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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大学生对腐败的容忍度的高低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国家未来反腐败的成效大小。如果大学生痛恨腐败,对腐败持有较低的容忍度,则表明未来社会进行腐败的成本和风险较高,人们会倾向于遵纪守法甚至拒绝腐败,相反,腐败则会横生肆虐。通过调研,我们得知大学生们普遍认为我国目前腐败现象比较严重,面对各种腐败行为,他们都表现出了较低的容忍度和较高的反腐参与意愿。我们认为,大学生们对腐败的较低容忍度和较高的反腐参与意愿是国家未来反腐成功的基石,因此,我们需要创造条件,让大学生成为国家反腐的一支重要力量。
【关键词】反腐败 腐败容忍度 法治基础
一、引言
法治是一种文明标志,它是人类社会发展至今的一种必然选择,当前,我国上下已对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达成共识。古希腊思想家亚里士多德曾说过:“法治应包含两重含义:已成立的法律获得普遍的服从,而大家所服从的法律又应该本身是制定得良好的法律。”据此可以认为,如果一个国家的民眾尤其是掌握公权力的人不能很好地遵循已经制定好的法律,那么必然就会出现违背法治的现象,其中最突出的就是权力不受控制,正如英国历史学家阿克顿所言“绝对权力导致绝对腐败”,权力失控的后果就是腐败的横生肆虐,而严重的腐败反过来又会削弱法治基础,如此往复,恶性循环之下,法治国家也就无从谈起,因此,要想实现法治国家之梦,就必须要反腐败。反腐败的手段众多,良好的法律制度、严格的执行力、执政者的反腐决心、公众强烈的反腐意愿都是抑制腐败和铲除腐败的有效措施,另外,公众对腐败的容忍度也是决定反腐败能否成功与否的关键因素。在一个对腐败持高容忍度的社会中,由于公众对腐败行为的漠视或认可,会让腐败者产生安全感,结果就是腐败频发,法律制度得不到良好遵守,法治也就无从谈起。而在一个腐败容忍度较低的社会中,人们痛恨腐败,反对腐败,腐败者腐败的法律风险和道德成本较高,人们会自觉不自觉地拒绝腐败、遵守法律,在这种情形下,法治社会才有可能实现。大学生是社会精英,他们都接受过高等教育,具备一定的政治素质和社会经验,基本形成了自己的世界观、社会观和价值观,了解他们对腐败的认知、对反腐败的支持度以及反腐参与意愿等是至关重要的,可以说,他们对腐败的容忍度的高低决定了未来国家和政府反腐败的成效,因此,本课题组以高等院校学生为例,通过调查问卷的方式,试图了解目前高等院校学生对腐败的容忍度情况,以期能达到管中窥豹的目的。
二、样本情况与主要问题
何清涟认为,可以通过以下几种途径观察被统治者对腐败的容忍度:一是腐败渗透程度,二是民意调查与社会舆论,三是社会动乱爆发的频率。根据何清涟的理论,为了对当代大学生的腐败容忍度有一个比较清晰的了解,课题组对部分校址在山东济南的高等院校的学生进行了问卷调查。本次调研共发放问卷1000份,收回有效问卷879份,有效问卷回收率为87.9%。被调查对象的主要情况如下:1、接受过廉洁教育的女生共255人,其中本科生164人,专科生91人,法学专业的学生150人,非法学专业的学生105人。2、接受过廉洁教育的男生共231人,其中本科生121人,专科生110人,法学专业的学生117人,非法学专业的学生114人。3、未接受过廉洁教育的女生共215人,其中本科生127人,专科生88人,法学专业的学生137人,非法学专业的学生78人。4、未接受过廉洁教育的女生男生共178人,其中本科生90人,专科生88人,法学专业的学生86人,非法学专业的学生92人(详细情况见表1)。
本次针对大学生的调研,主要是从如下几个方面来了解大学生对腐败的容忍度:一是对腐败的总体感知情况,二是对不同腐败行为的容忍情况,三是其反腐参与意愿及其影响因素,四是其反腐态度以及反腐信心度。在了解大学生们的腐败容忍度的基础上,课题组进一步的研究目的是试图验证:接受过廉洁教育的大学生是否比未接受过廉洁教育的大学生更不能容忍腐败?本科生是否比专科生更不能容忍腐败?法学专业的学生是否比非法学专业的学生更不能容忍腐败?
三、数据统计及问题分析
(一)当代大学生对腐败的总体感知情况
根据表2我们可以得知,大学生们普遍认为我国目前腐败现象比较严重,无论是本科生还是专科生,无论是接受过廉洁教育的还是未接受过廉洁教育的,无论是法学专业还是非法学专业,都对这一问题持高度一致的看法。在所有的被调查对象中,高达82.35%至97.92%的学生认为我国腐败现象比较普遍。在对“腐败现象非常普遍,已经社会化”的认知上,接受过廉洁教育的学生比未接受过廉洁教育的学生总体上更乐观,但法学专业的学生在这一问题上并没有比非法学专业的学生表现的更乐观,本科生与专科生相比亦是如此(详细情况见表2)。
(二)当代大学生对不同腐败行为的容忍情况
大学生们对“官商勾结侵占拆迁户的利益”、“官员给黑社会或贩毒人员充当保护伞”、“官员在公共工程中搞幕后交易”以及“官员用贪腐钱财包养情妇或情夫”等腐败行为持有很低的容忍度,而对“官员年节收受礼品”和“父母为了子女请客送礼”的腐败行为持有较高的容忍度。令课题组比较意外的是,大学生对“官员用贪腐钱财包养情妇或情夫”的腐败行为持有的低容忍态度,这在一定程度上表明了官员具备良好私德的重要性。另外,除了“官员年节收受礼品”和“父母为了子女请客送礼”的腐败行为外,超过82%的大学生对其余的腐败行为表现出了不能容忍的态度,更有超过40%的大学生表现出了绝对不能容忍的态度,可以说,大学生们对腐败行为的低容忍度是党和政府进行大力反腐的良好基础。此外,接受过廉洁教育的学生,无论是男生还是女生,在对腐败行为的容忍上,都表现出了更加痛恨,更不可忍受的态度,据此我们可以认为,在我国已经开展六年之久的反腐倡廉教育已经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
(三)当代大学生的反腐参与意愿及其影响因素
为了测试大学生们的反腐参与意愿,课题组设计了“反腐败是国家和有关机关的事情,与我无关”的测试题,根据表3我们可以得知,66.66%至90.74%的学生选择了“不同意”这一选项,这客观上表明了学生们对反腐败具有较高的参与意愿,遗憾的是,接受过廉洁教育的学生相比较于未接受过廉洁教育的学生而言并没有表现出更高的参与意愿(详细情况见表3)。为了进一步测试学生们面对具体腐败行为时的反腐参与意愿和主动性,课题组设计了大学生面对不同腐败行为时的举报意愿的测试题,根据表4我们可以得知,大学生们对任何腐败行为都具有较高的举报意愿,对腐败行为越不能容忍其举报意愿也就越高,而且,接受过廉洁教育的学生的举报积极性基本上比未接受过廉洁教育的学生高一些。通过表5可以得知,大学生们在面对腐败行为选择举报途径时,网络举报成了大多数人的首选,这一方面说明了网络已成为他们的一种生活方式,另一方面也为我们占领网络反腐阵地指明了方向。另外,根据表6我们可以得知,高达97.10%的学生们在举报时选择了匿名的方式,高举报意愿与低实名举报的反比例状态说明了我们国家的举报制度还存在一些问题,而且,“怕打击报复”和“担心举报没有效果”成了阻碍大学生们实名举报的主要原因(详细情况见表7)。 (四)当代大学生的反腐态度及反腐信心度
根据表8我们可以得知,超过94.74%的大学生是坚决反对任何形式的腐败的,在反对比例上,接受过廉洁教育的高于未接受过廉洁教育的,法学专业的高于非法学专业的,本科生总体上也高于专科生(详细情况见表8)。而且,与大学生们坚决反对任何形式的腐败相呼应的是他们对国家目前主张的腐败零容忍政策所持的赞同态度(详细情况见表9),另外,大学生们也肯定了党和国家目前的反腐工作,50%至73.08%的大学生对反腐成功比较有信心,接受过廉洁教育的学生的信心度也高于未接受过廉洁教育的学生(详细情况见表10)。
四、结语
通过调研我们得知,接受过廉洁教育的大学生与未接受过廉洁教育的大学生相比,他们在许多方面存在差异,面对腐败现状,接受过廉洁教育的大学生表现的更客观理性,面对不同腐败行为,接受过廉洁教育的大学生表现的更不能容忍,其举报积极性也更高,反腐态度也更坚决。法学专业的学生除了在反腐态度上比非法学专业的学生更坚决,在反腐参与意愿上也更高以外,其他方面与非法学专业的学生相比并没有什么明显差别。本科生与专科生相比,除了在反腐态度上更坚决之外,在调研的其他方面也没有明显差别。总之,无论是接受过廉洁教育的学生还是未接受过廉洁教育的学生,无论是法学专业的学生还是非法学专业的学生,无论是本科生还是专科生,他们普遍认为我国目前腐败现象比较严重,面对各种腐败行为,他们都表现出了较低的容忍度和较高的反腐参与意愿。可以说,大学生们对腐败的较低容忍度和较高的反腐参与意愿是国家未来反腐成功的基石,我们需要思考的是,要让大学生成为反腐的一支重要力量,我们需要给他们创造出怎样的条件?
注释:
[1]腐败容忍度是指人们在多大程度上倾向于接受腐败行为,从广义上讲,主要是指人们如何理解社会规则以及对行为偏差如何反应,从狭义上讲,腐败容忍度主要包括对腐敗的感知、对不同腐败行为的认可以及举报腐败行为的意愿等。
【参考文献】
[1](古希腊)亚里士多德,吴寿彭.政治学[M].北京:商务印书馆,1965:202.
[2](英国)约翰·埃默里克·爱德华·达尔伯格-阿克顿,侯健,范亚峰.自由与权力[M].南京:译林出版社,2011:294.
[3]何清涟.中国的腐败容忍度与腐败安全度[N].华夏电子报,第193期,2007-5-24.
【关键词】反腐败 腐败容忍度 法治基础
一、引言
法治是一种文明标志,它是人类社会发展至今的一种必然选择,当前,我国上下已对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达成共识。古希腊思想家亚里士多德曾说过:“法治应包含两重含义:已成立的法律获得普遍的服从,而大家所服从的法律又应该本身是制定得良好的法律。”据此可以认为,如果一个国家的民眾尤其是掌握公权力的人不能很好地遵循已经制定好的法律,那么必然就会出现违背法治的现象,其中最突出的就是权力不受控制,正如英国历史学家阿克顿所言“绝对权力导致绝对腐败”,权力失控的后果就是腐败的横生肆虐,而严重的腐败反过来又会削弱法治基础,如此往复,恶性循环之下,法治国家也就无从谈起,因此,要想实现法治国家之梦,就必须要反腐败。反腐败的手段众多,良好的法律制度、严格的执行力、执政者的反腐决心、公众强烈的反腐意愿都是抑制腐败和铲除腐败的有效措施,另外,公众对腐败的容忍度也是决定反腐败能否成功与否的关键因素。在一个对腐败持高容忍度的社会中,由于公众对腐败行为的漠视或认可,会让腐败者产生安全感,结果就是腐败频发,法律制度得不到良好遵守,法治也就无从谈起。而在一个腐败容忍度较低的社会中,人们痛恨腐败,反对腐败,腐败者腐败的法律风险和道德成本较高,人们会自觉不自觉地拒绝腐败、遵守法律,在这种情形下,法治社会才有可能实现。大学生是社会精英,他们都接受过高等教育,具备一定的政治素质和社会经验,基本形成了自己的世界观、社会观和价值观,了解他们对腐败的认知、对反腐败的支持度以及反腐参与意愿等是至关重要的,可以说,他们对腐败的容忍度的高低决定了未来国家和政府反腐败的成效,因此,本课题组以高等院校学生为例,通过调查问卷的方式,试图了解目前高等院校学生对腐败的容忍度情况,以期能达到管中窥豹的目的。
二、样本情况与主要问题
何清涟认为,可以通过以下几种途径观察被统治者对腐败的容忍度:一是腐败渗透程度,二是民意调查与社会舆论,三是社会动乱爆发的频率。根据何清涟的理论,为了对当代大学生的腐败容忍度有一个比较清晰的了解,课题组对部分校址在山东济南的高等院校的学生进行了问卷调查。本次调研共发放问卷1000份,收回有效问卷879份,有效问卷回收率为87.9%。被调查对象的主要情况如下:1、接受过廉洁教育的女生共255人,其中本科生164人,专科生91人,法学专业的学生150人,非法学专业的学生105人。2、接受过廉洁教育的男生共231人,其中本科生121人,专科生110人,法学专业的学生117人,非法学专业的学生114人。3、未接受过廉洁教育的女生共215人,其中本科生127人,专科生88人,法学专业的学生137人,非法学专业的学生78人。4、未接受过廉洁教育的女生男生共178人,其中本科生90人,专科生88人,法学专业的学生86人,非法学专业的学生92人(详细情况见表1)。
本次针对大学生的调研,主要是从如下几个方面来了解大学生对腐败的容忍度:一是对腐败的总体感知情况,二是对不同腐败行为的容忍情况,三是其反腐参与意愿及其影响因素,四是其反腐态度以及反腐信心度。在了解大学生们的腐败容忍度的基础上,课题组进一步的研究目的是试图验证:接受过廉洁教育的大学生是否比未接受过廉洁教育的大学生更不能容忍腐败?本科生是否比专科生更不能容忍腐败?法学专业的学生是否比非法学专业的学生更不能容忍腐败?
三、数据统计及问题分析
(一)当代大学生对腐败的总体感知情况
根据表2我们可以得知,大学生们普遍认为我国目前腐败现象比较严重,无论是本科生还是专科生,无论是接受过廉洁教育的还是未接受过廉洁教育的,无论是法学专业还是非法学专业,都对这一问题持高度一致的看法。在所有的被调查对象中,高达82.35%至97.92%的学生认为我国腐败现象比较普遍。在对“腐败现象非常普遍,已经社会化”的认知上,接受过廉洁教育的学生比未接受过廉洁教育的学生总体上更乐观,但法学专业的学生在这一问题上并没有比非法学专业的学生表现的更乐观,本科生与专科生相比亦是如此(详细情况见表2)。
(二)当代大学生对不同腐败行为的容忍情况
大学生们对“官商勾结侵占拆迁户的利益”、“官员给黑社会或贩毒人员充当保护伞”、“官员在公共工程中搞幕后交易”以及“官员用贪腐钱财包养情妇或情夫”等腐败行为持有很低的容忍度,而对“官员年节收受礼品”和“父母为了子女请客送礼”的腐败行为持有较高的容忍度。令课题组比较意外的是,大学生对“官员用贪腐钱财包养情妇或情夫”的腐败行为持有的低容忍态度,这在一定程度上表明了官员具备良好私德的重要性。另外,除了“官员年节收受礼品”和“父母为了子女请客送礼”的腐败行为外,超过82%的大学生对其余的腐败行为表现出了不能容忍的态度,更有超过40%的大学生表现出了绝对不能容忍的态度,可以说,大学生们对腐败行为的低容忍度是党和政府进行大力反腐的良好基础。此外,接受过廉洁教育的学生,无论是男生还是女生,在对腐败行为的容忍上,都表现出了更加痛恨,更不可忍受的态度,据此我们可以认为,在我国已经开展六年之久的反腐倡廉教育已经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
(三)当代大学生的反腐参与意愿及其影响因素
为了测试大学生们的反腐参与意愿,课题组设计了“反腐败是国家和有关机关的事情,与我无关”的测试题,根据表3我们可以得知,66.66%至90.74%的学生选择了“不同意”这一选项,这客观上表明了学生们对反腐败具有较高的参与意愿,遗憾的是,接受过廉洁教育的学生相比较于未接受过廉洁教育的学生而言并没有表现出更高的参与意愿(详细情况见表3)。为了进一步测试学生们面对具体腐败行为时的反腐参与意愿和主动性,课题组设计了大学生面对不同腐败行为时的举报意愿的测试题,根据表4我们可以得知,大学生们对任何腐败行为都具有较高的举报意愿,对腐败行为越不能容忍其举报意愿也就越高,而且,接受过廉洁教育的学生的举报积极性基本上比未接受过廉洁教育的学生高一些。通过表5可以得知,大学生们在面对腐败行为选择举报途径时,网络举报成了大多数人的首选,这一方面说明了网络已成为他们的一种生活方式,另一方面也为我们占领网络反腐阵地指明了方向。另外,根据表6我们可以得知,高达97.10%的学生们在举报时选择了匿名的方式,高举报意愿与低实名举报的反比例状态说明了我们国家的举报制度还存在一些问题,而且,“怕打击报复”和“担心举报没有效果”成了阻碍大学生们实名举报的主要原因(详细情况见表7)。 (四)当代大学生的反腐态度及反腐信心度
根据表8我们可以得知,超过94.74%的大学生是坚决反对任何形式的腐败的,在反对比例上,接受过廉洁教育的高于未接受过廉洁教育的,法学专业的高于非法学专业的,本科生总体上也高于专科生(详细情况见表8)。而且,与大学生们坚决反对任何形式的腐败相呼应的是他们对国家目前主张的腐败零容忍政策所持的赞同态度(详细情况见表9),另外,大学生们也肯定了党和国家目前的反腐工作,50%至73.08%的大学生对反腐成功比较有信心,接受过廉洁教育的学生的信心度也高于未接受过廉洁教育的学生(详细情况见表10)。
四、结语
通过调研我们得知,接受过廉洁教育的大学生与未接受过廉洁教育的大学生相比,他们在许多方面存在差异,面对腐败现状,接受过廉洁教育的大学生表现的更客观理性,面对不同腐败行为,接受过廉洁教育的大学生表现的更不能容忍,其举报积极性也更高,反腐态度也更坚决。法学专业的学生除了在反腐态度上比非法学专业的学生更坚决,在反腐参与意愿上也更高以外,其他方面与非法学专业的学生相比并没有什么明显差别。本科生与专科生相比,除了在反腐态度上更坚决之外,在调研的其他方面也没有明显差别。总之,无论是接受过廉洁教育的学生还是未接受过廉洁教育的学生,无论是法学专业的学生还是非法学专业的学生,无论是本科生还是专科生,他们普遍认为我国目前腐败现象比较严重,面对各种腐败行为,他们都表现出了较低的容忍度和较高的反腐参与意愿。可以说,大学生们对腐败的较低容忍度和较高的反腐参与意愿是国家未来反腐成功的基石,我们需要思考的是,要让大学生成为反腐的一支重要力量,我们需要给他们创造出怎样的条件?
注释:
[1]腐败容忍度是指人们在多大程度上倾向于接受腐败行为,从广义上讲,主要是指人们如何理解社会规则以及对行为偏差如何反应,从狭义上讲,腐败容忍度主要包括对腐敗的感知、对不同腐败行为的认可以及举报腐败行为的意愿等。
【参考文献】
[1](古希腊)亚里士多德,吴寿彭.政治学[M].北京:商务印书馆,1965:202.
[2](英国)约翰·埃默里克·爱德华·达尔伯格-阿克顿,侯健,范亚峰.自由与权力[M].南京:译林出版社,2011:294.
[3]何清涟.中国的腐败容忍度与腐败安全度[N].华夏电子报,第193期,2007-5-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