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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随着互联网技术的不断发展以及智能手机和普及,互联网金融也悄然出现并快速发展,但是这一集便捷与普惠为一身的新型金融模式是否存在着风险和问题呢?本文将对互联网金融发展可能存在的问题作一些探讨,并对应提出相关的解决措施,以供参考。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 金融风险 必要性 监管建议
一、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的主要模式及其发展趋势
根据互联网金融运作主体的不同,我国目前主要的互联网金融模式主要有电商介入模式、互联网企业介入模式、第三方支付模式、P2P模式、众酬模式以及比特币模式。以下是我国近几年几种互联网金融模式的交易规模:
从上表中我们可以看出: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以及智能手机的普及,移动支付、互联网支付、P2P等具有快捷、门槛低等优势的互联网金融模式得到了迅速的发展,据此,我们可以初步推断,互联网金融的各种模式仍将保持较快的发展速度,并成为我国未来金融业发展的重要模式。
二、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存在的风险
1.技术风险。互联网金融以云计算、大数据处理等手段为支撑,以互联网为载体,以个人计算机为终端,而这其中的每个环节都存在着一定的风险,例如,云计算的程序错误、数据处理的偏差、互联网漏洞以及计算机病毒等。
2.信息泄露风险。“道高一尺魔高一丈”,2005年美国的万事达、VISA和运通公司的数据处理中心被黑客程序侵入,4000万个账户信息被截获;2012年,我国CSDN网站的600万个个人信息和邮箱密码被黑客公开,引发连锁泄密事件;2013年,中国人寿80万名客户的个人保单信息被泄露。这些都是互联网金融信息泄露风险的典型案例,可见,互联网金融信息泄露风险不但存在,而且还具有潜伏性,它可能随时爆发,一旦爆发,后果极其严重。
3.市场风险。由于互联网金融多采用线上转账、虚拟货币支付等支付手段,交易的金额较大、频率较高,中央银行对这些货币的管理难度较大,对此无法及时制定出合理有效的货币管理政策;同时,一旦货币市场出现波动,就可能引发大规模的挤兑,进而促使流动性风险的爆发。另外,沉淀资金在互联网金融机构的停滞使资金挪用成为可能,而这部分资金往往又缺乏有效的担保和监管,这就可能造成资金链条的断裂,进而引发支付危机。
4.法律风险。互联网金融发展速度较快、模式较复杂,而我国有关金融的法律法规也主要是针对传统金融而制定的,因此它无法涵盖互联网金融的众多方面,也就无法有效地防范和解决互联网金融发展中所遇到的问题,例如互联网金融诈骗、网络非法集资等。
5.信用风险。“刷信用”“刷好评”的行为可能已经成为了一部分商家的“法宝”,他们不惜给出“好评返现”的代价,甚至是以威胁性的条件来“赚取”客户的好评,这种行为造成的之际后果就是网络数据的不真实,从而使客户对商家的信用判断产生偏差。更有一些融资平台利用自己“刷”出来的“皇冠”进行大规模融资,然后“卷款潜逃”,由此给投资者带来巨大损失。
6.模式创新风险。近年来,国内外互联网金融模式层出不穷,但是很大一部分都因为与原有的传统金融模式不相容而遭遇失败。如数银在线,一家集政府扶持与专利技术优势为一体的互联网企业,在进行了一系列模式创新之后走向了失败,回顾它的历程,我们可以看出 “互联网金融机构面临的不确定性因素很大,如果某种原创模式过于创新或者创新不足,不切合经济实际、不符合客户需求,将无法实现持续盈利,即使条件再好,也将因为模式创新风险而走向失败。”
三、我国互联网金融监管的必要性
第一,互联网金融中,个体行为可能非理性,即使个体理性,也不代表集体理性,例如“中国大妈”式的炒股行为,也许他们中的一些个体行为是理性的,但集体行为却是非理性的。
第二,市场本身具有缺点和不足,无法及时、有效地解决互联网金融发展过程中的一些问题,例如金融欺诈行为、信息泄露行为,如果缺乏有效的外部监管,金融机构的这些行为不但不会给自己造成损失,甚至还会得到零成本的“意外之财”。
第三,网联网金融中存在着交易主体地位不平等的现象。在互联网金融中,融资方往往是有着特殊地位的金融或者非金融机构,而投资方却是普通、独立的个体,双方在进行交易的时候存在着隐性的地位不平等,这样,捆绑销售,甚至是威胁性推销,就不足为奇了。
所以,互联网金融不仅需要监管,而且还需要与其个性相符的特殊监管。
四、监管建议
1.建立健全相关的法律法规,做到互联网监管有法可依。法律法规是市场监管的依据之所在,没有完善的法律法规,市场监管就是无从谈起,政府以及相关的立法机构应尽快建立互联网金融风险调查和分析预警系统,发现互联网金融的潜在风险,并利用法律手段及时规避。
2.尽快建立和完善个人及企业征信系统,加大企业及个人的违约成本。建立和完善企业及个人征信系统,不但要评估和记录个人的行为,也要评估和记录企业的行为,并以此作为其进行金融活动的信用依据。同时,政府还应成立专门的信用管理机构,对征信系统进行专门管理,定期公开相关企业及一些职业经理人的信用评估结果,使投资者获得更可靠的信用判断。
3.制定完善的互联网金融主体准入标准,并严格执行。由于互联网金融具有虚拟性,部分机构和个人利用虚假身份进入其中,进行非法集资或者牟利,从而给投资者造成不必要的损失,解决这一问题的基本手段就是制定严格的互联网金融市场准入标准,并严格执行,把弄虚作假的以及不合标准的金融主体拒之门外。
4.提高互联网投资者风险意识,加强互联网投资者权益保护。投资主体专业知识的缺乏以及风险意识的低下是许多互联网金融事件的根本原因,加强互联网投资者教育不但可以减少投资者不必要的损失,还有利于创造良好的互联网金融环境。另外,还可以建立互联网投资者协会,以帮助解决一些互联网金融纠纷、及时有效地保护互联网投资者的合法利益。
五、结语
互联网金融不仅仅互联网与金融业的简单相加,而是互联网与金融业的有机结合,它以自身的天然优势迅速发展,但是,在它迅速发展的过程中也存在一系列的风险与问题,如何有效地防范和解决这些风险和问题,从而使它健康地发展下去,将会是我们在互联网金融时代永恒的话题。
参考文献:
[1]谢平,邹传伟,《互联网金融模式研究》,《金融研究》2 0 1 2 年第 1 2 期 (总第 390 期).
[2]中國电子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互联网金融蓝皮书》.
[3]李博,董亮,《互联网金融的模式与发展》,中国知网,2013,10.
[4]谢平,《互联网金融报告》.
[5]于健宁,《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中的问题与对策》,《经济与管理》,2014,03(总第435期 ).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 金融风险 必要性 监管建议
一、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的主要模式及其发展趋势
根据互联网金融运作主体的不同,我国目前主要的互联网金融模式主要有电商介入模式、互联网企业介入模式、第三方支付模式、P2P模式、众酬模式以及比特币模式。以下是我国近几年几种互联网金融模式的交易规模:
从上表中我们可以看出: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以及智能手机的普及,移动支付、互联网支付、P2P等具有快捷、门槛低等优势的互联网金融模式得到了迅速的发展,据此,我们可以初步推断,互联网金融的各种模式仍将保持较快的发展速度,并成为我国未来金融业发展的重要模式。
二、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存在的风险
1.技术风险。互联网金融以云计算、大数据处理等手段为支撑,以互联网为载体,以个人计算机为终端,而这其中的每个环节都存在着一定的风险,例如,云计算的程序错误、数据处理的偏差、互联网漏洞以及计算机病毒等。
2.信息泄露风险。“道高一尺魔高一丈”,2005年美国的万事达、VISA和运通公司的数据处理中心被黑客程序侵入,4000万个账户信息被截获;2012年,我国CSDN网站的600万个个人信息和邮箱密码被黑客公开,引发连锁泄密事件;2013年,中国人寿80万名客户的个人保单信息被泄露。这些都是互联网金融信息泄露风险的典型案例,可见,互联网金融信息泄露风险不但存在,而且还具有潜伏性,它可能随时爆发,一旦爆发,后果极其严重。
3.市场风险。由于互联网金融多采用线上转账、虚拟货币支付等支付手段,交易的金额较大、频率较高,中央银行对这些货币的管理难度较大,对此无法及时制定出合理有效的货币管理政策;同时,一旦货币市场出现波动,就可能引发大规模的挤兑,进而促使流动性风险的爆发。另外,沉淀资金在互联网金融机构的停滞使资金挪用成为可能,而这部分资金往往又缺乏有效的担保和监管,这就可能造成资金链条的断裂,进而引发支付危机。
4.法律风险。互联网金融发展速度较快、模式较复杂,而我国有关金融的法律法规也主要是针对传统金融而制定的,因此它无法涵盖互联网金融的众多方面,也就无法有效地防范和解决互联网金融发展中所遇到的问题,例如互联网金融诈骗、网络非法集资等。
5.信用风险。“刷信用”“刷好评”的行为可能已经成为了一部分商家的“法宝”,他们不惜给出“好评返现”的代价,甚至是以威胁性的条件来“赚取”客户的好评,这种行为造成的之际后果就是网络数据的不真实,从而使客户对商家的信用判断产生偏差。更有一些融资平台利用自己“刷”出来的“皇冠”进行大规模融资,然后“卷款潜逃”,由此给投资者带来巨大损失。
6.模式创新风险。近年来,国内外互联网金融模式层出不穷,但是很大一部分都因为与原有的传统金融模式不相容而遭遇失败。如数银在线,一家集政府扶持与专利技术优势为一体的互联网企业,在进行了一系列模式创新之后走向了失败,回顾它的历程,我们可以看出 “互联网金融机构面临的不确定性因素很大,如果某种原创模式过于创新或者创新不足,不切合经济实际、不符合客户需求,将无法实现持续盈利,即使条件再好,也将因为模式创新风险而走向失败。”
三、我国互联网金融监管的必要性
第一,互联网金融中,个体行为可能非理性,即使个体理性,也不代表集体理性,例如“中国大妈”式的炒股行为,也许他们中的一些个体行为是理性的,但集体行为却是非理性的。
第二,市场本身具有缺点和不足,无法及时、有效地解决互联网金融发展过程中的一些问题,例如金融欺诈行为、信息泄露行为,如果缺乏有效的外部监管,金融机构的这些行为不但不会给自己造成损失,甚至还会得到零成本的“意外之财”。
第三,网联网金融中存在着交易主体地位不平等的现象。在互联网金融中,融资方往往是有着特殊地位的金融或者非金融机构,而投资方却是普通、独立的个体,双方在进行交易的时候存在着隐性的地位不平等,这样,捆绑销售,甚至是威胁性推销,就不足为奇了。
所以,互联网金融不仅需要监管,而且还需要与其个性相符的特殊监管。
四、监管建议
1.建立健全相关的法律法规,做到互联网监管有法可依。法律法规是市场监管的依据之所在,没有完善的法律法规,市场监管就是无从谈起,政府以及相关的立法机构应尽快建立互联网金融风险调查和分析预警系统,发现互联网金融的潜在风险,并利用法律手段及时规避。
2.尽快建立和完善个人及企业征信系统,加大企业及个人的违约成本。建立和完善企业及个人征信系统,不但要评估和记录个人的行为,也要评估和记录企业的行为,并以此作为其进行金融活动的信用依据。同时,政府还应成立专门的信用管理机构,对征信系统进行专门管理,定期公开相关企业及一些职业经理人的信用评估结果,使投资者获得更可靠的信用判断。
3.制定完善的互联网金融主体准入标准,并严格执行。由于互联网金融具有虚拟性,部分机构和个人利用虚假身份进入其中,进行非法集资或者牟利,从而给投资者造成不必要的损失,解决这一问题的基本手段就是制定严格的互联网金融市场准入标准,并严格执行,把弄虚作假的以及不合标准的金融主体拒之门外。
4.提高互联网投资者风险意识,加强互联网投资者权益保护。投资主体专业知识的缺乏以及风险意识的低下是许多互联网金融事件的根本原因,加强互联网投资者教育不但可以减少投资者不必要的损失,还有利于创造良好的互联网金融环境。另外,还可以建立互联网投资者协会,以帮助解决一些互联网金融纠纷、及时有效地保护互联网投资者的合法利益。
五、结语
互联网金融不仅仅互联网与金融业的简单相加,而是互联网与金融业的有机结合,它以自身的天然优势迅速发展,但是,在它迅速发展的过程中也存在一系列的风险与问题,如何有效地防范和解决这些风险和问题,从而使它健康地发展下去,将会是我们在互联网金融时代永恒的话题。
参考文献:
[1]谢平,邹传伟,《互联网金融模式研究》,《金融研究》2 0 1 2 年第 1 2 期 (总第 390 期).
[2]中國电子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互联网金融蓝皮书》.
[3]李博,董亮,《互联网金融的模式与发展》,中国知网,2013,10.
[4]谢平,《互联网金融报告》.
[5]于健宁,《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中的问题与对策》,《经济与管理》,2014,03(总第435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