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职业教育标准制定者、实施者及评价者的角色错位问题研究

来源 :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oncec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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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为解决当前中国在职业教育标准制定者、实施者及评价者角色定位方面存在不科学、不合理的问题,采取比较法,根据发达国家在职业教育标准制定者、实施者及评价者角色定位方面的成熟经验和我国在职业教育标准制定者、实施者及评价者角色定位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并得出相应结论:我国职业教育标准的制定者应是政府专家代表、行业专家代表和工会专家代表组成的职业教育标准制定委员会,标准的实施者应该是企业、跨企业培训中心和职业院校,标准实施情况的评价者应是地方政府教育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中的考核委员会。
  关键词:职业教育;标准;制定者;实施者;评价者;角色定位
  中图分类号:G71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9255(2013)02-0052-08
  职业教育要想提高质量和做到学以致用,首先必须制定符合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的职业教育标准,而职业教育标准由谁来制定、实施、评价,其角色定位是否科学合理尤为重要。我国的职业教育在这些方面做得非常欠缺,存在错位现象,从而严重地影响了我国职业教育质量的提高和学用对接。因此,有必要对其进行研究并加以解决。
  一、制定职业教育标准和职业教育标准制定者、实施者及评价者角色科学定位的重要性
  (一)制定职业教育标准的重要性
  职业就是个人在社会中所从事的国家承认的作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工作。[1]1616在科学技术进步和社会分工发达的当今,除了少数不具有知识和技能,不需要经过专门的职业教育,大多数人都能从事的属于简单劳动的职业之外,大多数都属于必须具备程度不同的知识和技能,必须通过职业教育才能从事的复杂劳动的职业。职业教育是对教育者施以从事某种职业所必需的知识、技能的一种教育。[2]为使接受职业教育者能真正做到学以致用,这就要求职业教育活动主体与职业内容客体之间要基本相一致。想要做到这一点,职业教育也就不能随心所欲。而是必须根据职业内容和层次差异,制定出职业教育标准和标准体系。标准是衡量事物的准
  则。[1]82职业教育标准是对职业学习目标和学习内容的规定即,规定学生应当知道什么,以及能做什么。斯皮尔(spill)对职业教育标准下了一个广为认同的定义:职业教育标准是指“对个体在工作场所获得成功所需要的知识、技能和能力的掌握水平的描述”。[3]科学客观的职业教育标准及标准体系的构建,就能为课程的设置,课程标准的制定,教材的编写,职业教师素质的要求,实训室或实训中心的建设、教与学的内容和应达到的程度,教学的方法和工具的采用,以及教与学的评价等教学过程中的各个环节提供客观的依据。这样提高职业教育质量也就有了切实的抓手。因此,职业教育标准的制定,是职业教育建立质量保证体系的逻辑起点,也是保证职业教育学以致用和质量的基础性、战略性的工作。
  如果职业教育没有科学客观的标准,职业教育也就失去了有效的抓手和依据,那么保证职业教育质量的体系也就难以有逻辑性和系统性地建立起来,职业教育就会带有很大的主观随意性,学与用难以结合,中职、高职,应用性本科之间的界限也就难以界定,教师教什么和教到什么程度,学生学什么和学到什么程度,大都处于茫然的状态,教与学往往取决于教师和学生个人的偏好,这样职业教
  育的质量也就难以保证了。与此同时,职业教育质量的评价也难以把握。因为职业教育评价没有统一的尺度,评价者制定的评价指标体系带有很多的主观因素,评价者制定的评价标准与被评价者平时教学过程中的做法和要求也难以统一,甚至相差甚远,被评价者为应付评价,只好根据评价指标,无中生有、弄虚作假地去补材料,评价的结果也很难让人信服。
  总之,制定职业教育标准,是建立职业教育质量保证体系的逻辑起点,也是保证职业教育质量的基础性和战略性的工作,因此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
  (二)职业教育标准制定者、实施者及评价者角色科学定位的重要性
  提高职业教育质量首先必须要考虑制定职业教育标准,当这个问题在认识上解决之后,接下来就必须进一步考虑职业教育标准由谁来制定,由谁来实施,由谁来评价比较科学合理的问题。这也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
  职业教育标准制定者角色定位的科学合理,那么职业教育标准制定得就非常客观,就能切实反映工作岗位对工作者知识、技能和能力的客观要求,就能为职业教育标准的实施者,即教学者,提供符合工作实际的教学依据,这样可使职业教育者目标明确,从而可减少职业教育者在这方面摸索的苦恼。同时也能为职业教育实际达到的状况的评价者提供可操作的评价尺度。
  职业教育标准实施者角色定位的科学合理,那么在职业教育方面,职业学校与企业就能合理分工,互动合作,教学内容与客观工作需要之间就能较好地吻合,专业理论知识与专业技能之间就能很好地结合,学与用就能有机地对接。从而就能提高职业教育的效率和降低职业教育的成本,防止教学脱离实际和人才浪费,真正实现零距离就业。
  职业教育标准评价者角色定位的科学合理,就能使职业教育标准的实施者和评价者分离,并且真正做到专家客观评价,形成强大的监督机制。这样对职业教育标准实施者的教学水平,学习者的掌握程度,就能做到客观公正的评价,从而可以真正起到以评促教,以评促改,以评促建,以评促学的效果和作用,从而不断推进职业教育质量的提升。
  二、发达国家职业教育标准制定者、
  实施者及评价者的角色定位
  西方发达国家由于工业化在中国之先,再加上他们非常重视职业教育,因此在职业教育方面也走在中国的前面,并有许多好的顶层设计和成功的经验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在职业教育方面做得比较好的主要有美国、澳大利亚、英国和德国等国家。他们在职业教育标准制定者、实施者、评价者的角色定位方面,也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
  (一)美国职业教育标准制定者、实施者及评价者的角色定位
  1.美国职业教育标准的制定者   美国将职业教育的理念定位为“以职业能力为基础的教育”。美国职业教育标准的制定者是行业专家委员会。美国行业专家委员会将职业分为大类、中类、小类和细类。把具有相近工作职责、技能训练水平、教育水平的具体职业岗位归属于一个细类中,它包括了各个职业,并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变化,不断地增减职业,重新修订职业教育标准。行业专家制定的职业教育标准由美国劳动部公布成为国家职业教育标准。在此基础上,ONET系统分析对每个职业均进行了职业定义、工作任务、知识、技能与工作能力,所需要工具、职业具体活动、工作内容、素质、工作价值、职业兴趣、工作风格、职业前景、薪资水平等都进行了说明描述。[4]这对开发课程内容和实施教学极具指导价值。
  2.美国职业教育标准的实施者
  美国职业教育标准的实施者是地方教育局和社区学院。地方教育局依据联邦政府公布的职业教育标准,开发课程体系,实现从国家职业教育标准到课程体系开发的转化;社区学院实现课程体系到课堂教学的转化,职业教育标准要体现在教师编制的授课大纲、学生项目活动指南中,要把它变成学生日常学习内容,使学生知道做什么,以及为什么要这样做;学生依据教师编制的教学进度表进行学习,使职业教育标准最终得到落实。
  3.美国职业教育标准的评价者
  为了进一步确保职业教育标准在课程体系开发和教学过程中落实,教学评价是一个重要环节。美国职业教育标准落实状况的评价者是州政府。其措施是:(1)审查教师的教课计划和观摩教师的现场教学,以及考核教师的专业发展,以确定职业教育标准是否反映到授课计划和教学以及专业发展中;(2)考试和考证。考试即运用依据职业教育标准编制的评价工具对学生学业水平进行严格测试并做出评判。考证即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考试。政府通过职业资格证书考试来进行监控。[3]评价者根据学生获得证书的通过率,以此判断出国家职业教育标准在教与学环节中落实的情况。这两项监控和评价的结果与财政拨款挂钩,其力度是非常强大的。
  (二)澳大利亚职业教育标准制定者、实施者及评价者的角色定位
  1.澳大利亚职业教育标准的制定者
  澳大利亚职业教育标准的制定者是国家训练局、行业协会和特大型企业。国家训练局在制定职业教育标准方面起着协调的作用。在职业教育标准制定方面起主要作用的是行业协会和特大型企业。澳大利亚设有21个全国性行业培训咨询组织。这些组织对本行业的雇员需求进行预测和职业分析,制定职业能力标准,向TAFE学院和其他教育和培训机构提供专业课程和教学依据。由于特大型企业与一般中小企业不同,在职业标准方面有特殊的要求,因此特大型企业的职业教育标准一般由企业自己制定。
  2.澳大利亚职业教育标准的实施者
  澳大利亚职业教育标准的实施者是TAFE学院。TAFE学院职业教育的专业和课程设置,以行业组织制定的职业标准和国家统一的证书制度为依据,具体内容和安排由企业、专业团体、学院和教育部门联合制定,并根据劳动力市场变化情况不断诊断修订。
  3.澳大利亚职业教育标准的评价者
  澳大利亚职业教育标准的评价者是政府和市场。澳大利亚政府采用购买优质教育和培训这种“特殊商品”的商业化方式,对TAFE的职业教育状况进行评价。具体做法是,哪个学院和培训机构适应经济和社会需要,且质量高(如毕业生获得证书的比例高)、成本低(生均培养经费低),政府就购买那个学校的教育和培训,即向那个学校拨款。这种评价和拨款机制成了澳大利亚职业教育发展的指挥棒。
  (三)英国职业教育标准制定者、实施者及评价者的角色定位
  1.英国职业教育标准的制定者
  英国职业教育标准的制定者是产业指导机构。产业指导机构一般都是行业性的民间机构,该机构以产业界人士代表为主,由来自企业、工会及教育培训部门的专业人士组成。目前英国有150多个产业机构,覆盖所有主要的产业部门。该机构代表产业界的利益,在国家教育与技能部和课程与资格委员会的指导下,负责本行业国家职业资格标准制定,并报它们批准。目前该机构已在150多个行业和专业设置了数千个职业标准。该机构制定的国家职业资格标准与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相对接,国家职业资格委员会(NCVQ),1988年推出了国家职业资格证书(NVQ),规范了职业资格制度,对职业教育起到了导向的作用。1992年英国国家职业资格委员会又推出了普通国家职业资格证书(GNVQ),两种证书相互补充,形成了完善的国家职业资格体系。
  2.英国职业教育标准的实施者
  英国职业教育标准的实施者是各种职业教育学院。目前有科技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工艺学院、技术学院、商学院和农学院在内的数千所学校开设NVQ课程和GNVQ课程。[5]
  3.英国职业教育标准的评价者
  英国职业教育标准的评价者是拥有信誉卓著的职业认证机构,如象伦敦城市行业协会、皇家工艺协会和商务与技术教育委员会等。证书机构和鉴定站必须经国家职业资格委员会批准,并在其严格监督检查下工作,确保职业资格证书鉴定的严格性和所发证书的含金量。
  (四)德国职业教育标准制定者、实施者及评价者的角色定位
  1.德国职业教育标准的制定者
  德国职业教育标准的制定者是联邦政府和各州的文教部。在德国联邦政府制定颁布培训条例和培训大纲,指导企业培训之用;各州文教部根据联邦政府制定颁布的培训条例和培训大纲,组织各方面的专家制定教学计划,指导职业学校的教学。
  2.德国职业教育标准的实施者
  德国职业教育的主体模式是“双元制”,即企业或跨企业培训中心和职业学校通力合作共同来完成职业教育。职业学校着重负责普通文化课和专业基础课及专业理论课的教学;企业或跨企业培训中心着重负责专业技能的培训。企业或跨企业培训中心的培训,严格按照联邦政府颁布的培训条例和培训大纲进行;职业学校的教学则完全遵循各州文教部制定的教学计划进行。职业学校的理论教学和企业或跨企业培训中心的技能培训进行合理的安排,交替进行,从而实现理论学习和技能实践的有机结合。   3.德国职业教育标准的评价者
  德国职业教育标准的评价者是行业协会。在德国行业协会是一个重要的组织,在德国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都必须在当地加入相应的行业协会,这带有强制性。入会的企业必须向行业协会缴纳会费,而行业协会必须为企业会员服务。在职业教育方面,行业协会中设有职业教育委员会和考试委员会,考试委员会由企业专家代表、雇员专家代表和职业学校教师代表组成,负责考核出卷和发证工作。
  综上所述,西方发达国家都非常重视以能力为本位的职业教育,特别是德国把职业教育提高到是国民经济柱石的高度去认识。为保证职业教育质量,学以致用和降低职业教育成本,他们的基本做法是:国家组织制定和颁布职业教育标准,参加职业教育标准制定的专家,来自政府有关部门、职业教育研究所、工商企业界、行业协会、工会、职业教育者等;企业和职业学校是职业教育标准的实施者,并以企业为主,企业要完成职业教育的核心环节即技能培训;国家政府部门,行业协会和国家认可的考证机构是职业教育标准的评价者。职业教育标准的制定、实施和评价是职业教育过程中既相互联系、又分立制衡的三个重要环节,并由不同的社会角色去完成和行使权力,从而有效地保证了职业教育的质量和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这种具有系统性、逻辑性并符合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的职业教育的顶层设计,值得我国职业教育很好地学习和借鉴。
  三、我国职业教育标准制定者、实施者
  及评价者角色定位存在的问题
  我国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当时学习原苏联的职业教育模式,职业教育搞得还算是好的。那时国家实行单一的公有制经济,政府的有关部门都办有直属的企业和职业学校,再加上计划招生,工作包分配,全国各行各业都设有领导和组织职业教育的组织机构,全国按行业和专业统一制定教学大纲和编写教材。因此,全国职业教育标准是统一的;校企之间也能做到很好的结合和相互支持,职业学校的理论教学和学生到企业进行专业技能的实习,能很好地有机结合。因此,那时职业教育培养出来的学生质量较高,符合社会经济发展的实际需要,大都成为各行各业的骨干力量。
  我国改革开放后,将原计划经济改革为市场经济,将单一的公有制经济改革为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多种经济形式并存和共同发展,股份制经济、民营经济、外商企业经济迅速地发展起来了,这时原公有制企业和公办职业学校与原分管的政府部门脱钩了,这样就把职业学校与企业之间联系的脐带给割断了,现在职业学校和用人单位只能在全国统一的劳动力市场或人才市场上见面。即职业学校培养出来的毕业生全部投放劳动力市场或人才市场,用人单位需要工作人员就到劳动力市场或人才市场上去招聘,职业学校的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在人才市场上进行双向选择。这样职业学校和用人单位(企业)之间便成了只有外部松散联系的两张皮了。在这种情况下,职业学校只能根据专业进行通用性教育,并侧重于理论教学,而无法结合企业实际需要的技能和企业文化进行针对性教育;再加上国家对职业教育究竟怎么搞为好,也未来得及深思熟虑和进行科学的、系统的具有逻辑性的顶层设计;从2000年开始高等教育向大众化跨越式飞速发展,职业教育(特别是高职教育)招生数量膨胀,师资力量、素质和实训硬件条件都跟不上去,致使职业教育质量难以保证,学与用难以结合。结果企业、学校、学生站在各自的角度看问题都不满意。企业责怪职业学校培养的学生理论脱离实际,责怪毕业生眼高手低不能立马上岗干事,责怪学生不忠诚不断地跳槽;职业学校责怪企业急功近利,不愿意接受学生按照教学计划进行技能实习,而只是把实习的学生当作廉价劳动力为企业创造利润;学生责怪职业学校重理论轻实践,在学校学什么,学到什么程度才能干事,往往心中无数,学习很茫然;毕业生责怪企业不重用他们,于是就不断地跳槽。职业学校、企业、毕业生三者之间未能形成相互促进性的良性循环。造成这些相互指责现象的原因是错综复杂的,其中有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就是我国职业教育没有严格地制定标准和职业教育标准制定者、实施者、评价者的角色定位不准确。从现状来看,我国在职业教育标准制定者、实施者、评价者的角色定位方面存在着以下问题:
  (一)我国职业教育只有培养目标方面的抽象概括,而无标准方面的具体描述
  1.国家关于中等职业教育培养目标的概括
  国家教育部2000年3月发布了《关于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深化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的意见》中指出:“中等职业教育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转变教育思想,树立以全面素质为基础,以能力为本位的新观念,培养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要求相适应,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具有综合职业能力,在生产、服务、技术和管理第一线工作的高素质劳动者和中初级专门人才”。
  《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创新行动计划》(2010-2012)中指出:“要加快培养数以亿计的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必要文化知识、熟练职业技能等综合职业能力的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更大的智力支持、技能支撑和人才贡献”。
  2.国家关于高等职业教育培养目标的概括
  国家教育部在教高〔2006〕16号文件中指出:“高等职业教育作为高等教育发展中的一个类型,肩负着培养面向生产、建设、服务和管理第一线需要的高技能人才的使命,在我国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程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服务为综合,以就业为导向,走产学结合发展的道路,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培养千百万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应有的贡献”。将该文件中关于高职教育培养目标的精神概括出来,那就是:高等职业教育面向生产、建设、服务和管理第一线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
  3.国家关于本科教育培养目标的概括
  我国《高等教育法》第五条规定,“本科教育应当使学生比较系统地掌握本学科、本专业必需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掌握本专业必要的基本技能、方法和相关知识,具有从事本专业实际工作和研究工作的初步能力”。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中强调:“牢固确立人才培养在高校工作中的中心地位,着力培养信念执著、品德优良、知识丰富、本领过硬的高素质专门人才和拔尖创新人才”。   2010年8月,国家在颁布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纲要》中指出,教育要“努力培养造就数以亿计的高素质劳动者,数以千万计的专门人才和一大批拔尖创新人才”。这也就把中职、高职、本科等不同层次教育的培养目标作了概括。但却没有具体制定中职、高职、应用性本科三个层次教育的具体能力标准。因此,中国职业教育只有培养目标方面的抽象概括,而无标准方面的具体描述,故实操起来很难把握。
  (二)国家未制定职业教育统一标准,教育内容和计划由各校或各专业教师随意确定和制定
  中国职业教育国家没有制定统一标准,只有关于职业教育培养目标的抽象概括,怎样理解不同层次职业教育的培养目标,各个学校各个专业教师各有各的理解,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并各自按照自己的偏好,确定教学内容和制定教学计划。有的学校和专业教师甚至简单地把别人制定的教学计划拿去照搬照抄。说实在的,中国职业教育真得没有标准。如果硬说有标准的话,那么可以说有多少个学校就有多少个标准,甚至是有多少个专业教师就有多少个标准。正因为如此,专业教师不知道教什么和教到什么程度为好,学生也不知道学什么和学到什么程度为好,教与学都处于茫然的状态。可想而知,这种职业教育怎么能保证质量,怎么能符合企业专业岗位工作的需要呢?
  (三)我国企业界游离于职业教育之外,无法制定出符合客观需要的职业教育标准
  职业教育培养出的专业技能型人才是供给企业使用的,按道理企业应从关心自身发展的角度去关心职业教育才对,理应积极主动地参与其中,为职业教育制定标准,为职教学生提供学习专业技能实训和实习的硬件条件和机会。然而实际情况正好相反,企业认为我是用人单位,而不是培养教育人的地方,培养教育人的地方是职业学校,因此企业没有为职业学校的学生提供学习技能实训和实习的责任和义务。除非学生能成为企业的廉价劳动力顶岗干活,能为企业带来利润,或职业学校向企业缴付一定的学生实习费用,否则学生到企业实习就免谈。企业这种局外人的不正确观念好像也有他一定的道理,企业认为接受学生实习或培训要付出一定的成本,学生实习后又不留在企业就业,那么企业付出的培养成本不是白费了吗?正因为如此,中国的企业界便游离于职业教育之外。既然如此,职业教育怎么能制定出符合企业客观需要的标准呢?怎么能培养出符合企业需要的技能型人才呢?
  (四)我国职业教育标准的制定者、实施者及评价者的角色由学校或专业教师一方担任,难以形成相互制约促进提高的机制
  在职业学校,专业教学计划(暂把它视为是职业教育标准)是由学校或专业教师制定、实施和评价的,即学校或专业教师自己制定教学计划,自己按照自制的教学计划实施教学,自己出卷对学生的学习状况进行考试,自己发证书,“四合一”没有分工,没有制约。可想而知这能提高教学质量吗?这能培养出符合企业等用人单位需要的人才吗?更不可思义的是,在现实的职业教育中,有的职业学校为使学生都能按时毕业,往往主动降低考试标准,“帮助”学生考试过关,唯恐学生不能毕业。现在不是学生害怕学校不给他毕业,而是学校生怕学生不能毕业,这种教学质量也就可想而知了。
  四、我国职业教育标准制定者、实施者
  及评价者角色的科学合理定位
  根据前面对发达国家职业教育标准制定者、实施得及评价者角色科学合理定位的介绍和对我国在这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的梳理,现在我们对我国职业教育标准制定者、实施者、评价者的科学合理定位也就有了比较清晰的认识。作为职业教育标准的制定者,必须具有实践性、专家性和权威性;作为职业教育标准的实施者必须具备知识性、技能性和资格性,同时还应具备理论教学和技能培训的物质条件;作为职业教育标准的评价者,必须具有客观性、权威性和责任性。职业教育标准的制定者和评价者与实施者要分开,形成相互制约机制;制定者和评价者可在一定程度上重合。从而使职业教育标准的制定、实施、评价成为职业教育过程中既分立制约,又统一促进的三个有机联系的重要环节。据此认识,中国职业教育标准制定者、实施者、评价者的角色大致可作以下定位。
  (一)国家是职业教育标准制定的组织领导者和颁布者,雇主集团专家代表、雇员工会专家代表是职业教育标准的制定者
  从职业教育利益的悠关方的角度看,这项事业集合了社会上三大系统的力量。这三大方面的力量合成一股力量共同作用于职业教育,从而推动职业教育健康快速高质量发展。
  第一方面的力量是雇主集团。雇主集团具体表现为企业界、经济界和行业协会等。他们从聘用雇员和行业发展的需要出发,提出职业教育的规格要求,即职业标准,以及提供必要的培训条件。因为他们在职业教育标准的制定方面具有权威性、专家性和实践性,他们最有发言权。因此,企业界、经济界、行业协会等雇主集团的专家代表,必须参与职业教育标准的制定。
  第二方面的力量是雇员工会。在职业培训中,工会首先是以维护徒工的根本利益为宗旨参与这项工作。从培训内容、方式、时间长短到培训期间的福利待遇、安全卫生及培训后的就业政策等一系列有关徒工切身利益的问题,工会代表雇员的利益必须过问。因此,雇员工会专家代表必须参加职业教育标准的制定。
  第三方面的力量是政府。政府的教育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是职业教育的主管力量,同时又是协调和解决在培训过程中“劳”“资”双方利害冲突的权威机构,政府还领导和管理着职业学校,政府还设有研究、开发和促进职业教育发展的职业教育研究机构,政府还通过职业教育立法和政策制定,给职业教育提供法律保障和政策支持,政府还具有权威性。因此,政府不仅是职业教育标准的组织者和制定者,同时还是国家职业教育标准的颁布者。
  综上所述,参加职业教育标准的制定者必须有雇主集团的专家代表、雇员工会的专家代表和政府有关部门的专家代表。这三方代表按照权利制衡的原则各选派若干名专家代表,组成不同层次的职业教育标准制定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下设具体的办事机构,调研和拟定具体的职业教育标准,并提交不同层次的职业教育标准制定委员会讨论、修改,采用一定的民主形式将通过后的职业教育标准,由最有权威的政府向社会公布,成为具有法定效力的国家职业教育标准,由职业教育标准的实施者去严格执行。   (二)企业、跨企业培训中心和职业院校是职业教育标准的实施者
  职业教育的内容包括知识、技能、能力和综合素质等方面的教育。这必然涉及到思想政治教育、普通文化教育、专业基础知识、专业理论知识教育和专业技能培训。思想政治、普通文化、专业基础知识、专业理论知识等教育,一般应主要由职业学校来完成,因为职业学校的教师具备胜任和完成该教学任务的知识性条件。关于专业技能培训由谁来承担,这有三种方式可选择:
  第一种方式,由职业学校一身二任来完成知识教育和技能培训的任务。职业学校在完成知识教育方面没有问题,但在职业技能培训方面,职业学校要承担这个角色的话,必须具备以下三个条件:一是职业学校必须配备实践能力强数量够用的技能型实训教师;二是学校必须拥有能满足招生规模实训的设备设施条件;三是实训教师的技能和实训设备的性能,能够紧跟科技进步和社会经济发展变化而不断地更新。如果职业学校不具备上述三个条件,职业学校就不能承担职业技能培训的任务。
  第二种方式,由职业学校和大企业或跨企业培训中心合作共同来完成知识教育和技能培训的任务。如果职业学校不具备上述技能培训条件的话,职业学校就不能成为技能培训的实施者。这个角色就应让位于大企业或社会上的跨企业培训中心,由它们来承担。在这种情况下,职业教育标准由职业学校和大企业或社会跨企业培训中心分工协作来共同实施,职业学校主要实施知识方面的教育,大企业或社会跨企业培训中心主要实施技能培训。其培训费用和徒工的工资应由企业支付,无力支付培训费用的中小企业可由政府财政给予补贴。
  第三种方式,由大企业、企业集团、行业协会来办职业学校。它们直接办职业学校,有条件同时完成知识教育和技能培训两项任务。
  如果职业教育标准由职业学校和企业分工协作共同来实施,那么德国的“双元制”职业教育模式可以借鉴。为此,就必须要改革中国招生、培养和就业的程序。中国现在是职业学校先向社会招生,培养好后,毕业生到劳动力市场或人才市场上去寻找就业机会;企业需要员工就到人才市场去招聘。这种招生-培养-就业程序,把职业学校和企业分离开了,职业学校和企业之间成为没有紧密结合的,只有外部松散联系的两张皮。这种招生-培养-就业程序,没有利益机制,因此,很难促成校企之间的紧密合作。因此,对现存的招生——培养——就业程序必须进行改革。即将原来的招生——培养——就业程序倒过来,改为企业先向普通中学毕业生招工,企业招工后与徒工之间签订职业教育合同,企业将徒工送到相关的职业学校去学习文化和专业理论知识,企业负责徒工的技能培训,并对徒工在职业学校的学习情况进行监督,支付徒工工资等有关费用。这样企业在职业教育中就处于为主的地位,校企之间就能紧密结合了。校企双方就能密切合作共同实施职业教育标准了。
  (三)地方政府教育主管部门和企业行业协会是职业教育标准实施情况的评价者
  职业学校一般应由地方政府的教育部门主管。因为地方政府的教育主管部门,要协调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对接的政策,负责职业学校的办学方针和教学计划的制定、课程时间、职业学校授课天数以及教材的安排,职业学校部分职业实践的实施,制定考试实施的规定等。因此,职业学校的教学情况应由地方政府的教育部门组织督查和考核,据此给予职业学校教学水平的评价,并给予相应的奖惩和提出整改措施。
  企业的技能培训,应由企业所属的行业协会来监管、考核和评价。在行业协会中应设立职业教育委员会,成员由企业代表和雇员代表组成,对企业技能实训进行指导。行业协会中还应设立考试委员会,该委员会应由企业雇主专家代表、雇员专家代表和职业学校的教师组成,依据职业教育标准,负责考核出卷、组织考核和发证工作。
  为适应职业教育标准技能评价实施的需要,在中国行业协会应作大的改革。我国以前的行业协会,大多带有行政的性质,难以真正发挥行业协会的职能作用。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应要求各地方的独立法人企业都必须加入本行业的行业协会,并按规定缴纳会费,成为行业协会的会员。行业协会代表会员的利益并为每个会员服务,维护行业良好的声誉。只有这样行业协会在职业教育中才能真正发挥指导、监督、考评和发证的作用。
  此外,中国的工会也要进行改革,工会应从原隶属于企业行政领导的体制中独立出来,真正代表雇员方的利益与资方(雇主方)相独立。企业的每个雇员都应加入工会,并缴纳会费成为工会的一员。而工会应代表雇员的利益,在职业教育中维护雇员的合法权益。
  总之,我国职业教育标准的制定者应是政府专家代表、雇主专家代表和雇员专家代表组成的职业教育标准制定委员会;我国职业教育标准的实施者应该是企业或跨企业培训中心和职业学校,技能培训应以企业或跨企业培训中心为主;我国职业教育标准实施情况的评价者应该是地方政府的教育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中的考试委员会。中国的职业教育如能按照这样的框架设计规范操作运行,中国的职业教育就有希望走上良性循环的金光大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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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 张光胜)
其他文献
摘 要:2012年,零食坚果类产品的网上热卖现象令人瞩目。这一现象生动反映出农产品网络营销的巨大价值。为了更好地实施这一策略,政府应培育规模化的农产品企业,提高产品标准化程度和物流配送能力,并着力于电子商务平台的打造和维护。不仅如此,农产品生产者还应提升自我的品牌意识,合力推动农产品网络营销的进程。  关键词:农产品;网络营销;政府;农产品企业;品牌战略  中图分类号:F304.3 文献标识码: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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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作为数字化校园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校园一卡通系统与图书馆集成系统的对接,改变了图书馆的传统管理模式,改善了服务质量,提高了服务效率和管理水平,但仍存在硬件设备安全、软件安全等问题,需从软件维护、硬件管理、权限设置等方面加以解决。  关键字:校园一卡通;图书馆;接口;网络安全  中图分类号:G250.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9255(2012)04-0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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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清末民初;官银号;省银行;改制  摘 要:清中后期,为了调控银钱并行的货币制度,通过银钱比价稳定财政收入,地方政府纷纷设立官银号。各省官银号因滥发纸币、管理混乱等痼疾,对当时的金融秩序造成严重破坏。中央政府要求各省对官银号进行整顿和改制,而地方当局也希望官银号改制银行后能发挥更重要的金融作用。改制过程中,各省官银号虽尝试向现代银行的转变,但官股仍占重要比例,商股从无到有,却无法起到更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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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1949年至今,我国敬老院经历了萌芽阶段、形成阶段、曲折发展阶段、改革阶段和完善阶段。相应地,敬老院的性质、资金保障、法律地位和社会职能都发生了显著的变化。这些变化为敬老院的发展提供了有益的启示,即:统合综效,进一步提高保障水平;上下联动,把握发展主动权;内外融通,推广养老优越性等。  关键词:农村敬老院;发展历程;五保供养;农村养老;空巢老人  中图分类号:C913.7 文献标识码: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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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压力逆传导;权责匹配;吹哨报到;治理创新  摘 要:“吹哨报到”模式是基层一线治理主体借助组织外部力量向上级施压,以重塑“条”“块”权责关系,再造组织流程,推动治理重心下沉的结果。基于深圳市G区的个案分析,发现在“吹哨报到”模式中,权小责大的基层一线治理主体通过大数据平台与扩大社会参与的方式将治理压力逆向传导给上级,倒逼上级党委书记授权社区党委书记发令上级政府职能部门,以“块块”吹哨驱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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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要当好一名大学思想政治课教师,必须对思想政治课教学怀有深厚感情。这感情既来自对思想政治课育人社会价值的充分认识,也来自对当代大学生在思想政治上的高度信任。搞好思想政治课教学的关键,在于具有高素养的思想政治课教师。  关键词:思想政治课;当代大学生;教师;素养  中图分类号:G64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9255(2011)04-0048-05  一、要搞好思想政治课教学须满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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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改革开放以来,安徽的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是以亳州和芜湖为代表的两极城市发展差距日益扩大,针对省内区域发展不平衡的形势严峻,安徽省委省政府作出了两市结对帮扶的战略决策。结对合作两年多以来,两市初步形成了合作的体制机制,构建了合作的具体方式,并取得了阶段性的合作成果。但合作过程中存在的制约因素不容忽视。应从理论层面正确认识地方政府间合作的重要意义,紧密联系两市实际,在实践中努力推动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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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社会参与;社会参与能力;“能力分享”理论;活动参与  摘 要:“活动参与”本是培养学生社会参与能力的关键,但现实往往关注“活动”的主体性、动态性、一致性,忽视了“社会”的他者性、行动性和差异性,从而偏离了社会参与的真实旨意。“能力分享”理论由于受到经济学的理论观照,能够克服“活动参与”弊端并直指能力建构,为社会参与能力的培养带来了优化的可能性、指导的适切性及改进思路的必要性,体现出这一新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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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会计专业的应用性、实践性以及职业教育的属性,决定了高职院校会计专业在人才培养过程中,不仅要培养学生的专业技能,更要培养学生的综合职业能力。将行动导向教学模式引入到高职院校会计专业的教学中有其必要性,但在应用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如教学目标单一,不能满足经济发展的需求;教师素质缺乏,不利于行动导向教学模式的开展;会计专业教材编写不合理,与实际教学衔接不紧;教学评价手段陈旧,不利于学生综合职业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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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目前高职院校国际贸易专业的人才培养模式和课程设置大多沿袭了大学本科的内容,不能体现高等职业教育的特色,培养出来的学生高不成、低不就。随着高职发展进入成长期,加强高职教学改革,完善高职人才培养模式十分必要。高职院校要转变教育观念,创新人才培养模式,调整国际贸易专业培养目标,改革国际贸易专业课程体系,建立与专业培养目标相适应的实践教学体系,加强校企合作,形成符合高职教育特点的国际贸易人才培养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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