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9月29日,财政部公布了第二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示范项目的通知,预示着“公私合作”的PPP模式进入了快车道。相对于一年前公布的PPP示范项目,此次公布所涉及的范围、推进力度超过以往。
可以看得出来,在“投融资体制改革”之外,决策层对推广PPP(Public-Private-Partnership,公私合作)寄意深远。
2015年8月末,在北京三里河东路附近的一个酒店里,来自咨询公司、财务、律师、技术等行业的专家,正对全国各地上报的782个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进行为期一周的封闭评审。
这次参与评审的项目分为水务、交通、市政、社会4个方面,包括医疗、养老、文化、教育、科技旅游5个内容,每个小组5名专家。他们评审的正是刚刚公布的第二批206个PPP示范项目。
PPP模式是政府和社会资本在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领域建立的一种长期合作关系。通过向社会资本开放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项目,可以拓宽城镇化建设融资渠道,形成多元化、可持续的资金投入机制。因此,近年来,国家大力推进PPP模式,发改委和财政部也先后出台一系列政策,对PPP的各个环节进行明确和规范。
2014年11月末,财政部推出第一批PPP共30个示范项目,目的是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实施范例,充分发挥示范效应。
今年5月,发改委在其门户网站开设PPP专栏,向社会推介PPP项目1043个,总投资1.97万亿元,项目范围涵盖水利设施、市政设施、交通设施、公共服务、资源环境等多个领域。
在中央示范项目带动下,各地相继推出试点项目,据统计,1年多来,中央和地方共推出PPP项目1860个,投资规模达到3.4万亿元。然而,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目前落地签约的项目仅2000多亿元。
在这样的尴尬中,财政部推出的第二批示范项目就必须要精挑细选,优中选优。因此,此次项目筛选和审查更为严格,仅定量评审中就包含8个方面的内容,包括报送的材料是否规范,实施的方案是否合理,地方财政可承受能力,项目是否具备采用PPP条件,可获得融资能力,项目的实施进度,推广示范的价值,以及化解地方存量债务的能力,是否有利于改善供给等。
此外,财政部还明确提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期限原则上不低于10年。对采用建设——移交(BT)方式的项目,通过保底承诺、回购安排等方式进行变相融资的项目,财政部将不予受理。
在层层关卡之下,大部分项目被无情淘汰。“因为硬伤,有40%的项目没有进入最后的评审程序。”一位消息人士告诉《中国新闻周刊》。
9月29日,财政部公布的第二批PPP示范项目显示,最终入选项目共206个,总投资额达6589亿元。
从项目类型上看,和第一批多以环保、交通、污水处理等经济性基础设施相比,此次的投资领域增加了许多社会类项目;从地域来看,第一批主要集中在华东、华北、东北等地区,而第二批则覆盖28个省(市、自治区),和宁波、厦门2个计划单列市。其中,河南以41个项目,成为此番入围项目最多的省份。
值得注意的是,按照“能进能出”的示范项目管理要求,此次公布示范项目的同时,将青岛体育中心项目和胶州湾海底隧道一期项目、江苏省昆山市现代有轨电车项目调出第一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示范项目名单,原因是这些项目不具备继续采取PPP模式的实施条件。
此次被调出的3个项目究竟属于哪种原因还不得而知,但据中央财经大学中国公共财政与政策研究院院长乔宝云分析,部分地方政府对于PPP这一融资方式似乎并不是那么积极,尤其是经济较发达地区。
乔宝云向《中国新闻周刊》表示,从PPP产生的源头来看,主要分为两种,一种是自然产生的,由于市场有失灵的部分,政府也有失灵的部分,两者各自将各自的优势结合起来,从而产生更有效率的载体。但还有一种来源是为了缓解地方财政压力,降低地方财政风险。“第一种是好中求好,是对既有制度的推进;第二种却是因为没辙了,只是一个寻求解决方法的无奈之举。”
乔宝云认为,首先,必须承认PPP是一个很好的方式,中国的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需要大量基础设施建设,这些建设本身有回报,由政府和市场承担。中国的PPP从设计来说,本身就承担了缓解地方财政压力,甚至降低地方财政风险的功能。比如对于融资平台的处理,在地方债的设计時,就包括用PPP置换过去的融资平台。从这个角度来看,肯定是利大于弊,过去的融资平台太不规范,PPP要相对公开透明。
但他表示,“这个PPP和理想的PPP还有一段距离”。如果没有融资平台,没有地方财政压力,政府和社会资本一起,利益共享,风险共担,一起投资基础设施建设,这是很理想的状态。但现实是,地方政府在过去从事基础设施建设的过程中,通过各种方式进行融资。原来预算法不允许地方政府举债,直到新预算法出台,地方政府才可以通过发放债券的方式举债,但这就出现两个问题,一是过去的存量债务怎么处理?二是面临经济下行压力,地方政府怎么办?因此,PPP就成为了一个较好的融资方式。
一个良好的PPP要求政府和社会资本之间是平等的,因为要长期合作,如果没有好的制度框架,将是很难实现。因此,越是政府治理水平高的地方,PPP成功的比例越高;反之越是政府治理水平相对落后的地方,PPP成功的比例越低。但当前的现实是,越是治理水平低的地方,越希望寻求一个载体来缓解财政压力,并解决当前的基础设施建设需求,而PPP则是这样一个载体。
可以看得出来,在“投融资体制改革”之外,决策层对推广PPP(Public-Private-Partnership,公私合作)寄意深远。
2015年8月末,在北京三里河东路附近的一个酒店里,来自咨询公司、财务、律师、技术等行业的专家,正对全国各地上报的782个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进行为期一周的封闭评审。
这次参与评审的项目分为水务、交通、市政、社会4个方面,包括医疗、养老、文化、教育、科技旅游5个内容,每个小组5名专家。他们评审的正是刚刚公布的第二批206个PPP示范项目。
精挑细选示范项目
PPP模式是政府和社会资本在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领域建立的一种长期合作关系。通过向社会资本开放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项目,可以拓宽城镇化建设融资渠道,形成多元化、可持续的资金投入机制。因此,近年来,国家大力推进PPP模式,发改委和财政部也先后出台一系列政策,对PPP的各个环节进行明确和规范。
2014年11月末,财政部推出第一批PPP共30个示范项目,目的是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实施范例,充分发挥示范效应。
今年5月,发改委在其门户网站开设PPP专栏,向社会推介PPP项目1043个,总投资1.97万亿元,项目范围涵盖水利设施、市政设施、交通设施、公共服务、资源环境等多个领域。
在中央示范项目带动下,各地相继推出试点项目,据统计,1年多来,中央和地方共推出PPP项目1860个,投资规模达到3.4万亿元。然而,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目前落地签约的项目仅2000多亿元。
在这样的尴尬中,财政部推出的第二批示范项目就必须要精挑细选,优中选优。因此,此次项目筛选和审查更为严格,仅定量评审中就包含8个方面的内容,包括报送的材料是否规范,实施的方案是否合理,地方财政可承受能力,项目是否具备采用PPP条件,可获得融资能力,项目的实施进度,推广示范的价值,以及化解地方存量债务的能力,是否有利于改善供给等。
此外,财政部还明确提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期限原则上不低于10年。对采用建设——移交(BT)方式的项目,通过保底承诺、回购安排等方式进行变相融资的项目,财政部将不予受理。
在层层关卡之下,大部分项目被无情淘汰。“因为硬伤,有40%的项目没有进入最后的评审程序。”一位消息人士告诉《中国新闻周刊》。
9月29日,财政部公布的第二批PPP示范项目显示,最终入选项目共206个,总投资额达6589亿元。
从项目类型上看,和第一批多以环保、交通、污水处理等经济性基础设施相比,此次的投资领域增加了许多社会类项目;从地域来看,第一批主要集中在华东、华北、东北等地区,而第二批则覆盖28个省(市、自治区),和宁波、厦门2个计划单列市。其中,河南以41个项目,成为此番入围项目最多的省份。
无益于缓解地方债务
值得注意的是,按照“能进能出”的示范项目管理要求,此次公布示范项目的同时,将青岛体育中心项目和胶州湾海底隧道一期项目、江苏省昆山市现代有轨电车项目调出第一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示范项目名单,原因是这些项目不具备继续采取PPP模式的实施条件。
此次被调出的3个项目究竟属于哪种原因还不得而知,但据中央财经大学中国公共财政与政策研究院院长乔宝云分析,部分地方政府对于PPP这一融资方式似乎并不是那么积极,尤其是经济较发达地区。
乔宝云向《中国新闻周刊》表示,从PPP产生的源头来看,主要分为两种,一种是自然产生的,由于市场有失灵的部分,政府也有失灵的部分,两者各自将各自的优势结合起来,从而产生更有效率的载体。但还有一种来源是为了缓解地方财政压力,降低地方财政风险。“第一种是好中求好,是对既有制度的推进;第二种却是因为没辙了,只是一个寻求解决方法的无奈之举。”
乔宝云认为,首先,必须承认PPP是一个很好的方式,中国的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需要大量基础设施建设,这些建设本身有回报,由政府和市场承担。中国的PPP从设计来说,本身就承担了缓解地方财政压力,甚至降低地方财政风险的功能。比如对于融资平台的处理,在地方债的设计時,就包括用PPP置换过去的融资平台。从这个角度来看,肯定是利大于弊,过去的融资平台太不规范,PPP要相对公开透明。
但他表示,“这个PPP和理想的PPP还有一段距离”。如果没有融资平台,没有地方财政压力,政府和社会资本一起,利益共享,风险共担,一起投资基础设施建设,这是很理想的状态。但现实是,地方政府在过去从事基础设施建设的过程中,通过各种方式进行融资。原来预算法不允许地方政府举债,直到新预算法出台,地方政府才可以通过发放债券的方式举债,但这就出现两个问题,一是过去的存量债务怎么处理?二是面临经济下行压力,地方政府怎么办?因此,PPP就成为了一个较好的融资方式。
一个良好的PPP要求政府和社会资本之间是平等的,因为要长期合作,如果没有好的制度框架,将是很难实现。因此,越是政府治理水平高的地方,PPP成功的比例越高;反之越是政府治理水平相对落后的地方,PPP成功的比例越低。但当前的现实是,越是治理水平低的地方,越希望寻求一个载体来缓解财政压力,并解决当前的基础设施建设需求,而PPP则是这样一个载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