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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俭为荣奢为耻
尤朝晖
党中央颁发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强调要尚俭戒奢,这不仅特别重要,而且非常必要。
尚俭戒奢是党员、干部最基本的党性修养。古人云:“俭,德之共也;侈,恶之大也”、“静以修身,俭以养德”,崇尚节俭和力戒奢侈向来是中国一以贯之的传统道德的重要内容,是中华民族宝贵的精神财富。党章规定党员有“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的义务,党的纪律也要求党员尚俭戒奢,这是最基本的党性修养。“生活奢靡、贪图享乐、追求低级趣味”,不仅仅是作风和形象问题,它反映的是这些人的内在品质。试想一个无产阶级的先进代表,会有剥削阶级贵族或纨绔子弟的表现?一个穿名牌,戴名表,考察铺红毯,出门必坐车的领导干部,又如何能弯得下腰,入得了田间地头?这样的干部又如何能赢得群众的爱戴?常言道“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欲治国者必先齐家,欲齐家者必先修身!所以党员、干部应当提高思想境界,加强党性、道德修养,时刻警醒自己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尚俭戒奢,戒除贪欲杂念,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才能真正做到“吃苦在前,享受在后”!
尚俭戒奢,既是党的号召,也是一种忧患意识和思想境界。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向前发展着,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但节约意识却日渐淡薄,奢靡与攀比有的地方逐渐成为一种不良风气。一些党员,甚至是党员领导干部,贪图享乐,在日常生活中,讲排场,比阔气,动辄挥金如土,显露出土豪气,更有甚者,一些手握权力的党员干部,为了满足个人奢靡享乐的要求,还陷进腐败的泥潭。党内奢靡之风的蔓延,不仅与党的艰苦奋斗传统背道而驰,也催生和助长了社会上铺张浪费、贪图享受之风,听任这种腐朽思想和不良作风蔓延,将严重损害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对党的形象、党的威信是一种极大伤害。今天,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对外开放条件下,面对各种考验和思想侵蚀,大力弘扬中华民族勤俭节约的优秀传统,继续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为重要、更为紧迫。“尚俭戒奢”“吃苦在前,享乐在后”,什么时候都不会过时,这是一种精神境界,也是全社会的共同期待。
尚俭戒奢作为一种价值导向,为全体党员和领导干部制定了作风标准和行为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不仅是工作标准要求,同时也是道德底线要求。尚俭戒奢,艰苦朴素,勤俭节约,作为一种积极健康的工作、生活态度,是成就事业必不可少的精神力量和崇高的美德。如果党员干部在自身腐化不朽的工作、生活状态下又怎能谈对社会对国家做出该有的贡献呢?我们党今天将尚俭戒奢置于治党治国的高度不但重要而且十分必要,它的最大意义就是让全党时刻牢记“历览前贤国与家,成由勤俭败由奢”的古训,将尚俭戒奢做为从严治党的有力举措,为党员干部圈定生活标准,为个人追求定好价值方向,为全社会树立起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风向标。党风对于社会风气具有引领、示范效应,党员干部应当是群众心目中社会主义新风尚和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带头践行者。因此,我们必须始终保持尚俭戒奢,艰苦朴素,勤俭节约的作风,尚俭戒奢理应成为党的作风建设和培育良好社会风尚的应有之义。
坚持尚俭戒奢不仅仅只是继承革命先辈的优良传统作风,而且在原来的基础上还要体现新时期党员干部良好的工作、生活的基本状态。我们必须深刻认识基本国情和省情,坚持用艰苦奋斗精神来推动现代化建设,坚持抵制和反对不思进取、得过且过、贪图享乐、奢侈浪费等思想和行为。每一名党员干部都应该以俭正己,以奢为耻,不重外观重内涵,不看品牌看品行,用节俭这把刷子不断扫除心灵上的灰尘,在为人为官道路上做好尚俭戒奢这篇文章。□
(作者系省文化产业集团人力资源部主任)
修身养德树正气
刘 菊
廉洁自律,自古以来为先贤所倡导,历朝历代为社会所认同和推崇。中华传统文化认为,腐败乃小人所为,与君子之道格格不入,为君子所不齿,非君子所为。在当前大力整风肃纪、反腐倡廉的形势下,党员干部要主动汲取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营养,做到德纪相依。
抓好修身养德教育。廉洁教育是预防腐败的基础,而廉洁文化则是离人心灵最近的一道防线,能让人知耻知止。我们要善于用优秀的文化引领人、教育人、鼓舞人,让廉洁自律成为人们的一种自觉和生活方式。中华民族传统文化蕴含丰富的廉洁元素,主张君子以修身克己为必须功课。如《论语》提出的“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君子怀德,小人怀土;君子怀刑,小人怀惠”等。纵观从古到今案例,腐败皆是以权谋私的行为,最大特点是贪利性。古人说,“为名与为利,虽清浊不同,在其利心则一”,“祸难生于邪心,邪心诱于可欲”,腐败的源头在于内心的贪欲。鼓励和倡导人们当君子,勿做贪财好利的小人,可以说是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重要理念。君子取财有道,不能以背离道德的方式发财聚财、恋财贪财。中华民族传统文化尊崇和宣扬“君子之道”,坚持立人固本的道德标准和价值取向,倡导无私仁爱、廉洁情怀,引导社会培育积极向上的浩然正气。中华民族传统文化高度重视诚心修身,用道德教化的方式来化人育人,培育正确做人的核心价值理念。身为宣传战线的党员干部,我们最有义务和责任挖掘阐释中国传统文化经典,将传统文化精华转化为自身乃至更多共产党人道德实践的重要材料。“破山中贼易,破心中贼难”,中国传统的克己修身思想具有强大的影响力和生命力,需要结合新形势新实际,广泛传播修身理念和价值,不断丰富省察克治内容,完善党内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思想武器,创新修身教育形式,将廉洁理念融入头脑和内心,转化为党员干部的群体行为。
强化党纪管束作用。《准则》和《条例》为在党委宣传部门和高校管理岗位的工作者履职问责同样提供了重要遵循。首先,我们要抓好学习。自觉认真学习党的纪律要求和程序规定,学习法律法规,增强纪律意识、法治观念,使纪律和规矩内化于心。同时,我们又要切实看好自家的门。持续反对“四风”,深入开展“三严三实”活动,继续坚持从具体问题抓起,善于发现并及时清扫“死角”,将藏在“阴暗处”的歪风邪气消除干净。再者,我们还要管好自己的人。从细微处入手,从日常抓起,强化监督管理,对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发现、提醒、纠正。只要发现问题,就要采取处理办法,摆脱过去那种对小问题小错误不以为然,只对严重问题感兴趣的错误倾向,对不干净的“大干部”和有问题的“小干部”都要严肃查处,通过严格执纪,严防本部门、本单位有党员干部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切实用好正面典型。大力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活动,逐步消除羡腐、从腐的不健康社会心理,让想腐败的人心慌脸红,搞腐败的人抬不起头、直不起腰。多用正面典型引路,批驳“不贪吃亏”和“付出太多、回报太少”等歪理邪说。当前,尤其要大力弘扬勇于担当、敢于负责的正气,抨击握着公权、丢了责任不作为的懒政行为。现在有些人或是“挂帅不出征”,只管开会、讲话、走形式;或是对本地、本单位事业发展任其自然,上项目怕被人怀疑,搞改革怕惹是非,当起“甩手掌柜”;或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能躲就躲、能避就避、能推就推;或是“睁只眼闭只眼”,对不良现象乃至不良风气不管不问。如果任其下去,必然导致纪律松弛,甚至会给腐败分子以可乘之机,有损党的肌体健康和事业发展。今后要持续用好正面典型,促使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基层领导干部振奋起来,倍加珍惜其位、倍加珍重其权、倍加珍爱其誉,清白做人、干净做事,竞相当好勤政有为的“清官”。□
(作者系中共太仓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忠诚干净能担当
王加娟
党的基层职能部门干部执行《准则》和《条例》,首要的是落实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思想和工作摆进去,做干净过硬的好党员、好干部。
做干净过硬的好党员、好干部,就是要对我们党绝对忠诚。如果背离了这一条,党员就不成其为党员,党的干部也不成其为干部。对党忠诚,必须忠诚党的信仰。要坚持思想建党这个传家宝,注重理论素养这个必修课,深入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深入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更好地补精神之“钙”,固思想之元,守为政之本,从思想深处解决好信仰信念问题。对党忠诚,必须忠诚党的宗旨、忠诚人民。每一名党员干部都应当像焦裕禄那样,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以人民忧乐为忧乐,以人民甘苦为甘苦,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民有所需我有所为。对党忠诚,必须忠诚党的组织。我们要牢记自己的第一身份是共产党员、第一职责是为党工作。能否做到这一点,是对党员干部党性的重要考验,是对党忠诚度的重要检验。如果重要事项不请示、重要情况不报告,在个人档案上弄虚作假,这样的人谈何对党忠诚?作为党员干部,我们一定要光明磊落、行为有矩,做组织上靠得住、信得过的人。
做干净过硬的好党员、好干部,就是要把纪律和规矩放在心中。平时不为名利所迷、不计较个人得失、不搞旁门左道,力戒浮躁,干干净净为官任事。其实,要做到干净过硬相当不易。许多落马干部堕落的起点就在于丧失了初衷。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红尘滚滚,诱惑纷纷,党员干部不忘初心显得尤为重要,必须保有高于一般人的觉悟,必须能经得起各种各样的考验,自觉做到“不以物喜、不以己悲”,不碰高压线,自筑防火墙,保持廉洁心。
做干净过硬的好党员、好干部,就是要有做人的底气、工作的正气、办事的硬气。一要用好公权。有权是好事也可能是坏事,正确行使,就能有利百姓、造福一方;假如滥用,就会祸从中出,害人害己。用好公权,关键一条就是从内心深处知晓为官做事的尺度,把好思想行动的“开关”,时刻保持头脑清醒不糊涂、拥有定力不妄为、个人干净不放纵。二要净化生活。防止“人情腐败”,规避“人情风险”,跨越“人情陷阱”,冲破人情困扰。要有如履薄冰的危机意识,未雨绸缪的清醒头脑,守住自己的政治生命线,守住正确的人生价值观。三要严于自察。以对组织、对群众、对家人、对本人负责的态度,自觉置身于纪律和规矩之下,严格按纪律和规矩办事,抗得住诱惑、耐得住寂寞、管得住小节,做到清正廉洁、干净干事。同时,不仅要自己做守纪律、讲规矩的表率,更要用纪律和规矩来管人管事管权。既管好自己,也带好他人。
做干净过硬的好党员、好干部,就是要面对歪风邪气敢于负责、勇于担当。担当是没有选择余地的,党和人民赋予我们专职,我们就应担当职责。不担当,就是放弃了作为职能干部应该承担的义务。只有“事不避难,义不逃责”,正气充盈,才能担当担在难处。“苟利社稷,死生以之”。身为专司监督执纪问责的公职人员,一定要有献身精神、无畏勇气,应该做的事,顶着压力也要干;应该负的责,冒着风险也要担。坚持按制度办事,按规矩办事,保持利剑高悬不懈怠,聚焦主业不散光,突出主责不走神,千方百计减少腐败存量,千方百计遏制腐败增量。□
(作者系灌南县供电局纪委书记)
廉洁从政用好权
徐东海
廉洁从政既是为政之德的内在要求,也是党员干部深入改进作风的迫切需要。各级党员干部不论职位高低,都是人民的公仆,就得牢牢把握职能定位,确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自觉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用党纪国法约束自己,切实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
秉公用权。权是公器,公用方有公信。自古以来的实践一再证明,为官只有用权为公,才能得到人民的尊重。党章把“克己奉公”作为党员必须履行的义务,《准则》第一条就提出“坚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克己奉公”,旗帜鲜明要求党员干部廓清公与私的界线,系好用权的第一粒扣子。我们要坚持把为公用权体现到经济社会建设的方方面面,以“功成不必在我”的胸襟,坚决纠正急功近利思想,对违规违纪、破坏法规制度踩“红线”、越“底线”、闯“雷区”的,坚决严肃查处,不留“暗门”、不开“天窗”,坚决防止“破窗效应”。
为民用权。习总书记指出,“检验我们一切工作的成效,最终都要看人民是否真正得到了实惠,人民生活是否真正得到了改善”。作为党员领导干部,我们要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始终将为民作为用权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甘当人民公仆,用权只为解民忧,持权只为解民愁,千方百计为广大群众办好事、做实事、解难事,把党的好政策变为群众口袋里的真实惠,努力让广大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
依法用权。党员干部要严守权力边界,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授权必须为,严格按照宪法法律、党纪党规、规章制度用权办事。这几年,我们洪泽县委一直把“法治洪泽”作为六大战略之一,依法治县、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洪泽、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法治文化、廉政文化、道德文化融合发展。今后将会更加要求全县各级领导干部,严格遵守党纪党规,切实做到“用权不任性”,牢记法律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带头遵守法律、执行法律,不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带头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 廉洁用权。《准则》和《条例》鲜明提出坚持廉洁自律、严以用权,拉起了党员干部廉洁用权的“警戒线”,是我们清正廉洁的“航标灯”。清正方能聚人,廉洁方能服人,大公方能带人,无私方能感人。能否真正做到廉洁从政,关键是要抛弃私心杂念,淡化荣辱得失。面对形形色色的诱惑考验,灵魂不能浮躁,步子不能乱套,始终心有戒律、做有底线、行不越矩。近来,洪泽县委全面落实“两个责任”,持续深化“廉能洪泽”建设,组织正科级以上干部赴浦口监狱接受警示教育,深化“两为”专项整治,规定领导干部红白喜事不收礼,使得党风政风明显好转。我们还要求全县党员干部,牢记“以勤修身治政,以廉自律律人”,坚守正道、襟怀坦白,大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县域环境。□
(作者系中共洪泽县委书记)
手握戒尺心有畏
吴如忠 顾 兴
党的纪律是党内规矩,党纪先于国法,党纪严于国法。党员干部要手握戒尺、心存敬畏,带头遵守国家法律、严格遵守党规党纪,思想防线不可松懈,法律红线不可逾越,道德底线不可突破,纪律高压线不可触碰。
增强“慎独”意识。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手中或多或少掌握着一定公权,必须把党纪国法挺在前面,把岗位当“考场”,自觉做到“慎独”。一方面要“控欲”。无欲则刚,党员干部只有正确处理“公与私”“廉与腐”的关系,才能廉洁从政。否则,就可能被别有用心之人拉拢,被心怀叵测之人利用。安分是走稳的基础,守纪是做实的前提。这几年中纪委查办通报的一些贪官,其中有的还是我们熟悉之人,他们之所以一步步在违法犯罪的路上渐行渐远,根本原因就是面对生存压力和利益诱惑,心中的“防火墙”逐渐坍塌,伸手被捉,自取其辱。另一方面要慎微。小节不守,大节难保;不矜细行,终累大德。党员干部行事须常怀戒惧之心,从小处着眼、从小节严起、从小事做起。应认识到,搞一次特殊就会失掉一份威信,坏一次规矩就会留下一个污点,谋一次私利就会失去一片民心。增强慎独意识,就能“严以律己”,明确行为边界,慎重对待每一次诱惑特别是第一次诱惑,不留任何余地,不越雷池半步,慎始慎终,表里如一。
保有敬畏心理。“知屋漏者在宇下,知政失者在草野。”党员干部品质优劣、工作得失,群众最有发言权。党员干部要牢固树立正确政绩观,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把群众路线落到实处,以群众为“考官”,把工作“评分权”交给群众,以敬畏心理自觉接受群众批评监督。树立群众最可亲、群众最可敬、群众最可畏的思想,多关心群众疾苦,多为群众办好事实事;尊重群众首创精神,不抹杀群众劳动成果;常怀呵护、关爱之心,时刻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作风和形象。坚持把群众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想方设法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克服私欲贪念,不搞以权谋私、权钱交易,不做背离群众要求、有损群众利益的事情。以感恩的心态、虚心的姿态、谦诚的态度对待群众,以不辜负、不愧对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履行好服务人民群众的崇高职责,团结带领群众共创伟业。
时刻自警自醒。手握戒尺、心存敬畏,还需要共产党人自重、自警、自醒,带头遵纪守法、清正廉洁。案例是鲜活的例子、别人的教训,以典型案例开展廉政教育更直观,效果更明显。生活中,有的反面教员可以倒逼我们记住“人在做、天在看”,经常反躬自问,做到心有戒律。通过自警自醒,能够促使每一个党员干部严守道德防线、坚守法纪底线,守规矩,守本分,不为妄念所乱,不为私欲所惑,确保本人不论在何时何地都不会身处“悬崖勒马收缰难,船到江心补漏迟”的后悔境地。
做到已正正人。古人云:己不正不能正人。作为在党校和党刊工作的党员干部,不仅要严于律己、慎独慎微,而且要己立立人、己达达人,影响和带动本单位、本部门的人见贤思齐,形成同频共振的良好局面。始终以品德立身、靠廉洁树威、用能力服人、让业绩说话,面对业务敢说跟我学,面对规制敢说向我看,面对难题敢说照我做,有担当的勇气,有成事的大气,才有服人的底气,确立较高威信,释放正大能量。身为管理工作者,更要以高标准、严要求、实措施,严以律己、秉公执纪,以上率下,带头学习贯彻好《准则》和《条例》。普通党员干部也必须把《准则》和《条例》作为政治必修课来认真对待,牢固树立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守纪律、讲规矩,明底线、知敬畏,带头践行廉洁自律规范,带头维护党纪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做到在政治纪律、政治规矩上绝不含糊,在律己用权上绝不任性,努力实现自我净化、自我升华。□
(吴如忠:淮安市淮阴区委党校常务副校长 顾兴:本刊管理工作者)
严字当头笃行之
常胜梅
贯彻执行《准则》和《条例》,关键要严字当头、从严要求,把“严”落实到位。
严是贯穿始终的主线。党的十八大以来,从中央八项规定到反对“四风”,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到“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在思想、作风、工作、生活等各个方面无不突出“严”字。《条例》更加注重抓早抓小,更加突出从严,将原10类违纪行为整合成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6类,对不少处分条款进行了“加码”,提高了违纪成本,形成了高于国法的“负面清单”,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条例》首次将纪律挺在法律前面,将“纪法分开、纪在法前、纪严于法”作为重要原则,凸显“党纪严于国法”的高标准,更加突出了从严治党的要求。
严是全面覆盖的规范。新颁发的《准则》和《条例》,以党章为根本遵循,根据我国经济社会政治发展新常态和全面从严治党实践新需要,将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的相关要求转化为纪律条文,《准则》坚持正面倡导,树立道德高线,《条例》开出负面清单,明确纪律底线,从正反两方面对党员行为提出了从严要求。《条例》针对现阶段党纪存在的突出问题、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在廉洁自律和遵守纪律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等作出明确规定,增加了一些违纪条款,如政治纪律方面新增了团团伙伙、拉帮结派、对抗组织审查、组织或者参加迷信活动、搞无原则一团和气以及违反党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等;廉洁纪律方面违纪增加了权权交易、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为亲属和身边人员谋利等;违反群众纪律方面新增侵害群众利益、漠视群众诉求、侵害群众民主权益等;在工作纪律方面增加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工作失职等;在违反生活纪律方面增加了生活奢靡、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等。党纪党规覆盖了全体党员,管理上没有死角,红线更加清晰,笼子扎得更紧,问责、执纪、监督的靶心更加鲜明,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体系更加完善,党员的行为规范更加健全。
严是修德立身的标尺。《准则》和《条例》坚持以纪治党和以德治党相结合,各项规定既是党员必须严格遵行的硬制度,也是党员立身修德的努力方向。要严于守纪。把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永远放在首要位置,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严于修德。自觉定时照镜子、正衣冠、去污垢,防止思想滑坡。自觉践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做好从政、用权、修身和齐家的学问。要严于执行。应在深学细照的基础上,把笃行作为根本,始终保持严格之态,主动适应从严执纪的持续“高压”常态,带头示范表率,切实模范遵守。□
(作者系省妇联副主席)
责任编辑:汤建奎
尤朝晖
党中央颁发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强调要尚俭戒奢,这不仅特别重要,而且非常必要。
尚俭戒奢是党员、干部最基本的党性修养。古人云:“俭,德之共也;侈,恶之大也”、“静以修身,俭以养德”,崇尚节俭和力戒奢侈向来是中国一以贯之的传统道德的重要内容,是中华民族宝贵的精神财富。党章规定党员有“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的义务,党的纪律也要求党员尚俭戒奢,这是最基本的党性修养。“生活奢靡、贪图享乐、追求低级趣味”,不仅仅是作风和形象问题,它反映的是这些人的内在品质。试想一个无产阶级的先进代表,会有剥削阶级贵族或纨绔子弟的表现?一个穿名牌,戴名表,考察铺红毯,出门必坐车的领导干部,又如何能弯得下腰,入得了田间地头?这样的干部又如何能赢得群众的爱戴?常言道“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欲治国者必先齐家,欲齐家者必先修身!所以党员、干部应当提高思想境界,加强党性、道德修养,时刻警醒自己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尚俭戒奢,戒除贪欲杂念,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才能真正做到“吃苦在前,享受在后”!
尚俭戒奢,既是党的号召,也是一种忧患意识和思想境界。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向前发展着,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但节约意识却日渐淡薄,奢靡与攀比有的地方逐渐成为一种不良风气。一些党员,甚至是党员领导干部,贪图享乐,在日常生活中,讲排场,比阔气,动辄挥金如土,显露出土豪气,更有甚者,一些手握权力的党员干部,为了满足个人奢靡享乐的要求,还陷进腐败的泥潭。党内奢靡之风的蔓延,不仅与党的艰苦奋斗传统背道而驰,也催生和助长了社会上铺张浪费、贪图享受之风,听任这种腐朽思想和不良作风蔓延,将严重损害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对党的形象、党的威信是一种极大伤害。今天,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对外开放条件下,面对各种考验和思想侵蚀,大力弘扬中华民族勤俭节约的优秀传统,继续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为重要、更为紧迫。“尚俭戒奢”“吃苦在前,享乐在后”,什么时候都不会过时,这是一种精神境界,也是全社会的共同期待。
尚俭戒奢作为一种价值导向,为全体党员和领导干部制定了作风标准和行为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不仅是工作标准要求,同时也是道德底线要求。尚俭戒奢,艰苦朴素,勤俭节约,作为一种积极健康的工作、生活态度,是成就事业必不可少的精神力量和崇高的美德。如果党员干部在自身腐化不朽的工作、生活状态下又怎能谈对社会对国家做出该有的贡献呢?我们党今天将尚俭戒奢置于治党治国的高度不但重要而且十分必要,它的最大意义就是让全党时刻牢记“历览前贤国与家,成由勤俭败由奢”的古训,将尚俭戒奢做为从严治党的有力举措,为党员干部圈定生活标准,为个人追求定好价值方向,为全社会树立起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风向标。党风对于社会风气具有引领、示范效应,党员干部应当是群众心目中社会主义新风尚和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带头践行者。因此,我们必须始终保持尚俭戒奢,艰苦朴素,勤俭节约的作风,尚俭戒奢理应成为党的作风建设和培育良好社会风尚的应有之义。
坚持尚俭戒奢不仅仅只是继承革命先辈的优良传统作风,而且在原来的基础上还要体现新时期党员干部良好的工作、生活的基本状态。我们必须深刻认识基本国情和省情,坚持用艰苦奋斗精神来推动现代化建设,坚持抵制和反对不思进取、得过且过、贪图享乐、奢侈浪费等思想和行为。每一名党员干部都应该以俭正己,以奢为耻,不重外观重内涵,不看品牌看品行,用节俭这把刷子不断扫除心灵上的灰尘,在为人为官道路上做好尚俭戒奢这篇文章。□
(作者系省文化产业集团人力资源部主任)
修身养德树正气
刘 菊
廉洁自律,自古以来为先贤所倡导,历朝历代为社会所认同和推崇。中华传统文化认为,腐败乃小人所为,与君子之道格格不入,为君子所不齿,非君子所为。在当前大力整风肃纪、反腐倡廉的形势下,党员干部要主动汲取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营养,做到德纪相依。
抓好修身养德教育。廉洁教育是预防腐败的基础,而廉洁文化则是离人心灵最近的一道防线,能让人知耻知止。我们要善于用优秀的文化引领人、教育人、鼓舞人,让廉洁自律成为人们的一种自觉和生活方式。中华民族传统文化蕴含丰富的廉洁元素,主张君子以修身克己为必须功课。如《论语》提出的“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君子怀德,小人怀土;君子怀刑,小人怀惠”等。纵观从古到今案例,腐败皆是以权谋私的行为,最大特点是贪利性。古人说,“为名与为利,虽清浊不同,在其利心则一”,“祸难生于邪心,邪心诱于可欲”,腐败的源头在于内心的贪欲。鼓励和倡导人们当君子,勿做贪财好利的小人,可以说是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重要理念。君子取财有道,不能以背离道德的方式发财聚财、恋财贪财。中华民族传统文化尊崇和宣扬“君子之道”,坚持立人固本的道德标准和价值取向,倡导无私仁爱、廉洁情怀,引导社会培育积极向上的浩然正气。中华民族传统文化高度重视诚心修身,用道德教化的方式来化人育人,培育正确做人的核心价值理念。身为宣传战线的党员干部,我们最有义务和责任挖掘阐释中国传统文化经典,将传统文化精华转化为自身乃至更多共产党人道德实践的重要材料。“破山中贼易,破心中贼难”,中国传统的克己修身思想具有强大的影响力和生命力,需要结合新形势新实际,广泛传播修身理念和价值,不断丰富省察克治内容,完善党内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思想武器,创新修身教育形式,将廉洁理念融入头脑和内心,转化为党员干部的群体行为。
强化党纪管束作用。《准则》和《条例》为在党委宣传部门和高校管理岗位的工作者履职问责同样提供了重要遵循。首先,我们要抓好学习。自觉认真学习党的纪律要求和程序规定,学习法律法规,增强纪律意识、法治观念,使纪律和规矩内化于心。同时,我们又要切实看好自家的门。持续反对“四风”,深入开展“三严三实”活动,继续坚持从具体问题抓起,善于发现并及时清扫“死角”,将藏在“阴暗处”的歪风邪气消除干净。再者,我们还要管好自己的人。从细微处入手,从日常抓起,强化监督管理,对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发现、提醒、纠正。只要发现问题,就要采取处理办法,摆脱过去那种对小问题小错误不以为然,只对严重问题感兴趣的错误倾向,对不干净的“大干部”和有问题的“小干部”都要严肃查处,通过严格执纪,严防本部门、本单位有党员干部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切实用好正面典型。大力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活动,逐步消除羡腐、从腐的不健康社会心理,让想腐败的人心慌脸红,搞腐败的人抬不起头、直不起腰。多用正面典型引路,批驳“不贪吃亏”和“付出太多、回报太少”等歪理邪说。当前,尤其要大力弘扬勇于担当、敢于负责的正气,抨击握着公权、丢了责任不作为的懒政行为。现在有些人或是“挂帅不出征”,只管开会、讲话、走形式;或是对本地、本单位事业发展任其自然,上项目怕被人怀疑,搞改革怕惹是非,当起“甩手掌柜”;或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能躲就躲、能避就避、能推就推;或是“睁只眼闭只眼”,对不良现象乃至不良风气不管不问。如果任其下去,必然导致纪律松弛,甚至会给腐败分子以可乘之机,有损党的肌体健康和事业发展。今后要持续用好正面典型,促使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基层领导干部振奋起来,倍加珍惜其位、倍加珍重其权、倍加珍爱其誉,清白做人、干净做事,竞相当好勤政有为的“清官”。□
(作者系中共太仓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忠诚干净能担当
王加娟
党的基层职能部门干部执行《准则》和《条例》,首要的是落实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思想和工作摆进去,做干净过硬的好党员、好干部。
做干净过硬的好党员、好干部,就是要对我们党绝对忠诚。如果背离了这一条,党员就不成其为党员,党的干部也不成其为干部。对党忠诚,必须忠诚党的信仰。要坚持思想建党这个传家宝,注重理论素养这个必修课,深入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深入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更好地补精神之“钙”,固思想之元,守为政之本,从思想深处解决好信仰信念问题。对党忠诚,必须忠诚党的宗旨、忠诚人民。每一名党员干部都应当像焦裕禄那样,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以人民忧乐为忧乐,以人民甘苦为甘苦,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民有所需我有所为。对党忠诚,必须忠诚党的组织。我们要牢记自己的第一身份是共产党员、第一职责是为党工作。能否做到这一点,是对党员干部党性的重要考验,是对党忠诚度的重要检验。如果重要事项不请示、重要情况不报告,在个人档案上弄虚作假,这样的人谈何对党忠诚?作为党员干部,我们一定要光明磊落、行为有矩,做组织上靠得住、信得过的人。
做干净过硬的好党员、好干部,就是要把纪律和规矩放在心中。平时不为名利所迷、不计较个人得失、不搞旁门左道,力戒浮躁,干干净净为官任事。其实,要做到干净过硬相当不易。许多落马干部堕落的起点就在于丧失了初衷。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红尘滚滚,诱惑纷纷,党员干部不忘初心显得尤为重要,必须保有高于一般人的觉悟,必须能经得起各种各样的考验,自觉做到“不以物喜、不以己悲”,不碰高压线,自筑防火墙,保持廉洁心。
做干净过硬的好党员、好干部,就是要有做人的底气、工作的正气、办事的硬气。一要用好公权。有权是好事也可能是坏事,正确行使,就能有利百姓、造福一方;假如滥用,就会祸从中出,害人害己。用好公权,关键一条就是从内心深处知晓为官做事的尺度,把好思想行动的“开关”,时刻保持头脑清醒不糊涂、拥有定力不妄为、个人干净不放纵。二要净化生活。防止“人情腐败”,规避“人情风险”,跨越“人情陷阱”,冲破人情困扰。要有如履薄冰的危机意识,未雨绸缪的清醒头脑,守住自己的政治生命线,守住正确的人生价值观。三要严于自察。以对组织、对群众、对家人、对本人负责的态度,自觉置身于纪律和规矩之下,严格按纪律和规矩办事,抗得住诱惑、耐得住寂寞、管得住小节,做到清正廉洁、干净干事。同时,不仅要自己做守纪律、讲规矩的表率,更要用纪律和规矩来管人管事管权。既管好自己,也带好他人。
做干净过硬的好党员、好干部,就是要面对歪风邪气敢于负责、勇于担当。担当是没有选择余地的,党和人民赋予我们专职,我们就应担当职责。不担当,就是放弃了作为职能干部应该承担的义务。只有“事不避难,义不逃责”,正气充盈,才能担当担在难处。“苟利社稷,死生以之”。身为专司监督执纪问责的公职人员,一定要有献身精神、无畏勇气,应该做的事,顶着压力也要干;应该负的责,冒着风险也要担。坚持按制度办事,按规矩办事,保持利剑高悬不懈怠,聚焦主业不散光,突出主责不走神,千方百计减少腐败存量,千方百计遏制腐败增量。□
(作者系灌南县供电局纪委书记)
廉洁从政用好权
徐东海
廉洁从政既是为政之德的内在要求,也是党员干部深入改进作风的迫切需要。各级党员干部不论职位高低,都是人民的公仆,就得牢牢把握职能定位,确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自觉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用党纪国法约束自己,切实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
秉公用权。权是公器,公用方有公信。自古以来的实践一再证明,为官只有用权为公,才能得到人民的尊重。党章把“克己奉公”作为党员必须履行的义务,《准则》第一条就提出“坚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克己奉公”,旗帜鲜明要求党员干部廓清公与私的界线,系好用权的第一粒扣子。我们要坚持把为公用权体现到经济社会建设的方方面面,以“功成不必在我”的胸襟,坚决纠正急功近利思想,对违规违纪、破坏法规制度踩“红线”、越“底线”、闯“雷区”的,坚决严肃查处,不留“暗门”、不开“天窗”,坚决防止“破窗效应”。
为民用权。习总书记指出,“检验我们一切工作的成效,最终都要看人民是否真正得到了实惠,人民生活是否真正得到了改善”。作为党员领导干部,我们要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始终将为民作为用权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甘当人民公仆,用权只为解民忧,持权只为解民愁,千方百计为广大群众办好事、做实事、解难事,把党的好政策变为群众口袋里的真实惠,努力让广大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
依法用权。党员干部要严守权力边界,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授权必须为,严格按照宪法法律、党纪党规、规章制度用权办事。这几年,我们洪泽县委一直把“法治洪泽”作为六大战略之一,依法治县、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洪泽、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法治文化、廉政文化、道德文化融合发展。今后将会更加要求全县各级领导干部,严格遵守党纪党规,切实做到“用权不任性”,牢记法律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带头遵守法律、执行法律,不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带头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 廉洁用权。《准则》和《条例》鲜明提出坚持廉洁自律、严以用权,拉起了党员干部廉洁用权的“警戒线”,是我们清正廉洁的“航标灯”。清正方能聚人,廉洁方能服人,大公方能带人,无私方能感人。能否真正做到廉洁从政,关键是要抛弃私心杂念,淡化荣辱得失。面对形形色色的诱惑考验,灵魂不能浮躁,步子不能乱套,始终心有戒律、做有底线、行不越矩。近来,洪泽县委全面落实“两个责任”,持续深化“廉能洪泽”建设,组织正科级以上干部赴浦口监狱接受警示教育,深化“两为”专项整治,规定领导干部红白喜事不收礼,使得党风政风明显好转。我们还要求全县党员干部,牢记“以勤修身治政,以廉自律律人”,坚守正道、襟怀坦白,大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县域环境。□
(作者系中共洪泽县委书记)
手握戒尺心有畏
吴如忠 顾 兴
党的纪律是党内规矩,党纪先于国法,党纪严于国法。党员干部要手握戒尺、心存敬畏,带头遵守国家法律、严格遵守党规党纪,思想防线不可松懈,法律红线不可逾越,道德底线不可突破,纪律高压线不可触碰。
增强“慎独”意识。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手中或多或少掌握着一定公权,必须把党纪国法挺在前面,把岗位当“考场”,自觉做到“慎独”。一方面要“控欲”。无欲则刚,党员干部只有正确处理“公与私”“廉与腐”的关系,才能廉洁从政。否则,就可能被别有用心之人拉拢,被心怀叵测之人利用。安分是走稳的基础,守纪是做实的前提。这几年中纪委查办通报的一些贪官,其中有的还是我们熟悉之人,他们之所以一步步在违法犯罪的路上渐行渐远,根本原因就是面对生存压力和利益诱惑,心中的“防火墙”逐渐坍塌,伸手被捉,自取其辱。另一方面要慎微。小节不守,大节难保;不矜细行,终累大德。党员干部行事须常怀戒惧之心,从小处着眼、从小节严起、从小事做起。应认识到,搞一次特殊就会失掉一份威信,坏一次规矩就会留下一个污点,谋一次私利就会失去一片民心。增强慎独意识,就能“严以律己”,明确行为边界,慎重对待每一次诱惑特别是第一次诱惑,不留任何余地,不越雷池半步,慎始慎终,表里如一。
保有敬畏心理。“知屋漏者在宇下,知政失者在草野。”党员干部品质优劣、工作得失,群众最有发言权。党员干部要牢固树立正确政绩观,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把群众路线落到实处,以群众为“考官”,把工作“评分权”交给群众,以敬畏心理自觉接受群众批评监督。树立群众最可亲、群众最可敬、群众最可畏的思想,多关心群众疾苦,多为群众办好事实事;尊重群众首创精神,不抹杀群众劳动成果;常怀呵护、关爱之心,时刻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作风和形象。坚持把群众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想方设法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克服私欲贪念,不搞以权谋私、权钱交易,不做背离群众要求、有损群众利益的事情。以感恩的心态、虚心的姿态、谦诚的态度对待群众,以不辜负、不愧对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履行好服务人民群众的崇高职责,团结带领群众共创伟业。
时刻自警自醒。手握戒尺、心存敬畏,还需要共产党人自重、自警、自醒,带头遵纪守法、清正廉洁。案例是鲜活的例子、别人的教训,以典型案例开展廉政教育更直观,效果更明显。生活中,有的反面教员可以倒逼我们记住“人在做、天在看”,经常反躬自问,做到心有戒律。通过自警自醒,能够促使每一个党员干部严守道德防线、坚守法纪底线,守规矩,守本分,不为妄念所乱,不为私欲所惑,确保本人不论在何时何地都不会身处“悬崖勒马收缰难,船到江心补漏迟”的后悔境地。
做到已正正人。古人云:己不正不能正人。作为在党校和党刊工作的党员干部,不仅要严于律己、慎独慎微,而且要己立立人、己达达人,影响和带动本单位、本部门的人见贤思齐,形成同频共振的良好局面。始终以品德立身、靠廉洁树威、用能力服人、让业绩说话,面对业务敢说跟我学,面对规制敢说向我看,面对难题敢说照我做,有担当的勇气,有成事的大气,才有服人的底气,确立较高威信,释放正大能量。身为管理工作者,更要以高标准、严要求、实措施,严以律己、秉公执纪,以上率下,带头学习贯彻好《准则》和《条例》。普通党员干部也必须把《准则》和《条例》作为政治必修课来认真对待,牢固树立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守纪律、讲规矩,明底线、知敬畏,带头践行廉洁自律规范,带头维护党纪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做到在政治纪律、政治规矩上绝不含糊,在律己用权上绝不任性,努力实现自我净化、自我升华。□
(吴如忠:淮安市淮阴区委党校常务副校长 顾兴:本刊管理工作者)
严字当头笃行之
常胜梅
贯彻执行《准则》和《条例》,关键要严字当头、从严要求,把“严”落实到位。
严是贯穿始终的主线。党的十八大以来,从中央八项规定到反对“四风”,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到“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在思想、作风、工作、生活等各个方面无不突出“严”字。《条例》更加注重抓早抓小,更加突出从严,将原10类违纪行为整合成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6类,对不少处分条款进行了“加码”,提高了违纪成本,形成了高于国法的“负面清单”,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条例》首次将纪律挺在法律前面,将“纪法分开、纪在法前、纪严于法”作为重要原则,凸显“党纪严于国法”的高标准,更加突出了从严治党的要求。
严是全面覆盖的规范。新颁发的《准则》和《条例》,以党章为根本遵循,根据我国经济社会政治发展新常态和全面从严治党实践新需要,将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的相关要求转化为纪律条文,《准则》坚持正面倡导,树立道德高线,《条例》开出负面清单,明确纪律底线,从正反两方面对党员行为提出了从严要求。《条例》针对现阶段党纪存在的突出问题、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在廉洁自律和遵守纪律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等作出明确规定,增加了一些违纪条款,如政治纪律方面新增了团团伙伙、拉帮结派、对抗组织审查、组织或者参加迷信活动、搞无原则一团和气以及违反党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等;廉洁纪律方面违纪增加了权权交易、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为亲属和身边人员谋利等;违反群众纪律方面新增侵害群众利益、漠视群众诉求、侵害群众民主权益等;在工作纪律方面增加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工作失职等;在违反生活纪律方面增加了生活奢靡、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等。党纪党规覆盖了全体党员,管理上没有死角,红线更加清晰,笼子扎得更紧,问责、执纪、监督的靶心更加鲜明,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体系更加完善,党员的行为规范更加健全。
严是修德立身的标尺。《准则》和《条例》坚持以纪治党和以德治党相结合,各项规定既是党员必须严格遵行的硬制度,也是党员立身修德的努力方向。要严于守纪。把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永远放在首要位置,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严于修德。自觉定时照镜子、正衣冠、去污垢,防止思想滑坡。自觉践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做好从政、用权、修身和齐家的学问。要严于执行。应在深学细照的基础上,把笃行作为根本,始终保持严格之态,主动适应从严执纪的持续“高压”常态,带头示范表率,切实模范遵守。□
(作者系省妇联副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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