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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化是当今世界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大趋势,信息化水平已成为衡量一个国家和地区现代化水平的重要标志。检察院机关自2000年科技强检检会议后,信息化建设力度逐步加大,网络硬件建设和应用软件开发利用取得一定成效,但是,基层检察院在信息化建设中也遇到了一些问题,笔者结合多年从事基层检察工作实际,对此进行粗浅探析。
一、囿于基层检察院资金实力有限以及人才引进等原因,观念滞后、缺乏人才、缺乏资金是基层院检察建设面临的主要问题
(一) 思想观念落后,是基层院检察信息化建设的思想阻力
检察机关中部分干警在思想观念中存在着只须懂法就可以胜任检察工作的观念,对信息化的了解也仅限于信息化就是用微机打字、信息化就是上因特网,对信息化范围、信息化开展的意义认识不足,没有认识到信息化建设对检察工作有着什么样的作用。这就是基层检察院阻碍现代化与办案结合的因素,对于怎样把现代化信息技术运用到检察工作中来、如何用现代化信息技术促进检察工作的发展,研究较少,重视不足。这种现状是基层检察机关加快信息化进程,推动办公、办案现代化发展缓慢的因素,制约了检察工作的与时俱进,全面开展。
(二)、专业人才短缺,使基层院检察信息化建设力不从心
检察机关信息化建设工作存在最突出的问题,就是信息技术人才严重短缺。从目前来看,检察机关的工作人员在过去所接受的专业培训中几乎不存在信息技术知识,而专门的技术人员又大多为会计、法医、摄像等类型人员,因此对于信息技术这门科技含量很高的综合技术,显得束手无策,很难提出一个长远的发展规划、很难得心应手地组织建设信息化建设。对于有一些信息化建设的基层检察院,因为人才缺乏,使先进的信息化设备不能使用或不能充分地发挥作用,信息化建设的成果成摆设品。
(三)、资金短缺,基层院检察信息化建设难以保障
信息化建设是一项高技术、高投入、高效能的现代化基础建设,必须要有足够的建设经费作保证。它所涉及的硬件设备、软件系统都需要大量的资金来购置。因为检察机关建设经费应由各级地方政府专项划拔。然而人民检察院所依赖的经费划拨部门却往往因为各种原因,不能保障和支持检察机关的信息化建设。因此检察机关在信息化建设上只能是等米下锅,信息化建设得不到有效保障。
二、基層院检察信息化建设应着重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
信息科学技术是当今现代化最显著的标志和最先进生产力的代表,社会的生产发展受着极大的影响。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努力提高检察机关办公、办案效率和应对突发案件的快速处理能力,已成为检察工作发展和融入社会的必然趋势,是实现科技强检的重要途径,也是更好的履行检察机关职能,维护法律尊严的有力保证。因此基层检察机关应高度重视信息化建设,通过各种方法提高检察机关工作人员对信息化工作的必要性认识,消除思想上存在的误区。
(二)下大力气、多渠道筹集信息化建设资金
经费投入是信息化建设的根本保证。基层检察机关的一把手应积极主动地向地方党委和政府汇报检察机关信息化建设情况,勤请示、常汇报,积极反映建设经费紧缺的困难,力争把此项建设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各院的信息化领导小组要把这项工作作为信息化工作的重点和难点,采取有力措施,千方百计,广开渠道,保证建设经费足额、按时到位。
(三)以经济、实用、高效为原则组织信息化建设
为保证检察信息化建设能规范、有序、高效地进行,基层检察院必须严格贯彻执行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定的"统一规划、统一技术标准、统一规范、统一应用软件、统一管理"的建设原则。在建设中要立足本院实际,以经济、实用、高效为原则,高起点建设、高水平设计、高技术配置。避免盲目建设和低水平重复建设。笔者认为信息化建设中最基本项目应该有以下几个:
1、购置实用的检察业务办公系统软件,实现办公办案自动化。一是基层院可根据本院情况可以自行开发或购买相应的检察业务及办公系统软件。以各项检察业务为中心,体现批捕、起诉、法纪、监所、反贪、控申等办案业务流程,所有个案信息由办案人员输入后,按照职责权限自动流转给相应的负责人,由负责人做出相应的处理或决定。二是办公系统,将各类办公公文处理、各种规章制度、信息、情况均放在局域网上,通过浏览器进行网上公文写作、批示、阅读。从而实现办案、办公信息的流程化、信息化、无纸化、现代化。
2、购置专项功能的应用软件,提高检察机关的信息化建设程度。购置法律法规检索系统,实现法律法规的便捷查询;购置多媒体示证系统,强化公诉人出庭示证效果;购置举报自动受理系统,实现举报受理自动接听、自动应答、提供咨询、自动录音和24小时无人值守;购置建设审讯数字录像监控系统,实现审讯过程的实时录像、录像信息局域网内实时传送、监控微机实时显示,录像资料的数字化形式硬盘存储。
(三)人员培训,确保信息化建设真正落到实处
根据全国检察机关信息化建设的要求,各级人民检察院要根据实际情况,在没有专门人才的情况下,加大全员培训力度,从实际工作出发,从实际应用出发,努力提高全员干警的信息化素质。可以采取 "请进来、送出去"的方法。"请"是请计算机方面的人才来院给全院干警授课,利用建成的网络现场传授计算机网络基础知识。"送"是送干警接受培训。也可以选拔有微机基础知识的干警做教员,通过他们的"传、帮、带",使全体干警熟练掌握了局域网操作的基本技能、应用软件使用。积极组织干警参加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提高计算机使用水平。
检察技术要发展,科技是支撑,我们相信在党的十七大精神指导下,在党委和政府支持下,只要始终不渝的坚持“科技强检”的战略和小平同志倡导的“科技是第一生产力”的方针,抓住机遇、开拓进取、勇于创新、大胆改革、与时俱进、共同努力,基层院信息化建设水平一定能够得到不断提高,一定会为检察机关信息化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一、囿于基层检察院资金实力有限以及人才引进等原因,观念滞后、缺乏人才、缺乏资金是基层院检察建设面临的主要问题
(一) 思想观念落后,是基层院检察信息化建设的思想阻力
检察机关中部分干警在思想观念中存在着只须懂法就可以胜任检察工作的观念,对信息化的了解也仅限于信息化就是用微机打字、信息化就是上因特网,对信息化范围、信息化开展的意义认识不足,没有认识到信息化建设对检察工作有着什么样的作用。这就是基层检察院阻碍现代化与办案结合的因素,对于怎样把现代化信息技术运用到检察工作中来、如何用现代化信息技术促进检察工作的发展,研究较少,重视不足。这种现状是基层检察机关加快信息化进程,推动办公、办案现代化发展缓慢的因素,制约了检察工作的与时俱进,全面开展。
(二)、专业人才短缺,使基层院检察信息化建设力不从心
检察机关信息化建设工作存在最突出的问题,就是信息技术人才严重短缺。从目前来看,检察机关的工作人员在过去所接受的专业培训中几乎不存在信息技术知识,而专门的技术人员又大多为会计、法医、摄像等类型人员,因此对于信息技术这门科技含量很高的综合技术,显得束手无策,很难提出一个长远的发展规划、很难得心应手地组织建设信息化建设。对于有一些信息化建设的基层检察院,因为人才缺乏,使先进的信息化设备不能使用或不能充分地发挥作用,信息化建设的成果成摆设品。
(三)、资金短缺,基层院检察信息化建设难以保障
信息化建设是一项高技术、高投入、高效能的现代化基础建设,必须要有足够的建设经费作保证。它所涉及的硬件设备、软件系统都需要大量的资金来购置。因为检察机关建设经费应由各级地方政府专项划拔。然而人民检察院所依赖的经费划拨部门却往往因为各种原因,不能保障和支持检察机关的信息化建设。因此检察机关在信息化建设上只能是等米下锅,信息化建设得不到有效保障。
二、基層院检察信息化建设应着重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
信息科学技术是当今现代化最显著的标志和最先进生产力的代表,社会的生产发展受着极大的影响。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努力提高检察机关办公、办案效率和应对突发案件的快速处理能力,已成为检察工作发展和融入社会的必然趋势,是实现科技强检的重要途径,也是更好的履行检察机关职能,维护法律尊严的有力保证。因此基层检察机关应高度重视信息化建设,通过各种方法提高检察机关工作人员对信息化工作的必要性认识,消除思想上存在的误区。
(二)下大力气、多渠道筹集信息化建设资金
经费投入是信息化建设的根本保证。基层检察机关的一把手应积极主动地向地方党委和政府汇报检察机关信息化建设情况,勤请示、常汇报,积极反映建设经费紧缺的困难,力争把此项建设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各院的信息化领导小组要把这项工作作为信息化工作的重点和难点,采取有力措施,千方百计,广开渠道,保证建设经费足额、按时到位。
(三)以经济、实用、高效为原则组织信息化建设
为保证检察信息化建设能规范、有序、高效地进行,基层检察院必须严格贯彻执行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定的"统一规划、统一技术标准、统一规范、统一应用软件、统一管理"的建设原则。在建设中要立足本院实际,以经济、实用、高效为原则,高起点建设、高水平设计、高技术配置。避免盲目建设和低水平重复建设。笔者认为信息化建设中最基本项目应该有以下几个:
1、购置实用的检察业务办公系统软件,实现办公办案自动化。一是基层院可根据本院情况可以自行开发或购买相应的检察业务及办公系统软件。以各项检察业务为中心,体现批捕、起诉、法纪、监所、反贪、控申等办案业务流程,所有个案信息由办案人员输入后,按照职责权限自动流转给相应的负责人,由负责人做出相应的处理或决定。二是办公系统,将各类办公公文处理、各种规章制度、信息、情况均放在局域网上,通过浏览器进行网上公文写作、批示、阅读。从而实现办案、办公信息的流程化、信息化、无纸化、现代化。
2、购置专项功能的应用软件,提高检察机关的信息化建设程度。购置法律法规检索系统,实现法律法规的便捷查询;购置多媒体示证系统,强化公诉人出庭示证效果;购置举报自动受理系统,实现举报受理自动接听、自动应答、提供咨询、自动录音和24小时无人值守;购置建设审讯数字录像监控系统,实现审讯过程的实时录像、录像信息局域网内实时传送、监控微机实时显示,录像资料的数字化形式硬盘存储。
(三)人员培训,确保信息化建设真正落到实处
根据全国检察机关信息化建设的要求,各级人民检察院要根据实际情况,在没有专门人才的情况下,加大全员培训力度,从实际工作出发,从实际应用出发,努力提高全员干警的信息化素质。可以采取 "请进来、送出去"的方法。"请"是请计算机方面的人才来院给全院干警授课,利用建成的网络现场传授计算机网络基础知识。"送"是送干警接受培训。也可以选拔有微机基础知识的干警做教员,通过他们的"传、帮、带",使全体干警熟练掌握了局域网操作的基本技能、应用软件使用。积极组织干警参加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提高计算机使用水平。
检察技术要发展,科技是支撑,我们相信在党的十七大精神指导下,在党委和政府支持下,只要始终不渝的坚持“科技强检”的战略和小平同志倡导的“科技是第一生产力”的方针,抓住机遇、开拓进取、勇于创新、大胆改革、与时俱进、共同努力,基层院信息化建设水平一定能够得到不断提高,一定会为检察机关信息化建设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