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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校企合作,作为高职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主要切入点,现在越来越被人们关注。但就目前的校企合作来看,存在着很多问题。本文将从现在高职院校中的校企合作现状进行分析,并结合相关问题提出深化校企合作的有效措施,促进校企合作持续、高效、跨越式的发展。
关键词:高职院校;校企合作;问题;措施
中图分类号:F325文献标识码: A
课题:1. 2011年度河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重点资助),课题编号:2011002
2. 2012年度河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课题编号:2012GJJG187
国内外高职教育发展证明,校企合作、工学结合是实现高职院校自身突破性发展的必然选择。现阶段,随着各经济文化的不断发展,新时期许多高职院校在校企合作方面开展了不同层次的工作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如何使得校企合作更加深入、可持续地发展等问题仍然是相关院校发展过程中需要重点解决的课题。下面我就将从不同的方面就现阶段我国高职院校校企合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改善措施。
1、校企合作的形式和意义
1.1、校企合作的形式
从校企合作的内容来看,主要有引进企业资金模式、引进企业智力模式、共享企业资源环境模式、服务企业模式和综合模式。就合作的深度来看,主要分为企业配合模式、校企实体合作模式和校企联合培养模式。从合作的形式来看,有订单式模式、待岗实习模式、工学交替模式、技术服务模式、职业教育集团模式和专业指导委员会模式等等。
1.2、校企合作的意义
校企合作既涉及办学模式和人才培养模式,又涉及教学模式,所以有效的开展校企合作能够实现高职院校和企业的双赢。在高职院校专业建设层面,校企合作渗透到专业定位、办学条件和教学实施三大环节,
2、高职院校校企合作存在的问题
2.1、法律法规不健全
目前,我国高职院校校企合作的过程中,政府尚未有相应的较为完善的法律法规。大部分地方政府对校企合作教育模式还不熟悉,相应的法律法规的缺失导致校企合作无法顺利的开展。在高职院校校企合作中,国家政府机构的管理作用不够强,使校企合作得不到保障,比如一旦在校企合作中出现意外事故时,在缺乏相关政策法规的时候,就会使问题无法得到有效的解决。
2.2、合作深度不够
从合作的深度来看,主要可分为校企联合培养模式、企业配合模式和校企实体合作模式三个层次。目前校企合作的深度还不够,主要表现在:合作的内容和形式比较单一,合作的深度和层次普遍不高,毕业生到合作企业就业的比例偏低,合作企业向高职院校提供的资金和设备投入很少以及合作企业的专家参与教学的人数比例少,没有派遣专业技术人员等合作参与高职人才培养,高职院校的教师缺乏主动参与技术服务的意识,满足于教学工作的现状,为合作企业开展“技术服务和开发”的能力较弱,无法解决企业所面临的问题,企业文化与学院校园文化、企業运作机制和学院办学机制存在较大差异,也会制约校企之间的深度合作,影响合作的稳定性和长期性。
2.3、教学模式老套
课程体系不完善,一些有校企合作项目的高职院校在教学模式上还是以教师、教材为中心的传统做法,在教学的计划缺上乏灵活性。即使部分高职院校建立了校企合作的教学场所,但由于校企互动不强,还未建立与之配套的课程体系,同时基于教做学一体化的培养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等人才培养全过程的统筹安排还比较欠缺,所用教材没有体现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特点。
2.4、师资结构不合理
在高职院校发展过程中,原来的中专和技校教师实践经验丰富、操作能力强,但大多是知识已经老化的大年龄教师。随着学校办学规模的扩张,教师队伍急需补充,但人才引进的体制机制不合理,引进企业优秀人员时遇到相关政策的阻碍,就目前来看还是主要通过招聘刚毕业的大学生为主,这部分年轻教师实验室科研水平能力是比较强,但是生产实践能力低下,很难提高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这导致学校“双师型”教师紧缺,无法满足校企合作的现实发展需求。
3、改善高职院校校企合作的措施
3.1、搭建政府、学校、企业一体化信息平台
一般的校企合作只需学校和企业的参与便可以做到,要想上升到一个更高的层次,就需要借助政府或者行业的力量。高职院校可以应利用自身的优势,搭建一个涉及政、校、企一体化的信息平台。可以借此平台负责咨询、管理、引导学校和企业的多维度合作。政府可通过此平台及时的公布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学校可及时的发布毕业生就业、技术服务等信息,企业也可以及时的上传企业的人才需求、技术合作项目等等,让企业和学校在平台上选择适合自己发展需要的合作内容。以此充分的整合政府、学校、企业等方面的优势,提升校企合作效率。
3.2、建立社会需要的人才培养体系
校企共建专业建设委员会,根据行业的发展修订对职业岗位群的知识、技能的实际需求,确立人才培养质量标准。并且在这基础上进行相关专业配套课程设置和教学计划的调整,建立以职业能力培养为中心的教学体系,制定职业能力项目教学模块,校企合作开发课程,使学生不仅掌握熟练的职业技能,而且能够适应社会和行业的需要,具备适应职业变化所需要的创新能力。
3.3、制定相关政策法规
政府应出台相关的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企业在职业教育中应有的权利和义务,使高职教育校企合作有法可依。就目前现状来看,虽然我国已经有《劳动法》《职业教育法》等法律,但它们都是综合性的法律,无法对校企合作的细节方面进行具体的约束,所以很有必要出台一些更为具体的单项法律,比如顶岗学生的劳动保护等等,以便为我国高职教育校企合作提供更清晰明确的法律指导和约束。还要注意在政策上给参与校企合作的企业以一定的照顾,来鼓励他们为职业院校学生提供更多的实习岗位,积极参与校企合作。
3.4、创新高职院校办学体制机制
3.4.1、政府要充分发挥其主导作用,做好高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整体规划设计,将高等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纳入行业的发展规划,统筹考虑经济和社会发展对整个高职院校的类别结构和发展规模的要求,将其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之中,优化高职教育布局,推进各高职院校的特色发展、协调发展。
3.4.2、政府要转变职能,将学校直接的行政管理转化为运用立法、规划、政策指导等以及必要的行政手段,进行宏观管理,扩大高等职业教育的经费投入,逐步下放权力,保证高职院校发展自主权。
3.4.3、建立分工合作的高等职业教育行政体制,实现行政主管部门和咨询部门相结合、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行业主管理部门相结合的行政体制。充分发挥地方政府对高职教育的统筹作用,使地方政府能够根据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统筹规划高职教育的发展目标。切实保障校企的有效合作。
结束语
校企合作是高职教育发展的必然产物,多维度、深层次的合作更是高职院校培养高端技术型人才的必然要求。我们要通过校企合作立法明确政府、职业院校、企业各自权利和义务,加强校企合作中涉及到的要素管理和过程管理,推动高职院校校企合作全面深入和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李辉,陈斌.高职院校校企合作存在的问题与措施[J].当代职业教育,2014,01:80-81+101.
[2]赵建保,李向阳,彭华.高职院校校企合作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广东农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3,04:14-17.
[3]韦华玲.高职院校校企合作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J].广西教育,2013,19:122+124.
[4]袁卫国.高职院校校企合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教育与职业,2011,33:25-26.
关键词:高职院校;校企合作;问题;措施
中图分类号:F325文献标识码: A
课题:1. 2011年度河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重点资助),课题编号:2011002
2. 2012年度河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课题编号:2012GJJG187
国内外高职教育发展证明,校企合作、工学结合是实现高职院校自身突破性发展的必然选择。现阶段,随着各经济文化的不断发展,新时期许多高职院校在校企合作方面开展了不同层次的工作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如何使得校企合作更加深入、可持续地发展等问题仍然是相关院校发展过程中需要重点解决的课题。下面我就将从不同的方面就现阶段我国高职院校校企合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改善措施。
1、校企合作的形式和意义
1.1、校企合作的形式
从校企合作的内容来看,主要有引进企业资金模式、引进企业智力模式、共享企业资源环境模式、服务企业模式和综合模式。就合作的深度来看,主要分为企业配合模式、校企实体合作模式和校企联合培养模式。从合作的形式来看,有订单式模式、待岗实习模式、工学交替模式、技术服务模式、职业教育集团模式和专业指导委员会模式等等。
1.2、校企合作的意义
校企合作既涉及办学模式和人才培养模式,又涉及教学模式,所以有效的开展校企合作能够实现高职院校和企业的双赢。在高职院校专业建设层面,校企合作渗透到专业定位、办学条件和教学实施三大环节,
2、高职院校校企合作存在的问题
2.1、法律法规不健全
目前,我国高职院校校企合作的过程中,政府尚未有相应的较为完善的法律法规。大部分地方政府对校企合作教育模式还不熟悉,相应的法律法规的缺失导致校企合作无法顺利的开展。在高职院校校企合作中,国家政府机构的管理作用不够强,使校企合作得不到保障,比如一旦在校企合作中出现意外事故时,在缺乏相关政策法规的时候,就会使问题无法得到有效的解决。
2.2、合作深度不够
从合作的深度来看,主要可分为校企联合培养模式、企业配合模式和校企实体合作模式三个层次。目前校企合作的深度还不够,主要表现在:合作的内容和形式比较单一,合作的深度和层次普遍不高,毕业生到合作企业就业的比例偏低,合作企业向高职院校提供的资金和设备投入很少以及合作企业的专家参与教学的人数比例少,没有派遣专业技术人员等合作参与高职人才培养,高职院校的教师缺乏主动参与技术服务的意识,满足于教学工作的现状,为合作企业开展“技术服务和开发”的能力较弱,无法解决企业所面临的问题,企业文化与学院校园文化、企業运作机制和学院办学机制存在较大差异,也会制约校企之间的深度合作,影响合作的稳定性和长期性。
2.3、教学模式老套
课程体系不完善,一些有校企合作项目的高职院校在教学模式上还是以教师、教材为中心的传统做法,在教学的计划缺上乏灵活性。即使部分高职院校建立了校企合作的教学场所,但由于校企互动不强,还未建立与之配套的课程体系,同时基于教做学一体化的培养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等人才培养全过程的统筹安排还比较欠缺,所用教材没有体现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特点。
2.4、师资结构不合理
在高职院校发展过程中,原来的中专和技校教师实践经验丰富、操作能力强,但大多是知识已经老化的大年龄教师。随着学校办学规模的扩张,教师队伍急需补充,但人才引进的体制机制不合理,引进企业优秀人员时遇到相关政策的阻碍,就目前来看还是主要通过招聘刚毕业的大学生为主,这部分年轻教师实验室科研水平能力是比较强,但是生产实践能力低下,很难提高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这导致学校“双师型”教师紧缺,无法满足校企合作的现实发展需求。
3、改善高职院校校企合作的措施
3.1、搭建政府、学校、企业一体化信息平台
一般的校企合作只需学校和企业的参与便可以做到,要想上升到一个更高的层次,就需要借助政府或者行业的力量。高职院校可以应利用自身的优势,搭建一个涉及政、校、企一体化的信息平台。可以借此平台负责咨询、管理、引导学校和企业的多维度合作。政府可通过此平台及时的公布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学校可及时的发布毕业生就业、技术服务等信息,企业也可以及时的上传企业的人才需求、技术合作项目等等,让企业和学校在平台上选择适合自己发展需要的合作内容。以此充分的整合政府、学校、企业等方面的优势,提升校企合作效率。
3.2、建立社会需要的人才培养体系
校企共建专业建设委员会,根据行业的发展修订对职业岗位群的知识、技能的实际需求,确立人才培养质量标准。并且在这基础上进行相关专业配套课程设置和教学计划的调整,建立以职业能力培养为中心的教学体系,制定职业能力项目教学模块,校企合作开发课程,使学生不仅掌握熟练的职业技能,而且能够适应社会和行业的需要,具备适应职业变化所需要的创新能力。
3.3、制定相关政策法规
政府应出台相关的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企业在职业教育中应有的权利和义务,使高职教育校企合作有法可依。就目前现状来看,虽然我国已经有《劳动法》《职业教育法》等法律,但它们都是综合性的法律,无法对校企合作的细节方面进行具体的约束,所以很有必要出台一些更为具体的单项法律,比如顶岗学生的劳动保护等等,以便为我国高职教育校企合作提供更清晰明确的法律指导和约束。还要注意在政策上给参与校企合作的企业以一定的照顾,来鼓励他们为职业院校学生提供更多的实习岗位,积极参与校企合作。
3.4、创新高职院校办学体制机制
3.4.1、政府要充分发挥其主导作用,做好高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整体规划设计,将高等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纳入行业的发展规划,统筹考虑经济和社会发展对整个高职院校的类别结构和发展规模的要求,将其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之中,优化高职教育布局,推进各高职院校的特色发展、协调发展。
3.4.2、政府要转变职能,将学校直接的行政管理转化为运用立法、规划、政策指导等以及必要的行政手段,进行宏观管理,扩大高等职业教育的经费投入,逐步下放权力,保证高职院校发展自主权。
3.4.3、建立分工合作的高等职业教育行政体制,实现行政主管部门和咨询部门相结合、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行业主管理部门相结合的行政体制。充分发挥地方政府对高职教育的统筹作用,使地方政府能够根据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统筹规划高职教育的发展目标。切实保障校企的有效合作。
结束语
校企合作是高职教育发展的必然产物,多维度、深层次的合作更是高职院校培养高端技术型人才的必然要求。我们要通过校企合作立法明确政府、职业院校、企业各自权利和义务,加强校企合作中涉及到的要素管理和过程管理,推动高职院校校企合作全面深入和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李辉,陈斌.高职院校校企合作存在的问题与措施[J].当代职业教育,2014,01:80-81+101.
[2]赵建保,李向阳,彭华.高职院校校企合作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广东农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3,04:14-17.
[3]韦华玲.高职院校校企合作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J].广西教育,2013,19:122+124.
[4]袁卫国.高职院校校企合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教育与职业,2011,33:2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