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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通过看待哲学的不同视角,由视角的不同所构设出的对于哲学理解的不同,从而假定哲学本性“一与多”的视角。笔者则试图通过论述巴门尼德和柏拉图的关于哲学本质的思想,来看待哲学上“一与多”的关系,讨论哲学的本性。
【关键词】:一;多;存在;理念
哲学就其本性而言,在笔者看来,即是一与多的关系。关于哲学的本体的讨论,首先要明确的是对于哲学内涵的理解。本性所对应的是哲学,而哲学在涉及本性的时候,则必须要厘清是以何种哲学的面貌去审定本性;哲学可以以其宏观的高度来看待其本性,在此种视角之下,哲学的本性则是一个高度概括的统一;而将哲学的分类单析,则构设出独特多样的哲学本性;一与多的差别就在于看待哲学的视角,而通过哲学本性多样性的表现,实质上是哲学一的本性的具体发微。
1 巴门尼德的“一”
古希腊哲学的发展历程可以说是在相互的质疑批判和继承之下发展起来的,这也就形成了古希腊哲学的发展品格。
赫拉克利特认为万物都处在变化中,没有事物是保持不变的状态,事物都是在对立面的转化中变化。面对这种无所不在的既存在又不存在的变化,巴门尼德开始质疑这种断定的可能性。一个事物,如果附以既存在又不存在的属性,也即说明这个事物存在和这个事物不存在;无能生有,有能变无。通过对于这种既有既无的质疑,巴门尼德以论证的方式更进一步阐释其对于赫拉克利特关于变化及其与事物存在的关系:存在有变化,其定产生于非存在或者产生于存在。如产生于非存在,并无此种可能性;而如产生于存在,则其等同于产生于其本身,即其与其本身是同一的,过去一直是同一的。之所以这样认同,是因为在巴门尼德看来,存在只能产生于存在,没有一种东西能够变成别的东西。凡是存在的东西,一直是存在,而且永远是存在,或者保持原状;并且是一种永恒的、不可衍生的和不变的存在。
在巴门尼德看来,由于变化的不可思议性,感官世界的虚幻为存在与非存在画出了标准的界限;同时,巴门尼德赋予存在理性、永恒和不变;将感官和存在之间建立起来的联系作为断定存在或者为存在永恒性和不可变性的加注的例证。巴门尼德以为唯一真实的存在就是“一”,是无限的、不可分的。巴门尼德所想象的“一”并不是所想象的上帝;认为其是物质的,而且占有空间,因为他说它是球形。但它是不可分割的,因为它的全体是无所不在的。存在就是“一”,而“一”所表现的则是存在的全部内涵,是那种永恒的、不变的、依附与存在本身的全体。
巴门尼德这种两条认识道路或两个世界划分的理论,对后来的思想家,尤其是对柏拉图影响很大,从一个方面奠定了本体论哲学产生的基础。
2 柏拉图的“多”
在柏拉图看来,人类感官到的一切具体事物都处在永恒生灭的过程中。生灭变动即是从“不存在”(无)到“存在”(有)、从“存在”(有)到“不存在”(无),所以,生灭变动的具体事物是既存在又不存在,介于有与无之间,可称其为现象。在相对的、不稳定的、暂时的现象界背后就存在着作为现象世界变化目标的存在世界,它是绝对的、稳定的、永恒的。
柏拉图又从认识论的角度指出,知识是一种功能,意见也是一种功能,但它们互不相同。知识是绝对正确的,而意见虽然也有正确的,但大多是错误的。不同的功能所产生的结果是不同,知识可以获得真知,而意见则只能构成观念。不同的功能相关于不同的对象。
柏拉图凭借上述证明,将合本质与现象为一体的世界分割为二重,把认识的两个层次外化、对象化为两个世界,把苏格拉底所寻求的那些普遍本质独立出来,在可感世界之外构造了另一个理念世界。
理念,最根本的意义是“可见的东西”,即形象。柏拉图把它纳入哲学体系,再进一步说明它是类。一类事物有一个理念,许多类事物即有许多个理念。由这些理念所构成的总体即是理念世界。
理念实际上就是概念,是对事物的一般抽象,柏拉图却把它变成了“单个的存在物”。理念之所以是单一、是绝对的、不动的、永恒的,具体事物之所以是众多、是相对的、变动不定的,从根本上说,乃是因为理念是可感事物的根据,可感事物则是理念的派生物。理念通过分有和摹仿两种途径来派生万物,“分有”和“摹仿”二者之间其实只有一个“造物主”之差。换言之,摹仿是有造物者的分有,分有则是无造物者的摹仿。
因此,在柏拉图的哲学中,理念世界与可感世界实际上是理念与“分有”、“摹仿”它们的事物这两个层次。正如前所说,柏拉图认为每一类存在都有一个理念,而理念本身的完善、永恒和不变使得每一类存在都互不影响,形成了理念世界“一”中的“多”。
3 “一”与“多”
从巴门尼德的“一”存在到柏拉图的“一”理念,从巴门尼德的“一”存在到柏拉图的“多”理念,这其中所体现出来的则是哲学家对于哲学本原的不懈探索。
由于巴门尼德和柏拉图在思想溯源上有同一性,所以在看待“一”与“多”的问题上,需要探讨二者“存在”和“理念”之间的同一性和差异性。
存在概念是希腊人对理性的基本的和最高的认识,但对存在概念的理解,不论是柏拉图还是巴门尼德都受到希腊传统理性自然性、直接性的影响。在柏拉图的理念论中,理念仍然被当作外在客观的自在存在的东西被探讨。巴门尼德的存在和柏拉图的理念虽然都是在人的理性意识中所把握到的思想,但对二者来说,它们都是客观的认识对象,具有客观的规定,不同于感觉的东西。
巴门尼德的存在和柏拉图的理念与感觉的具体事物相区别,都是在感性世界之上,属于超感性的思想,都是概念,只有通过理性才能认识,不能被感官所把握。更重要的差异点表现在对于哲学根源上,历史上的诸哲学体系都是自我发现、自我认识的一个必然环节,是思想在不同时期下对自身认识的不同程度的产物,这决定了巴门尼德与柏拉图思想之间的根本差异。
巴门尼德存在论所表现的就是思想仅仅认识到有一个超感性的思想领域存在的自在存在阶段,并未对思想本身认识。在柏拉图的理念论中思想对其自身的认识则要更为深刻和丰富。
巴门尼德的存在,有其自身固有的不可被独立的永恒性和不变性,是真实的;真实的存在也是“一”,一所表现出的无限和不可分,不仅与存在自身的特征所一致,更通过与赫拉克利特的对立面的统一与流变的对比,体现出存在作为事物唯一不变和永恒的本质,保持“一”。
而与巴门尼德的存在相比,经过质疑和创新发挥的柏拉图的理念,在笔者看来,以理念世界的形式来看待“理念”,理念在某种程度上来看,与存在的“一”有共同的特征,即柏拉图将“理念”纳入哲学体系,构成了哲学体系的本质;而通过分有的理念构成的理念世界在某种程度上也是“一”的体现。同时,每一类事物都是一个类的理念,而这些类的理念的集合总体构成了理念世界,以此种诠释来看,理念又是“多”的表现。
柏拉图区分理念世界和感性世界,认为同一类的感性物都是分有或模仿了共同的理念而成为该事物。同具体的感性物相比,理念是一而感性物是多。与巴门尼德单纯的、固定的、不变的“存在”、“一”相比,柏拉图的“理念”则又阐发出“一”与“多”。
参考文献:
[1] 聂敏里.论巴门尼德的“存在”[J].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02(01).
[2] 姜鹏.柏拉图理念与巴门尼德存在概念比较研究[D]. 黑龙江大学.2008.
【关键词】:一;多;存在;理念
哲学就其本性而言,在笔者看来,即是一与多的关系。关于哲学的本体的讨论,首先要明确的是对于哲学内涵的理解。本性所对应的是哲学,而哲学在涉及本性的时候,则必须要厘清是以何种哲学的面貌去审定本性;哲学可以以其宏观的高度来看待其本性,在此种视角之下,哲学的本性则是一个高度概括的统一;而将哲学的分类单析,则构设出独特多样的哲学本性;一与多的差别就在于看待哲学的视角,而通过哲学本性多样性的表现,实质上是哲学一的本性的具体发微。
1 巴门尼德的“一”
古希腊哲学的发展历程可以说是在相互的质疑批判和继承之下发展起来的,这也就形成了古希腊哲学的发展品格。
赫拉克利特认为万物都处在变化中,没有事物是保持不变的状态,事物都是在对立面的转化中变化。面对这种无所不在的既存在又不存在的变化,巴门尼德开始质疑这种断定的可能性。一个事物,如果附以既存在又不存在的属性,也即说明这个事物存在和这个事物不存在;无能生有,有能变无。通过对于这种既有既无的质疑,巴门尼德以论证的方式更进一步阐释其对于赫拉克利特关于变化及其与事物存在的关系:存在有变化,其定产生于非存在或者产生于存在。如产生于非存在,并无此种可能性;而如产生于存在,则其等同于产生于其本身,即其与其本身是同一的,过去一直是同一的。之所以这样认同,是因为在巴门尼德看来,存在只能产生于存在,没有一种东西能够变成别的东西。凡是存在的东西,一直是存在,而且永远是存在,或者保持原状;并且是一种永恒的、不可衍生的和不变的存在。
在巴门尼德看来,由于变化的不可思议性,感官世界的虚幻为存在与非存在画出了标准的界限;同时,巴门尼德赋予存在理性、永恒和不变;将感官和存在之间建立起来的联系作为断定存在或者为存在永恒性和不可变性的加注的例证。巴门尼德以为唯一真实的存在就是“一”,是无限的、不可分的。巴门尼德所想象的“一”并不是所想象的上帝;认为其是物质的,而且占有空间,因为他说它是球形。但它是不可分割的,因为它的全体是无所不在的。存在就是“一”,而“一”所表现的则是存在的全部内涵,是那种永恒的、不变的、依附与存在本身的全体。
巴门尼德这种两条认识道路或两个世界划分的理论,对后来的思想家,尤其是对柏拉图影响很大,从一个方面奠定了本体论哲学产生的基础。
2 柏拉图的“多”
在柏拉图看来,人类感官到的一切具体事物都处在永恒生灭的过程中。生灭变动即是从“不存在”(无)到“存在”(有)、从“存在”(有)到“不存在”(无),所以,生灭变动的具体事物是既存在又不存在,介于有与无之间,可称其为现象。在相对的、不稳定的、暂时的现象界背后就存在着作为现象世界变化目标的存在世界,它是绝对的、稳定的、永恒的。
柏拉图又从认识论的角度指出,知识是一种功能,意见也是一种功能,但它们互不相同。知识是绝对正确的,而意见虽然也有正确的,但大多是错误的。不同的功能所产生的结果是不同,知识可以获得真知,而意见则只能构成观念。不同的功能相关于不同的对象。
柏拉图凭借上述证明,将合本质与现象为一体的世界分割为二重,把认识的两个层次外化、对象化为两个世界,把苏格拉底所寻求的那些普遍本质独立出来,在可感世界之外构造了另一个理念世界。
理念,最根本的意义是“可见的东西”,即形象。柏拉图把它纳入哲学体系,再进一步说明它是类。一类事物有一个理念,许多类事物即有许多个理念。由这些理念所构成的总体即是理念世界。
理念实际上就是概念,是对事物的一般抽象,柏拉图却把它变成了“单个的存在物”。理念之所以是单一、是绝对的、不动的、永恒的,具体事物之所以是众多、是相对的、变动不定的,从根本上说,乃是因为理念是可感事物的根据,可感事物则是理念的派生物。理念通过分有和摹仿两种途径来派生万物,“分有”和“摹仿”二者之间其实只有一个“造物主”之差。换言之,摹仿是有造物者的分有,分有则是无造物者的摹仿。
因此,在柏拉图的哲学中,理念世界与可感世界实际上是理念与“分有”、“摹仿”它们的事物这两个层次。正如前所说,柏拉图认为每一类存在都有一个理念,而理念本身的完善、永恒和不变使得每一类存在都互不影响,形成了理念世界“一”中的“多”。
3 “一”与“多”
从巴门尼德的“一”存在到柏拉图的“一”理念,从巴门尼德的“一”存在到柏拉图的“多”理念,这其中所体现出来的则是哲学家对于哲学本原的不懈探索。
由于巴门尼德和柏拉图在思想溯源上有同一性,所以在看待“一”与“多”的问题上,需要探讨二者“存在”和“理念”之间的同一性和差异性。
存在概念是希腊人对理性的基本的和最高的认识,但对存在概念的理解,不论是柏拉图还是巴门尼德都受到希腊传统理性自然性、直接性的影响。在柏拉图的理念论中,理念仍然被当作外在客观的自在存在的东西被探讨。巴门尼德的存在和柏拉图的理念虽然都是在人的理性意识中所把握到的思想,但对二者来说,它们都是客观的认识对象,具有客观的规定,不同于感觉的东西。
巴门尼德的存在和柏拉图的理念与感觉的具体事物相区别,都是在感性世界之上,属于超感性的思想,都是概念,只有通过理性才能认识,不能被感官所把握。更重要的差异点表现在对于哲学根源上,历史上的诸哲学体系都是自我发现、自我认识的一个必然环节,是思想在不同时期下对自身认识的不同程度的产物,这决定了巴门尼德与柏拉图思想之间的根本差异。
巴门尼德存在论所表现的就是思想仅仅认识到有一个超感性的思想领域存在的自在存在阶段,并未对思想本身认识。在柏拉图的理念论中思想对其自身的认识则要更为深刻和丰富。
巴门尼德的存在,有其自身固有的不可被独立的永恒性和不变性,是真实的;真实的存在也是“一”,一所表现出的无限和不可分,不仅与存在自身的特征所一致,更通过与赫拉克利特的对立面的统一与流变的对比,体现出存在作为事物唯一不变和永恒的本质,保持“一”。
而与巴门尼德的存在相比,经过质疑和创新发挥的柏拉图的理念,在笔者看来,以理念世界的形式来看待“理念”,理念在某种程度上来看,与存在的“一”有共同的特征,即柏拉图将“理念”纳入哲学体系,构成了哲学体系的本质;而通过分有的理念构成的理念世界在某种程度上也是“一”的体现。同时,每一类事物都是一个类的理念,而这些类的理念的集合总体构成了理念世界,以此种诠释来看,理念又是“多”的表现。
柏拉图区分理念世界和感性世界,认为同一类的感性物都是分有或模仿了共同的理念而成为该事物。同具体的感性物相比,理念是一而感性物是多。与巴门尼德单纯的、固定的、不变的“存在”、“一”相比,柏拉图的“理念”则又阐发出“一”与“多”。
参考文献:
[1] 聂敏里.论巴门尼德的“存在”[J].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02(01).
[2] 姜鹏.柏拉图理念与巴门尼德存在概念比较研究[D]. 黑龙江大学.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