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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春节,我从外地往家里赶。由于是大年三十,长途汽车都停运了。无奈之下,本来准备坐长途汽车回家的我只好选择.打出租车回家。然而路上的出租车也是少之又少。好不容易等到一辆,司机听说路程很远,立即表示可以送,但要求我出比平时高10倍的价钱。我虽然很不情愿,但由于天色已晚,又急着回家,就只好答应了。下车时我索要了发票,并记住了出租车的号牌。我准备春节后到法院起诉要回多给的车钱,不知道能否得到法律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