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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目的:了解芦山县血吸虫病病情现状,为有针对性地制定防治对策提供依据。方法:对芦山县5个重疫区乡镇的居民和耕牛进行血吸虫病普查,首先对居民采用ELISA法血清免疫学检查进行筛检,再对血检阳性者作尼龙袋集卵孵化法粪便病原学检查;耕牛用塑料杯顶管孵化法检测;另外,对晚期血吸虫患者作个案调查。结果:检查34506人,检出血吸虫患者100例,感染率为0.29%,女性感染率高于男性,与2001年相比,感染率下降95.64%,现存晚期血吸虫患者112例,检查耕牛2059头,未查出病牛。结论:芦山县近年来血防工作成效明显,血吸虫病病情指标有较大幅度下降,但与国家传播阻断标准相比还有很大差距,今后政府要进一步重视和加强领导,进一步加强监测和巩固防治工作,以及加强健康教育工作。
关键词 血吸虫病 病情 分析
芦山县位于四川省西部盆周山区,历史上是血吸虫病重流行区。自1956年成立血防站开展血吸虫病防治(以下简称血防)工作以来,取得了显著成绩,分别在2000年和2007年达到基本消灭[1]和传播控制[2]标准。但是达标后血吸虫病还远未消灭,还要继续加强监测和巩固防治工作,还要向更高的目标传播阻断直到消灭血吸虫病标准[2]迈进。否则如果监测和巩固防治工作稍有松懈,血吸虫病就会死灰复燃、卷土重来,甚至还有可能前功尽弃。血吸虫病病情监测是血防工作的重要方面,是反映血防工作成效最重要的一项指标,其他各项都是围绕降低和消除血吸虫病病情服务的。如果病情下降了那么说明血防工作是卓有成效的,否则就没有什么成效,就更需要改进和加强防治工作。其次,通过病情监测,查出并治疗患者病畜,又起到消灭传染源的作用,具有重要的流行病学意义。同时,调查和掌握病情现状,也为更有针对性地提出预防控制血吸虫病的规划和防治对策提供依据。为此对芦山县流行血吸虫病的5个重疫区乡镇于2010年7月~2010年9月对居民和耕牛进行了血吸虫病普查。现将调查结果分析如下。
资料与方法
范围和对象:本次调查为横断面调查,调查由经过培训合格的调查员应用统一的调查方法和要求对芦山县芦阳镇、清仁乡、思延乡、龙门乡和飞仙关镇等5个乡镇中的居民和耕牛进行普查。
调查方法:按户籍登记本对所调查的5个乡镇中29个行政村的居民逐户登记造册,然后到各村组设点采集血液标本。由乡镇和村组干部配合组织动员群众接受血吸虫病调查。诊断按国家血吸虫病诊断标准(GB15977-1995)进行明确诊断。首先进行筛检,采用ELISA法作血清免疫学检查,试剂由四川省疾控中心寄研所提供。再对血检阳性者,采用尼龙袋集卵孵化法一送三检进行粪便病原学检查;耕牛检查时每头取新鲜粪便50g,用塑料杯顶管孵化法作血吸虫病感染检测。另外,对遗留的晚期血吸虫患者进行个案随访调查,并建立晚期血吸虫患者档案。
结 果
人群ELISA法血清免疫学检查及粪便病原学检查情况:血检阳性者,仅仅是筛检出的一批疑似血吸虫病患者,还不能确诊感染了血吸虫病。要确诊,必须作病原学检查,通过粪检,才能计算出血吸虫病的感染率。从调查结果显示,无论是血检阳性率还是感染率,龙门乡均最高,分别达到了9.13%和0.58%;感染率最低的是飞仙关镇,为0.07%;芦阳镇和清仁乡感染率均是0.20%,思延乡为0.13%;龙门乡感染率是平均感染率0.29%的2倍,是飞仙关镇感染率的8.29倍,达0.58%,可见龙门乡的疫情形式与其他乡镇相比更为严重。见表1。
年龄分布:以实足年龄进行分组,其年龄分布情况结果显示,血阳率和感染率最高的是40岁年龄组,分别达7.41%和0.39%;其次是30岁组和50岁组,血阳率分别为6.93%和7.23%,感染率分别为0.34%和0.29%;最低的是20岁组,血阳率和感染率分别为5.37%和0.12%。研究结果显示,血吸虫病血阳率和感染率的总体趋势首先都是随着年龄的增长而逐渐上升,到40岁组时达到高峰,然后又随着年龄的增长而逐渐下降。见表2。
性别比较:男性调查人数共计为15696人,粪检阳性为35例,感染率为0.22%;女性检查人数为18810人,粪检阳性65例,感染率为0.35%;女性感染率高于男性,差异有统计学意义(X2=4.45,P=0.025,P<0.05)。血检情况显示,男性血阳人数为949例,血阳率为6.05%;女性血阳人数为1423例,血阳率为7.57%;血阳率女性高于男性,差异有统计学意义(X2=30.86,P<0.05)。
与芦山县2001年病情调查结果作纵向比较:2001年检查12429人,血阳率为11.11%;2010年检查34506人,血阳率为6.87%;2001年血阳率高于2010年(X2=127.14,P<0.05);2001年感染率为6.65%,高于2010年的0.29%(X2=1906.88,P<0.005),差异有统计学意义。本研究结果显示,2010年的感染率,较之2001年的感染率有了较大幅度的降低,下降幅度为95.64%。见表3。
晚期血吸虫病调查:通过个案调查的形式,对历史遗留的晚期血吸虫患者逐个随访调查,2010年共有晚期血吸虫患者112例,其中当年发现2例,其余110例为以前的历史遗留患者。通过调查,建立了晚血患者档案。全县耕牛共检查2059头,未发现感染血吸虫病的病牛。本研究通过普查查出的血吸虫患者均为慢性血吸虫病,自2007年经省级验收达到国家传播控制标准后,至今未发生急性血吸虫病病例。
讨 论
芦山县各乡镇血吸虫病感染率差别较大,感染率最高的龙门乡是平均感染率的2倍,是最低的飞仙关镇感染率的8.29倍,可见龙门乡的疫情与其他乡镇相比更严重,在今后一段时期,是防治工作的重点乡镇。
从年龄分布来看,随着年龄的增长,感染率逐渐上升,到40岁年龄组达高峰,以后又逐渐下降。形成这一现象的原因,主要是随着年龄的增长,在疫区生产生活的时间长,接触疫水的次数增多,粪便更容易染上血吸虫病,后来又通过检查和治疗,患者得到治愈,感染率又逐渐下降。 从男女性别上比较,女性感染率明显高于男性,这可能与女性更多地在疫区从事田间劳动,接触疫水机会较多,加之女性文化程度相对较男性低,从而接受血防健康教育知识较少因而自我防护能力较差有关。相对而言,男性大多外出到非疫区务工,较少从事田间劳动,接触疫水机会少,文化程度相对又较女性高,接受血防健康教育知识较多因而自我防护能力相对要比女性强一些。
与2001年相比,血吸虫病感染率已有较大幅度降低,但与传播阻断标准[2]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
通过对历史遗留和新增晚期血吸虫患者的个案调查,建立了晚期血吸虫患者档案,为晚期血吸虫患者内外科救助政策的落实提供了依据,明确了救助对象。同时研究发现,2010年还新发现了2例晚期血吸虫患者,这就要求以后要进一步做好监测工作,动员群众积极接受查治病,争取早发现早治疗,以免耽误病情而发展到晚期,减少患者痛苦。
从耕牛调查情况来看,未发现感染血吸虫病的病牛,说明通过近年来实行牛圈养、以机代牛和对病牛的治疗,耕牛作为重要的传染源已经得到了很好的控制,但还是不能掉以轻心,今后还要继续加强对耕牛的管理和病情监测,因为耕牛排粪量较大,一旦感染后其粪便污染环境,更容易引起血吸虫病传播。
综上所述,我县的血防工作,相继通过近年来的基本消灭和传播控制达标后,大大降低了血吸虫病的感染率,有效地保护了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取得了显著成绩。同时也要清醒地认识到,虽然达到了基本消灭和传播控制标准,但血吸虫病还远没有完全消灭,离下一步达到传播阻断标准还有很大的差距,还存在着反弹的危险,防治工作稍有松懈,血吸虫病就会恢复如初。今后各级政府要进一步重视和加强领导,多部门联动,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血吸虫病防治条例》,培训和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素质,进一步加强监测和巩固防治工作力度,如积极开展查灭螺、人畜同步查治病、改水改厕,同时还应有针对性地大力开展血防健康教育工作,提高群众防病治病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提高其参与和接受防治血吸虫病的积极性和自觉性[3],提高查治血吸虫病接受率,积极稳妥地推进血防工作,进而达到传播阻断和消灭血吸虫病的目的。
参考文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血吸虫病防治手册[M].第2版.上海:上海科学技术出版社,1982:148-149.
2 卫生部疾病控制司.基层血防人员工作手册[M].2005:104-107.
3 秦殿华.四川省芦山县近50年血吸虫病防治策略分析[J].中国农村卫生事业管理,2005,25(2):48-49.
关键词 血吸虫病 病情 分析
芦山县位于四川省西部盆周山区,历史上是血吸虫病重流行区。自1956年成立血防站开展血吸虫病防治(以下简称血防)工作以来,取得了显著成绩,分别在2000年和2007年达到基本消灭[1]和传播控制[2]标准。但是达标后血吸虫病还远未消灭,还要继续加强监测和巩固防治工作,还要向更高的目标传播阻断直到消灭血吸虫病标准[2]迈进。否则如果监测和巩固防治工作稍有松懈,血吸虫病就会死灰复燃、卷土重来,甚至还有可能前功尽弃。血吸虫病病情监测是血防工作的重要方面,是反映血防工作成效最重要的一项指标,其他各项都是围绕降低和消除血吸虫病病情服务的。如果病情下降了那么说明血防工作是卓有成效的,否则就没有什么成效,就更需要改进和加强防治工作。其次,通过病情监测,查出并治疗患者病畜,又起到消灭传染源的作用,具有重要的流行病学意义。同时,调查和掌握病情现状,也为更有针对性地提出预防控制血吸虫病的规划和防治对策提供依据。为此对芦山县流行血吸虫病的5个重疫区乡镇于2010年7月~2010年9月对居民和耕牛进行了血吸虫病普查。现将调查结果分析如下。
资料与方法
范围和对象:本次调查为横断面调查,调查由经过培训合格的调查员应用统一的调查方法和要求对芦山县芦阳镇、清仁乡、思延乡、龙门乡和飞仙关镇等5个乡镇中的居民和耕牛进行普查。
调查方法:按户籍登记本对所调查的5个乡镇中29个行政村的居民逐户登记造册,然后到各村组设点采集血液标本。由乡镇和村组干部配合组织动员群众接受血吸虫病调查。诊断按国家血吸虫病诊断标准(GB15977-1995)进行明确诊断。首先进行筛检,采用ELISA法作血清免疫学检查,试剂由四川省疾控中心寄研所提供。再对血检阳性者,采用尼龙袋集卵孵化法一送三检进行粪便病原学检查;耕牛检查时每头取新鲜粪便50g,用塑料杯顶管孵化法作血吸虫病感染检测。另外,对遗留的晚期血吸虫患者进行个案随访调查,并建立晚期血吸虫患者档案。
结 果
人群ELISA法血清免疫学检查及粪便病原学检查情况:血检阳性者,仅仅是筛检出的一批疑似血吸虫病患者,还不能确诊感染了血吸虫病。要确诊,必须作病原学检查,通过粪检,才能计算出血吸虫病的感染率。从调查结果显示,无论是血检阳性率还是感染率,龙门乡均最高,分别达到了9.13%和0.58%;感染率最低的是飞仙关镇,为0.07%;芦阳镇和清仁乡感染率均是0.20%,思延乡为0.13%;龙门乡感染率是平均感染率0.29%的2倍,是飞仙关镇感染率的8.29倍,达0.58%,可见龙门乡的疫情形式与其他乡镇相比更为严重。见表1。
年龄分布:以实足年龄进行分组,其年龄分布情况结果显示,血阳率和感染率最高的是40岁年龄组,分别达7.41%和0.39%;其次是30岁组和50岁组,血阳率分别为6.93%和7.23%,感染率分别为0.34%和0.29%;最低的是20岁组,血阳率和感染率分别为5.37%和0.12%。研究结果显示,血吸虫病血阳率和感染率的总体趋势首先都是随着年龄的增长而逐渐上升,到40岁组时达到高峰,然后又随着年龄的增长而逐渐下降。见表2。
性别比较:男性调查人数共计为15696人,粪检阳性为35例,感染率为0.22%;女性检查人数为18810人,粪检阳性65例,感染率为0.35%;女性感染率高于男性,差异有统计学意义(X2=4.45,P=0.025,P<0.05)。血检情况显示,男性血阳人数为949例,血阳率为6.05%;女性血阳人数为1423例,血阳率为7.57%;血阳率女性高于男性,差异有统计学意义(X2=30.86,P<0.05)。
与芦山县2001年病情调查结果作纵向比较:2001年检查12429人,血阳率为11.11%;2010年检查34506人,血阳率为6.87%;2001年血阳率高于2010年(X2=127.14,P<0.05);2001年感染率为6.65%,高于2010年的0.29%(X2=1906.88,P<0.005),差异有统计学意义。本研究结果显示,2010年的感染率,较之2001年的感染率有了较大幅度的降低,下降幅度为95.64%。见表3。
晚期血吸虫病调查:通过个案调查的形式,对历史遗留的晚期血吸虫患者逐个随访调查,2010年共有晚期血吸虫患者112例,其中当年发现2例,其余110例为以前的历史遗留患者。通过调查,建立了晚血患者档案。全县耕牛共检查2059头,未发现感染血吸虫病的病牛。本研究通过普查查出的血吸虫患者均为慢性血吸虫病,自2007年经省级验收达到国家传播控制标准后,至今未发生急性血吸虫病病例。
讨 论
芦山县各乡镇血吸虫病感染率差别较大,感染率最高的龙门乡是平均感染率的2倍,是最低的飞仙关镇感染率的8.29倍,可见龙门乡的疫情与其他乡镇相比更严重,在今后一段时期,是防治工作的重点乡镇。
从年龄分布来看,随着年龄的增长,感染率逐渐上升,到40岁年龄组达高峰,以后又逐渐下降。形成这一现象的原因,主要是随着年龄的增长,在疫区生产生活的时间长,接触疫水的次数增多,粪便更容易染上血吸虫病,后来又通过检查和治疗,患者得到治愈,感染率又逐渐下降。 从男女性别上比较,女性感染率明显高于男性,这可能与女性更多地在疫区从事田间劳动,接触疫水机会较多,加之女性文化程度相对较男性低,从而接受血防健康教育知识较少因而自我防护能力较差有关。相对而言,男性大多外出到非疫区务工,较少从事田间劳动,接触疫水机会少,文化程度相对又较女性高,接受血防健康教育知识较多因而自我防护能力相对要比女性强一些。
与2001年相比,血吸虫病感染率已有较大幅度降低,但与传播阻断标准[2]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
通过对历史遗留和新增晚期血吸虫患者的个案调查,建立了晚期血吸虫患者档案,为晚期血吸虫患者内外科救助政策的落实提供了依据,明确了救助对象。同时研究发现,2010年还新发现了2例晚期血吸虫患者,这就要求以后要进一步做好监测工作,动员群众积极接受查治病,争取早发现早治疗,以免耽误病情而发展到晚期,减少患者痛苦。
从耕牛调查情况来看,未发现感染血吸虫病的病牛,说明通过近年来实行牛圈养、以机代牛和对病牛的治疗,耕牛作为重要的传染源已经得到了很好的控制,但还是不能掉以轻心,今后还要继续加强对耕牛的管理和病情监测,因为耕牛排粪量较大,一旦感染后其粪便污染环境,更容易引起血吸虫病传播。
综上所述,我县的血防工作,相继通过近年来的基本消灭和传播控制达标后,大大降低了血吸虫病的感染率,有效地保护了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取得了显著成绩。同时也要清醒地认识到,虽然达到了基本消灭和传播控制标准,但血吸虫病还远没有完全消灭,离下一步达到传播阻断标准还有很大的差距,还存在着反弹的危险,防治工作稍有松懈,血吸虫病就会恢复如初。今后各级政府要进一步重视和加强领导,多部门联动,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血吸虫病防治条例》,培训和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素质,进一步加强监测和巩固防治工作力度,如积极开展查灭螺、人畜同步查治病、改水改厕,同时还应有针对性地大力开展血防健康教育工作,提高群众防病治病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提高其参与和接受防治血吸虫病的积极性和自觉性[3],提高查治血吸虫病接受率,积极稳妥地推进血防工作,进而达到传播阻断和消灭血吸虫病的目的。
参考文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血吸虫病防治手册[M].第2版.上海:上海科学技术出版社,1982:148-149.
2 卫生部疾病控制司.基层血防人员工作手册[M].2005:104-107.
3 秦殿华.四川省芦山县近50年血吸虫病防治策略分析[J].中国农村卫生事业管理,2005,25(2):48-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