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在缺位:超越自然的逻辑选择

来源 :金融经济·学术版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xingzhe1689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要:明确社会保障责任的主体,确定它们的责任范围,是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与管理模式的重要内容。本文首先介绍了社会保障主体多元化的理论基础。其次,系统阐述了政府在社会保障中的责任。再次,又介绍了非营利组织的社会保障责任。最后,针对企业和个人的社会保障责任表现为社会保险缴费,分析了政府、企业、个人在社会保险缴费上的责任分担。
   关键词:社会保障责任;政府;企业;个人;非营利组织
  
   社会保障是中国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内容,关系着改革、发展、稳定的全局,目前中国虽已建立社会保障制度,但是还存在着保障不足的问题,究其原因是社会保障制度的责任一直模糊不清。包括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责任,政府与社会(民间组织)的责任,政府与企业、个人的责任,改革引起的历史责任与现实责任等等,这些责任划分不清的现状影响到社会保障制度的完善,影响到全国社保基金的资金来源和结构,影响到对地方政府、社会与社区积极性的调动。
   一、社会保障责任主体多元化的理论基础
   (一)公共物品理论
   公共物品的阐述最早出现于经济学著作,是随着学者们对政府职能等公共问题的研究而提出的,我国学者高鸿业、吴易风教授在《现代西方经济学》中提出“公共物品是私人不愿意提供或无法提供而由政府提供的物品和劳务”①。他们认为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是公共物品的显著特征,这是国内最早从提供者角度来说明公共物品的非竞争性的文献。胡代光先生从公共物品消费上的非排他性来定义公共物品。“所谓公共物品是指一个人对某些物品或劳务的消费并末减少其他人同样消费或享受利益。公共物品的特性表现为:①消费的非竞争性;②提供的非排他性。②”这个定义提到了消费和提供两个方面。
   美国经济学家萨缪尔森在《公共支出的纯理论》中认为,某种私人物品的总消费量等于全部消费者私人物品消费的总和,而公共物品的消费总量则等于任何一位消费者的消费量,公共物品就是指“每个人对这种产品的消费,都不会导致其他人对该产品消费的减少”。即公共物品具有消费的非排他性与非竞争性的特征。美国学者奥尔森在其《集体行动的逻辑》一书中认为,“任何物品,如果一个集团中的任何个人能够消费它,它就不能不被该集团中的其他人消费,这类物品便属于公共物品”③。尽管对公共物品有着众多的概念界定。但学者们对其在消费上具有非竞争和非排他性上却达成共识。
   公共物品所具有的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的程度不同,根据非竞争性与非排他性的程度,一般将公共物品分为纯公共物品和准公共物品两大类。
   本文的社会保障概念包括三个部分,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其中社会福利采用狭义的解释,即国家和社会为维持和提高公民的一定生活质量两提供一定物质帮助,以满足公民的共同和特殊生活需要的制度。社会保障的组成部分有其特殊的属性,认为社会保障具有公共物品的特征,同时一部分也具有准公共性的特征。社会救助有典型的公共物品属性,它们在消费中是不能用价格来表现的,即不能用金钱购买;这些公共性的产品有利于缓解社会基本矛盾,为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和社会稳定创造条件;在消费上还具有规模性,即社会保障建立在“大数法则”基础之上,规模越大,效益越高;社会保障不可避免地存在“搭便车”现象,如社会保险的基本保障部分实行固定的给付标准而不论缴费多寡。“社会保障又具有准公共性,表现在:(1)消费中的排他性与非排他性兼有。(2)消费中的非竞争性与竞争性同在。(3)消费的非拒绝性与拒绝性并存。
   (二)治理理论
   所谓的“治理”是指政府与民间、公共部门与私人部门的合作与互动。治理理论倡导一种多元主义的思维方式,主张将个人及市民社会视为政府的合作伙伴,以个人的权利和共同的社会管理来治理国家。在社会保障问题上,国家强调授权,发挥各种主体的积极作用,所以,应当建立政府部门、私营机构、志愿组织和家庭之间的合作伙伴关系,共同承担社会保障的责任,从而帮助政府摆脱负担过重的困境。
   治理理论的提出为福利国家的福利改革提供了新的视角和思路,福利多元主义的思潮开始盛行。20世纪90年代以来,西方各主要福利国家开始积极采纳治理理论提出的观点,并将其付诸于福利改革的实践。
   由此我们得出,政府作为单一的责任主体提供社会保障并不是最佳的制度选择。由于社会保障具有准公共产品的特征,它的提供就不应由政府全包统揽,还要鼓励有条件的社区、经济团体和个人进入。所以,本文认为社会保障的主体大致应有三大类:政府、社会组织和个人。针对不同的社会保障项目及其特性,选择适合的提供方式,有利于减轻政府财政负担,提高竞争性。
   二、政府在社会保障中的责任
   在西方国家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理论中,政府在社会保障中的作用始终是其争论的焦点①。但不论怎样,政府在社会保障制度变迁过程中责无旁贷。社会保障作为一项社会制度安排,分配的是公共资源,增加的是公共利益,其实施运行需要借助政府的行政强制力量,需要政府承担责任;承担社会保障责任是政府历史的、本源的职责,且由于制度变迁中路径依赖现象的存在,政府介入社会保障、发挥其更强的引入路径优势更是必要和必然的。
   科学确定政府在社会保障中的责任应遵循以下五大原则:一是政府主导与责任分担的原则;二是设计、监管与实施合理分离的原则;三是财权与事权相统一的原则;四是有限与有效的原则;五是官民结合的原则。基于上述原则,现用四分法来明确社会保障中应该承担的政府责任,归纳出社会保障中的政府责任框架体系,如表2所示。
   下面对表中所列加以说明:
   1、分类明确社会保障中的政府责任
   分类明确社会保障中的责任,就是确定政府在社会保障中承担的责任种类和具体的责任。基于上述原则,明确政府应该承担:一是财政责任。在新时期,政府应建立固定的财政机制,以保证其财政责任得以充分履行。二是监管责任。监管责任应该不断得到强化:一是因为目前我国监管不足,二是因为监管对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三是实施责任。社会保障的实施系统最为庞大,实施内容既包括灾害救助、优抚安置等社会救助;也包括养老、失业等各项社会保险金的征缴、发放等;还包括教育、住房、残疾人、妇女儿童等社会福利。
   2、分项明确社会保障中的政府责任
   分项明确社会保障中的政府责任就是确定政府在社会保障的不同系统和项目中的责任。政府在社会救助中的责任。社会救助处于社会保障系统的最底层,面对的都是濒临生存边缘、陷入生存危机的社会最弱势的群体。为了维护社会的公平,政府在社会救助中理应承担全部责任,全部的财政供款责任和全部的监管、实施责任。政府在社会保险中的责任。在主要由雇佣单位和劳动者双方供款的社会保险制度的运行中离不开政府的主导,政府应该在社会保险中承担一定的财政责任,予以社会保险一定的财政补贴,承担社会保险的运行成本。政府在社会福利中的责任。社会福利的发展离不开政府的支持,政府必须有一定的福利投入以起到示范作用,如建立福利机构、开办福利企业等。
   3、分层次明确社会保障中的政府责任
   从宏观上来看,提高国民对各种风险的防御能力、保障社会成员的生活,需要构建多层次国民保障体系,它至少应包括社会保障层、单位保障层和家庭保障层。社会保障层次中的政府责任。在社会保障中,政府应该处于主导地位,这不仅是由社会保障制度的公共属性决定的,也是新时期制度变迁过程中政府的主要责任。单位保障层次中的政府责任。单位保障是指用人单位根据自己的经济效益情况,在参加社会保险的基础上,为进一步增强员工防御养老或疾病等社会风险能力,自行采取的一些具有保障作用的措施机制。家庭保障层次中的政府责任。家庭保障历来都是最主要、最重要的保障机制,它因充满亲情、温馨、体现人间真情、宣扬美好道德而优于其它的任何保障方式,但家庭保障作用正在日益减退,社会保障就是作为一种有效补充机制应运而生的。
   4、分级明确社会保障中的政府责任
   分级明确社会保障中的政府责任,就是分别确定中央政府和地方制度在社会保障中的责任。中央政府的社会保障责任。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各项资源不对称,因而优势也就不同,中央政府在宏观把握和整体规划、管理能力上要明显强于地方政府,因此,中央政府应担负社会保障的监督和管理责任,同时还有对地方政府的指导和监督责任。地方政府的社会保障责任。地方政府应该更多地承担组织实施责任,地方政府财政应该主要用来弥补社会保险的财政赤字,承担社会保险的运行费用,支持社会福利事业的发展。
   三、非营利组织的社会保障责任
   非营利组织是指“不以营利为目的,主要开展各种志愿性的公益或互益活动的非政府的社会组织”“,它的范围很广,一般是指除政府与企业之外的所有社会组织。由于政府与企业之间的空间很大,各国文化、经济和政治环境又不相同,所以对非营利组织存在很多不同的提法,比如非政府组织、民间组织、慈善组织、第三部门等等。
   (一)非营利组织介入社会保障的途径
   非营利组织介入社会保障的方式一般有二种:一是接受政府委托经办有关社会保障事务,在这种方式中,政府提供资会支持,负责社会保障事务的监督,非营利组织具有一定的独立性,承担具体的提供责任。二是非营利组织自主组织实施社会保障事务。非营利组织介入较多的是社会福利事务(如民办的养老院、公益医院、康复服务中心等等),社会救助与社会保险领域亦有民营机构介入,他们多是提供相关的福利或公益服务,提供现金与实物援助的较少①。
   (二)政府与非营利组织的社会保障责任划分
   政府与民间责任划分不清构成了社会保障制度进一步完善和发展的瓶颈之一,所以,分清哪些职能必须由政府来承担,哪些职能可以归还给社会,实现政府责任与民间责任的合理界定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
   在社会保障运行机制方面,政府主要负责社会保障的宏观管理和指导,比如提出发展的目标及措施,制定有关的法律法规,对有关服务机构实施监督管理,等等。
   在社会保障的管理方面,一些具体的管理职能可以下放给非营利组织,当前可以转由非政府组织承担的社会保障工作主要有:1、社会保障的业务经办,如各类社会保险项目的经办、收入征缴、保险金发放等。2、社会保障基金运营管理,如各类社会保险基金的具体管理及保值增值等②。
   在社会福利服务方面,“由于政府拥有社会资源的分配权,应当扮演福利的规划、整合和指导的角色。它通过与服务提供方签订合同,把福利服务交给非营利组织或自发组织起来的志愿团体。政府应该从原来的直接管理和提供者向服务的规范者、服务的购买者转变,主要负责监督、评估和促进合同的履行。③”非营利组织执行具体的操作事务,提供大量价格低廉和种类多样的福利产品。
   四、政府、企业与个人在社会保障中的责任
   企业与个人在社会保障制度中的责任主要体现在社会保险方面,这种责任实际上是一种义务,具体而言就是根据相关的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政府、企业与个人在社会保险上的责任需要有法律的明确规定。通过法律明确政府承担历史责任,规范社会保险的征缴,加大缴费执法和监督力度,防止企业、个人逃避缴费。
   (一)明确由政府承担历史责任,减轻企业负担
   在统账结合的模式下,政府应该正视制度改革所产生的历史责任,科学地解决转制成本问题。
   政府作为责任主体承担转轨成本,所需资金大致有两种,一是政府目前和今后的财政收入,二是国有资产变现。仅仅依靠财政收入会使改革面临巨大压力,且处于被动状态,但是国有资产如何变现,存在操作上的难度,学者们仍存在争论,所以在继续研究的同时。目前讨论较多的途径包括:第一是国有企业公司化改制过程中的售股变现收入;第二是中小企业拍卖、租赁的所得收入;第三是国有房地产的出售、租赁所得收入;第四是新增税收及调整财政支出结构的节余部分;第五是政府发行特种债券的收入;第六是其他收入手段,包括发行彩票等。
   (二)完善监督管理机制,防止财政责任的“转嫁”
   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稽查核实工作,防止企业少缴、漏缴的行为,对漏缴、拒缴保险费的企业给以制裁,为企业创造一个公平、合理、健康的缴费环境。
   加大对政府行为的监督,防止有关个人和部门挪用、截留社会保险基金,做实个人账户并且保证社会保险基金的专款专用。对个人申领社会保险的资格进行严格细致的审查,鼓励正常退休并考虑适当延长退休时间,防止财政责任的相互“转嫁”,保证政府、企业、个人三方的责任到位,在财政责任上真正做到共同承担。
   (三)明确界定企业的责任
   企业缴费是支撑社会保险制度的重要经济基础,但目前的企业缴费率不仅极不公平,而且畸高,构成了市场经济公平竞争环境的破坏因素和企业竞争力的损害因素。
   出于社会保险费的收缴以工资收入而不以营业收入为标准,各地企业的负担亦极不平等,深圳企业的缴费率仅为工资总额的6%、北京为19%、沈阳等老工业基地却高达24%以上,高低之间相差竞达18个百分点。因此,应当尽快明确界定企业的责任,保持企业的竞争力和发展潜力。
   企业在社会保障中应该承担什么责任,承担多大的责任一直没有很好地解决。本文认为,企业在社会保障中的责任只有一项,那就是缴纳社会保险费。新型社会保险制度应当改变各地缴费率不公平的问题,按照一个统一的费率标准向所有符合法律规范的企业征收社会保险费,包括企业应当承担的基本养老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总费率宜控制在工资总额的30%以内。明确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费不仅是企业为员工提供的一项福利,更是一项责任和义务,不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将按照规定给予高额的罚款,并且将直接影响到企业的信誉和生存与发展。
   五、结语
   社会保障主体间的责任不清是制度完善和效率提升的主要障碍,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社会力量的壮大,政府的作用会进一步向宏观集中,因此明确政府与社会,政府与企业、个人的社会保障责任关系尤为迫切。
   政府主要负责政策制定、制度设计、监督管理,财政兜底,承担有限责任。同时要合理划分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责任,根据各自优势,分担不同的责任。政府要重视在农村的社会保障责任,增加投入,积极主导。
   非营利组织是社会力量的代表,是社会保障社会化的重要载体,在扶贫、社会福利、提供就业岗位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它承担政府的一部分管理职能,是政府权力的延伸,它为社会保障拓宽了资金渠道,减轻了政府的负担,提供了多样化的服务,满足了人们多样化的需求。但是中国的非营利组织并不成熟,需要政府的培育和管理。
   企业和个人作为社会保障的主体,主要表现为缴纳社会保险费。明确由政府承担转制成本,企业在社会保障中不再承担管理和实施,只按照有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个人应按照权利、义务相统一的原则缴纳保险费,真正实现责任共担。
   通过立法明确各主体的责任,落实主体和社会保障责任的对应关系,进一步完善主体多元的社会保障责任体系,对社会保障制度的完善和运行效率的提升有着重要意义。
  参考文献:
  [1]郑功成.社会保障改革必须确立公平的价值取向《J》,社会保障制度,2003年第6期
  [2]杨方方.中国转型期社会保障中的政府责任《J》,中国软科学,2004年第8期
  [3]黄书亭,周宗顺.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在社会保障中的职责划分《J》,经济体制改革,2004年第3期
  [4]高鸿业、吴易风.现代西方经济学《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1990年7月,第251页
  [5]王超,齐飞.中国社会救助概论《M》,中国矿业大学出版社,2007年
  [6]郑功成.加快建设健全的社会保障制度《N》,人民日报,2007年12月
  [7]赵曼.社会保障理论探析与制度变革《M》,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99年5月
  [8]江治强,李将军.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议题与政策取向《M》,甘肃社会科学,2008年
  [9]阳国亮.中国社会保障发展中的政府责任《G》,学术论坛,2008年第2期
  [10]童广印.推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经济条件分析《J》,时代经贸,2010年第11期
  [11]韩俊魁.论中国非营利组织社会责任承担的四个命题《J》,社团管理研究,2009年
  
  (作者单位:安徽财经大学金融学院)
其他文献
摘要:本文根据武陵山区经济开发与经济转型的现状,提出区域经济转型金融支持的特扶政策建议及思考。   关键词:区域经济 转型 金融政策     一、区域经济发展及转型的有利因素   (一)国家及省级政府的政策支持   为推动民族地区经济发展,国家和地方政府先后为武陵山地区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2000年国家将位于中部省份的湖北省恩施州、湖南省湘西州纳入西部大开
期刊
摘要:溢价增资作为一种以超过股本原价的超额资金认购注册资本的特殊并购方式,在本外币正向利差和人民币升值预期继续强化的背景下,大量被外国投资者采用。本文以山东省威海市为例,利用外汇数据综合利用平台筛查结果进行核查,发现在溢价增资问题上存在政府部门默许、监管手段不足以及资产评估机构的行业规范性欠缺等主要问题,极易造成国家外汇储备超常规增加及宏观调控效果弱化等负面影响,对相关问题提出了政策建议。  
期刊
当前,农发行加大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力度,信贷业务范围不断拓展,基层农发行的经营环境和客户群体发生了较大变化。特别是近年来商业性贷款业务出现快速增长和扩张的态势,信贷业务发展面临新的情况和挑战,如何准确把握现阶段基层农发行信贷业务持续、稳定、良好、理性发展是当前亟待思考的重要课题。本文结合永州市农发行系统工作实际,就当前信贷业务发展的现状进行初浅分析和思考。   一、信贷业务现状及存在
期刊
一、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及信贷投放现状   湖南是一个以丘陵山地为主的省份,境内河湖众多,水网密布,水系复杂,洞庭湖接纳四水,吞吐长江,多年平均入湖径流量3018亿立方米,比鄱阳湖、黄河、太湖三者总水量还多,是典型的水利大省。全省5700多万亩耕地,年产粮食600亿斤,“湖广熟,天下足”,保证72%有灌溉条件的农田正常灌溉,是稳粮仓的关键。由于各种原因,多年来农村水利设施建设和管理的资金投入
期刊
近年来,为了满足经济金融发展对资金结算的需求,我国加强了对支付结算体系的建设,目前已初步建成以中国现代化支付系统为核心,商业银行行内支付系统为基础,各地同城票据交换所并存为补充的支付结算体系。与此同时,如何进一步完善和优化支付结算体系是我们当前面临的主要问题,特别是农村地区金融机构内部支付系统的机制建设和效率问题亟待研究解决。笔者通过对张家界市辖内农村金融机构内部支付系统的调查,认为农村金融机构内
期刊
地方政府行为的主要目的是促进经济发展,而金融又是经济的核心,在经济金融发展过程中,地方政府相关行为是否有效,对金融宏观调控政策效果有着不可忽视的影响。   一、地方政府在金融宏观调控政策实施中的行为表现及参与方式   (一)制定宏观经济整体规划与长远发展目标,指导和推动经济金融可持续发展。如制定GDP增长率、推进“三化”进程和实施“四大建设”的总体目标,并通过实施包括产业政策在
期刊
有效管理银行流动性,控制物价过快上涨成为今年货币政策的首要调控目标。张家界建市较迟,起步较晚,中小企业正处于成长期,资金需求十分旺盛。货币政策的转型,意味着货币信贷增长由宽松状态向常态回归,信贷供需矛盾也随之加大,自然会影响经济运行,也给中小企业融资带来了新的困局。   一、具体情况   建市以来,张家界中小企业取得长足发展。到2010年底,全市中小企业已超过2.87万家,占全
期刊
近年来,随着涉外经济的快速发展,涉外企业的境外融资能力显著增强,大量境外资金的流入,在促进企业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带来了热钱涌入、套汇、强化人民币升值预期等一系列问题,给外汇管理提出了新的挑战。在当前"减顺差、促流出、防热钱"的政策背景下,如何合理引导和规范涉外企业的境外融资行为,是外汇管理部门需要认真关注和应对的重要课题。   一、娄底市涉外融资发展现状及主要变化特征   娄底
期刊
摘要:基于探究社会化背景下高校宿管服务改进路径的诉求,通过李克特量表测评X高校宿管服务满意度值的基础上,在实证分析路线上,利用基本统计量刻画分析、方差分析与回归分析逐步研究出改进路径的关键变量因素;在个案分析技术路线层面,利用实证分析推演出的九个回归系数较大的解释变量为深度研究点,借用制度经济学的制度分析方法,从正式制度层面分析进一步提升满意度指明改进路径,也从非正式制度层面提出要加大意识形态资本
期刊
摘要:本文以金融支持皖江城市带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为例研究中西部承接产业转移的金融支持问题。论文对皖江示范区承接产业转移的状况、金融需求及约束进行了调查分析,发现政策与金融支持、规划先行等是取得成效的突出经验,同时也发现金融支持示范区建设存在许多制约因素,并就金融支持示范区建设的走向提出了具体的政策建议。   关键词:金融支持 皖江示范区 承接产业转移     一、皖江示范区承接产业转移的现状  
期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