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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夜莺与玫瑰》的众多中文译本中以林徽因和巴金的译著最为著名,也最具特色。本文旨在从整体和细节两个方面出发,比较、评析这两篇译作的风格与特色。
【关键词】译作比较 林徽因 巴金 夜莺与玫瑰
《夜莺与玫瑰》是爱尔兰著名作家奥斯卡·王尔德的童话代表作之一,讲述了一只夜莺牺牲性命只为换取一朵红玫瑰来帮助年轻男孩追求爱情的故事。该童话富含哲理,深受儿童和成人的喜爱。并且曾被收录进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出版的《现代大学生英语精读1》,作为全国各大高校英语专业学生的必学课文。《夜莺与玫瑰》的中文译本颇多,其中,以林微因和巴金两位文学巨匠的译本最为出名也最具特色。“林徽因是中国第一个译介The Night- -ingale and the Rose 的女性译者,她将篇名译作《夜莺与玫瑰——奥斯克魏尔德神话》,以“尺棰”为笔名发表在1923年12月1日出版的《晨报五周年纪念增刊》上。《夜莺与玫瑰》自林徽因翻译之后,诸多重译本都沿用了这个名称,足见其影响力之大。”(吕晓菲,2013)继林徽因版《夜莺与玫瑰》问世20多年之后,巴金也開始着手翻译这篇伟大的童话,并收录在《快乐王子集》中。然而,林与巴的版本在总体风格和一些细节处理上都存在着很大的差异。
一、整体翻译风格比较
林徽因的译本较之巴金的更加简洁。这和她通篇采用归化的手法且语言偏文言有关。而巴金的翻译则大多是对原文的直译,语言通俗易懂。比如:
原文:Surely love is a wonderful thing. It is more precious than emeralds, and dearer than fine opals.
林译:果然是件非常的东西。比翡翠还珍重,比玛瑙更宝贵。
巴译:爱情真是一件了不起的东西。它比绿宝石更宝贵,比猫眼石更值价。
在对这句话中的“emerald”和“opal”的翻译上,林徽因采用了明显的归化,将它们译作中国人更加熟悉的珠宝——“翡翠”和“玛瑙”。而巴金则忠实于传达原文的意思,所以直接译成了“绿宝石”和“猫眼宝石”。
又比如,原文:"The musicians will sit in their gallery," said the young Student,“and play upon their stringed instruments, and my love will dance to the sound of the harp and the violin.
林译:”青年说:“乐师们将在乐坛上弹弄丝竹,我那爱人也将按着弦琴的音节舞蹈。
巴译:“乐师们会坐在他们的廊厢里,”年青的学生说,“弹奏他们的弦乐器,我所爱的人会跟着竖琴和小提的声音跳舞。”
林徽因将本句中的“stringed instrument”翻译成了极富中国传统文化特色的“丝竹”,而巴金则直译为“弦乐器”。并且,林在对“harp and the violin”这两种西方乐器的翻译上也是用了归化和意译,将其直接化为“弦琴”;巴金则是将英文直译过来。归化、文言及其部分意译都使得林的译本更加凝练、优美。
然而,由于巴金翻译的初衷是想将它作为儿童文学推广,所以语言质朴,这样更容易被孩子理解和接受。而他采用直译的方式也能更好地让中国的孩子了解外国的文化。林徽因翻译的目标读者则是她的爱人,所以她的语言细腻柔美,充满文化底蕴。从满足各自读者群需要而言,这两篇译本都是相当成功的。
二、对部分细节翻译的比较与评析
(一)对rose的翻译
两位译者在对标题的翻译上有所不同。林徽因将rose译为玫瑰,而巴金则译为蔷薇
其实,从生物学角度看,玫瑰和蔷薇都是蔷薇科蔷薇属植物,即它们之间没有科属上的差异。而在汉语中人们习惯把花朵直径大、单生的品种称为玫瑰,小朵丛生的称为蔷薇。但在英语中它们均称为rose。所以,两个人的翻译都是对的。不过,由于林徽因是译给爱人看的,所以用“玫瑰”更能引起他对爱情的直接联想;而巴金是给青少年写的,所以他应该并不希望把读者的重点引到爱情上。这也就能解释他为什么选择“蔷薇”而非“玫瑰”了。笔者在翻译时还是选择了“玫瑰”,因为王尔德的这篇童话终究是以爱情为线索展开的,而且少年想要得到红玫瑰本身就是为了去示爱。
(二)对cry的翻译
王尔德的这篇童话中多次出现动词“cry”。在对“cry”的翻译上,林徽因不仅根据不同语境,用了不同意义的词翻译,而且将相似语境下的“cry”用近义词替代,避免重复。而巴金选择把相似语境下的“cry”全部翻译成“大声说”。比如,故事的开头写到:
"She said that she would dance with me if I brought her red roses," cried the young Student, "but in all my garden there is no red rose."
林徽因将这里的“cry”译为“哭着说”;巴金则译为“大声说”。结合下文“夜莺在自己位于橡树上的鸟巢里听到了他的话”来看,笔者认为此处巴金先生的翻译更好。
(三)林徽因版本中的错意
原文:"The Prince gives a ball to-morrow night,"…
林译:“王子今晚宴会跳舞”
巴译:“王子明晚要开跳舞会”
林徽因将“tomorrow”译为“今晚”显然是一大笔误。如一篇文章中所提及的那样,“这一错误固然出现在该译文首次发表于其上的《晨报五周年纪念增刊》中, 在迄今为止收录此文的各种文集中也依然如故, 未曾有人提及或修改。”(郑锦怀,2007)
三、总结
林徽因与巴金两位文坛巨匠在翻译领域也有所建树。在对他们译作的比较与评析中
我们可以“站在巨人的肩膀上”看得更远,收获更多。
参考文献:
[1]吕晓菲. 从《夜莺与玫瑰》两个中译本透视译者的创造性叛逆.外国语言文学.2013:107-111.
[2]郑锦怀. 简评林徽因译《夜莺与玫瑰》.龙岩学院学报.2007:89-101.
【关键词】译作比较 林徽因 巴金 夜莺与玫瑰
《夜莺与玫瑰》是爱尔兰著名作家奥斯卡·王尔德的童话代表作之一,讲述了一只夜莺牺牲性命只为换取一朵红玫瑰来帮助年轻男孩追求爱情的故事。该童话富含哲理,深受儿童和成人的喜爱。并且曾被收录进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出版的《现代大学生英语精读1》,作为全国各大高校英语专业学生的必学课文。《夜莺与玫瑰》的中文译本颇多,其中,以林微因和巴金两位文学巨匠的译本最为出名也最具特色。“林徽因是中国第一个译介The Night- -ingale and the Rose 的女性译者,她将篇名译作《夜莺与玫瑰——奥斯克魏尔德神话》,以“尺棰”为笔名发表在1923年12月1日出版的《晨报五周年纪念增刊》上。《夜莺与玫瑰》自林徽因翻译之后,诸多重译本都沿用了这个名称,足见其影响力之大。”(吕晓菲,2013)继林徽因版《夜莺与玫瑰》问世20多年之后,巴金也開始着手翻译这篇伟大的童话,并收录在《快乐王子集》中。然而,林与巴的版本在总体风格和一些细节处理上都存在着很大的差异。
一、整体翻译风格比较
林徽因的译本较之巴金的更加简洁。这和她通篇采用归化的手法且语言偏文言有关。而巴金的翻译则大多是对原文的直译,语言通俗易懂。比如:
原文:Surely love is a wonderful thing. It is more precious than emeralds, and dearer than fine opals.
林译:果然是件非常的东西。比翡翠还珍重,比玛瑙更宝贵。
巴译:爱情真是一件了不起的东西。它比绿宝石更宝贵,比猫眼石更值价。
在对这句话中的“emerald”和“opal”的翻译上,林徽因采用了明显的归化,将它们译作中国人更加熟悉的珠宝——“翡翠”和“玛瑙”。而巴金则忠实于传达原文的意思,所以直接译成了“绿宝石”和“猫眼宝石”。
又比如,原文:"The musicians will sit in their gallery," said the young Student,“and play upon their stringed instruments, and my love will dance to the sound of the harp and the violin.
林译:”青年说:“乐师们将在乐坛上弹弄丝竹,我那爱人也将按着弦琴的音节舞蹈。
巴译:“乐师们会坐在他们的廊厢里,”年青的学生说,“弹奏他们的弦乐器,我所爱的人会跟着竖琴和小提的声音跳舞。”
林徽因将本句中的“stringed instrument”翻译成了极富中国传统文化特色的“丝竹”,而巴金则直译为“弦乐器”。并且,林在对“harp and the violin”这两种西方乐器的翻译上也是用了归化和意译,将其直接化为“弦琴”;巴金则是将英文直译过来。归化、文言及其部分意译都使得林的译本更加凝练、优美。
然而,由于巴金翻译的初衷是想将它作为儿童文学推广,所以语言质朴,这样更容易被孩子理解和接受。而他采用直译的方式也能更好地让中国的孩子了解外国的文化。林徽因翻译的目标读者则是她的爱人,所以她的语言细腻柔美,充满文化底蕴。从满足各自读者群需要而言,这两篇译本都是相当成功的。
二、对部分细节翻译的比较与评析
(一)对rose的翻译
两位译者在对标题的翻译上有所不同。林徽因将rose译为玫瑰,而巴金则译为蔷薇
其实,从生物学角度看,玫瑰和蔷薇都是蔷薇科蔷薇属植物,即它们之间没有科属上的差异。而在汉语中人们习惯把花朵直径大、单生的品种称为玫瑰,小朵丛生的称为蔷薇。但在英语中它们均称为rose。所以,两个人的翻译都是对的。不过,由于林徽因是译给爱人看的,所以用“玫瑰”更能引起他对爱情的直接联想;而巴金是给青少年写的,所以他应该并不希望把读者的重点引到爱情上。这也就能解释他为什么选择“蔷薇”而非“玫瑰”了。笔者在翻译时还是选择了“玫瑰”,因为王尔德的这篇童话终究是以爱情为线索展开的,而且少年想要得到红玫瑰本身就是为了去示爱。
(二)对cry的翻译
王尔德的这篇童话中多次出现动词“cry”。在对“cry”的翻译上,林徽因不仅根据不同语境,用了不同意义的词翻译,而且将相似语境下的“cry”用近义词替代,避免重复。而巴金选择把相似语境下的“cry”全部翻译成“大声说”。比如,故事的开头写到:
"She said that she would dance with me if I brought her red roses," cried the young Student, "but in all my garden there is no red rose."
林徽因将这里的“cry”译为“哭着说”;巴金则译为“大声说”。结合下文“夜莺在自己位于橡树上的鸟巢里听到了他的话”来看,笔者认为此处巴金先生的翻译更好。
(三)林徽因版本中的错意
原文:"The Prince gives a ball to-morrow night,"…
林译:“王子今晚宴会跳舞”
巴译:“王子明晚要开跳舞会”
林徽因将“tomorrow”译为“今晚”显然是一大笔误。如一篇文章中所提及的那样,“这一错误固然出现在该译文首次发表于其上的《晨报五周年纪念增刊》中, 在迄今为止收录此文的各种文集中也依然如故, 未曾有人提及或修改。”(郑锦怀,2007)
三、总结
林徽因与巴金两位文坛巨匠在翻译领域也有所建树。在对他们译作的比较与评析中
我们可以“站在巨人的肩膀上”看得更远,收获更多。
参考文献:
[1]吕晓菲. 从《夜莺与玫瑰》两个中译本透视译者的创造性叛逆.外国语言文学.2013:107-111.
[2]郑锦怀. 简评林徽因译《夜莺与玫瑰》.龙岩学院学报.2007:89-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