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当前基层检察院队伍建设的问题及对策

来源 :法学教育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ah2009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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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长期以来在打击犯罪、预防犯罪、维护社会稳定、促进依法治国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作风优良、严格公正的人民检察队伍,是做好检察工作的根本和保证。目前,基层检察院队伍素质整体良好,能坚持“忠诚、公正、清廉、文明”检察官职业道德要求,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服务于人民。但是我们的队伍素质和执法水平仍存在与科学发展观不相适应的地方。现结合近年来梧州市长洲区检察院的队伍建设有关情况,就基层检察院队伍建设中的主要问题及对策谈一点浅见。
  一、检察队伍基本情况
   长洲区检察院现有政法专项编制33人,目前在编30人,其中,1人离岗,1人在其他单位任职,1人抽调参加区人大选举工作。在编人员中,男21人,女9人;检察长1人,副检察长3人,检委会委员3人,检察员9人,助检员4人,书记员6人,法警1人,新录用检察人员1人(2010年招录),其他检察人员2人。在人员相对缺乏,工作任务繁重,工作要求不断提高的情况下,全体检察干警爱岗敬业,任劳任怨,忠实地履行着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紧紧围绕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为创建和谐稳定长洲区不断做出新的贡献。
  二、检察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
  (一)经济发展,导致检察业务急剧攀升
  2003年以来,我市进行行政区域调整,撤销郊区,设立长洲区,调整后的长洲区行政管辖地域随之扩张,包括长洲、倒水镇和兴龙、大塘(街道)办事处各2个,辖区面积由原来282多平方公里增加到377.4平方公里,人口由原来8万多增加到20多万人,全区生产总值以每年约15%以上的速度增长,长洲区逐渐成为全市的政治、经济、文化、交通中心。2010年,我院共受理批捕案件196件297人, 与2002年未变更辖区的同期(34件45人)相比,受理案件数比2002年同期上升了576%,受理人数比2002年同期上升了660%;受理审查起诉案件172件250人, 与2002年未变更辖区的同期(36件46人)相比,受理案件数比2002年同期上升了478%,受理人数比2002年同期上升了543%。经济的崛起,使案件多发、易发的特点直接导致我院检察业务呈现快速递增的趋势。
  (二)编制少,进人难,队伍后续力量不足
  与急剧攀升的办案率相比,我院的编制数却停滞不前。2003年9月,经自治区编委批准,撤销市郊区检察院,成立长洲区检察院。由于历史原因,当时我院核定行政编制23名,同年年底增至25名,2005年至2006年28名, 2007年至2009年30名,2010年3月至今33名,平均每年仅增加1.25个编制名额,递增比例仅为5%。相比之下市内其他两城区检察院的编制数却远远高出本院,2010年两院核定的行政编制分别是45名和42名,同比超出36%和27%。编制不足导致检察工作压力重重。
  编制不足同时导致人员少,2003年以来,我院招录或调入人员总数为21人,干警退休、调出减员人数为10人,两者抵消我院9年实际增员11人,平均每年新增人员仅为1.22人。增员速度的缓慢严重影响了各部门的人员配备。
  (三)结构不均衡,检察官队伍老龄化
  目前,我院有检察官20名,检察员16人,助理检察员4人,占全院总人数的66.67%,平均年龄44岁,其中:51岁至60岁的6人、占30%,41岁至50岁的6人、占30 %,36岁至40岁的4人、占20%, 31岁至35岁的3人、占15%, 30周岁以下的1人、占5%,从以上数据显示,检察官队伍的老化状况和缺乏可见一斑。根据《检察官法》的规定,初任检察官必须具备法律本科学历和通过全国统一司法考试才有任职资格[1],由于年轻检察官得不到补充,使得我院具有检察官资格的人员严重不足,且在短时间内无法有效解决,检察官队伍的结构比较老化。这个问题如不尽快解决,在不久的将来,将会出现检察官断层的局面。
  (四)检察人员业务素质不强,执法水平不高
  当前长洲院30名干警中,硕士研究生2人,大学本科22人,大学专科5人(含检察官续职培训),高中1人。但第一学历(全日制)属法律专业的,大学本科仅有4人,大专1人,中专1人,其他均为非法律专业。虽然经过各级检察机关组织教育培训和在职学历教育,绝大多数干警都在不断更新专业知识,不断提高执法水平,但检察队伍的专业化水平尚不能完全适应形势的发展和任务的需要。这主要体现在执法水平不高,有的办案人员欠缺对事实证据的综合分析能力,不善于办理法律关系较为复杂、新类型、新罪名案件,缺乏对被告人翻供、证人变证等应变能力,对职务犯罪案件侦查缺乏熟练的审讯技巧。有的面对检察业务工作的难点,如举报线索少、突破案件难等因素,独立思考、自主解决问题的能力不强。
  (五)长年超负荷工作,战斗力内耗过量
  由于人员紧缺,业务量日趋繁重,科室定员少等原因,各部门均长期超负荷工作,生活无规律。如反贪、反渎两个自侦部门共有6人,检察官4人,每有立案,为成功突破取证、预审,两部门必须鼎力协助,昼夜不分,连续工作24小时以上。而公诉部门更甚之,全科共有4人,检察官2人,提起公诉时,对每件案子都要进行阅卷、提审、准备出庭预案、出席法庭等大量程式工作。随着检察工作中的过错责任追究、执法规范程式、案件(数量、质量)评比等“紧箍咒” 越来越紧[2],干警长期处于如此大的工作压力,身心疲惫,向心力、凝聚力、战斗力必将内耗不断,开拓奋进的欲求势必泯灭殆尽。
  三、加强队伍建设的对策
  (一)强化办案规范化,提高工作效率
  没有规范,就没有效率。在案件不断攀升,人员短期内无法补充的情况下,只有在规范上下功夫,重点健全执法活动规范化工作机制,以“看得见的规范”追求“看得见的效率”。加强业务规范化建设,一要建立和完善各科室执法办案制度和工作机制,使各科室在执法办案中做到依法依规进行。二要建立和完善各部门执法办案配合联动机制,强化执法办案制约监督工作。三要严格执法办案流程管理、过程控制。对各业务部门容易发生执法问题的岗位和环节重点,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严密办案流程。四要加强组织业务部门对新的司法政策的学习和讨论,及时掌握先进的司法政策武器。如今年以来开展的廉政风险防控,就进一步规范了各部门的业务流程和监督制约,确保了执法的公信力。
  (二)合理增加人员编制,广纳贤才
  增加检察院特别是新成立基层院的人员编制,是解决当前检察工作诸多困难的关键所在。针对编制使用,除了应适当考虑辖区自然条件、发展前景、发案情况、综合治理情况和非常住人口等客观因素,还应考虑到实有人员是否足以应付现有工作量的现实等等。如类似长洲院,辖区经济的持续发展,地处交通要道、商贸圈的特殊位置,编办等有关部门应在增加编制数方面政策上倾斜。
  解决检察机关“门槛高,进人难”的问题,必须探索拓宽进人渠道的机制,如积极争取人事编制部门的支持配合,采用面向社会公开招考的办法,对通过国家统一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的社会各类人才和其他部门人员,愿意到检察机关工作的,免予公务员考试,直接进行专业试、面试和考核,以扩大检察官队伍的补充渠道。
  (三)高度重视,支持年青干警参加司法考试
  为鼓励干警积极参加司法考试,提高司法考试通过率,解决检察官断层,实现人才强检的发展战略,我们要做到一是将司法考试纳入人才强检的重要议程,各级检察院党组要对司法考试工作高度的重视,为培养年轻的骨干办案力量,要鼓励所有没有职称的干警参加司法考试,争取早日通过司法考试。二是對参加司法考试的干警想方设法给政策、给时间,调动干警学习的动力和劲头。如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减少工作量,合理安排工作岗位,安排单独的办公室,并且积极为这些同志收集司法考试的相关信息,支持他们参加系统的司法考试培训等。三是制定奖惩机制,调动参考人员的积极性,激发学习潜能。如在经费上保障,对司法考试过关的干警,报销培训费、资料费、报名费、差旅费等费用或给予一定奖金。在任用上优先,对于司法考试过关的、具有检察专项编的干警及时任命相应的法律职务。这些措施能使检察机关队伍建设上,形成了一种靠素质进步,凭业绩成长的政治环境。
  (四)狠抓培训,提高公正执法能力
  当今的检察系统是科技强检、人才强检的时代,培养高素质的检察人员,是我们的工作之重。检察队伍素质和能力决定执法公信力,提高素质和能力,培训须先行。加强素质能力建设,既要注重专业素质能力的培养,又要注重思想道德素质的培养;既要注重高层次人才的培养,又要注重普通人才的培养。特别是基层检察机关在人员紧、任务重的实际情况下,应坚持“练学结合、练干同步”的原则,在工作中有针对性地进行各种实战训练,全面提升检察队伍的法律监督能力。一是结合检察业务,分别制定各类人员岗位练兵计划,明确训练内容、方法及应达到的标准,并适时组织岗位练兵比赛和业务知识考核,促进岗位练兵活动的开展,形成钻研业务的氛围。二是通过坚持“传帮带”,由经验丰富的老干警帮带年轻干警,由业务能力强、综合素质高的的干警帮带工作能力较弱的干警,最终实现共同进步。三是组织检察干警参加不同层次的业务培训班,围绕信息技术、一体化机制、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等热点问题开展训练和培训,有效推动工作顺利开展。
  (五)优化激励机制、以情待警,增强战斗力、凝聚力
  有激励才有进步,绩效管理是检察队伍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是激励干警奋发进取的重要手段。我们要建立健全各类检察人员岗位目标责任制,结合业务工作,制定出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评价标准和指标体系,科学地对干警的年度工作绩效进行客观测评,并与奖惩挂钩,发挥好绩效目标与管理的导向作用。把绩效考核的结果与干警年终考核、职级晋升、津贴奖励连在一起,从而充分发挥绩效管理在队伍建设中的作用,不断提高干警的战斗力。另外,在检察工作任务十分繁重,干警身体每况愈下的情况下,要多方面关心他们生活,凡上级院和地方党委有明文规定的政治待遇要认真加以落实,积极争取干警的福利待遇和工会疗养的权利。多关心干警的身心健康,开展各类群众性文体活动以及关心、扶助困难干警的家庭、子女,等等。以优待赢得广大干警的心,不断增强队伍的凝聚力。
  
  注释:
  [1]《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第十三条
  [2]伍强、曹志瑜:《略论我省基层检察建设的若干问题》,载互联网
  (作者通讯地址:广西梧州市长洲区检察院,广西 梧州 543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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