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岸的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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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第一次见刘尘大概是五六年前了,他是我一个同学的老师的孩子,转道北京出发去加拿大读书。同学打了招呼过来,让他在我家住一晚,第二天再送他去机场。
  我开车去火车站接他,他是个很精神的90后男生,个子比我家乡的男生都要高。他性格也非常好,没有90后的乖张,周到地帮我开车门。
  回到家以后我问他想在家里吃饭还是外面吃,他很有兴致地说,“我会做土豆泥。”于是我们一起做了一顿晚餐。喝可乐的时候他先帮我打开,还特别把起手压下去。
  我们是同一个高中毕业的,他大概比我晚了几届,所以我并不认识他。连他父亲我也不认识,因为当年我是文科班的,他说他父亲教化学。因为往事没有太多共同话题,所以我们聊得最多的是他即将开始的加拿大生活。看得出,他对此非常向往。
  我笑着问他,“你有牵挂吗?”他笑,“你指女朋友?”我点头。他说,“没有,我根本没女朋友。”我表示不相信。他又是笑,“曾经有个机会的。我高二的时候很喜欢我们班的班花,写信追她,她回我说,让她想一想吧。大概过了两个月她约我到操场说,她想好了。”他停了一下,“你知道吗,那晚月亮特别美,我出去的时候同桌还起哄,如果我跟她在一起,一整个年级的男生都会妒忌死。但是我跟她说,不好意思,我不想了。”
  “为什么?”
  “有些感觉会过去的。况且我不认为她真的喜欢我。等两个月才告诉我是什么意思?”
  真是个骄傲的男生。我问他为什么要去加拿大读本科,他说,“我爸让我去,还非让我读建筑专业。”“那你自己呢?”“我觉得也很好,风光一定很屌。”
  第二天我们在首都机场告别,我看他进闸机口,他突然回头,意气风发,“你一定要来多伦多找我玩哦。”


  真的在多伦多见刘尘,已经过去了六年,是我去多伦多出差。一个秋天的下午,我们在皇后大街的咖啡店见面,他进来的时候,我根本没认出来。这几年我们一直断断续续有联系,听上去他过得还不错,多伦多大学硕士毕业,找了一家设计公司上班,只是目前还没有女朋友。
  他的相貌变了很多。不再是那个高挑瘦弱的男孩,而是一个略比同龄人看上去更老成的男人。更奇怪的是,才24岁的他,脸上有意想不到的倦意,最直接的表现是他的背有一点弯了。
  他看到我,脸上绽放出笑容,恰到好处地说,“姐姐,这么多年,你还是那么美。”然后在桌子上放一本爱丽丝·门罗的英文版《逃离》,“我知道你喜欢。”他还是那么周到。
  傍晚,我们沿着马路走了走,一直走到了安大略湖。我忍不住跟他说,“我觉得你身上发生过很多故事。”他看着湖水,还是几年前笑着的样子,跟我说,“你知道吗,陈蒹,她死了。”陈蒹就是他第一次见面跟我说过的班花。
  我无尽错愕,“啊?”他曾经告诉我,他们在一起过,后来又分开了。
  “对,就是上个月,死在多伦多的大街上。”
  我不知道说什么好,虽然我很想知道这是个怎样的故事。
  他对着一湖水,“这些年,我总是在想,如果当初我不来多伦多,在国内读书会怎样。”然后转头看我,摩挲了一下门罗的书,“我也想逃离。”
  我真心地说,“这里多好,起码没有雾霾,多少人羡慕你。”他说,“可是这里的冬天简直冷爆了,雪可以从10月下到5月,最冷零下50度,简直超过北极和火星。什么吃的玩的都没有,感觉没有地沟油的披萨、汉堡简直就像猫粮狗粮,一点也不香。真心觉得吸点雾霾不算什么!”
  他似乎为自己说的话略有歉意,笑了笑,又说,“有时候我真想知道,是谁他妈发明留学这么孤单的事情!”


  他说最艰难的日子,是刚来多伦多时。最初的兴奋褪去,尼亚加拉大瀑布的新鲜感丢掉,才发现在国内的时候以为留学是天堂是多么无知。
  他还记得自己的19岁生日,外面冰天雪地,他想去买个蛋糕却没办法出门,就自己煮了米饭,本来还炒了个菜,结果因为没有经验油温太高,肉片炸得满地都是。他只好清扫了地面,吃白米饭了事。等到午夜了给家里打电话,电话那端是正午,他一边掉眼泪一边对着电话做出笑声,跟父亲说,自己刚和同学开完生日派对回来。母亲叮嘱他吃好穿好,他说他吃了超大的生日蛋糕。
  这里的冬天总是那么长,好像四分之三的时间都是寒冷。有次他得了重感冒,还得爬起来去学校,撑了一天放学后回来又买了菜,做完饭洗完锅碗瓢盆,然后昏昏大睡,从天黑到第二个天黑。“没人会在那时候照顾你,你必须给自己倒一杯热水,翻药箱找一片感冒药。”
  有一段时间想要省钱,他买了一辆自行车上下学。“我从来没骑过自行车,从市中心骑回家历时一小时四十分钟,到家时两只腿已经完全不听使唤,抖到不行。有次放学回来时摔了一跤,腿上流了血,手上也流了血,但我继续蹬上了自行车。因为我知道天不会等你回到家才黑。”
  “我老用莫泊桑的话安慰自己,生活不可能像你想象的那么好,但也不会像你想象的那么糟。我觉得人的脆弱和坚强都超乎自己的想象,有时我可能脆弱得因为一句话就泪流满面,有时也发现自己咬着牙走了很长的路。”
  夜晚的时间变得难以打发,他拾起高中前的爱好,几乎看遍了能找到的漫画书。
  而这样孤单的日子,有人关心变得弥足珍贵。在国内读大学的陈蒹在网络上联系他,他觉得无比亲切。隔着时差,后来两个人每天都要聊上一小会儿。
  有天晚上,他忍不住问她,“你当初为什么要花两个月来答应我?”电脑那端半天都没有回音,他想她可能不喜欢这个问题,他甚至害怕她说“我就是要考验一下你的耐心”,结果最终她发过来的是:“我用两月才想好,我能不能接受我们未来无尽的不确定和命运的无常。”他愣在电脑前久久说不出话。也就是从这一刻开始,他决定隔着千万里和她在一起。


  到了大二,日子没有那么难过了,但是时间变得更少,因为他可以打工了。留学生可打工的种类并不多,他在唐人街的超市工作过,也送过piazzhut的外卖。在一家中餐馆刷盘子的时间最长,大概有半年多的时间。那段时间,他基本上每晚11点才能回到家。因为有了一点积蓄,他买了一辆二手车,终于不用骑自行车穿越大半个城市。
  每天疲累一天,和陈蒹聊一聊,他觉得很满足。他们交换心情和秘密,亲密无间。他告诉她他喜欢过小学的语文老师,她说自己一直念念不忘自己幼儿园的同桌,后来同桌转学,他们再没有见过。
  直到遇见Seny,一切起了变化。Seny是班里来自香港的女生,留短发,以前没说过话。大三某天,Seny突然走上前跟刘尘说话,“听说你喜欢漫画?”他漫不经心应了一声。Seny说,“好巧,我也是,你喜欢北条司大叔的漫画吗?”他说,“嗯,我有好多。”她说,“那你可不可以借我?”
  他很不情愿地借给她一本,还把这件事情跟陈蒹抱怨了一下。一周后,Seny来还漫画,顺便要请他吃饭。他觉得可笑,“请客的钱就够买好几套漫画书了,别浪费钱了。”
  Seny也笑,“所以,我的目的在于你。”他没想到这个女生这么直接,他简直无话可说,转身就走了。回到家翻了下还回来的漫画书,发现了一张纸条,“call me……”后面是一串电话号码。
  他当然没有打电话过去。但是很快Seny的短信就来了,“你到家了没有?”从此以后,Seny时常给他发短信,他基本不回。一直到期末考试成绩出来的一天晚上,他有一门课的成绩简直让人沮丧,因为时差,他无法跟在睡梦中的陈蒹倾诉,这时收到Seny的一条短信,他鬼使神差一样,拨了一个电话过去。
  他们约在了学校附近的酒吧见面。他在吧台前找到Seny,发现她穿了一条露肩的短裙,特意化了粉粉的妆,带着小女孩天真的妩媚。他们坐在吧台上喝酒,他记得自己喝多了,她转过头来吻他,甜甜的……
  他从来没接触过这样的女孩子,突然被迷住了。而孤单了那么久,突然有人跟他一起吃饭一起上学,他内心好像被一团柔和温暖的东西包围住了。终于,他们最后搬到一起住了。
  这一切,该如何向陈蒹开口?——他跟她说课业忙,不能每天陪她聊天了。感受到她在电话那一端的失落,但是她并没有抱怨什么。他想了很多方法跟陈蒹开口,好像每一条都不太靠谱。唯一的办法,只能慢慢让一切淡掉。
  到大四的圣诞节,他和Seny在一起就要半年了,突然收到了陈蒹的一封邮件。邮件非常短:刘尘,我们分手吧,我联络上了幼儿园的同桌,我要去找他,请不要怪我。
  他无法形容自己内心的复杂感受。女生就是比男生直接和坦然。奇怪的是他并不感到巨大的解脱,而是无尽的失落。他觉得讽刺,当初她想了两个月作的决定,现在也把他,放弃了。


  大四要毕业前特别忙,他要赶在学期结束之前准备好所有的东西申请硕士考试,递交各种资料,最后面试笔试,接着跑市政厅换ID,寻找新宿舍,签合同,搬家……每天忙着各种事情,奔波各种办公室、图书馆,有那么一刻他感觉自己要做不下去了,恨不得撒手不管了,可是一觉睡醒,日子还是得继续。
  让他没想到的是,Seny决定回到香港。她读的商科,可以在香港找一份很稳妥的工作。更重要的是因为自小和外婆一起长大,她说要回去陪外婆。
  他想到了回国或者去香港的可能性,打电话给家里,父亲明确不同意,“香港那么小的地方,压力那么大。我花钱让你读建筑,就是要你好好在加拿大待着。”
  他闹情绪很久不给家里打电话,母亲打电话过来,他总是说忙匆匆挂断。最终分开的时间终于到了,送Seny走,在机场,两个人都哭得像泪人一样。回到家以后,他才发现,平时朝夕相处,她一走,他的生活似乎被挖去了一大块。但他又觉得荒诞,尽管两个人都哭,但是她不会为了他留下来,他也不会跟她一起回去。
  接下来他过了一个奢侈的夏天,一个人坐着灰狗大巴旅行美加,拍了很多照片。夏天结束直到他回到住处看照片,发现并没有人可分享这些照片,自己是何等孤单。
  吊诡的是,他收到了陈蒹的微信,兴奋告诉他,她也要来多伦多读master了。他简直诧异,她不是和青梅竹马的男生在一起吗?为什么要来多伦多?
  秋季开学,她果然来了。他们约在市政厅广场见面,四年不见,她成熟得像一颗葡萄,带着让人无法直视的光芒。他略有动心,甚至以为她也有意。结果发现她突然看向一个方向笑了起来,接着有个男生跑过来,她给他介绍说“这就是我男朋友兼幼儿园同桌何桐。”
  原来她来多伦多,就是为了追随青梅竹马的男友。世界真小。
  刘尘没有再交新的女朋友,一心读书。偶尔他会想,自己如果当初就在国内读书会怎样?——早听国内的同学讲过,国内读大学可以逃课、不用打工、通宵打游戏甚至交N个女朋友,过得几乎是他不敢想象的轻松生活。
  有那么一瞬间,他觉得自己,老了。


  两年的master比想象的要快,他忙得像个陀螺,打工和写论文,几乎没有喘息的时间。临到毕业求职,让他更发现了肤色的重要,这里并不是宜留之地——他很难找到一份满意的工作。最终通过陈蒹男友的介绍,他进入了现在工作的这家设计公司。
  陈蒹和男友的感情让人羡慕,他们情同亲人,一起毕业,租了很美的郊区大房子,让人想起宜室宜家这样安心美好的词。一枚精致的蒂芙尼订婚戒指也让陈蒹更多了人妻的温柔味道。
  刘尘有时候想到她,带着一种类似兄长的那种满意感,好像这些年一直看着她长大——年少的时候她被很多男生追,现在又有这么好的男人呵护她。而岁月没有减去她一丝一毫的美,相反她越发笃定娴静。
  回头来,他却觉得自己可能再也不会爱了。
  一个平常的日子,他正在办公室喝咖啡,外面是个秋天的好天气。他想用不了多久,多伦多漫长的冬天就要来了,他又需要很多漫画来打发冬天散漫的时光。就在这时,他的手机响,一开始他没听明白怎么回事,对方重复了一遍,他才明白是医院打来的,陈蒹,她,死,了。原来,就在大概二十分钟前,她走在大街上,没有任何原因,突然倒地。被送到医院时,已经没有任何呼吸了。医生给出的死因是,心肌梗塞猝死。   他扔下电话下楼,一边开车一边哭,有一瞬间他猛拍方向盘,然后两只手不知道往哪里放,茫然停在半空中……他怎么也无法相信她就这样没了。他念念有词,这一切都是假的,假的。直到终于见到了她,她躺在那里,穿的是一条浅色的小洋装,脸色像凝脂,美得像一幅画。他抱住她,努力压低声音,嘤嘤哭,不知道要怎么才能平息自己内心的恐惧。他自以为在这个城市已经经历了太多,却从没料到,还要经历这样的绝境。
  他觉得怕,整个人一直,抖。
  办完陈蒹的葬礼,他和她男友何桐在酒吧喝得酩酊大醉。他安慰何桐,哥们,你要挺住。一向好脾气的何桐骂起来,你他妈知道什么,你的电话在她的手机里存的是第一个,所以医院会第一时间给你打电话。而在和你说分手的半年前我们就已经联络上了,她那么骄傲一个人,央求我去你学校偷偷看看你为什么疏远她,是我告诉她你有了Seny她才说跟你分手的。甚至她来多伦多也是为了跟你同一个城市。
  刘尘酒醒了大半,他像被人砍了一刀,怪兽一样尖叫起来,然后冲出去钻进车里。车猛然向前,发出巨大的轰鸣。他觉得自己像是哭了,又好像一直在笑。
  高中的时候,陈蒹是体育委员,带领着班级队伍做广播体操。她本来就美,校服又特地找裁缝改过,比别的女生腰身都更合适,一整个年级的男生都对她流口水。他在梦里对她向往了很久,却不敢行动。直到有一天晚上,他听到高年级的一个男生志在必得要追她,终于鼓足勇气给她写了信。
  没想到她会回复的。她写了一张便条给他,“让我想一想。”他觉得有戏,欣喜若狂。而漫长的等待耗费着他的勇气和耐心。当月光下,她跟他说她已经想好了的时候,他无法否认内心的狂喜,但是很快,强大的逆反心理,就让他做了截然不同的反应,他拒绝了她。年少轻狂啊。
  如果时光可以倒流,他要怎么做选择?他要和她在一起,他不要来多伦多,他们最好上同一所大学,像国内的同龄人一样逃课、恋爱、逛淘宝甚至深夜流连大排档。可惜,时光早已一去不复返,把一切可能都抛弃了。
  听完他的故事,最后我问他,“那你为什么不回去?”
  他苦笑了一下,“都走那么远了,该丢的丢完了,回去有什么用。”


  从多伦多回来后,我回了一趟家乡。当初委托我照顾刘尘的同学现在在家乡当法官,跟他吃饭的那晚,他请了当地一些略有权势的人吃饭。席间他们聊得最多的是孩子,一心要把孩子送到国外读书。后来他们说起刘校长,说他真是厉害,早早把孩子送出国,现在孩子在多伦多学业有成,工作轻松,这才是有眼光。国内又是雾霾又是转基因的,加拿大多好,以后老夫妻俩估计也投奔过去了。
  我根本没意识到他们说的是谁。我试着跟他们说留学的艰辛,同学用眼色制止了我。酒过三巡,一个老头走进来,同学介绍说这就是刘尘的父亲刘校长。原来,现在他已经荣升为了当地最好的中学的副校长。
  一帮人站起来给他敬酒,大家纷纷当面夸他教子有方,他略略点头,做出大家风范,在一桌人羡慕的声音里,满意地把酒杯里的酒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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