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吉林要美,农村必须美,繁荣农村,必须坚持不懈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十三五”期间,继续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制定的《吉林省2006-2020年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施纲要(草案)》总体部署,着眼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建设美丽吉林的战略目标,着力实现“物的新农村”与“人的新农村”建设同步发展,协调推进新农村建设与新型城镇化发展,努力建设天蓝水清、创业增收、宜居宜业、和谐文明的美丽乡村和农民幸福家园。为此,特制定《吉林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十三五”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