或径直走开。
建楼资金来源是个谜
在市民金先生看来,濮阳县直属部门大规模建办公楼、住宅楼现象,始于濮阳县政府大楼建成后。2004年,濮阳县新行政大楼建成,据称耗资7000多万元,占当年濮阳县财政收入的1/3。
濮阳县新行政大楼位于红旗路,除一栋五层的主楼外,还有三栋裙楼,东侧还在修一栋县委群众工作部的办公楼。红旗路是濮阳县的中心路段,亦被当地群众称为“政府一条街”。记者观察到,紧挨着政府大楼旁边是检察院、法院等单位,政府大楼对面是财政局、计生委等单位,劳动局位于红旗路西段,县纪委新办公楼位于红旗路东段。
“濮阳县的各县直单位相互攀比成风,争相圈地建造豪华办公楼和豪华别墅。”新华网上署名为濮阳大众的网民称。
颇有意思的是,濮阳县境内的文留镇则向媒体宣称,“文留镇政府的办公用房是1986年建的普通平房,距今已整整20年了,多数房屋开始漏雨,经过整修仍在使用。”
2005年,文留镇完成国内生产总值9.68亿元,乡镇企业实现产值34.09亿元,完成财政收入2405万元,财政收入是1986年的8倍多。在2006年河南省百强乡镇评比中,文留镇位居第14位,是名副其实的“濮阳首富镇”。濮阳县委常委、文留镇党委书记刘洪浩在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说:“钱要花在刀刃上,用到发展上,干部享受不如让百姓享福!”
濮阳县是河南的省级贫困县,20个乡镇中有7个在沿黄滩区。一两年内成批地出现100多栋干部的“豪宅”,引起群众议论纷纷。
本刊记者收到的举报材料显示,1998年濮阳正科级干部月工资为400元左右,经过多次加薪,2005年涨到1000元左右。材料称“靠这些工资根本无法购买这样一套‘豪宅’。按此计算,一个正科级干部工作30年,不吃不喝也不够买这样一套高档别墅的,更何况还要装修。”
在这些质疑中,濮阳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首当其冲。
新华网上广为流传的一份帖子称:“2003年下半年,时任濮阳县常务副县长的董跃进,签字批准把310万元社保资金,非法挪用给劳动局购买土地,2004年初,当时的县长张建国又批了600万。劳动局动用近千万社保资金,建造了一座豪华的8层办公楼,同时竣工的还有9栋豪华三层别墅(每套450平方米以上)(共 7个科级干部),家属楼4栋。劳动局将建成的两套豪华别墅送给董跃进和张建国各一套作为回报。”
此帖在网上引起了极大的反响。本刊记者辗转联系上了发帖人吴贤德。据他透露,是濮阳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部分退休干部、职工向他提供的线索,他亲自在濮阳县进行了解,后受这些人委托将材料发布到网上。
真实情况是怎么回事?濮阳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分管建设的副局长谷同宇在其办公室接受本刊记者采访。他说:“办公楼由政府财政预算拨付,住宅楼由职工自筹资金。”
当本刊记者指着办公楼背后的“豪宅”问:“这里的房子你有没有份?”谷同宇避而不答,在本刊记者的一再追问下,他没有再否认,但指出“目前还没有完工,所有的建楼费用都是施工队垫付,估计要自筹10来万吧。”
当记者采访完毕离开谷同宇办公室后,却发生了没有料到的事,劳动局的保安将记者扣留了半个多小时,进行无理纠缠。事后,该局局长李殿选向本刊记者道歉,并称是个“误会”。
李殿选也向记者否认网上的传闻。他说,楼盖到第四层的时候,有群众举报到省委,说劳动局挪用了社保资金,省市县成立了三级调查组,但也没有查出什么问题来。“建办公楼总共花了650万,建筑面积5100平方米,还欠施工队100多万元。挪用社保资金是触动《刑法》的,我不可能在退休的时候犯罪。”至于办公楼后边的9栋“豪宅”,李殿选的解释是职工自筹资金建的,“每平方米售价638元”。
现任濮阳县委书记的张建国在电话中对《瞭望东方周刊》说:“关于动用社保资金建楼一事,濮阳市委也作了相关调查,根本没有这回事。”现任县长董跃进说:“是工作人员从网上打印后给我看了才知道,网上反映的情况不属实。”
同样引起争议的是濮阳县纪委新建的办公楼和住宅楼。县纪委干部职工20多人,其新建的5层办公楼早已完工,但迟迟没有搬入。当地流传的说法是,这楼是前任纪委书记时拍板盖的,新书记有新的想法,或将此楼拍卖,用来还建楼借的钱。本刊记者以购房者的身份前往办公楼背后的11栋“豪宅”时,小区保安拦住说,“这些房子都是纪委常委们住的,怎么可能出售。”
濮阳县纪委副书记刘文兵在接受本刊记者采访时说,新老书记的工作还没有交接完,是拍卖还是搬进去,目前都没有一个明确的说法。对于办公楼后的11栋“豪宅”,刘文兵的解释和谷同宇如出一辙,“费用先由施工队挚着。工稗也没有全部完工,没有结算不清楚。”
当地一位人士表示,很难搞清楚建楼资金来源,他们不可能跟你说实话,除非是上级纪委来调查。
县级干部“豪宅”区被叫停
重新审视“金凌花园”事件,或许可从中窥出端倪。
2003年8月6日,金善民突然接到濮阳县北关街居委会通知,称金凌花园租用北关街居委会17.3亩土地“已被濮阳县人民政府征用”,要求他在2003年9月15日前搬迁完毕,否则“后果自负”。
金善民是濮阳县人,1988年下岗后,租用城关镇红卫居委会、北关街居委会20多亩土地,与妻子靳志凌一起创建了主要从事花木种植销售的濮阳市金凌花园。
经过10多年的发展,金凌花园拥有了10多座日光温室、50多名员工。2002年7月,与北关街的租赁合同到期后,他又与北关街居委会续签了5年土地租赁合同。每亩土地每年租金1400元。
金善民夫妇拒绝搬迁,因为通知上没有提及对被征用土地地上附着物如何补偿的问题。但从2004年下半年起,麻烦便不断尾随着他们。用地单位濮阳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曾5次派人强拆了“金凌花园”的围墙。
2005年5月31日,濮阳县人民政府正式发布公告,拟征收北关街集体耕地53亩(其中含金凌花园租赁的17.3亩土地)。7月11日,濮阳县机关事务管理局也给金凌花园下发通知,限他们“自接到本通知之日起7日内将附着物彻底搬迁,否则后果自负”。
“在多次交涉后,我们才知道这块地是准备给县领导建集中住宅区。”金善民说。为了让金凌花园早日搬走,2005年8月,濮阳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张志勇及城关镇、北关街居委会的有关领导多次找到金善民夫妇,要求他们赶紧搬迁。但因补偿问题没有达成一致再陷僵局。
9月中旬,北关街居委会的一位负责人给金善民打电话说,机关事务管理局要在这里给县领导盖别墅,如果补偿你太多,用地成本就要加大,领导们会觉得不划算。现在给你两万块钱,限你10天之内搬走,不然他们就要采取行动。
9月24日,在濮阳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工作人员的带领下,当地一个村民带领10多个工人,强行拆除了南墙和仓库。
9月27日,一些人手持钢锯进入金凌花园,要锯掉正处于征地边界的金凌花园的日光温室建围墙。
10月10日,在濮阳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工作人员的带领下,该县城关镇中心派出所民警、治安员、县政府保安大队队员及徐庆坤等数十人,再次来到金凌花园,要拉围墙。“和以往不同的是,这次是由警察开道,保安队员往里运砖,野蛮的拆迁给我们造成的损失约200余万元。”靳志凌说。
2006年12月22日,本刊记者在金善民夫妇的带领下,经过一番周折,进入了这个濮阳县县级干部集中住宅区工地。一条高压线将小区分成南北两部分,整个工地静悄悄的,两幢快要封顶的仿欧式联排别墅孤零零立在当中,可以显示这个项目的不同寻常以外,现场看不见一个人影。位于小区东北的原金凌花园里一片狼藉。枯树、花盆扔得到处都是,绝大多数花木已经枯死,个别残存的也都东倒西歪。
“濮阳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在这里征了50多亩地,其中含金凌花园租赁的17.3亩,准备开发一个高标准的领导干部集中住宅区,这个地方离濮阳市中心不到两公里。”靳志凌说。
2005年10月25日,在花园被圈占、县领导集中住宅区动工之后,金凌花园突然又接到北关街居委会的诉状,要求终止与金凌公司的租赁合同,让金凌花园立即腾出租赁的土地。
但这个县级干部集中住宅区,最终因为面积太大(户均300多平方米),违反了国家有关政策,引起了上级领导和纪检部门的关注,2005年12月21日停止了施工。
本刊记者多次拨打张志勇的手机和办公室电话,均无人接听。张志勇此前接受新华社采访时说,我们局搞房地产开发,依据的是上级关于把机关后勤服务推向市场的指示精神。每人先预交10万元房款,等房子盖好后再结算。因为想要房的人比较多,局里定了个框框,只有在本县任职的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才有资格参与集资,这样总共收了40余人的集资款。
本刊记者获得的濮阳县政府办2005年印制的通讯录显示,濮阳县四套领导班子的县级干部共有38人。
变了味的“集资房”
在上海媒体工作的朱先生感叹,到一些贫穷的城市出差,看到最豪华、最气派的大楼,往往不是星级宾馆、高档酒店,也不是企业用房或者大型商场,而是政府的办公大楼。在这些豪华现代的办公楼身后,往往是成片成群、山水环绕,或仿欧式、或仿园林的“豪宅”。
据媒体报道,2004年7月,重庆市梁平县、合川市交警集资修建别墅,其中梁平县交警竟然是通过拦路罚款来为集资修建别墅筹集资金。
2007年01月12日,《上海证券报》以《南通公务员的低价豪华“商品房”》为题,报道了南通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在建的一个面积达260亩的住宅小区。该小区27幢小高层只销售给特定对象——新区行政中心大楼内的公务员。新城小区每平方米售价和市场价格之间的约2000元差价,被市民们视为公务员独享的住房补贴。
中国停止福利分房至今已9年,但据此前媒体报道,变相福利分房近年仍在全国各地上演。一些部门“利用职权以集资合作建房名义,变相进行住房实物福利分配”、通过超低廉价占有超标豪华的“集资房”。
其实,“集资建房”或“单位自建经济适用房”并非今日涌现的新概念。早在1998年新一轮房改启动时,改革设计者在提出住房货币化目标的同时,即提出可以“发展集资建房和合作建房”,以保证大多数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需求。
“集资房”是指改变住房建设由国家和单位统包的制度,实行政府、单位、个人三方面共同承担,通过筹集资金建造的房屋。职工个人可按房价全额或部分出资、信贷、建材供应、税费等方面给予部分减免。集资所建住房的权属,按出资比例确定。个人按房价全额出资的,拥有全部产权,个人部分出资的,拥有部分产权。
“集资房”一度成为财力困难的地方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解决和改善职工住房问题的“良方”。始料未及的是,一些地方的“集资房”“变了味”,面积越建越大、档次越来越高,已脱离其住房解困的本质。
也许是看到了集资建房的种种危害。2006年8月19日,三部委联合发布《制止违规集资合作建房的通知》,严禁党政机关利用职权或其影响,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搞集资合作建房,超标准为本单位职工牟取住房利益。
2006年8月底至今,山西、新疆、甘肃、福建、重庆、河南等地陆续转发三部委停止审批党政机关集资建房项目的禁令,并出台了清理违规集资建房的实施细则。但是,在“集资房”巨大的诱惑面前,“叫停”之举仍然面临严峻的挑战。
濮阳县位于中原腹地,是河南省的贫困县。
日前,新华网上广为流传的一条帖子——《贫困县领导住如此豪宅令人发指》,引起网友热烈关注,帖中“列举了濮阳县直属部门大规模建办公楼、领导干部豪华住宅楼的现象,并指出该县劳动局涉嫌挪用社保资金建办公楼、住宅楼。”
事情的真实情况是怎么回事?本刊记者于2006年12月底前往当地进行了调查。
与“贫困”不相称的“豪宅”
“濮阳县‘豪宅’多着呢,你想看哪一处?”2006年12月20日,本刊记者从濮阳市到濮阳县的公共汽车上下来时,三轮车司机赶上来拉生意,记者说想去看看网上流传的濮阳县领导干部的“豪宅”时,刘师傅这样回答。
当地一位知情者向本刊记者提供了一份濮阳县领导干部“豪宅”分布图,刘师傅按此图,拉着记者到现场——观看,不时还作些补充解释。记者从现场了解到,濮阳县连片的“豪宅”主要集中在三处地方:一是县政府办公楼西侧;二是县纪委办公楼后的宿舍区;三是县劳动局大院内的宿合区。
县政府办公楼西侧三处“豪宅”群,显得格外引人注目。
绕过濮阳县国税局办公楼,28栋三层豪华住宅一字排开。这些住宅都是单家独院,前院大宅门可开进小轿车,楼房的豪华首先体现在气势上。记者用脚步粗略丈量了一下,一栋楼房的占地面积约200平方米。其次,楼房的外部装潢十分考究。红宅门、高墙、豪华瓷砖、欧式风格的阳台,显现着现代气息。
从国税局办公楼俯看下来,只见一栋“豪宅”院内有修剪平整的草坪,草坪与草坪之间是色彩斑斓的砖块铺砌的小路,楼顶上安装了热水器。
看门的大爷告诉《瞭望东方周刊》记者:“这些房子全是县里当官的人的。”记者从一位知情人处获得的领导干部“豪宅”分布图显示,这片“豪宅”的主人主要是濮阳县国土局的干部。但国土局局长陈良森否认了这一说法。他在电话中对《瞭望东方周刊》说,这片土地原是从北关村征来的,在国土局“招挂拍”后出让,由社会上个人筹资建的。
这片“豪宅”背后,亦有一片成群的两层“豪宅”,共7排28栋,其中大部分正在装修,只有四家人人住。“豪宅”分布图显示是城关镇建的,但未得到证实。这些楼房建筑风格相近,连在一起颇为气派。有几位装修工人在一栋新房里干活。记者上前询问,“在这里建这样的房子,全部加起来要花多少钱?”工人们说:“至少30多万吧。”
两处“豪宅”群之间,新修了一条水泥路。三轮车司机刘师傅告诉《瞭望东方周刊》记者:“水泥路是专门为住在‘豪宅’里的人修的,因征地补偿过低,当时北关村的农民还闹过一阵子。”
顺着水泥路往前走500米,又是一片28栋的“豪宅”。本刊记者从多个渠道证实,这就是颇受争议的“濮阳县离退休副县级以上干部住宅楼”,大部分房屋处于装修中,只有少数入住。
该“豪宅”区第一排的第二栋楼的大门挂了张“此房出售”的牌子。本刊记者根据牌子上的联系方式,以购房者的身份和房屋的主人程女士取得了联系。“房子没有装修,但院子铺好了,家里还有一套,搁着没人住就想卖掉。”她在电话中说。但当问这房屋面积多少?每平方米卖多少钱?程女士含糊地回答说,这套房子准备卖38万元,大概有200多个平方吧。
1997年,河南省纪委印发《关于加强对领导干部住房情况监督管理的暂行办法》的通知。通知称“1995年政府批准领导干部住房建筑面积最高控制标准为,地厅级120平方米、县处级100平方米。”
与此相衬的是,在这群“豪宅”附近,是一片片破旧的房子。当地居民王女士告诉《瞭望东方周刊》,由于土地因城市扩建被征用,她和丈夫靠在城里摆小摊,供两个子女上学。她说,“那都是机关干部的房子。盖这么好的房子,光凭他们的工资,不吃不喝也盖不起。”
几位蹬三轮车为生的人提起这些“豪宅”显得很气愤:“县里当官的房子都很漂亮。老百姓有意见也没什么说的,说了也不起作用。”
2006年12月20日、21日的傍晚,本刊记者两次来到这片“豪宅”观望。一些散步到此的老人常会驻足观望,或有议论。但当本刊记者打听一些退休职工在郑州反映濮阳县违规建楼的有关情况时,老人们显得非常谨慎,大多数人避而不答或径直走开。
建楼资金来源是个谜
在市民金先生看来,濮阳县直属部门大规模建办公楼、住宅楼现象,始于濮阳县政府大楼建成后。2004年,濮阳县新行政大楼建成,据称耗资7000多万元,占当年濮阳县财政收入的1/3。
濮阳县新行政大楼位于红旗路,除一栋五层的主楼外,还有三栋裙楼,东侧还在修一栋县委群众工作部的办公楼。红旗路是濮阳县的中心路段,亦被当地群众称为“政府一条街”。记者观察到,紧挨着政府大楼旁边是检察院、法院等单位,政府大楼对面是财政局、计生委等单位,劳动局位于红旗路西段,县纪委新办公楼位于红旗路东段。
“濮阳县的各县直单位相互攀比成风,争相圈地建造豪华办公楼和豪华别墅。”新华网上署名为濮阳大众的网民称。
颇有意思的是,濮阳县境内的文留镇则向媒体宣称,“文留镇政府的办公用房是1986年建的普通平房,距今已整整20年了,多数房屋开始漏雨,经过整修仍在使用。”
2005年,文留镇完成国内生产总值9.68亿元,乡镇企业实现产值34.09亿元,完成财政收入2405万元,财政收入是1986年的8倍多。在2006年河南省百强乡镇评比中,文留镇位居第14位,是名副其实的“濮阳首富镇”。濮阳县委常委、文留镇党委书记刘洪浩在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说:“钱要花在刀刃上,用到发展上,干部享受不如让百姓享福!”
濮阳县是河南的省级贫困县,20个乡镇中有7个在沿黄滩区。一两年内成批地出现100多栋干部的“豪宅”,引起群众议论纷纷。
本刊记者收到的举报材料显示,1998年濮阳正科级干部月工资为400元左右,经过多次加薪,2005年涨到1000元左右。材料称“靠这些工资根本无法购买这样一套‘豪宅’。按此计算,一个正科级干部工作30年,不吃不喝也不够买这样一套高档别墅的,更何况还要装修。”
在这些质疑中,濮阳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首当其冲。
新华网上广为流传的一份帖子称:“2003年下半年,时任濮阳县常务副县长的董跃进,签字批准把310万元社保资金,非法挪用给劳动局购买土地,2004年初,当时的县长张建国又批了600万。劳动局动用近千万社保资金,建造了一座豪华的8层办公楼,同时竣工的还有9栋豪华三层别墅(每套450平方米以上)(共 7个科级干部),家属楼4栋。劳动局将建成的两套豪华别墅送给董跃进和张建国各一套作为回报。”
此帖在网上引起了极大的反响。本刊记者辗转联系上了发帖人吴贤德。据他透露,是濮阳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部分退休干部、职工向他提供的线索,他亲自在濮阳县进行了解,后受这些人委托将材料发布到网上。
真实情况是怎么回事?濮阳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分管建设的副局长谷同宇在其办公室接受本刊记者采访。他说:“办公楼由政府财政预算拨付,住宅楼由职工自筹资金。”
当本刊记者指着办公楼背后的“豪宅”问:“这里的房子你有没有份?”谷同宇避而不答,在本刊记者的一再追问下,他没有再否认,但指出“目前还没有完工,所有的建楼费用都是施工队垫付,估计要自筹10来万吧。”
当记者采访完毕离开谷同宇办公室后,却发生了没有料到的事,劳动局的保安将记者扣留了半个多小时,进行无理纠缠。事后,该局局长李殿选向本刊记者道歉,并称是个“误会”。
李殿选也向记者否认网上的传闻。他说,楼盖到第四层的时候,有群众举报到省委,说劳动局挪用了社保资金,省市县成立了三级调查组,但也没有查出什么问题来。“建办公楼总共花了650万,建筑面积5100平方米,还欠施工队100多万元。挪用社保资金是触动《刑法》的,我不可能在退休的时候犯罪。”至于办公楼后边的9栋“豪宅”,李殿选的解释是职工自筹资金建的,“每平方米售价638元”。
现任濮阳县委书记的张建国在电话中对《瞭望东方周刊》说:“关于动用社保资金建楼一事,濮阳市委也作了相关调查,根本没有这回事。”现任县长董跃进说:“是工作人员从网上打印后给我看了才知道,网上反映的情况不属实。”
同样引起争议的是濮阳县纪委新建的办公楼和住宅楼。县纪委干部职工20多人,其新建的5层办公楼早已完工,但迟迟没有搬入。当地流传的说法是,这楼是前任纪委书记时拍板盖的,新书记有新的想法,或将此楼拍卖,用来还建楼借的钱。本刊记者以购房者的身份前往办公楼背后的11栋“豪宅”时,小区保安拦住说,“这些房子都是纪委常委们住的,怎么可能出售。”
濮阳县纪委副书记刘文兵在接受本刊记者采访时说,新老书记的工作还没有交接完,是拍卖还是搬进去,目前都没有一个明确的说法。对于办公楼后的11栋“豪宅”,刘文兵的解释和谷同宇如出一辙,“费用先由施工队挚着。工稗也没有全部完工,没有结算不清楚。”
当地一位人士表示,很难搞清楚建楼资金来源,他们不可能跟你说实话,除非是上级纪委来调查。
县级干部“豪宅”区被叫停
重新审视“金凌花园”事件,或许可从中窥出端倪。
2003年8月6日,金善民突然接到濮阳县北关街居委会通知,称金凌花园租用北关街居委会17.3亩土地“已被濮阳县人民政府征用”,要求他在2003年9月15日前搬迁完毕,否则“后果自负”。
金善民是濮阳县人,1988年下岗后,租用城关镇红卫居委会、北关街居委会20多亩土地,与妻子靳志凌一起创建了主要从事花木种植销售的濮阳市金凌花园。
经过10多年的发展,金凌花园拥有了10多座日光温室、50多名员工。2002年7月,与北关街的租赁合同到期后,他又与北关街居委会续签了5年土地租赁合同。每亩土地每年租金1400元。
金善民夫妇拒绝搬迁,因为通知上没有提及对被征用土地地上附着物如何补偿的问题。但从2004年下半年起,麻烦便不断尾随着他们。用地单位濮阳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曾5次派人强拆了“金凌花园”的围墙。
2005年5月31日,濮阳县人民政府正式发布公告,拟征收北关街集体耕地53亩(其中含金凌花园租赁的17.3亩土地)。7月11日,濮阳县机关事务管理局也给金凌花园下发通知,限他们“自接到本通知之日起7日内将附着物彻底搬迁,否则后果自负”。
“在多次交涉后,我们才知道这块地是准备给县领导建集中住宅区。”金善民说。为了让金凌花园早日搬走,2005年8月,濮阳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张志勇及城关镇、北关街居委会的有关领导多次找到金善民夫妇,要求他们赶紧搬迁。但因补偿问题没有达成一致再陷僵局。
9月中旬,北关街居委会的一位负责人给金善民打电话说,机关事务管理局要在这里给县领导盖别墅,如果补偿你太多,用地成本就要加大,领导们会觉得不划算。现在给你两万块钱,限你10天之内搬走,不然他们就要采取行动。
9月24日,在濮阳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工作人员的带领下,当地一个村民带领10多个工人,强行拆除了南墙和仓库。
9月27日,一些人手持钢锯进入金凌花园,要锯掉正处于征地边界的金凌花园的日光温室建围墙。
10月10日,在濮阳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工作人员的带领下,该县城关镇中心派出所民警、治安员、县政府保安大队队员及徐庆坤等数十人,再次来到金凌花园,要拉围墙。“和以往不同的是,这次是由警察开道,保安队员往里运砖,野蛮的拆迁给我们造成的损失约200余万元。”靳志凌说。
2006年12月22日,本刊记者在金善民夫妇的带领下,经过一番周折,进入了这个濮阳县县级干部集中住宅区工地。一条高压线将小区分成南北两部分,整个工地静悄悄的,两幢快要封顶的仿欧式联排别墅孤零零立在当中,可以显示这个项目的不同寻常以外,现场看不见一个人影。位于小区东北的原金凌花园里一片狼藉。枯树、花盆扔得到处都是,绝大多数花木已经枯死,个别残存的也都东倒西歪。
“濮阳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在这里征了50多亩地,其中含金凌花园租赁的17.3亩,准备开发一个高标准的领导干部集中住宅区,这个地方离濮阳市中心不到两公里。”靳志凌说。
2005年10月25日,在花园被圈占、县领导集中住宅区动工之后,金凌花园突然又接到北关街居委会的诉状,要求终止与金凌公司的租赁合同,让金凌花园立即腾出租赁的土地。
但这个县级干部集中住宅区,最终因为面积太大(户均300多平方米),违反了国家有关政策,引起了上级领导和纪检部门的关注,2005年12月21日停止了施工。
本刊记者多次拨打张志勇的手机和办公室电话,均无人接听。张志勇此前接受新华社采访时说,我们局搞房地产开发,依据的是上级关于把机关后勤服务推向市场的指示精神。每人先预交10万元房款,等房子盖好后再结算。因为想要房的人比较多,局里定了个框框,只有在本县任职的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才有资格参与集资,这样总共收了40余人的集资款。
本刊记者获得的濮阳县政府办2005年印制的通讯录显示,濮阳县四套领导班子的县级干部共有38人。
变了味的“集资房”
在上海媒体工作的朱先生感叹,到一些贫穷的城市出差,看到最豪华、最气派的大楼,往往不是星级宾馆、高档酒店,也不是企业用房或者大型商场,而是政府的办公大楼。在这些豪华现代的办公楼身后,往往是成片成群、山水环绕,或仿欧式、或仿园林的“豪宅”。
据媒体报道,2004年7月,重庆市梁平县、合川市交警集资修建别墅,其中梁平县交警竟然是通过拦路罚款来为集资修建别墅筹集资金。
2007年01月12日,《上海证券报》以《南通公务员的低价豪华“商品房”》为题,报道了南通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在建的一个面积达260亩的住宅小区。该小区27幢小高层只销售给特定对象——新区行政中心大楼内的公务员。新城小区每平方米售价和市场价格之间的约2000元差价,被市民们视为公务员独享的住房补贴。
中国停止福利分房至今已9年,但据此前媒体报道,变相福利分房近年仍在全国各地上演。一些部门“利用职权以集资合作建房名义,变相进行住房实物福利分配”、通过超低廉价占有超标豪华的“集资房”。
其实,“集资建房”或“单位自建经济适用房”并非今日涌现的新概念。早在1998年新一轮房改启动时,改革设计者在提出住房货币化目标的同时,即提出可以“发展集资建房和合作建房”,以保证大多数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需求。
“集资房”是指改变住房建设由国家和单位统包的制度,实行政府、单位、个人三方面共同承担,通过筹集资金建造的房屋。职工个人可按房价全额或部分出资、信贷、建材供应、税费等方面给予部分减免。集资所建住房的权属,按出资比例确定。个人按房价全额出资的,拥有全部产权,个人部分出资的,拥有部分产权。
“集资房”一度成为财力困难的地方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解决和改善职工住房问题的“良方”。始料未及的是,一些地方的“集资房”“变了味”,面积越建越大、档次越来越高,已脱离其住房解困的本质。
也许是看到了集资建房的种种危害。2006年8月19日,三部委联合发布《制止违规集资合作建房的通知》,严禁党政机关利用职权或其影响,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搞集资合作建房,超标准为本单位职工牟取住房利益。
2006年8月底至今,山西、新疆、甘肃、福建、重庆、河南等地陆续转发三部委停止审批党政机关集资建房项目的禁令,并出台了清理违规集资建房的实施细则。但是,在“集资房”巨大的诱惑面前,“叫停”之举仍然面临严峻的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