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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古代文学作品中,对于“自然”的指向,不同的人给出了不同的解答。庄子受老子思想的影响,形成了一种朴素的唯物主义世界观,庄子“贵道贱物”,认为“道法自然”,而认为“物”不是自然的。郭象、成玄英则与庄子的“自然观”不同,郭象在《庄子注》当中表达了“物本自然”,而成玄英则在《庄子疏》当中既承认“道法自然”,同时又说明“物”本身就是自然的,具有二元的“自然”意义。
关键词:自然 《庄子》 《庄子疏》 《庄子注》
引言
中国古代文学当中展示了不同的“自然”观念,尤其是在《庄子》当中,有着充分的展示。而在成玄英的《庄子疏》和郭象的《庄子注》当中,又对“自然”的范畴做出了与《庄子》当中不同的解释,形成了三种不同的“自然”解释,贯穿各个时期的文学作品当中。本文通过对三人的分析,揭示“自然”的变化过程。
一 庄子:道法自然
庄子的思想与老子的思想一脉相承,都注重“自然”的范畴,“道法自然”是对后世影响最大的一个观点,因为,它说明了“道”的自由存在状态。庄子则更为突出生命的体验和精神的神游,将老子对“自然”的客观性进一步内化,注重心灵世界的体验。
庄子认为是“道”创造了宇宙万物,“道”是世界的本源,是无形的存在,例如,《庄子·大宗师》当中谈到的:
“夫道,有情有信,无为无形;可传而不可受,可得而不可见;自本自根,未有天地,自古以固存;神鬼神帝,生天生地;在太极之先而不为高,在六极之下而不为深,先天地生而不为久,长于上古而不为老”。
尽管庄子认为道和“物”是不同的,但是他认为“道”是存在于万事万物当中的,两者并不是二元对立的。例如,在《知北游》当中,有人问庄子,“道”在哪里,庄子解释,“道”存在于一切事物当中,甚至是蝼蚁、屎溺这样渺小、污秽的东西当中。因此,我们便可以知道,既然“道”遍存于“物”当中,那么万物则能部分的呈现“道”的自然本性,但是,由于现实的遮蔽,我们无法穷尽“道”在“物”上的全部自然本性。因此,万物法道,但万物不是自然的。
具体来说,庄子认为,“道”是普遍存在的,不代表存在的万事万物就是“道”本身,这也就是说万物并不是以其本性存在的,并不是自然。在经验的“物”、“事”上,庄子尤其表现出了“贵道贱物”的思想。庄子认为,“贱而不可不任者,物也。”,同时还指出“自三代以下者,天下莫不以物易其性矣。小人则以身殉利,士则以身殉名,大夫则以身殉家,圣人则以身殉天下。故此数子者,事业不同,名声异号,其于伤性以身为殉,一也。”,由此可见,庄子认为,“物”可以使人的本性发生异化,脱离了自然,名利、声望都不是自然,很多恰恰是违背自然的,因此被视为轻贱的。庄子“贱物”的思想,恰恰反映了他对人的自由自在的本质的追求。他主张对“物”的淡泊,以超脱“物”的束缚,实现人的心灵的自由。庄子展现的“道”与“物”的对立,“道”是完美的,而“物”是不完整的,甚至是粗陋的。然而,这种对立是统一的,并不是将二者割裂开来,“道”和“物”是融于一体的,但“道”总是高于“物”的。追求“道”的自然,实则就是追求“物”回归“道”,展现本质,“物”是自然,是一种理想的状态,在庄子看来是我们应当追求却无法达到的。
这一时期体现这种思想的作品主要就是《道德经》和《庄子》,而这一思想也是从这两本著作当中概括总结出的。
二 郭象:万物自然
两汉时期在批判天人感应的同时,兴起了重视“自然”的讨论,在魏晋玄学当中,得到更为充分的讨论。郭象通过《庄子注》改变了庄子认为的道法自然而“物”不自然的观点。
郭象认为,世界的本质就是存在于万事万物当中,并没有一个高于一切的主宰,因此,他提出万物本身就按其内在的规律“自生”“独化”,而非万物都生发于“道”。他认为:“夫造物者,有邪?无邪?无也,则胡能造物哉?有也,则不足以物众形。”他认为不存在一个造物者,以此来消解庄子“道生万物”的观点。同时他认为:“道,无能也。此言得之于道,乃所以明其自得耳。自得耳,道不能使之得也;我之未得,又不能为得也。然则凡得之者,外不资于道,内不由于己,掘然自得而独化也。”这又指出了万事万物的内在的规定性即本质是在自身的“独化”过程中实现的,在此基础上,提出了他的“天道观”。他认为这种“天”是万物的总和,而不是发生万物的根源。
他反对庄子的这种思想,主要是他认为“有”与“无”相生,万事万物就没有自己的独立可言,每一个事物都与任何其它处于一种联系当中,而无法获得独立的意义,或者说只能获得有限的意义。他看来,宇宙是没有任何因果联系的万有的存在。因此,也就不存在“道”的自然问题,虽然不承认“道”,但他认为万物就是自然。因为万物是独立生化的,因而它就是自然:“自生耳,非我生也。我既不能生物,物亦不能生我,则我自然矣。自己而然,则谓之天然。天然耳,非为也。” “物”的存在尽管有“理”在其中,但不能够增加生命的意义,不能改变或增加其本性的存在。他之所以宣扬“物”就是自然,与他生活的魏晋时代相关。魏晋战乱纷争,人的生命受到战争的威胁,转向精神世界寻求安慰,这种“物”就是自然则肯定自身的意识,反对主宰。同时,这种宣传能够使百姓安于本分,因为它主张各自独立在自己的本分当中,这就是最好的是自然的,对于维护社会秩序有着重要的意义。
这一时期,是中国古代文学繁盛的一个时期,文学创作也深受万物自然的影响,因而作家不能直抒胸臆,注重自身性情的放荡不羁,而不直接参与社会现实,像著名的“竹林七贤”,以喝酒、纵歌为主,过着一种所谓自我本分的生活。
三 成玄英:道法自然、万物自然
道教是在吸收道家思想的同时,把“道”神秘化,作为自己的神仙信仰,认为修道是最高目标,认为是实现“道”的自然。成玄英继承了道家崇尚“自然”的传统,“自然”是其观念的重要部分,但他与庄子、郭象不同,他认为道法自然,万物也是自然。具有二元自然观。 成玄英在《庄子疏》当中,也承认“道”的存在,如果没有一个超然于万物的存在,那么道教的修行就没有一个最终的所指,这是道教创建的需要。因此,他也必然地承认“道”本自然:“自然之道,授与汝形,”“孰能逃于自然之道乎!”,“道”赋予“形”之中,它本身就是自然,因而没有任何存在能脱离“道”,失去自身的本质。
然而,成玄英在肯定“道本自然”的同时,也肯定“万物自然”,“万物者,自然之别称。”“若非自然,谁能生我?若无有我,谁禀自然乎?然我则自然,自然则我。”这套既肯定“物”自然、“道”自然的二元理论体系是如何成立的呢?我们就要看看成玄英在这里谈到的“自然”如何理解。首先,成玄英的这套体系是为道教的修炼成仙的系统而服务。因此,它不会强调客观存在的万事万物的自然,若是如此,便与郭象的“自然”相同,鼓励人们安于自身的本分,这也就堵塞了道教的发展之路,人们也就不会追求修炼成仙以摆脱现状。如此看来,成玄英所言的“自然”并非指“物性自然”当中的自然。
通过考察,我们发现,道教在其理论体系的建构当中,形成了其“道性”论,是指万物与道体相同的先天本性,《太玄真一本际经》曰:“道性众生性,皆与自然同”。“道”在生化万物的过程中,保留在万物当中的成分,正因为有这种成分,人们才能够有修道的可能,既然“道”部分地保留在万物当中,“道”是自然,那么,万物也是自然的。当然,我们也可以很明显地看出来,万物只是含有“道”的成分,有成“道”的可能性,不代表万物就是“道”,就是自然,要经历道家所宣扬的一个修行的过程。那么,我们会发现,实际上他与庄子的“道法自然”有相似之处,也有不同。相似之处在于他也承认“道”部分地存在于万事万物当中,受万事万物“形”所限制,不能够展现出来;不同在于,庄子看来,万事万物无法穷尽“道”,因而万物不是自然,成玄英则认为,尽管“道”被外“物”的“形”所蒙蔽,但是,万事万物含有“道”的成分,“道”依然是万事万物存在的根基,同时,他在万事万物与“道”之间创造了一条修炼之路,进行道家的修炼,方能摆脱轮回之苦,就能达到与“道”的合一,即“当在众生时,道隐众生显;当在得道时,道显众生隐”,因而万物也是自然。这样一来,成玄英“物性自然”的意义就好理解了。同时,他还丰富地蕴含着郭象认为的万物自然的观点,“万类参差无非独化者也”,即认为万物各有不同恰恰是“独化”的结果,万物也是各有本分,众生也要各自遵照自己的本分存在,在此基础上,他又承认这种万物自然是不完整的,有待进一步圆满,不是终极意义的自然,因此,就为道教引导人们修行提供了合理的依据。
道教的影响也渗透在中国古代的小说和诗歌当中,例如,李白就有著名的“羽化而登仙”的名句,道教的神仙体系也为小说创作提供了丰富的素材,无论是古典小说,还是现代小说创作。
“自然”的歧义指向经过了一个演变的过程,之所以发生这样的变化,与社会历史的变动有着密切的关系。老子生活在春秋时期,春秋时期也是战乱频仍,君王争霸,老子的“道家”思想能够提出一种高于万物的存在,也是注重人的内心世界,希望人们通过神思来体悟“道”,从而实现一种心灵的自由。魏晋时期也同样,分裂割据,社会动荡混乱,人们无法找到实现个人理想抱负的途径,人们只好寻求精神上的寄托,寄托于山水之间,隐居于乱世之外,并不直接参与社会现实,因此,人们需要一种理论来说服自己安于现状,安于自己的本分,郭象的“万物自然”就让人们更加安于自身的处境,以维持动荡的社会统治。到了魏晋后期,道教应运而生,人们也渴望有一种精神寄托能够让人们摆脱现状,道教成了人们的精神避难所。社会的变动会使人们的思想发生这样或那样的变化,即使在乱世之中,无法融合在现世社会当中,也要寻求出世的精神寄托,这是中国文人历来的精神追求。同时,这也与作家本人相关。作家在自己的生活当中,以自己的方式体悟“自然”,形成了自己独特的见解。老子就有着朴素的唯物主义世界观,而尽管魏晋时期的玄学和道教的理论体系都是一种向内寻求答案的唯心世界观,但是这也是作者解释世界的一种方式。
结语
总体来看,中国古代文学当中的“自然”有着不同的理解,从庄子“道法自然”和“贵道贱物”,再到郭象的“万物自然”,再到成玄英的“道法自然”和“万物自然”的结合,既是对《庄子》基础上“自然”的继承,也是对其补充和发展,无论哪种“自然观”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对于文学创作以及社会生活的各个层面都发挥了不同的作用,不能一概而论。本文探讨它们的演变,有利于传统“自然”观念的梳理,也有利于对传统“自然”观念进行批判的继承,在当今的文学创作和社会生活中发挥更重要的指导意义。
参考文献:
[1] 郭庆藩:《庄子集释》,中华书局,1961年版。
[2] 汤一介:《郭象与魏晋玄学》,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
[3] 张志芳:《论道教重玄思想的形成及其理论体系》,《青海社会科学》,2001年第2期。
[4] 张健:《中国古代文学人与自然关系刍议》,《山东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年第3期。
(赵丽霞,南阳理工学院讲师)
关键词:自然 《庄子》 《庄子疏》 《庄子注》
引言
中国古代文学当中展示了不同的“自然”观念,尤其是在《庄子》当中,有着充分的展示。而在成玄英的《庄子疏》和郭象的《庄子注》当中,又对“自然”的范畴做出了与《庄子》当中不同的解释,形成了三种不同的“自然”解释,贯穿各个时期的文学作品当中。本文通过对三人的分析,揭示“自然”的变化过程。
一 庄子:道法自然
庄子的思想与老子的思想一脉相承,都注重“自然”的范畴,“道法自然”是对后世影响最大的一个观点,因为,它说明了“道”的自由存在状态。庄子则更为突出生命的体验和精神的神游,将老子对“自然”的客观性进一步内化,注重心灵世界的体验。
庄子认为是“道”创造了宇宙万物,“道”是世界的本源,是无形的存在,例如,《庄子·大宗师》当中谈到的:
“夫道,有情有信,无为无形;可传而不可受,可得而不可见;自本自根,未有天地,自古以固存;神鬼神帝,生天生地;在太极之先而不为高,在六极之下而不为深,先天地生而不为久,长于上古而不为老”。
尽管庄子认为道和“物”是不同的,但是他认为“道”是存在于万事万物当中的,两者并不是二元对立的。例如,在《知北游》当中,有人问庄子,“道”在哪里,庄子解释,“道”存在于一切事物当中,甚至是蝼蚁、屎溺这样渺小、污秽的东西当中。因此,我们便可以知道,既然“道”遍存于“物”当中,那么万物则能部分的呈现“道”的自然本性,但是,由于现实的遮蔽,我们无法穷尽“道”在“物”上的全部自然本性。因此,万物法道,但万物不是自然的。
具体来说,庄子认为,“道”是普遍存在的,不代表存在的万事万物就是“道”本身,这也就是说万物并不是以其本性存在的,并不是自然。在经验的“物”、“事”上,庄子尤其表现出了“贵道贱物”的思想。庄子认为,“贱而不可不任者,物也。”,同时还指出“自三代以下者,天下莫不以物易其性矣。小人则以身殉利,士则以身殉名,大夫则以身殉家,圣人则以身殉天下。故此数子者,事业不同,名声异号,其于伤性以身为殉,一也。”,由此可见,庄子认为,“物”可以使人的本性发生异化,脱离了自然,名利、声望都不是自然,很多恰恰是违背自然的,因此被视为轻贱的。庄子“贱物”的思想,恰恰反映了他对人的自由自在的本质的追求。他主张对“物”的淡泊,以超脱“物”的束缚,实现人的心灵的自由。庄子展现的“道”与“物”的对立,“道”是完美的,而“物”是不完整的,甚至是粗陋的。然而,这种对立是统一的,并不是将二者割裂开来,“道”和“物”是融于一体的,但“道”总是高于“物”的。追求“道”的自然,实则就是追求“物”回归“道”,展现本质,“物”是自然,是一种理想的状态,在庄子看来是我们应当追求却无法达到的。
这一时期体现这种思想的作品主要就是《道德经》和《庄子》,而这一思想也是从这两本著作当中概括总结出的。
二 郭象:万物自然
两汉时期在批判天人感应的同时,兴起了重视“自然”的讨论,在魏晋玄学当中,得到更为充分的讨论。郭象通过《庄子注》改变了庄子认为的道法自然而“物”不自然的观点。
郭象认为,世界的本质就是存在于万事万物当中,并没有一个高于一切的主宰,因此,他提出万物本身就按其内在的规律“自生”“独化”,而非万物都生发于“道”。他认为:“夫造物者,有邪?无邪?无也,则胡能造物哉?有也,则不足以物众形。”他认为不存在一个造物者,以此来消解庄子“道生万物”的观点。同时他认为:“道,无能也。此言得之于道,乃所以明其自得耳。自得耳,道不能使之得也;我之未得,又不能为得也。然则凡得之者,外不资于道,内不由于己,掘然自得而独化也。”这又指出了万事万物的内在的规定性即本质是在自身的“独化”过程中实现的,在此基础上,提出了他的“天道观”。他认为这种“天”是万物的总和,而不是发生万物的根源。
他反对庄子的这种思想,主要是他认为“有”与“无”相生,万事万物就没有自己的独立可言,每一个事物都与任何其它处于一种联系当中,而无法获得独立的意义,或者说只能获得有限的意义。他看来,宇宙是没有任何因果联系的万有的存在。因此,也就不存在“道”的自然问题,虽然不承认“道”,但他认为万物就是自然。因为万物是独立生化的,因而它就是自然:“自生耳,非我生也。我既不能生物,物亦不能生我,则我自然矣。自己而然,则谓之天然。天然耳,非为也。” “物”的存在尽管有“理”在其中,但不能够增加生命的意义,不能改变或增加其本性的存在。他之所以宣扬“物”就是自然,与他生活的魏晋时代相关。魏晋战乱纷争,人的生命受到战争的威胁,转向精神世界寻求安慰,这种“物”就是自然则肯定自身的意识,反对主宰。同时,这种宣传能够使百姓安于本分,因为它主张各自独立在自己的本分当中,这就是最好的是自然的,对于维护社会秩序有着重要的意义。
这一时期,是中国古代文学繁盛的一个时期,文学创作也深受万物自然的影响,因而作家不能直抒胸臆,注重自身性情的放荡不羁,而不直接参与社会现实,像著名的“竹林七贤”,以喝酒、纵歌为主,过着一种所谓自我本分的生活。
三 成玄英:道法自然、万物自然
道教是在吸收道家思想的同时,把“道”神秘化,作为自己的神仙信仰,认为修道是最高目标,认为是实现“道”的自然。成玄英继承了道家崇尚“自然”的传统,“自然”是其观念的重要部分,但他与庄子、郭象不同,他认为道法自然,万物也是自然。具有二元自然观。 成玄英在《庄子疏》当中,也承认“道”的存在,如果没有一个超然于万物的存在,那么道教的修行就没有一个最终的所指,这是道教创建的需要。因此,他也必然地承认“道”本自然:“自然之道,授与汝形,”“孰能逃于自然之道乎!”,“道”赋予“形”之中,它本身就是自然,因而没有任何存在能脱离“道”,失去自身的本质。
然而,成玄英在肯定“道本自然”的同时,也肯定“万物自然”,“万物者,自然之别称。”“若非自然,谁能生我?若无有我,谁禀自然乎?然我则自然,自然则我。”这套既肯定“物”自然、“道”自然的二元理论体系是如何成立的呢?我们就要看看成玄英在这里谈到的“自然”如何理解。首先,成玄英的这套体系是为道教的修炼成仙的系统而服务。因此,它不会强调客观存在的万事万物的自然,若是如此,便与郭象的“自然”相同,鼓励人们安于自身的本分,这也就堵塞了道教的发展之路,人们也就不会追求修炼成仙以摆脱现状。如此看来,成玄英所言的“自然”并非指“物性自然”当中的自然。
通过考察,我们发现,道教在其理论体系的建构当中,形成了其“道性”论,是指万物与道体相同的先天本性,《太玄真一本际经》曰:“道性众生性,皆与自然同”。“道”在生化万物的过程中,保留在万物当中的成分,正因为有这种成分,人们才能够有修道的可能,既然“道”部分地保留在万物当中,“道”是自然,那么,万物也是自然的。当然,我们也可以很明显地看出来,万物只是含有“道”的成分,有成“道”的可能性,不代表万物就是“道”,就是自然,要经历道家所宣扬的一个修行的过程。那么,我们会发现,实际上他与庄子的“道法自然”有相似之处,也有不同。相似之处在于他也承认“道”部分地存在于万事万物当中,受万事万物“形”所限制,不能够展现出来;不同在于,庄子看来,万事万物无法穷尽“道”,因而万物不是自然,成玄英则认为,尽管“道”被外“物”的“形”所蒙蔽,但是,万事万物含有“道”的成分,“道”依然是万事万物存在的根基,同时,他在万事万物与“道”之间创造了一条修炼之路,进行道家的修炼,方能摆脱轮回之苦,就能达到与“道”的合一,即“当在众生时,道隐众生显;当在得道时,道显众生隐”,因而万物也是自然。这样一来,成玄英“物性自然”的意义就好理解了。同时,他还丰富地蕴含着郭象认为的万物自然的观点,“万类参差无非独化者也”,即认为万物各有不同恰恰是“独化”的结果,万物也是各有本分,众生也要各自遵照自己的本分存在,在此基础上,他又承认这种万物自然是不完整的,有待进一步圆满,不是终极意义的自然,因此,就为道教引导人们修行提供了合理的依据。
道教的影响也渗透在中国古代的小说和诗歌当中,例如,李白就有著名的“羽化而登仙”的名句,道教的神仙体系也为小说创作提供了丰富的素材,无论是古典小说,还是现代小说创作。
“自然”的歧义指向经过了一个演变的过程,之所以发生这样的变化,与社会历史的变动有着密切的关系。老子生活在春秋时期,春秋时期也是战乱频仍,君王争霸,老子的“道家”思想能够提出一种高于万物的存在,也是注重人的内心世界,希望人们通过神思来体悟“道”,从而实现一种心灵的自由。魏晋时期也同样,分裂割据,社会动荡混乱,人们无法找到实现个人理想抱负的途径,人们只好寻求精神上的寄托,寄托于山水之间,隐居于乱世之外,并不直接参与社会现实,因此,人们需要一种理论来说服自己安于现状,安于自己的本分,郭象的“万物自然”就让人们更加安于自身的处境,以维持动荡的社会统治。到了魏晋后期,道教应运而生,人们也渴望有一种精神寄托能够让人们摆脱现状,道教成了人们的精神避难所。社会的变动会使人们的思想发生这样或那样的变化,即使在乱世之中,无法融合在现世社会当中,也要寻求出世的精神寄托,这是中国文人历来的精神追求。同时,这也与作家本人相关。作家在自己的生活当中,以自己的方式体悟“自然”,形成了自己独特的见解。老子就有着朴素的唯物主义世界观,而尽管魏晋时期的玄学和道教的理论体系都是一种向内寻求答案的唯心世界观,但是这也是作者解释世界的一种方式。
结语
总体来看,中国古代文学当中的“自然”有着不同的理解,从庄子“道法自然”和“贵道贱物”,再到郭象的“万物自然”,再到成玄英的“道法自然”和“万物自然”的结合,既是对《庄子》基础上“自然”的继承,也是对其补充和发展,无论哪种“自然观”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对于文学创作以及社会生活的各个层面都发挥了不同的作用,不能一概而论。本文探讨它们的演变,有利于传统“自然”观念的梳理,也有利于对传统“自然”观念进行批判的继承,在当今的文学创作和社会生活中发挥更重要的指导意义。
参考文献:
[1] 郭庆藩:《庄子集释》,中华书局,1961年版。
[2] 汤一介:《郭象与魏晋玄学》,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
[3] 张志芳:《论道教重玄思想的形成及其理论体系》,《青海社会科学》,2001年第2期。
[4] 张健:《中国古代文学人与自然关系刍议》,《山东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年第3期。
(赵丽霞,南阳理工学院讲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