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要:本文通过对我国造价咨询业的调查研究,从管理体制和咨询企业两方面,简述了其发展现状,分析了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并针对问题对其发展提出了合理建议。
关键词:工程造价咨询业 造价管理 建议
一、我国工程造价咨询业的发展历程
自20世纪90年代初,建设体制中推行了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工程项目监理制和项目法人制,工程造价计价依据也实行了动态的管理。在此背景下,无论是业主还是承包商都需要根据工程本身的情况和市场多变的因素加强对工程造价的控制,工程造价咨询业便应运而生。
经过十几年发展,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已具备一定的规模。为了加强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资质管理,建设部于2000年3月颁布了《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管理办法》,将单位资质归并为甲、乙两个等级。并部署了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与政府部门及受委托行使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集团公司脱钩,改制为主要由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的人员出资的合伙制企业或有限责任公司。2006年7月《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颁布,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认定的标准、许可程序、工程造价咨询管理和法律责任等建立了若干制度和安排,规范了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执业行为,并对政府监管和行业自律的有关内容做了规定,以保证对涉及公共利益的工程造价咨询活动进行有效的管理和监督。
二、我国工程造价咨询业现状及存在问题
目前我国造价咨询业规模已逐步形成,管理也日趋成熟,但在行业发展的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出现了一些问题。下面,我就从管理体制和咨询企业两个方面具体地来谈谈现状和存在的问题。
(一)管理体制
1、现状
我国目前对工程造价咨询业的管理,采取政府主管部门与其授权的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共同管理的组织形式。
(1)政府主管部门的管理
在我国工程造价咨询业的行业管理中,政府主管部门占主导地位。实现管理的途径是分部门、分层次设立相关部门,对工程造价咨询进行分阶段管理。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工程造价宏观管理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工程造价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工程造价管理相关部门负责本部门内的工程造价管理工作。工程前期阶段的造价咨询属于发展改革部门管理范围,工程实施阶段的造价咨询属于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管理范围,除此还涉及市政规划、财政、审计物价、工商、税务等部门,如果某项工程规模较大,还涉及不同级别政府的相应部门。
(2)行业协会的管理
我国工程造价咨询业行业协会包括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简称中价协)与25个地方工程造价管理协会,是在政府主管部门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协助政府实现部门职能。
目前协会日常工作包括造价工程师资质注册及管理、咨询企业资质管理、建立行业自律机制、规范执业行为、教育培训、科研项目管理和研究工作、计价依据等方面。
2、存在问题
(1)政府主管部门
第一,管理集成性差。项目建设全过程造价咨询主管部门分别为不同层次的发改委、建委或各部委建设司等政府部门。而部门之间的权力界限不是很明晰,常常出现对同一工程同一阶段“多头管理”的现象,影响了管理的效率和效果。
第二,法制化管理不够完善。目前我国对市场准入和清出制度、公平交易保障制度、服务质量监督制度,以及相应的技术规范、技术标准、执业人员知识体系和继续教育制度等研究得还不够深入,对于工程造价咨询活动中的各方人员的责、权、利缺乏规范,各种制度之间的关系尚未理顺,法律法规体系需要进一步完善。
(2)行业协会
首先,协会对行业的管理较弱。行业协会不能独立进行资质考核及认定,缺乏相应的权威性,对咨询企业的违规行为也缺乏权力。
其次,执业资格管理有待加强。我国工程造价管理咨询行业目前尚存在“在岗无证、有证不岗、有证无岗”的现象。造价工程师中有少部分人凭借“背功”通过笔试关,取得了执业资格证书,但从来没有从事过工程造价实际工作,没有实践经验与实际工作能力。有些管理不严的注册单位,注册证由个人保管,导致少数人将证书租给一些有待“评级、升级”的中、小型造价师事务所或会计师事务所等单位。
最后,协会力量薄弱难以满足行业发展需要。我国工程造价咨询业希望在行业协会的大力支持下,建立行业自律管理制度;希望行业协会建立企业间交流的平台,加强业务交流。而这些需求目前协会由于权力及权威性不足而难以达到。
(二)咨询企业
目前,我国的咨询企业资质等级分为甲、乙两个等级。截至2006年11月,全国共有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903家,乙级咨询企业5464家,其中专营类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占49%。
存在问题主要有:
1、专业化的工程造价的咨询企业比例较小
从全国范围来看,公布的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中,专营类的仅占49%,其余为兼营类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如会计师事务所等。我国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专业专营化程度不高,容易造成业主对服务质量的怀疑,将对促进境内外行业交流带来困难。
2、独立性和公正性不足
企业的业务来源仍然主要集中在其原隶属单位的管辖范围内,一些同一性质的业务因分属于不同的部门管理而被分割,使企业生存困难,也使造价咨询业的客观公正性大打折扣。
3、服务水平较低
拥有的从业人员素质水平、服务质量及资金、技术实力是咨询企业实行咨询服务的根本,而我国造价咨询企业在这些方面的欠缺影响了服务的水平。
4、实际业务范围较窄
许多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目前多以标底编制和预结算审查为主,业务范围狭窄,其他诸如可行性研究、招标代理、项目经济评估、工程造价过程管理等基本没有能力开展。
5、咨询取费标准偏低
我国的行业取费标准是由政府有关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一直很低。从我国部分省市工程造价咨询取费标准中可以看出,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及纠纷鉴定业务费率较高,但最高才达到1.3%,与国外如英国工料测量师的0.5%~3%取费标准相比较,还是偏低。
三、我国工程造价咨询业发展建议
(一)对管理体制的建议
从长远看我国的工程造价咨询业要与国际惯例接轨,就必须由专业协会进行微观管理。政府主管部门在完善自身对行业管理的同时,应主动放权给行业协会,尽快培育和发展行业协会。
首先,政府应理顺各部门关系、实现统一归口管理。调整部门内部的机构设置,科学地划分职能范围,理顺分部门、分层次的管理体系内部的关系,从整体上对工程造价咨询业进行切实有效的管理和监督。实施问责制度,以制度来约束管理部门的行为。此外,应尽快完成政府部门与所属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脱钩工作,并将原来分散的行业管理权归口集中于建设主管部门。
其次,有关部门要完善法律法规,规范行业市场。应积极制定并贯彻相关法律法规,使我国工程造价咨询尽快走上法制化轨道。首先要规范市场准入和清出制度;其次应加快建立健全法律法规制度,保证有序规范运作;最后要加大执法力度,依法规范行业市场。
最后,应加强行业协会的管理。
行业协会对工程造价咨询业有效的微观管理应注重解决好以下几个问题:
(l)重视造价工程师个人执业资格的管理;
(2)加强行业项目資料库的组建;
(3)进行考官库的组建;
(4)建立行业自律制度;
(5)推广担保、职业责任保险等制度;
(6)促进高校和咨询企业联合进行人才培养;
(7)组织开展咨询企业之间的学术交流;
(8)利用市场机制,不断增强咨询企业的实力;
(9)与国际惯例接轨,扶植国内企业参与国际竞争;
同时,行业协会要做好与政府主管部门的沟通,对参与国际竞争的咨询企业实行扶持政策并创造良好的国际竞争环境。
(二)对于咨询企业发展的建议
面对我国工程造价管理的客观现状及其发展趋势,我国工程造价管理咨询企业必须尽快完善自身的薄弱环节。
1、在经营形式上应注重以下两个方面:
一是加强独立性和公正性。推行业务招标的公开度和透明度,并且修正招标投标中不利于竞争的办法,如:取消行业及地域的限制。通过有效的招投标,促进咨询企业的竞争观念,提高其服务意识和对工作的要求。
二是鼓励实施合伙制经营。应重点鼓励、培育合伙制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合伙制应该成为我国未来工程造价管理咨询机构的主要的企业组织模式,也是适应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迅速提高竞争力的必然要求。
2、提高服务水平,完善企业管理,利用当前先进的信息技术进行企业经验积累,并注重对人才的培养。
选择合适的企业发展战略(包括成本领先、差别性、成本领先集中和差别性集中)和策略,合并、兼并,不断壮大自身力量;充分运用项目管理制度进行造价业务咨询;加强现代营销意识,从产品导向为主转向市场导向为主。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努力做好工程造价管理信息化、网络化方面的工作,尽快建成造价信息库、加快企业信息网的建设。同时要努力建立高效的信息协作网络为项目服务,如咨询案例数据库、经营服务信息网、咨询顾问专家数据库等各种理论模型、经验模型。也要利用信息化加强企业资源的积累,如利用决策系统、专家系统等及时进行数据分析和积累,利用知识管理系统将企业内从业人员的知识从“内隐”转化为“外显”,成为企业的知识,加强群体知识经验的积累、共享、交流,运用集体的智慧来适应市场需求和满足客户要求。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对人才的培养可分为三个层次:掌握国际现代企业管理的人;掌握国际现代项目管理人才;掌握国际现代科技知识的人才。对于以上三个层次人才的培养,需要从人才的成长阶段进行培养。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要参与到高校工程造价咨询人才的培养中来,与高校联合进行人才培养。
3、在企业的业务承担方面应该做到以下几点:
(1)拓展业务范围
我国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抓住机会,在工程建设领域拓展业务范围,争取做到全方位、全过程的工程造价管理咨询,并将其工作内容从工程造价的分析、控制与核算这一单一的工作内容扩展到包括工程造价的分析、控制与核算、工程合同管理与法律事务服务。要以工程项目管理服务为主,开拓新的业务领域。如保险业,部分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为保险公司理赔工作提供工程计价服务。一旦我国强制推行工程保险制度,就必须有人对投保的工程项目进行计价来作为计算保险费、赔偿费的依據,为工程造价咨询业进入保险领域提供了很好的机遇。又如工程造价纠纷的鉴定业务、工程造价纠纷非司法解决方式、造价审计业务、工程索赔顾问服务等。
(2)改革咨询招投标方法
在招投标方式选择咨询服务时,不能以“咨询服务价格”为主要参考指标,成功的咨询服务要靠完全合格的人员花费足够的时间才能实现。因此,招投标方法不应鼓励把咨询服务费用降低,以致咨询企业不能支付指派合格人员工作足够时间的费用。费用少对项目花费的时间就少,或者把工资低的、往往不合格的人员派到咨询项目上,这就导致了服务质量下降。
(3)采用项目管理方式履行业务
我国目前业务履行方式可分为职能管理型和项目管理型两种。与职能管理型相比,项目管理型组织更适合咨询业务的履行管理。企业在承担咨询业务履行时,应尽量选择建立项目管理型组织。
4、适当提高咨询取费标准。
行业取费标准直接影响着工程造价咨询公司及其从业人员的工作积极性。较低的行业取费标准,使得咨询方的劳动输出不能获得等价交换,势必容易发生道德风险。建议提高咨询取费标准,并逐步将咨询取费标准委托给行业协会制定。政府行业管理部门应随着行业协会的不断发展,逐步将取费标准委托给行业协会制定,行业协会以行业发展大局为重,在促进企业提高咨询服务质量的同时,制定相符合的咨询取费标准,以保障咨询企业及执业人员的经济利益。
关键词:工程造价咨询业 造价管理 建议
一、我国工程造价咨询业的发展历程
自20世纪90年代初,建设体制中推行了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工程项目监理制和项目法人制,工程造价计价依据也实行了动态的管理。在此背景下,无论是业主还是承包商都需要根据工程本身的情况和市场多变的因素加强对工程造价的控制,工程造价咨询业便应运而生。
经过十几年发展,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已具备一定的规模。为了加强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资质管理,建设部于2000年3月颁布了《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管理办法》,将单位资质归并为甲、乙两个等级。并部署了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与政府部门及受委托行使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集团公司脱钩,改制为主要由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的人员出资的合伙制企业或有限责任公司。2006年7月《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颁布,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认定的标准、许可程序、工程造价咨询管理和法律责任等建立了若干制度和安排,规范了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执业行为,并对政府监管和行业自律的有关内容做了规定,以保证对涉及公共利益的工程造价咨询活动进行有效的管理和监督。
二、我国工程造价咨询业现状及存在问题
目前我国造价咨询业规模已逐步形成,管理也日趋成熟,但在行业发展的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出现了一些问题。下面,我就从管理体制和咨询企业两个方面具体地来谈谈现状和存在的问题。
(一)管理体制
1、现状
我国目前对工程造价咨询业的管理,采取政府主管部门与其授权的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共同管理的组织形式。
(1)政府主管部门的管理
在我国工程造价咨询业的行业管理中,政府主管部门占主导地位。实现管理的途径是分部门、分层次设立相关部门,对工程造价咨询进行分阶段管理。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工程造价宏观管理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工程造价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工程造价管理相关部门负责本部门内的工程造价管理工作。工程前期阶段的造价咨询属于发展改革部门管理范围,工程实施阶段的造价咨询属于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管理范围,除此还涉及市政规划、财政、审计物价、工商、税务等部门,如果某项工程规模较大,还涉及不同级别政府的相应部门。
(2)行业协会的管理
我国工程造价咨询业行业协会包括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简称中价协)与25个地方工程造价管理协会,是在政府主管部门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协助政府实现部门职能。
目前协会日常工作包括造价工程师资质注册及管理、咨询企业资质管理、建立行业自律机制、规范执业行为、教育培训、科研项目管理和研究工作、计价依据等方面。
2、存在问题
(1)政府主管部门
第一,管理集成性差。项目建设全过程造价咨询主管部门分别为不同层次的发改委、建委或各部委建设司等政府部门。而部门之间的权力界限不是很明晰,常常出现对同一工程同一阶段“多头管理”的现象,影响了管理的效率和效果。
第二,法制化管理不够完善。目前我国对市场准入和清出制度、公平交易保障制度、服务质量监督制度,以及相应的技术规范、技术标准、执业人员知识体系和继续教育制度等研究得还不够深入,对于工程造价咨询活动中的各方人员的责、权、利缺乏规范,各种制度之间的关系尚未理顺,法律法规体系需要进一步完善。
(2)行业协会
首先,协会对行业的管理较弱。行业协会不能独立进行资质考核及认定,缺乏相应的权威性,对咨询企业的违规行为也缺乏权力。
其次,执业资格管理有待加强。我国工程造价管理咨询行业目前尚存在“在岗无证、有证不岗、有证无岗”的现象。造价工程师中有少部分人凭借“背功”通过笔试关,取得了执业资格证书,但从来没有从事过工程造价实际工作,没有实践经验与实际工作能力。有些管理不严的注册单位,注册证由个人保管,导致少数人将证书租给一些有待“评级、升级”的中、小型造价师事务所或会计师事务所等单位。
最后,协会力量薄弱难以满足行业发展需要。我国工程造价咨询业希望在行业协会的大力支持下,建立行业自律管理制度;希望行业协会建立企业间交流的平台,加强业务交流。而这些需求目前协会由于权力及权威性不足而难以达到。
(二)咨询企业
目前,我国的咨询企业资质等级分为甲、乙两个等级。截至2006年11月,全国共有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903家,乙级咨询企业5464家,其中专营类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占49%。
存在问题主要有:
1、专业化的工程造价的咨询企业比例较小
从全国范围来看,公布的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中,专营类的仅占49%,其余为兼营类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如会计师事务所等。我国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专业专营化程度不高,容易造成业主对服务质量的怀疑,将对促进境内外行业交流带来困难。
2、独立性和公正性不足
企业的业务来源仍然主要集中在其原隶属单位的管辖范围内,一些同一性质的业务因分属于不同的部门管理而被分割,使企业生存困难,也使造价咨询业的客观公正性大打折扣。
3、服务水平较低
拥有的从业人员素质水平、服务质量及资金、技术实力是咨询企业实行咨询服务的根本,而我国造价咨询企业在这些方面的欠缺影响了服务的水平。
4、实际业务范围较窄
许多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目前多以标底编制和预结算审查为主,业务范围狭窄,其他诸如可行性研究、招标代理、项目经济评估、工程造价过程管理等基本没有能力开展。
5、咨询取费标准偏低
我国的行业取费标准是由政府有关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一直很低。从我国部分省市工程造价咨询取费标准中可以看出,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及纠纷鉴定业务费率较高,但最高才达到1.3%,与国外如英国工料测量师的0.5%~3%取费标准相比较,还是偏低。
三、我国工程造价咨询业发展建议
(一)对管理体制的建议
从长远看我国的工程造价咨询业要与国际惯例接轨,就必须由专业协会进行微观管理。政府主管部门在完善自身对行业管理的同时,应主动放权给行业协会,尽快培育和发展行业协会。
首先,政府应理顺各部门关系、实现统一归口管理。调整部门内部的机构设置,科学地划分职能范围,理顺分部门、分层次的管理体系内部的关系,从整体上对工程造价咨询业进行切实有效的管理和监督。实施问责制度,以制度来约束管理部门的行为。此外,应尽快完成政府部门与所属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脱钩工作,并将原来分散的行业管理权归口集中于建设主管部门。
其次,有关部门要完善法律法规,规范行业市场。应积极制定并贯彻相关法律法规,使我国工程造价咨询尽快走上法制化轨道。首先要规范市场准入和清出制度;其次应加快建立健全法律法规制度,保证有序规范运作;最后要加大执法力度,依法规范行业市场。
最后,应加强行业协会的管理。
行业协会对工程造价咨询业有效的微观管理应注重解决好以下几个问题:
(l)重视造价工程师个人执业资格的管理;
(2)加强行业项目資料库的组建;
(3)进行考官库的组建;
(4)建立行业自律制度;
(5)推广担保、职业责任保险等制度;
(6)促进高校和咨询企业联合进行人才培养;
(7)组织开展咨询企业之间的学术交流;
(8)利用市场机制,不断增强咨询企业的实力;
(9)与国际惯例接轨,扶植国内企业参与国际竞争;
同时,行业协会要做好与政府主管部门的沟通,对参与国际竞争的咨询企业实行扶持政策并创造良好的国际竞争环境。
(二)对于咨询企业发展的建议
面对我国工程造价管理的客观现状及其发展趋势,我国工程造价管理咨询企业必须尽快完善自身的薄弱环节。
1、在经营形式上应注重以下两个方面:
一是加强独立性和公正性。推行业务招标的公开度和透明度,并且修正招标投标中不利于竞争的办法,如:取消行业及地域的限制。通过有效的招投标,促进咨询企业的竞争观念,提高其服务意识和对工作的要求。
二是鼓励实施合伙制经营。应重点鼓励、培育合伙制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合伙制应该成为我国未来工程造价管理咨询机构的主要的企业组织模式,也是适应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迅速提高竞争力的必然要求。
2、提高服务水平,完善企业管理,利用当前先进的信息技术进行企业经验积累,并注重对人才的培养。
选择合适的企业发展战略(包括成本领先、差别性、成本领先集中和差别性集中)和策略,合并、兼并,不断壮大自身力量;充分运用项目管理制度进行造价业务咨询;加强现代营销意识,从产品导向为主转向市场导向为主。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努力做好工程造价管理信息化、网络化方面的工作,尽快建成造价信息库、加快企业信息网的建设。同时要努力建立高效的信息协作网络为项目服务,如咨询案例数据库、经营服务信息网、咨询顾问专家数据库等各种理论模型、经验模型。也要利用信息化加强企业资源的积累,如利用决策系统、专家系统等及时进行数据分析和积累,利用知识管理系统将企业内从业人员的知识从“内隐”转化为“外显”,成为企业的知识,加强群体知识经验的积累、共享、交流,运用集体的智慧来适应市场需求和满足客户要求。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对人才的培养可分为三个层次:掌握国际现代企业管理的人;掌握国际现代项目管理人才;掌握国际现代科技知识的人才。对于以上三个层次人才的培养,需要从人才的成长阶段进行培养。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要参与到高校工程造价咨询人才的培养中来,与高校联合进行人才培养。
3、在企业的业务承担方面应该做到以下几点:
(1)拓展业务范围
我国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抓住机会,在工程建设领域拓展业务范围,争取做到全方位、全过程的工程造价管理咨询,并将其工作内容从工程造价的分析、控制与核算这一单一的工作内容扩展到包括工程造价的分析、控制与核算、工程合同管理与法律事务服务。要以工程项目管理服务为主,开拓新的业务领域。如保险业,部分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为保险公司理赔工作提供工程计价服务。一旦我国强制推行工程保险制度,就必须有人对投保的工程项目进行计价来作为计算保险费、赔偿费的依據,为工程造价咨询业进入保险领域提供了很好的机遇。又如工程造价纠纷的鉴定业务、工程造价纠纷非司法解决方式、造价审计业务、工程索赔顾问服务等。
(2)改革咨询招投标方法
在招投标方式选择咨询服务时,不能以“咨询服务价格”为主要参考指标,成功的咨询服务要靠完全合格的人员花费足够的时间才能实现。因此,招投标方法不应鼓励把咨询服务费用降低,以致咨询企业不能支付指派合格人员工作足够时间的费用。费用少对项目花费的时间就少,或者把工资低的、往往不合格的人员派到咨询项目上,这就导致了服务质量下降。
(3)采用项目管理方式履行业务
我国目前业务履行方式可分为职能管理型和项目管理型两种。与职能管理型相比,项目管理型组织更适合咨询业务的履行管理。企业在承担咨询业务履行时,应尽量选择建立项目管理型组织。
4、适当提高咨询取费标准。
行业取费标准直接影响着工程造价咨询公司及其从业人员的工作积极性。较低的行业取费标准,使得咨询方的劳动输出不能获得等价交换,势必容易发生道德风险。建议提高咨询取费标准,并逐步将咨询取费标准委托给行业协会制定。政府行业管理部门应随着行业协会的不断发展,逐步将取费标准委托给行业协会制定,行业协会以行业发展大局为重,在促进企业提高咨询服务质量的同时,制定相符合的咨询取费标准,以保障咨询企业及执业人员的经济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