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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近年来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以及市场化竞争的日益激烈,为了更好地发挥国有企业的中坚作用,带动国家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和体现社会主义优越性,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对于推动国有企业在深化改革背景下顺利转型升级,有着十分重要的经济、社会意义,其标志在国有企业深化改革进入了一个崭新阶段。基于此,今天本文主要就国有企业在深化改革背景下的法人治理结构建设这一论题给大家进行阐述和分析,希望能起到抛砖引玉之效。
关键词:国有企业;深化改革;法人;治理结构;建设
一、国有企业在深化改革背景下的法人治理结构建设主要内容概述
1、国有企业主要是指国务院和各地方政府分别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能的国有控股和国有独资企业,其经济活动行为体现了国家的意志和人民的利益,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经济发展的支柱,具有维护国家安全和稳定的战略意义。其作为一种生产经营组织形式,兼具公益性和商业性特点,前者主要是为了实现国家调控经济的目标,后者是为了实现国有资产的增值。其按照国有资产管理权限划分,可分为地方国企和中央国企。
2、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指导思想,其对于推动国家治理能力,破除旧思想观念,吸收人类文明成果,构建科学完备的制度体系等方面都起到了十分积极的作用。
3、法人治理结构,其主要体现了企业内部股东、管理层间的关系以及与利益相关者间的关系。按照公司法规定,其主要由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四大部分组成,其是以法制为基础,按照公司本质属性的要求形成的。国际上,较为成熟的法人治理结构可分为,日本欧洲大陆模式和英美模式两种。
二、国有企业在深化改革背景下的法人治理结构建设的现状探讨
1、政企不分。长期以来,政府作为国有资产管理人的身份同时履行出资人和监管人角色,这就造成其较难处理好政府管理和企业经营两者的关系,法人治理结构受限于行政化管理,企业运营表面化、形式化,无法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
2、股权控制过于集中问题。国有企业,大股东权益过于集中,中小股东权益难以保障,从而失去多元化利益体间的相互制衡。对于国有企业,公司的经营决策主要体现大股东的管理意志,中小股东参与度和决策权不足,这就违背了公司治理的基本原则,从而不利于管理决策的科学性。
3、考核手段单一,用人制度死板,激励机制不健全,绩效考核不科学。国有企业虽然经过长期的发展和改革,但是不少国企还是沿用传统的模式,对企业领导层仍采用党政干部考核模式,而以企业经营效益为核心的激励机制缺失,从而造成企业的创新、发展动力不足,企业员工积极性不高,领导层决策无法得到全面贯彻落实执行,进而导致国企在近年来市场经济发展的激烈竞争中处于劣势。
4、国有企业监事会监管、约束职能弱化。目前不少国有企业的监事会名存实亡,无法对企业治理发挥相应的作用。
三、国有企业在深化改革背景下的法人治理结构建设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1、指导思想。这就要求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治国理政新思想、新战略,积极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树立创新、开放和共享的发展理念,适应深化改革新形势,把握重点,进一步健全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
2、基本原则。
①坚持深化改革的原则。这就要求尊重国有企业市场主体地位,遵循企业发展和市场竞争规律,体现公平和效率的原则,充分调动企业现代化经营水平。
②坚持党的领导原则。这就要求必须坚持由党来领导管理干部,完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建设。
③坚持依法治理企业的原则。这就要求必须以相关法律为依据和指导,从而实现深化改革与依法治企的统一,以构建符合我国国情的决策、执行和监督环节的责任追究制度。
四、国有企业在深化改革背景下的法人治理结构建设具体措施研究
国有企业在深化改革背景下的法人治理结构建设需要从顶层设计上进行统筹规划和相关资源的优化配置,推动法人治理结构建设的探索和创新,以提升企业经济效益和核心竞争力为目标。然而,因国有企業所处的行业、地域差异,其又是一项长期而复杂的系统性工程,需要结合我国特有的国情,不断在实际工作中进行积累和完善,其不可能是一蹴而就的,必须尊重其自身发展的特点和规律。笔者结合中国特有国情和借鉴欧美发达国家在法人治理结构建设方面的经验整理出以下内容:
1、坚持党的领导和发挥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政治优势。
①从战略层面上重视国有企业党建管理工作,从而确保企业按照党和国家方针政策贯彻落实执行。
②重视纪检巡视、监察和审计工作,国有企业重要管理干部应定期汇报个人履职和廉洁自律情况,并接受纪委监督。
③进一步强化思想建设工作。这就要求国有企业领导必须密切关注时代和社会的发展,做到与时俱进,视野开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精髓作为具体指导方针,并切合企业内部实际情况对广大党员开展思想教育活动,推动党员和干部间的工作学习思想交流,以提升广大员工的政治思想觉悟;其次,进一步完善企业党建精神文明建设,让中层干部和员工深刻认识到国家发展经济的重要性和增强企业荣誉感和归属感,从而提升企业经济效益。
2、明确出资人责任,优化管理模式。这就要求出资人重点管理国有资本布局、规范资本运作、强化资本约束及维护资本安全。在聘用董事、监事和财务预决算核准、企业发展战略等重要事项上具有决定权,但在企业具体经营管理决策上则应充分放权,不干预企业合法自主经营活动。因此,需要优化管理模式,做到各司其责,才能有利于推动法人治理结构建设的进度和提升企业发展质量。
3、加强国有企业董事会建设,规范和明确相应责权。其一,国有企业应按照股东股权比例推荐董事会人选,经投票选举通过后予以拟任;二,规范董事会组成结构。原则上应该分设董事长和总经理两个管理角色,各自负责相应的企业管理工作;三,董事会应严格执行集体审议、独立表决、个人负责的决策制度及信息对外披露制度,做好与其它治理主体的沟通协调,以确保企业的健康、稳定发展。同时,董事会应设定薪酬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等,为其决策提供咨询和建议,逐步形成符合企业自身发展特点的激励和考评机制。 4、激发企业经营活力,维护经营自主权。
①在法人治理结构建设中,由董事会任命总经理负责企业具体的生产经营,并向董事会负责。而国有企业党委主要发挥“把握方向,掌管大局和确保落实”的方针政策,董事会和经营层关于企业重大问题决策必须先经过党组织研究讨论通过后方可执行。
②经理层主要负责企业决策的落实执行,这就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按照“一企一策”的原则,明确国有企业授权的内容、方式和范围,将依法由国有企业自主经营决策的具体事项归还于企业,而集团性公司由国资委监管机构授权。通过建立标准、规范的经理层授权制度,实行对管理成员的选任和绩效考核。
③在国有企业深化改革背景下,有序推进职业经理人制度建设,积极优化配置各项资源和推行市场化的激励机制,充分尊重各级管理人才,发挥其管理的专业性和激发其强烈的责任感,进而加快国有企业转型和企业效应的提升。
④政企分离是国有企业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所以需要厘清其经济职能和管理职能。前者主要负责企业经济效益的发展,后者主要负责对社会公共事务进行管理、监督和服务,两者分工明确,责任清晰。
⑤大力弘扬广大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主人翁精神,鼓励职工参与到公司具体经营管理决策中,最大程度上发挥员工的聪明才智。
5、从当前的实际情况来看,产权结构单一不利于法人治理结构的优化。因此,《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中明确指出,未涉及到保密性的国有企业处于相对控股为宜,可积极引入内外资、银行、民营资本作为国有企业的中小股东,从而形成混合所有制的治理结构。其一方面有利于企业接受业界更先进的管理理念和企业快速发展所需的资金、技术和管理人才,一方面也是企业主动接受监督管理的内在要求,其对于法人治理结构建设进程,以及对外信息披露的公开、透明,都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6、完善企业问责机制和加强监督。其一,要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设立监事会,确保其权威性和独立性。其二,由国资委任命監事会主席,对企业财务和业务有绝对的权利进行检查监督,并会同纪委、审计和监察等多方力量,以更好地发挥监督作用;鼓励广大职工合法对企业进行监督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其四,强化责任意识和明确责权界限,建立与治理主体管理相配套的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国有企业党风党纪宣传和管理工作,加大违纪查处力度,狠抓整改落实,各级管理人员若违反公司章程,造成企业损失,应依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处理,若违法,则直接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其五,进一步强化专项监督机制。这就要求建立以审计机关为主导,国有企业自查为基础,社会第三方审计为补充的全方位审计覆盖机制,加大对国有企业资金经常性审计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的审计力度,从而确保审计工作的独立性、真实性和完整性。
五、结语
综上所述,进一步加强国有企业在深化改革背景下的法人治理结构建设是国有企业发展的大势所趋和形势所迫,其在提升企业管理效应、维护国家经济可持续发展和社会和谐安定等方面都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因此,我们可以充分地借鉴和学习相关成熟经验和研究成果,结合我国国情和经济发展情况进行相应的优化,从而最终为国有企业健康良性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参考文献
[1]潘广州.国有企业改革之要——健全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J].企业改革与管理,2015,(23):16-18.
[2]张伟,朱伯玉,杜军燕.国有企业改革中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问题研究[J].华东经济管理,2009,(03):108-110.
[3]卢优莎.全面深化改革背景下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建设与完善[J].财经界,2017,(11):103.
[4]徐晶.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与董事会制度研究——以上海国有控股上市公司为例[D].复旦大学,2012.
[5]桂丽.论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缺陷及完善[J].科技管理研究,2010,(05):221-223.
(贵阳产业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关键词:国有企业;深化改革;法人;治理结构;建设
一、国有企业在深化改革背景下的法人治理结构建设主要内容概述
1、国有企业主要是指国务院和各地方政府分别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能的国有控股和国有独资企业,其经济活动行为体现了国家的意志和人民的利益,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经济发展的支柱,具有维护国家安全和稳定的战略意义。其作为一种生产经营组织形式,兼具公益性和商业性特点,前者主要是为了实现国家调控经济的目标,后者是为了实现国有资产的增值。其按照国有资产管理权限划分,可分为地方国企和中央国企。
2、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指导思想,其对于推动国家治理能力,破除旧思想观念,吸收人类文明成果,构建科学完备的制度体系等方面都起到了十分积极的作用。
3、法人治理结构,其主要体现了企业内部股东、管理层间的关系以及与利益相关者间的关系。按照公司法规定,其主要由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四大部分组成,其是以法制为基础,按照公司本质属性的要求形成的。国际上,较为成熟的法人治理结构可分为,日本欧洲大陆模式和英美模式两种。
二、国有企业在深化改革背景下的法人治理结构建设的现状探讨
1、政企不分。长期以来,政府作为国有资产管理人的身份同时履行出资人和监管人角色,这就造成其较难处理好政府管理和企业经营两者的关系,法人治理结构受限于行政化管理,企业运营表面化、形式化,无法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
2、股权控制过于集中问题。国有企业,大股东权益过于集中,中小股东权益难以保障,从而失去多元化利益体间的相互制衡。对于国有企业,公司的经营决策主要体现大股东的管理意志,中小股东参与度和决策权不足,这就违背了公司治理的基本原则,从而不利于管理决策的科学性。
3、考核手段单一,用人制度死板,激励机制不健全,绩效考核不科学。国有企业虽然经过长期的发展和改革,但是不少国企还是沿用传统的模式,对企业领导层仍采用党政干部考核模式,而以企业经营效益为核心的激励机制缺失,从而造成企业的创新、发展动力不足,企业员工积极性不高,领导层决策无法得到全面贯彻落实执行,进而导致国企在近年来市场经济发展的激烈竞争中处于劣势。
4、国有企业监事会监管、约束职能弱化。目前不少国有企业的监事会名存实亡,无法对企业治理发挥相应的作用。
三、国有企业在深化改革背景下的法人治理结构建设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1、指导思想。这就要求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治国理政新思想、新战略,积极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树立创新、开放和共享的发展理念,适应深化改革新形势,把握重点,进一步健全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
2、基本原则。
①坚持深化改革的原则。这就要求尊重国有企业市场主体地位,遵循企业发展和市场竞争规律,体现公平和效率的原则,充分调动企业现代化经营水平。
②坚持党的领导原则。这就要求必须坚持由党来领导管理干部,完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建设。
③坚持依法治理企业的原则。这就要求必须以相关法律为依据和指导,从而实现深化改革与依法治企的统一,以构建符合我国国情的决策、执行和监督环节的责任追究制度。
四、国有企业在深化改革背景下的法人治理结构建设具体措施研究
国有企业在深化改革背景下的法人治理结构建设需要从顶层设计上进行统筹规划和相关资源的优化配置,推动法人治理结构建设的探索和创新,以提升企业经济效益和核心竞争力为目标。然而,因国有企業所处的行业、地域差异,其又是一项长期而复杂的系统性工程,需要结合我国特有的国情,不断在实际工作中进行积累和完善,其不可能是一蹴而就的,必须尊重其自身发展的特点和规律。笔者结合中国特有国情和借鉴欧美发达国家在法人治理结构建设方面的经验整理出以下内容:
1、坚持党的领导和发挥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政治优势。
①从战略层面上重视国有企业党建管理工作,从而确保企业按照党和国家方针政策贯彻落实执行。
②重视纪检巡视、监察和审计工作,国有企业重要管理干部应定期汇报个人履职和廉洁自律情况,并接受纪委监督。
③进一步强化思想建设工作。这就要求国有企业领导必须密切关注时代和社会的发展,做到与时俱进,视野开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精髓作为具体指导方针,并切合企业内部实际情况对广大党员开展思想教育活动,推动党员和干部间的工作学习思想交流,以提升广大员工的政治思想觉悟;其次,进一步完善企业党建精神文明建设,让中层干部和员工深刻认识到国家发展经济的重要性和增强企业荣誉感和归属感,从而提升企业经济效益。
2、明确出资人责任,优化管理模式。这就要求出资人重点管理国有资本布局、规范资本运作、强化资本约束及维护资本安全。在聘用董事、监事和财务预决算核准、企业发展战略等重要事项上具有决定权,但在企业具体经营管理决策上则应充分放权,不干预企业合法自主经营活动。因此,需要优化管理模式,做到各司其责,才能有利于推动法人治理结构建设的进度和提升企业发展质量。
3、加强国有企业董事会建设,规范和明确相应责权。其一,国有企业应按照股东股权比例推荐董事会人选,经投票选举通过后予以拟任;二,规范董事会组成结构。原则上应该分设董事长和总经理两个管理角色,各自负责相应的企业管理工作;三,董事会应严格执行集体审议、独立表决、个人负责的决策制度及信息对外披露制度,做好与其它治理主体的沟通协调,以确保企业的健康、稳定发展。同时,董事会应设定薪酬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等,为其决策提供咨询和建议,逐步形成符合企业自身发展特点的激励和考评机制。 4、激发企业经营活力,维护经营自主权。
①在法人治理结构建设中,由董事会任命总经理负责企业具体的生产经营,并向董事会负责。而国有企业党委主要发挥“把握方向,掌管大局和确保落实”的方针政策,董事会和经营层关于企业重大问题决策必须先经过党组织研究讨论通过后方可执行。
②经理层主要负责企业决策的落实执行,这就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按照“一企一策”的原则,明确国有企业授权的内容、方式和范围,将依法由国有企业自主经营决策的具体事项归还于企业,而集团性公司由国资委监管机构授权。通过建立标准、规范的经理层授权制度,实行对管理成员的选任和绩效考核。
③在国有企业深化改革背景下,有序推进职业经理人制度建设,积极优化配置各项资源和推行市场化的激励机制,充分尊重各级管理人才,发挥其管理的专业性和激发其强烈的责任感,进而加快国有企业转型和企业效应的提升。
④政企分离是国有企业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所以需要厘清其经济职能和管理职能。前者主要负责企业经济效益的发展,后者主要负责对社会公共事务进行管理、监督和服务,两者分工明确,责任清晰。
⑤大力弘扬广大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主人翁精神,鼓励职工参与到公司具体经营管理决策中,最大程度上发挥员工的聪明才智。
5、从当前的实际情况来看,产权结构单一不利于法人治理结构的优化。因此,《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中明确指出,未涉及到保密性的国有企业处于相对控股为宜,可积极引入内外资、银行、民营资本作为国有企业的中小股东,从而形成混合所有制的治理结构。其一方面有利于企业接受业界更先进的管理理念和企业快速发展所需的资金、技术和管理人才,一方面也是企业主动接受监督管理的内在要求,其对于法人治理结构建设进程,以及对外信息披露的公开、透明,都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6、完善企业问责机制和加强监督。其一,要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设立监事会,确保其权威性和独立性。其二,由国资委任命監事会主席,对企业财务和业务有绝对的权利进行检查监督,并会同纪委、审计和监察等多方力量,以更好地发挥监督作用;鼓励广大职工合法对企业进行监督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其四,强化责任意识和明确责权界限,建立与治理主体管理相配套的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国有企业党风党纪宣传和管理工作,加大违纪查处力度,狠抓整改落实,各级管理人员若违反公司章程,造成企业损失,应依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处理,若违法,则直接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其五,进一步强化专项监督机制。这就要求建立以审计机关为主导,国有企业自查为基础,社会第三方审计为补充的全方位审计覆盖机制,加大对国有企业资金经常性审计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的审计力度,从而确保审计工作的独立性、真实性和完整性。
五、结语
综上所述,进一步加强国有企业在深化改革背景下的法人治理结构建设是国有企业发展的大势所趋和形势所迫,其在提升企业管理效应、维护国家经济可持续发展和社会和谐安定等方面都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因此,我们可以充分地借鉴和学习相关成熟经验和研究成果,结合我国国情和经济发展情况进行相应的优化,从而最终为国有企业健康良性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参考文献
[1]潘广州.国有企业改革之要——健全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J].企业改革与管理,2015,(23):16-18.
[2]张伟,朱伯玉,杜军燕.国有企业改革中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问题研究[J].华东经济管理,2009,(03):108-110.
[3]卢优莎.全面深化改革背景下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建设与完善[J].财经界,2017,(11):103.
[4]徐晶.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与董事会制度研究——以上海国有控股上市公司为例[D].复旦大学,2012.
[5]桂丽.论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缺陷及完善[J].科技管理研究,2010,(05):221-223.
(贵阳产业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