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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2007年1月《反洗钱法》正式实施为标志,证券期货业、保险业作为法定反洗钱义务主体被国家纳入反洗钱监管范畴,相应地,人民银行也从2007年依法将反洗钱监管范围从银行业扩大到证券期货业和保险业。证券期货业和保险业纳入反洗钱监管范畴后,作为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人民银行反洗钱监管范围更广、监管业务量更大、监管责任更重,监管形势也更为复杂。面对新形势,人民银行反洗钱监管思路也有必要进行相应的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