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前,十年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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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凌迟的嘴角有一个小小的疤痕,那是他5岁时,为了帮助同伴夺回心爱的玩具手枪,和一个比他高两头的男生打架留下的。
  他曾对龙小晚说过,它是他打拖不平的小伤疤。
  现在,那个爱打抱不平的凌迟正在靠近一个站在书架前的女人,从背后用藏在掌心的刀片划开她的肩包,用另一只手顺出里面的钱夹,转身。若无其事地离开。
  整个动作——细、快、稳、准。
  凌迟几乎每天都会来书吧,不是看,也不是买,而是偷。龙小晚已经注意他很久了,透过安装在二楼办公室的监视器。他总是穿一件长风衣,即使现在是盛夏。里面的棉布格子衬衫是旧去的蓝,和他眼神吐露的柔软相得益彰,形成深不见底的海,但波光艳冽。
  很像时光的颜色。
  这家书吧是龙小晚开的,在半年前。原来是一家小型超市,摄像头是超市老板装上去的,大概是为了防止顾客或员工偷拿东西。装修时她没有让人拆掉。
  幸亏没有拆掉,她才有机会看到凌迟,在找了他10年之后,在以为今生都不会找到他之时。
  这天。凌迟险些失手,在靠近第二个目标时,那人突然回过头质问他,你想干什么?他愣住了。刚好龙小晚在一楼,她走过去说,哥,来了怎么不直接找我?
  四日相对,凌迟笑了,微微上翘的嘴角意味深长。
  这是城市的盛夏,因为下过几场雨,所以风里总有湿漉漉的忧伤。龙小晚和凌迟就是在这忧伤里久别重逢的。
  当然。只是龙小晚一个人的久别重逢。他似乎完全认不出她了,完全。
  
  二
  
  五个小时后,龙小晚将凌迟带上了自己的床。
  作为答谢,凌迟请龙小晚吃了日本料理,虽然结账时掏钱的是她。她还把自己嚼高了。面颊绯红,眼神迷离。
  男人对主动搭过来的女人向来没有抵抗力,如果她刚好美丽,如果她刚好醉到可以让他乘人之危。所以在龙小晚粑蓬乱却性感迷人的脑袋靠在凌迟的臂膀上时,她听见他说,不如我送你回家吧。
  龙小晚站起来摇摇晃晃,凌迟挽扶她,突然拉近的距离,像扑面而来的春风。他的掌心很烫。当挽扶触碰到她的手臂时,她的毛孔一下子全都欢快地张扬。
  一进门,龙小晚的吻便迫不及待缠上凌迟。于她,那种迫不及待是从未有过的,更是无法躲避的。凌迟长高了,高到她踩着六寸的商跟鞋,还必须踮起脚尖才能够到他的唇。
  凌迟似乎犹豫了一小下,随后唇齿之间才慢慢开出一条缝隙。他的舌霸道而多情,像一条小蛇,以滚热的温度游滑进龙小晚体内。她的身体随即着了火般。她浑身的血液都在哗啦啦流淌着。
  那晚和凌迟究竟做了多少次,龙小晚早已模糊。唯二,清晰的是,在凌迟一次比一次更用力的冲撞下,她无法自控的呢喃,跌宕起伏在被激情混浊的空气里,如梦如幻。似远似近,像一只苏醒在鸟语花香的春天里的夜莺。
  最后龙小晚像一把被抽走伞骨的雨伞,软绵绵躺在凌迟的怀里。凌迟没有问她是谁?为什么会帮他?他只是说,你的公寓真漂亮。
  
  三
  
  第二天早晨龙小晚醒来时,发现公寓已经被凌迟洗劫一空。面对这啼笑皆非的一幕,龙小晚想笑,用力咧开嘴,却差点挤出眼泪。
  她终于找到他,他却已经不再是他。
  龙小晚其实是有男人的,一个很爱很爱她的男人。此时此刻,她点上一根烟,把烟雾吐出去,把7年的感情往喉咙里咽了咽,试图装作很平静地样子说出这句话。
  龙小晚的男人叫大东。喜欢穿黑色西装,像他的人,阴沉,捉摸不透。他大她15岁,是一个拥有两家夜总会。一家五星酒店的有钱男人。
  有一种女人,与生俱来飞蛾的姿态。有一种男人也是,例如大东。7年前,包括7年中的每一分每一秒,大东都将他的飞蛾姿态,演绎的活色生香,淋漓尽致。
  大东喜欢说,小晚,你是我的花。小晚,我会一天天老去,但我对你的爱,永远不会老。
  7年前,龙小晚那好赌如命的父亲欠下巨额高利贷,是大东出面还了钱。后来,他又资助她去日本留学。学成归来,为她买了公寓。开了书吧。
  爱到要燃烧时,无人能够抵挡,这样一个全力以赴的男人,即使无法爱上,也会被感动。虽说他已是一个被另一个女人照顾到无微不至的男人,但龙小晚还是心甘情愿做了他生命中的那一朵锦上添花。
  
  四
  
  龙小晚没有想到,三天后,凌迟会突然按响她的门铃。手捧一束新鲜雏菊,仿佛什么事都没有发生过。一进门,吻似一缕七月的风。扑面而来。
  两个人就在客厅的地板上做了爱,龙小晚只象征性地挣扎了一小下,身子随即软成一片蓄满花香的云朵。
  事后凌迟将那晚偷拿的现金和首饰一并还给龙小晚,他说对不起,还说也不知怎么了,这三天里的每一分每一秒,他都在想着她。这是真的,他发现他爱上她了。
  情话像一瓶打开盖的红酒,雾蒙蒙地弥漫在房间里的每个角落,龙小晚痴了也醉了。
  凌迟开始每晚都来龙小晚的公寓,亦会带些小礼物,有时是一束花,有时是一些女孩子喜欢的小物件。
  他喜欢叫龙小晚,小母豹。他是那种真正的男人,霸道,温情。他的每一个小动作都熟稔到像是在春夜里把玩盛开的花朵,总会轻而易举让龙小晚上了天,入了地。欲仙欲死。
  就这样,在两个月后的一晚,在纠缠的癫狂里,凌迟突然说,小晚,我带你走吧。
  房间很静,只有墙上的时钟在嘀嗒作响。恍惚问,龙小晚一下子被一股莫名而巨大的力量,投掷到十年前。
  十年前那季风月淡淡的春天,龙小晚的父亲迷恋上赌博。那时母亲开了一家小书店,面积不到二十坪。一次父亲输了钱。有两个男人来到书店要账,母亲交不出,那两人掀翻书柜和桌子后,又要动手打母亲。
  当时凌迟正在书店买书,龙小晚永远记得,他是如何冲出门外捡回一块砖头,又是如何将砖头猛朝其中一人头上砸去。
  那年龙小晚15岁,凌迟应该也只有19岁吧。只比她高出一个头,瘦瘦的,一脸义薄云天。
  后来凌迟走了,后来龙小晚突然想起什么似地追出去。阳光下少年拉长的背影,像一根飘荡在风中的风筝线。龙小晚不知怎么就喊出这样一句话,带我走吧!凌迟回过头,却只是冲她撬摆手,再见。
  
  五
  
  凌迟带龙小晚去了威海,是一座安静的小城。走之前,听了凌迟的话,龙小晚低价卖了书吧和公寓,换来了50万现金。
  她没有跟大东说再见。
  龙小晚和凌迟在一起共同生活了12天。这12天,龙小晚像一个真正的妻子那样,给凌迟做饭,洗衣,负责他的健康情况。
  还有,夜夜鱼水。
  早晨,和凌迟手拉手去公园散步,然后到超市买回新鲜蔬菜和水果。晚上,和凌迟躺在同一张双人床上,喝啤酒,吸烟,看无聊的国产连续剧。两个人还买回了一对小鸟鱼,一只叫小龙,一只叫小凌。
  12天之后,凌迟不见了,同时消失的还有账户上那50万。春天不知不觉中似乎早已经来过了,龙小晚开始失眠。思念像一条在草丛上爬行的蛇。每天的每个夜晚,她穿着凌迟42码的拖鞋,一个人在空荡荡的房间里走来走去,一遍遍地轻唤,凌迟。然后再一个人一次次地回答,我在。
  龙小晚幻想凌迟还会像上次一样,在消失了一些日子后,转身回来。他会对她说对不起,说他爱她,且,想要不是一时,而是一世。
  可她没有等来凌迟,却等来了大东。大东只说了一句话,公寓和书吧我已重新买回来了,跟我回去吧。
  阳光碎成铁屑。
  
  六
  
  此时,凌迟正坐在飞机上。他已经成了一个富人,拥有了一百万。终于可以告别偷窃生涯,他要买房,把多病的母亲接过来。还要开家小店。
  对这个苦心设计的完美结局,凌迟感到非常满意。几个月前,在他偷拿了龙小晚的现金和首饰回家后,突然想,那女人一看就是有钱人,他应该狠狠捞上一笔才对。
  而在把龙小晚骗到威海的第一天。他就打算拿钱离开,也应该离开,却不知为什么迟迟舍不得。很多个夜晚,看着身边熟睡的女人,他总是想起她对他的好,想让时间停顿下来,想如果就这样一辈子也是好的。
  直到凌迟接到那个电话。电话里的人说,他可以给他五十万元,只要他离开龙小晚。五十万再加上五十万,就是一百万啊,凌迟心动了。
  邻座坐着一个漂亮的女孩子。十五六岁的样子,很认真地读着一本书。也许感觉到有人在看她,抬起头对凌迟笑了笑。
  那笑,像一只纷飞在花海中的蝴蝶,流光溢彩。
  凌迟忽然想起,应该是十年前吧。十年前那季风月淡淡的春天,他在书店买书,有人来闹事,还是他出面制止的。
  那家书店的女儿也是这般漂亮,美,年轻,花开正好。闹事的人走后,女孩子不停地跟他说谢谢。她看他的眼睛,就像一只纷飞在花海中的蝴蝶,流光溢彩。
  凌迟还记得,后来自己走了很远,女孩子突然追出来,对他喊了一句什么。他没听清,以为是再见。所以他也冲她摆摆手说再见。
  后来他再也没有见过那个女孩,不知她现在怎么样了?希望她过得好吧。
  
  编辑:夕米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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