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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近年来,我国的快速发展使得生态环境遭到严重的破坏,森林覆盖率日趋减少,这种现象的出现不仅对我国林业的发展造成了严重的影响,更破坏了人们赖以生存的环境。基于这种现象,相关部门决定开展对林业的管理和制度改革等相关工作。但是改革不是一蹴而就的,也不是一项简单容易的工作,所以在实施过程中,相关部门遇到诸多的难题和困扰。为了加快林业的整顿工作,笔者结合自身多年相关的工作经验,对如何更好的促进林业发展和管理制度的创新进行了简要的分析,仅供参考。
关键词:林业经营 管理制度 创新
一、引言
一个国家的生态环境状况可以通过其森林覆盖率体现出来,林业对人类的生存和发展都有着巨大的功能作用,比如说家具、纸巾等生活用品的制造,人类赖以生存的环境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氧气制造者等等。但是,社会的发展需要使得林业的面积急剧缩减,给生态环境带来了很大的伤害。原有的林业制度已经不符合新时代的发展需求,这就需要相关部门进行林业制度和管理的改革和整顿,以保证林业的健康持续发展。
二、林业经营和管理制度的创新途径
1.商品林采伐申报制度
实际上,所谓的商品林主要是为了满足于社会以及群众对森林资源的经济需求,其主要目的是为了创造更多的经济效益。所以,相关部门应该加大对商品林的推广,使其面向全市场,并按照市场经济发展规律运行。其中,作为商品林的所有权者将会拥有最大的林木采取权利、使用权、以及抵押权、专卖权等多项权利。
根据《森林法》和《森林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商品林林木采伐权是指商品林权利人对林木依法享有的,按照法定方式进行采伐获取收益并排斥他人干涉的权利。《森林法》第32条规定,国有林业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部队、学校和其他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居民都可以采伐林木。因此,林木采伐权的主体是非常广泛的,可以说从自然人到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都可以享有林木采伐权。但是,商品林林木采伐权事实上受到了许多不合理的法律限制,除了需要到行政机关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外,还受到采伐限额制度以及林种的限制。
针对这种情况,相关林业部门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少对商品林所有人权限的限制,建立完整健全的林木采伐制度。基于此,商品林所有者依据自身需要,到相关的林业部门提供自身的实际需求量和计划书。相关部门工作者在进行情况的核实后,以不破坏生态环境的前提,批准商品林所有者按照实际情况进行采伐。若是采伐者违反政策的规定,或是严重的破坏生态环境,那么相关部门则不予批准。在这种前提下,不仅能够确保我国的环境质量不受破坏,还可以促使林业的发展,带动经济效益的增长,实现经济与生态环境的融合,二者协调发展。
商品林的建立有效的推动了林木经济效益的增长,对生态环境的发展也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在某种程度上推动了造纸业的发展。这些造纸企业在获得林地所有权之后,将会把林地中原有的树木进行采伐,通过结合制浆林地建设要求,来对林地进行科学化的管理,直到制浆林基地彻底建设完成之后,造纸企业会根据实际所需的伐木量,确定最终要申报的采伐数额。
2、构建家庭林场
构建家庭式的林场也不能够盲目进行,应该在集体林权制度和家庭承包体制基础上实施,通过这种模式来促进规模化经营。在管理家庭模式上应该借鉴芬兰所采用的管理措施:(1)应用法律来确保林业快速发展。(2)构建认证制度这样才能够合理`科学的利用资源。(3)在家庭林场中建立经济合作模式对林场进行长期管理只有这样才能够管理好家庭林场才能够增强自身经济效益、技术性的服务与咨询。
3、创新经营管理的模式
社会的发展也随之带动了林业的发展,而且发展速度越来越快,那么这种现象带来的问题就是原有的林业经营制度已经不能滿足现在的发展需要。所以,这就需要我国政府对林业的相关制度进行改革创新,满足发展需要。在经营管理上,引进新理念、新技术,完善相关的管理制度。树木作为一种可再生资源,可以通过人工造林的方式增加覆盖率,所以要重视人工造林措施的实施。林业的整顿要结合自身的发展情况开展工作,将有实力、有意向投资的个人或企业拉拢进来,实现资源的配置和利用。其次,还需充分做好林业资源的保护措施,改变公有制林业制度,着重发展非公有制条件下的林业。另外,为了让投资者放心,我们需要通过制定严格明确的法律法规体系,从根本上来保证非公有制林业的合理、合法性,真正凸显非公有制林业的重要地位,促使其逐渐向着多元化方向而发展,加快与跨国企业的合作交流。
对于商品林来说,所有权者具备很多的法律权利,也可以利用协商、转包的方式将林地租赁给其他人员进行经营。
我们都知道,林业作为重要的自然资源,不仅能为国家带来经济效益,更因为它是大自然的一部分,对生态环境的发展起着关键作用,所以它的建设与发展对人类的生活有着重要的意义。因此,在经营林业的管理和经营上,相关人士应该本着不破坏生态环境的前提下进行林业资源的开发和利用。
4、创新分类经营模式
上面也提出了在经营模式上是不能够一成不变的,不应该一切都是公有制模式,应该在非公有制基础上,采取多元化经营模式,但是,采取这种经营模式还必须要做好如下几个方面:
(1)构建完善管理体系
分类经营是林业经营发展的趋势,虽然这种经营模式能够使林业的发展进入全新的局面,但是他的改革与创新是一个艰难的过程,比如说要面临技术性及实施过程方面上的困难。所以,要将利益、责任及权利等多方面相互融合,全面考虑,形成人力、财力、供给及销售等全方位、多方面结构的完善,这些都对整个的经营过程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不可忽视。
(2)创新机制促进经营进程
要推动这种模式的发展,首要条件是推广非公有制林业的发展进程。我国政府包办林业的现象尤为严重,要实现林业经营的整体发展就必须突破这种局面,从各个方面入手,寻找突破点,鼓励有实力的个人或企业投资林业项目,比如说外资企业等等。在引进投资的同时,支持大小型的果园、茶园及林场的建设,利用相关的优惠政策按其实际发展状况进行扶持鼓励。此外,对待投资者要一律本着公平公正的态度,不能徇私,只有在平等的环境中才能互相激励,实现共赢。
三、结束语
新时代背景下,林业的发展必不可少,要实现林业资源的长足发展,要结合时代形势,实现速度与效率并重的,经济和社会,生态环境协调发展的模式。在此基础上,融入先进的生产技术,充分发挥林业的经济价值和环境价值,从而实现林业的全新发展的局面。
参考文献:
[1] 张建国. 试论林业经营的"生态利用"问题[J]. 林业经济问题. 2003(02)
[2] 程丽清,程建平. 浅谈“本量利”分析在林业经营中的重要性[J]. 内蒙古林业调查设计. 2002(S1)
[3] 林业经营思想的新转变[J]. 新疆林业. 2002(03)
关键词:林业经营 管理制度 创新
一、引言
一个国家的生态环境状况可以通过其森林覆盖率体现出来,林业对人类的生存和发展都有着巨大的功能作用,比如说家具、纸巾等生活用品的制造,人类赖以生存的环境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氧气制造者等等。但是,社会的发展需要使得林业的面积急剧缩减,给生态环境带来了很大的伤害。原有的林业制度已经不符合新时代的发展需求,这就需要相关部门进行林业制度和管理的改革和整顿,以保证林业的健康持续发展。
二、林业经营和管理制度的创新途径
1.商品林采伐申报制度
实际上,所谓的商品林主要是为了满足于社会以及群众对森林资源的经济需求,其主要目的是为了创造更多的经济效益。所以,相关部门应该加大对商品林的推广,使其面向全市场,并按照市场经济发展规律运行。其中,作为商品林的所有权者将会拥有最大的林木采取权利、使用权、以及抵押权、专卖权等多项权利。
根据《森林法》和《森林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商品林林木采伐权是指商品林权利人对林木依法享有的,按照法定方式进行采伐获取收益并排斥他人干涉的权利。《森林法》第32条规定,国有林业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部队、学校和其他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居民都可以采伐林木。因此,林木采伐权的主体是非常广泛的,可以说从自然人到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都可以享有林木采伐权。但是,商品林林木采伐权事实上受到了许多不合理的法律限制,除了需要到行政机关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外,还受到采伐限额制度以及林种的限制。
针对这种情况,相关林业部门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少对商品林所有人权限的限制,建立完整健全的林木采伐制度。基于此,商品林所有者依据自身需要,到相关的林业部门提供自身的实际需求量和计划书。相关部门工作者在进行情况的核实后,以不破坏生态环境的前提,批准商品林所有者按照实际情况进行采伐。若是采伐者违反政策的规定,或是严重的破坏生态环境,那么相关部门则不予批准。在这种前提下,不仅能够确保我国的环境质量不受破坏,还可以促使林业的发展,带动经济效益的增长,实现经济与生态环境的融合,二者协调发展。
商品林的建立有效的推动了林木经济效益的增长,对生态环境的发展也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在某种程度上推动了造纸业的发展。这些造纸企业在获得林地所有权之后,将会把林地中原有的树木进行采伐,通过结合制浆林地建设要求,来对林地进行科学化的管理,直到制浆林基地彻底建设完成之后,造纸企业会根据实际所需的伐木量,确定最终要申报的采伐数额。
2、构建家庭林场
构建家庭式的林场也不能够盲目进行,应该在集体林权制度和家庭承包体制基础上实施,通过这种模式来促进规模化经营。在管理家庭模式上应该借鉴芬兰所采用的管理措施:(1)应用法律来确保林业快速发展。(2)构建认证制度这样才能够合理`科学的利用资源。(3)在家庭林场中建立经济合作模式对林场进行长期管理只有这样才能够管理好家庭林场才能够增强自身经济效益、技术性的服务与咨询。
3、创新经营管理的模式
社会的发展也随之带动了林业的发展,而且发展速度越来越快,那么这种现象带来的问题就是原有的林业经营制度已经不能滿足现在的发展需要。所以,这就需要我国政府对林业的相关制度进行改革创新,满足发展需要。在经营管理上,引进新理念、新技术,完善相关的管理制度。树木作为一种可再生资源,可以通过人工造林的方式增加覆盖率,所以要重视人工造林措施的实施。林业的整顿要结合自身的发展情况开展工作,将有实力、有意向投资的个人或企业拉拢进来,实现资源的配置和利用。其次,还需充分做好林业资源的保护措施,改变公有制林业制度,着重发展非公有制条件下的林业。另外,为了让投资者放心,我们需要通过制定严格明确的法律法规体系,从根本上来保证非公有制林业的合理、合法性,真正凸显非公有制林业的重要地位,促使其逐渐向着多元化方向而发展,加快与跨国企业的合作交流。
对于商品林来说,所有权者具备很多的法律权利,也可以利用协商、转包的方式将林地租赁给其他人员进行经营。
我们都知道,林业作为重要的自然资源,不仅能为国家带来经济效益,更因为它是大自然的一部分,对生态环境的发展起着关键作用,所以它的建设与发展对人类的生活有着重要的意义。因此,在经营林业的管理和经营上,相关人士应该本着不破坏生态环境的前提下进行林业资源的开发和利用。
4、创新分类经营模式
上面也提出了在经营模式上是不能够一成不变的,不应该一切都是公有制模式,应该在非公有制基础上,采取多元化经营模式,但是,采取这种经营模式还必须要做好如下几个方面:
(1)构建完善管理体系
分类经营是林业经营发展的趋势,虽然这种经营模式能够使林业的发展进入全新的局面,但是他的改革与创新是一个艰难的过程,比如说要面临技术性及实施过程方面上的困难。所以,要将利益、责任及权利等多方面相互融合,全面考虑,形成人力、财力、供给及销售等全方位、多方面结构的完善,这些都对整个的经营过程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不可忽视。
(2)创新机制促进经营进程
要推动这种模式的发展,首要条件是推广非公有制林业的发展进程。我国政府包办林业的现象尤为严重,要实现林业经营的整体发展就必须突破这种局面,从各个方面入手,寻找突破点,鼓励有实力的个人或企业投资林业项目,比如说外资企业等等。在引进投资的同时,支持大小型的果园、茶园及林场的建设,利用相关的优惠政策按其实际发展状况进行扶持鼓励。此外,对待投资者要一律本着公平公正的态度,不能徇私,只有在平等的环境中才能互相激励,实现共赢。
三、结束语
新时代背景下,林业的发展必不可少,要实现林业资源的长足发展,要结合时代形势,实现速度与效率并重的,经济和社会,生态环境协调发展的模式。在此基础上,融入先进的生产技术,充分发挥林业的经济价值和环境价值,从而实现林业的全新发展的局面。
参考文献:
[1] 张建国. 试论林业经营的"生态利用"问题[J]. 林业经济问题. 2003(02)
[2] 程丽清,程建平. 浅谈“本量利”分析在林业经营中的重要性[J]. 内蒙古林业调查设计. 2002(S1)
[3] 林业经营思想的新转变[J]. 新疆林业. 200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