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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化使得整体性的世界学术场域真正形成。进入21世纪后,最有趣的事情之一,就是我们可以用历史的眼光考察最近一段逝去的光阴。就过去二十余年的学术史而言,1980年代或隐或晦的德法之争无疑是一个标志性事件。为什么是“德法之争”,而非“德美之争”、“法美之争”呢?身为当代世界学术场域中心的美国,如何在这样重要的思想史进程中缺席呢?这本身或许就已说明了问题的重要性。
19世纪以来的德国长期占据了世界大学与学术场域的中心位置,也在思想的原创性与哲学的建构性上技压群雄。日后的法国大家们,几乎无一不承认来自德国思想的重大影响(尤其是尼采-胡塞尔-海德格尔线索)。但在进入20世纪中期后,形势发生了相当大的变化:一是世界大学与学术场域的中心位置逐渐为美国所替代;二是在思想与哲学领域中,法国学者突飞猛进,大有领袖群伦的架势。
法国学术的进步,是以德法学术/思想的密切互动为基础的,大量的法国学者曾留学德国,如萨特就深受胡塞尔、海德格尔影响,《存在与虚无》可以明显看出由现象学、《存在与时间》发展而来的学术史脉络。可我们想追问的是,德国学术为何日后未能保持昔日的霸主位置?
1980年代是世界历史进程中的重要转折点,或许后世史家会有更深刻的认识。1981年4月25~27日,年已耄耋的伽达默尔来到巴黎,在歌德学院巴黎分院出席由巴黎索邦四大的福格特(Philipp Forget)教授主持的“文本与阐释”专题座谈会,期间与年未及知命的德里达正面交锋。这不妨看作现代学术两大主潮之较技,“阐释学”(Hermeneutik)与“解构论”(deconstruction)分别是德、法学术名震世界的看家本领。少壮气盛的德里达以其“解构”思维,将德国学界之耆宿伽达默尔逼问的颇显狼狈。无论后者如何强调求沟通的“善良意志”(guter Wille),都摆不脱“美丽意愿”下被遮盖的“权力因素”。德里达仿佛手持一柄利剑,所向披靡,无往而不利。
1980年代前期,哈贝马斯与福柯在巴黎亦有一晤,不过未及深谈。高扬启蒙旗帜、且对自己之理性立场坚信不疑的哈氏,遇到福柯竟然束手束脚,无法顺利进行其所倡导的“交往理性对话”(Theorie des kommnikativen Handelns)。在福柯祭出的“权力话语”(discourse of power)之法宝的照射下,似乎一切光明理念都显出“妖怪”的原形,“居心安在”的追问让最理直气壮的哲人也难以自圆其说。关键似还在于,即便如哈贝马斯,也未能免除自家内心深处的“日耳曼情结”。
在我看来,此四君,再加上法国的布迪厄、于连;德国的贝克、赫费(或者还可加如科卡、吕恩等),基本代表了距离我们最近时段的法、德学术的总体倾向。当上代人物遁出历史的时候,当代人物尤其值得我们关注。不用问,我说的是于连与赫费二位。
赫费(Otfried H?觟fer)其人,在中国名声不著,但在西方却相当知名,是德国哲学界的代表性人物之一。其所撰《作为现代化之代价的道德——应用伦理学前沿问题研究》已译成汉语,值得认真研读。在他眼中,科学技术的进步对人类发展的影响与日俱增,故此科技伦理问题乃极迫切之学术命题。他强调人类的现代化与文明虽由科技所创造,但本身并非错误;他反对泛泛的道德理论,主张以人道关怀取代自由;他提出的对动物的公正与全球生态伦理问题,极具前瞻性。
如果说,赫费以其“思想推进的锋锐”让我们享受到风驰电掣的快感;那么,于连(Fran?觭ois Jullien)给我们展示的,则是在宏阔的文化史视阈中的“锐思驰骋的乐趣”。因其特殊的学术背景,他所思考的问题,与我们有相当程度的“重合性”。先研究西方的古典学(希腊),后又以汉学为专业,所以于连提出的问题,有着相当深厚的跨文化积淀之基础。张隆溪与于连的对话是中外学者对话的良好开端,但也略显中国学者的片面(虽然张曾长期留居美国),因为张氏始终以中国文化的“战略优势”去敲打对方,多少有些“捡了芝麻,丢了西瓜”的味道。我曾说过,对高深的异质著作存在“疏离感”不仅是汉学家的问题,任何一个研治非母语、本族文化者,都极可能遭遇这样的困境(参见叶隽《理解法国思想的方法——兼评〈(经由中国)从外部反思欧洲——远西对话〉》,载《博览群书》2006年第6期),不必过于苛求。重心应放在双方“共思”的可能性上,即着重于推进对问题的深度认知与共识。毕竟,有汉学的知识背景,谈起问题来的学术境界肯定会不一样,一般都能更全面些。
法国学术中以福柯、德里达等人为代表的所谓“后现代”,是以一种挑战者姿态出现在学术舞台上的。在现实政治社会场域中(如1968年的学生运动),他们也都是积极分子。解构,说到底还是一种破坏性的思维,虽然德里达也强调“解构”本身同时也是一种“建构”过程(参见《德里达中国讲演录》),但毕竟不是原来词义上的“建构”;而伽达默尔、哈贝马斯则宛如独战风车的堂·吉诃德,仍坚持着启蒙理性开启的现代性方案。其实,如果尝试以一种更宏通的学术史眼光考察之,则德国现代学术的演进轨迹或隐或显地得以展开。
从狄尔泰“精神科学”到胡塞尔“现象学”是一大变,而且是具有广泛学术史意义的转变;由胡塞尔再到海德格尔“诗学”又一变;伽达默尔发展的“阐释学”,其实既继承了施莱尔马赫-狄尔泰以来的路径,也是对胡塞尔-海德格尔系的现象学的推进。而法兰克福学派的“批判社会学”的兴起,从阿多尔诺、霍克海默到马尔库塞、哈贝马斯;姚斯之倡“接受美学”,伊瑟尔将之进一步拓展到“文学人类学”,并转到美国发展,既可见出当代德国学术的式微,又足证美国学术仍为世界学术场域中心。所以,我们可以看到,德国现代学术既具备自家的独立气象,同时与美国学术关联也越来越密切。
法国现代学术之变,乃由20世纪初期社会学发展为转折点:先有涂尔干对社会学的发凡起例之功;之后史学领域有年鉴学派(école des Annales)崛起;到了20世纪中期以后,则各学科呈全面突起态势,社会学、人类学、哲学之发展尤令人刮目相看,并进而引领世界学术风潮。居于中心地位的则为福柯、布迪厄、德里达三位。当然,诸如阿隆、列维-施特劳斯、布朗肖等人也都相当杰出,但就跨学科的泛学术史意义而言,则略逊一筹。
李石曾在一战后曾专门讨论过“德法学术之异同”的命题,在他看来,“德国之学术倡专制与自私,法国之学术尚自由与博爱,此已可于其政体见之。然政体为学术之结果,而学术乃心理之结晶,故学术随民族而易,亦自然之理也”(李石曾,《德法学术之异同》)。并进一步举两国哲学、社会学学者名家为例论述之,理出的是尼采-居友、马克思-蒲鲁东的两条线索:“德法近代有哲学两大家,即德之尼采、法之居友是也,二家之论道德,有相同之点,而注重人性之强力,其相异之点,则尼氏谓以强为利己之方,而达己于高等之人类,居氏则谓强为人之通性,强则不吝,博爱为性之当然,故无用其赏罚裁制而性自善也。居尼二氏,同以自由与强力为元素,而论断结果之不同乃如是,而德法政俗之不同,亦正有相同之比例,岂偶然哉。”接着说:“德法近代有社会学两大家,即德之马克司、法之蒲鲁东是也,马氏倡国制集中与平民专制,蒲氏尚地方分制与协和国体,今俄国过激派之用‘平民专制’实马氏之嫡出,而非蒲派之所愿苟同。马蒲二氏同为社会改革家,其相异如此,马氏亦适为德人,而蒲氏则法人,亦非偶然也。”由此,李认为:“德之国家,强烈之国家也,德之作战,强烈之作战也,不宁惟是,德之学者言道德亦强烈之道德也,言社会主义亦强烈之社会主义也。欧战告终,德之强烈为之摧折,而国体改变亦强权摧折之一端,政治界之学风,亦将一变,有不应时而变者,亦蹈强德摧折之故辙而已”(李石曾,《德法学术之异同》)。此论在一战之后,难免有“马后炮”之嫌,更兼李石曾既无留德经历,也未曾对德国做过专门研究,多少难免“盲人摸象”之讥。尽管如此,他提出的一条学术/思想史线索仍值得考察,即“德-日”、“法-中”的流变。在他看来,“德法学派之不同,非仅发现于欧洲,亦且见之于东亚,若日本处处师法德国之学术,法国十八世纪之学者,则恒征引中国之美风为民治之举例,近则以十八世纪之学术,复为中华民国之先导,日德之师承如彼,中法之循环如此,亦研究学术之所宜注意,而推论世事所不容稍忽者也”(同上)。虽然所论有褊狭之处,但总体而言,李氏此处的开阔视野确实触摸到了人类文明史中的重要命题,即“学术互动史”。至少,就德、日的师承延续而言,多半已为公认。但问题并不是李氏所概括的单一性,而是显示出相当复杂的交叉性和多元性。
大致说来,我同意“德法鼎立”的学术史与思想史意义,但在强调歧异性的同时(譬如1789年理念与1914年理念的重大对立),也必须关注彼此之间的积极互动。正如德、法两民族虽曾为世仇,但彼此精神深处的相互欣赏、相互尊重、相互借鉴却渗入几乎每个知识精英的意识之中。返观中国文明的自身历程,虽然也与相近的文明,如印度、如日本,有过“亲密接触”,但远达不到这样的程度;再追问一步,就中国现代学术而言,始终未解决好的一个问题就是:我们选择在什么样的问题与角度上去介入或“预流”。如何有效地参与到这样一种真正具有世界意义的“学术对话”中去,应该说是最重要的环节。
行文至此,不由想起了两则汉代的故事,一是汉初刘邦的《大风歌》,刘邦得天下后惦记的是“安得猛士兮守四方?”二是汉末群雄四起之际曹操与刘备共饮的玄机,“青梅煮酒论英雄”既是英雄惺惺相惜的见证,也未尝不是“反目成敌”的标志。在世界学术的大舞台上,当然可以免却政客们“刀光剑影”的残酷,但如何方能在人类与世界福祉的前提下,真的贡献出自家的“特藏”,却也未尝不可以看作一场上帝的考试,不仅需要“竞争”,也还应当“互助”。那样一种“大风歌罢煮青梅”的场景或许稍近于人类文明演进的理想状态?中国现代学术如何才能在这全球化时代走出属于自己的道路来,或许是每个中国学者都不能不扪心自问的大问题。
(《德法之争——伽达默尔与德里达的对话》,孙周兴、孙善春编译,同济大学出版社2004年5月版,22.00元)
19世纪以来的德国长期占据了世界大学与学术场域的中心位置,也在思想的原创性与哲学的建构性上技压群雄。日后的法国大家们,几乎无一不承认来自德国思想的重大影响(尤其是尼采-胡塞尔-海德格尔线索)。但在进入20世纪中期后,形势发生了相当大的变化:一是世界大学与学术场域的中心位置逐渐为美国所替代;二是在思想与哲学领域中,法国学者突飞猛进,大有领袖群伦的架势。
法国学术的进步,是以德法学术/思想的密切互动为基础的,大量的法国学者曾留学德国,如萨特就深受胡塞尔、海德格尔影响,《存在与虚无》可以明显看出由现象学、《存在与时间》发展而来的学术史脉络。可我们想追问的是,德国学术为何日后未能保持昔日的霸主位置?
1980年代是世界历史进程中的重要转折点,或许后世史家会有更深刻的认识。1981年4月25~27日,年已耄耋的伽达默尔来到巴黎,在歌德学院巴黎分院出席由巴黎索邦四大的福格特(Philipp Forget)教授主持的“文本与阐释”专题座谈会,期间与年未及知命的德里达正面交锋。这不妨看作现代学术两大主潮之较技,“阐释学”(Hermeneutik)与“解构论”(deconstruction)分别是德、法学术名震世界的看家本领。少壮气盛的德里达以其“解构”思维,将德国学界之耆宿伽达默尔逼问的颇显狼狈。无论后者如何强调求沟通的“善良意志”(guter Wille),都摆不脱“美丽意愿”下被遮盖的“权力因素”。德里达仿佛手持一柄利剑,所向披靡,无往而不利。
1980年代前期,哈贝马斯与福柯在巴黎亦有一晤,不过未及深谈。高扬启蒙旗帜、且对自己之理性立场坚信不疑的哈氏,遇到福柯竟然束手束脚,无法顺利进行其所倡导的“交往理性对话”(Theorie des kommnikativen Handelns)。在福柯祭出的“权力话语”(discourse of power)之法宝的照射下,似乎一切光明理念都显出“妖怪”的原形,“居心安在”的追问让最理直气壮的哲人也难以自圆其说。关键似还在于,即便如哈贝马斯,也未能免除自家内心深处的“日耳曼情结”。
在我看来,此四君,再加上法国的布迪厄、于连;德国的贝克、赫费(或者还可加如科卡、吕恩等),基本代表了距离我们最近时段的法、德学术的总体倾向。当上代人物遁出历史的时候,当代人物尤其值得我们关注。不用问,我说的是于连与赫费二位。
赫费(Otfried H?觟fer)其人,在中国名声不著,但在西方却相当知名,是德国哲学界的代表性人物之一。其所撰《作为现代化之代价的道德——应用伦理学前沿问题研究》已译成汉语,值得认真研读。在他眼中,科学技术的进步对人类发展的影响与日俱增,故此科技伦理问题乃极迫切之学术命题。他强调人类的现代化与文明虽由科技所创造,但本身并非错误;他反对泛泛的道德理论,主张以人道关怀取代自由;他提出的对动物的公正与全球生态伦理问题,极具前瞻性。
如果说,赫费以其“思想推进的锋锐”让我们享受到风驰电掣的快感;那么,于连(Fran?觭ois Jullien)给我们展示的,则是在宏阔的文化史视阈中的“锐思驰骋的乐趣”。因其特殊的学术背景,他所思考的问题,与我们有相当程度的“重合性”。先研究西方的古典学(希腊),后又以汉学为专业,所以于连提出的问题,有着相当深厚的跨文化积淀之基础。张隆溪与于连的对话是中外学者对话的良好开端,但也略显中国学者的片面(虽然张曾长期留居美国),因为张氏始终以中国文化的“战略优势”去敲打对方,多少有些“捡了芝麻,丢了西瓜”的味道。我曾说过,对高深的异质著作存在“疏离感”不仅是汉学家的问题,任何一个研治非母语、本族文化者,都极可能遭遇这样的困境(参见叶隽《理解法国思想的方法——兼评〈(经由中国)从外部反思欧洲——远西对话〉》,载《博览群书》2006年第6期),不必过于苛求。重心应放在双方“共思”的可能性上,即着重于推进对问题的深度认知与共识。毕竟,有汉学的知识背景,谈起问题来的学术境界肯定会不一样,一般都能更全面些。
法国学术中以福柯、德里达等人为代表的所谓“后现代”,是以一种挑战者姿态出现在学术舞台上的。在现实政治社会场域中(如1968年的学生运动),他们也都是积极分子。解构,说到底还是一种破坏性的思维,虽然德里达也强调“解构”本身同时也是一种“建构”过程(参见《德里达中国讲演录》),但毕竟不是原来词义上的“建构”;而伽达默尔、哈贝马斯则宛如独战风车的堂·吉诃德,仍坚持着启蒙理性开启的现代性方案。其实,如果尝试以一种更宏通的学术史眼光考察之,则德国现代学术的演进轨迹或隐或显地得以展开。
从狄尔泰“精神科学”到胡塞尔“现象学”是一大变,而且是具有广泛学术史意义的转变;由胡塞尔再到海德格尔“诗学”又一变;伽达默尔发展的“阐释学”,其实既继承了施莱尔马赫-狄尔泰以来的路径,也是对胡塞尔-海德格尔系的现象学的推进。而法兰克福学派的“批判社会学”的兴起,从阿多尔诺、霍克海默到马尔库塞、哈贝马斯;姚斯之倡“接受美学”,伊瑟尔将之进一步拓展到“文学人类学”,并转到美国发展,既可见出当代德国学术的式微,又足证美国学术仍为世界学术场域中心。所以,我们可以看到,德国现代学术既具备自家的独立气象,同时与美国学术关联也越来越密切。
法国现代学术之变,乃由20世纪初期社会学发展为转折点:先有涂尔干对社会学的发凡起例之功;之后史学领域有年鉴学派(école des Annales)崛起;到了20世纪中期以后,则各学科呈全面突起态势,社会学、人类学、哲学之发展尤令人刮目相看,并进而引领世界学术风潮。居于中心地位的则为福柯、布迪厄、德里达三位。当然,诸如阿隆、列维-施特劳斯、布朗肖等人也都相当杰出,但就跨学科的泛学术史意义而言,则略逊一筹。
李石曾在一战后曾专门讨论过“德法学术之异同”的命题,在他看来,“德国之学术倡专制与自私,法国之学术尚自由与博爱,此已可于其政体见之。然政体为学术之结果,而学术乃心理之结晶,故学术随民族而易,亦自然之理也”(李石曾,《德法学术之异同》)。并进一步举两国哲学、社会学学者名家为例论述之,理出的是尼采-居友、马克思-蒲鲁东的两条线索:“德法近代有哲学两大家,即德之尼采、法之居友是也,二家之论道德,有相同之点,而注重人性之强力,其相异之点,则尼氏谓以强为利己之方,而达己于高等之人类,居氏则谓强为人之通性,强则不吝,博爱为性之当然,故无用其赏罚裁制而性自善也。居尼二氏,同以自由与强力为元素,而论断结果之不同乃如是,而德法政俗之不同,亦正有相同之比例,岂偶然哉。”接着说:“德法近代有社会学两大家,即德之马克司、法之蒲鲁东是也,马氏倡国制集中与平民专制,蒲氏尚地方分制与协和国体,今俄国过激派之用‘平民专制’实马氏之嫡出,而非蒲派之所愿苟同。马蒲二氏同为社会改革家,其相异如此,马氏亦适为德人,而蒲氏则法人,亦非偶然也。”由此,李认为:“德之国家,强烈之国家也,德之作战,强烈之作战也,不宁惟是,德之学者言道德亦强烈之道德也,言社会主义亦强烈之社会主义也。欧战告终,德之强烈为之摧折,而国体改变亦强权摧折之一端,政治界之学风,亦将一变,有不应时而变者,亦蹈强德摧折之故辙而已”(李石曾,《德法学术之异同》)。此论在一战之后,难免有“马后炮”之嫌,更兼李石曾既无留德经历,也未曾对德国做过专门研究,多少难免“盲人摸象”之讥。尽管如此,他提出的一条学术/思想史线索仍值得考察,即“德-日”、“法-中”的流变。在他看来,“德法学派之不同,非仅发现于欧洲,亦且见之于东亚,若日本处处师法德国之学术,法国十八世纪之学者,则恒征引中国之美风为民治之举例,近则以十八世纪之学术,复为中华民国之先导,日德之师承如彼,中法之循环如此,亦研究学术之所宜注意,而推论世事所不容稍忽者也”(同上)。虽然所论有褊狭之处,但总体而言,李氏此处的开阔视野确实触摸到了人类文明史中的重要命题,即“学术互动史”。至少,就德、日的师承延续而言,多半已为公认。但问题并不是李氏所概括的单一性,而是显示出相当复杂的交叉性和多元性。
大致说来,我同意“德法鼎立”的学术史与思想史意义,但在强调歧异性的同时(譬如1789年理念与1914年理念的重大对立),也必须关注彼此之间的积极互动。正如德、法两民族虽曾为世仇,但彼此精神深处的相互欣赏、相互尊重、相互借鉴却渗入几乎每个知识精英的意识之中。返观中国文明的自身历程,虽然也与相近的文明,如印度、如日本,有过“亲密接触”,但远达不到这样的程度;再追问一步,就中国现代学术而言,始终未解决好的一个问题就是:我们选择在什么样的问题与角度上去介入或“预流”。如何有效地参与到这样一种真正具有世界意义的“学术对话”中去,应该说是最重要的环节。
行文至此,不由想起了两则汉代的故事,一是汉初刘邦的《大风歌》,刘邦得天下后惦记的是“安得猛士兮守四方?”二是汉末群雄四起之际曹操与刘备共饮的玄机,“青梅煮酒论英雄”既是英雄惺惺相惜的见证,也未尝不是“反目成敌”的标志。在世界学术的大舞台上,当然可以免却政客们“刀光剑影”的残酷,但如何方能在人类与世界福祉的前提下,真的贡献出自家的“特藏”,却也未尝不可以看作一场上帝的考试,不仅需要“竞争”,也还应当“互助”。那样一种“大风歌罢煮青梅”的场景或许稍近于人类文明演进的理想状态?中国现代学术如何才能在这全球化时代走出属于自己的道路来,或许是每个中国学者都不能不扪心自问的大问题。
(《德法之争——伽达默尔与德里达的对话》,孙周兴、孙善春编译,同济大学出版社2004年5月版,2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