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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业是我省着力打造的七大万亿产业之一,是美丽浙江的生态产业、美好生活的民生产业和转型升级的支柱产业。2015年9月25日,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浙江省旅游条例》。其中,规范旅游购物、支持民宿发展等一些创新性规定,备受社会关注。
旅游购物游客有权说“不”
前不久,与家人到北京旅游,王女士与旅行社签订“4天5晚”的旅行合同,并约定为“纯玩无购物”,但是仅仅参加两天,王女士就遭遇导游加收费用、引导消费近2万元。北京地接旅行社有限公司负责人称,行程中交通费自理,向乘客收取的船费属应收项目,旅行社为了盈利设置购物环节,但并未强行逼迫游客购物。
现实中,王女士的遭遇可谓司空见惯,旅游业的乱象也时常以不同的方式演绎着新的剧情,许多民众深受其“累”,也深受其“害”。众所周知,旅游购物及付费旅游项目是旅游“吃、住、行、游、购、娱”六要素中的重要环节,也是旅游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缺乏强力的制度规范,强迫购物等问题难以得到有效杜绝。浙江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的同志表示,对于当前社会反映强烈的“零负团费”和强迫旅游者购物、消费的问题,需要双管齐下。“既要从立法上坚决禁止,净化旅游市场,保护旅游者合法权益;也要积极倡导旅行社合法合规经营,倡导旅游者理性消费,平衡旅游经营者及其从业人员与旅游者的利益关系,促进旅游购物和旅游娱乐行业的规范与繁荣。”
为此,条例在旅游法规定的基础上,作了六个方面的系统补充和完善:一是,重申旅游法关于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以及不得以任何形式诱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或者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从源头上制止“零负团费”现象;二是,规定旅行社与旅游者合同中约定安排购物场所和付费旅游项目的,应当“以显著的方式明示”,倡导明明白白旅游;三是,规定未作事先约定的,旅行社只有在“应旅游者要求并经与旅游者协商一致”的情况下,才可以安排购物场所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防止旅行社在旅游行程中单方面提出增加项目;四是,规定旅行社在安排购物场所和付费旅游项目时,应当“向旅游者告知购物场所、付费旅游项目的基本信息,提示可能存在的消费风险”,倡导旅游者理性购物、理性消费;五是,规定旅行社安排的购物场所以及付费旅游项目,存在非法营业、不向社会公众开放、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等情形的,旅游者有权在旅游行程结束后三十日内,要求旅行社为其办理退货并先行垫付退货货款或者退还付费旅游项目的费用,增加旅游者权益保障;六是,规定对存在损害旅游者权益情况的购物场所和付费旅游项目,实行负面名单管理,引导旅游经营者合法合规经营。
为乡村民宿发放“身份证”
一语“乡愁”牵动了无数人心,乡村民宿成为旅游经济的蓝海。近年来,利用城乡居民自有住宅开办的接待旅游者住宿农家乐、旅店等民宿,适应了旅游者多样化的旅游休闲需求,是我省美丽乡村建设、发展乡村旅游和带动城乡居民就业致富的重要举措。
但是,我省各个地方民宿发展的差异很大,对民宿的管理标准和管理要求的区别也很大,还有许多地方的民宿受房屋建筑等客观条件的限制,存在着领证难的情况。
据悉,省内目前并没有对民宿出台统一的定义和管理标准。“这方面主要还是靠地方政策自治,因为它最初是为了解决‘三农’问题,由各地的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做了农家乐,慢慢才演变成了今天我们说的民宿。经营民宿需要办理的证件,各地走的流程也不一样。”浙江省旅游局安全管理处处长程钢坦言,在当前阶段,浙江民宿业发展的脚步在很大程度上还是依赖,同时也需要各市、县、区地方政策的引导,继而才能催生理念的转变。
为此,条例规定:“利用城乡居民自有住宅开办接待旅游者住宿的民宿,具备相应条件的,公安及其消防机构、卫生计生、食品药品监督、环境保护等有关部门应当审核发放相关的经营许可。”“民宿的范围和条件,由省人民政府根据民宿的特点和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另行制定。”
守住旅游安全“生命线”
今年5月,浙江省温州市平阳县昆阳镇龙山公园游乐场发生意外事故,造成2人死亡,3人受伤。据现场目击者称,游客还没来得及系上安全带,机器就已经启动,游客从高空被甩出。
旅游安全是旅游业的生命线,也是社会高度关注的焦点问题。条例在旅游法的基础上,作了两个方面的细化规定。一是明确高风险旅游项目的安全监管部门,规定需要取得经营许可的高风险旅游项目,由负责许可的部门实施安全监督管理。其他不需要取得经营许可的,但是具有一定风险性的旅游项目,如水上漂流、滑草、滑道等,法律、法规未规定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由设区的市或者县(市、区)人民政府确定。二是实施景区最大承载量制度,规定封闭式景区内旅游者数量接近景区最大承载量时,景区经营者应当及时公告。景区外待进入旅游者仍有持续增长趋势可能达到景区最大承载量时,景区经营者应当报经景区主管部门向设区的市或者县(市、区)人民政府报告。设区的市或者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在通往景区的主要道路或者景区周边区域,利用各种信息平台发布相关警示信息;必要时,可以实行交通管制等措施,控制前往景区的旅游者数量。
同等待遇,平等竞争
宾馆酒店的水、气、电、热的用量大,收费标准高于其他服务性企业的价格,企业的营业成本一直居高不下。考虑到国家和省已经将宾馆酒店明确定性为生产性服务企业,但是,宾馆酒店的用水、用气、用电、用热等,还没有能够按照国家和省的规定享受与工业企业同等待遇的实际情况,条例规定:“宾馆酒店的用水、用气、用电、用热收费标准,按照国家规定与工业企业同价。”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此外,在我省的一些地方,还存在着限制或者排斥旅游经营者为政府机关的交通、食宿、会务等活动,以及工会组织的疗养休养活动提供服务的情况,不符合平等竞争的要求,也不利于降低行政成本。为此,条例规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交通、食宿、会务等活动和工会组织的职工疗养休养活动,可以通过政府采购、购买服务等方式委托符合条件的旅行社、民宿、农家乐等旅游经营者提供服务。”
旅游购物游客有权说“不”
前不久,与家人到北京旅游,王女士与旅行社签订“4天5晚”的旅行合同,并约定为“纯玩无购物”,但是仅仅参加两天,王女士就遭遇导游加收费用、引导消费近2万元。北京地接旅行社有限公司负责人称,行程中交通费自理,向乘客收取的船费属应收项目,旅行社为了盈利设置购物环节,但并未强行逼迫游客购物。
现实中,王女士的遭遇可谓司空见惯,旅游业的乱象也时常以不同的方式演绎着新的剧情,许多民众深受其“累”,也深受其“害”。众所周知,旅游购物及付费旅游项目是旅游“吃、住、行、游、购、娱”六要素中的重要环节,也是旅游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缺乏强力的制度规范,强迫购物等问题难以得到有效杜绝。浙江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的同志表示,对于当前社会反映强烈的“零负团费”和强迫旅游者购物、消费的问题,需要双管齐下。“既要从立法上坚决禁止,净化旅游市场,保护旅游者合法权益;也要积极倡导旅行社合法合规经营,倡导旅游者理性消费,平衡旅游经营者及其从业人员与旅游者的利益关系,促进旅游购物和旅游娱乐行业的规范与繁荣。”
为此,条例在旅游法规定的基础上,作了六个方面的系统补充和完善:一是,重申旅游法关于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以及不得以任何形式诱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或者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从源头上制止“零负团费”现象;二是,规定旅行社与旅游者合同中约定安排购物场所和付费旅游项目的,应当“以显著的方式明示”,倡导明明白白旅游;三是,规定未作事先约定的,旅行社只有在“应旅游者要求并经与旅游者协商一致”的情况下,才可以安排购物场所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防止旅行社在旅游行程中单方面提出增加项目;四是,规定旅行社在安排购物场所和付费旅游项目时,应当“向旅游者告知购物场所、付费旅游项目的基本信息,提示可能存在的消费风险”,倡导旅游者理性购物、理性消费;五是,规定旅行社安排的购物场所以及付费旅游项目,存在非法营业、不向社会公众开放、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等情形的,旅游者有权在旅游行程结束后三十日内,要求旅行社为其办理退货并先行垫付退货货款或者退还付费旅游项目的费用,增加旅游者权益保障;六是,规定对存在损害旅游者权益情况的购物场所和付费旅游项目,实行负面名单管理,引导旅游经营者合法合规经营。
为乡村民宿发放“身份证”
一语“乡愁”牵动了无数人心,乡村民宿成为旅游经济的蓝海。近年来,利用城乡居民自有住宅开办的接待旅游者住宿农家乐、旅店等民宿,适应了旅游者多样化的旅游休闲需求,是我省美丽乡村建设、发展乡村旅游和带动城乡居民就业致富的重要举措。
但是,我省各个地方民宿发展的差异很大,对民宿的管理标准和管理要求的区别也很大,还有许多地方的民宿受房屋建筑等客观条件的限制,存在着领证难的情况。
据悉,省内目前并没有对民宿出台统一的定义和管理标准。“这方面主要还是靠地方政策自治,因为它最初是为了解决‘三农’问题,由各地的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做了农家乐,慢慢才演变成了今天我们说的民宿。经营民宿需要办理的证件,各地走的流程也不一样。”浙江省旅游局安全管理处处长程钢坦言,在当前阶段,浙江民宿业发展的脚步在很大程度上还是依赖,同时也需要各市、县、区地方政策的引导,继而才能催生理念的转变。
为此,条例规定:“利用城乡居民自有住宅开办接待旅游者住宿的民宿,具备相应条件的,公安及其消防机构、卫生计生、食品药品监督、环境保护等有关部门应当审核发放相关的经营许可。”“民宿的范围和条件,由省人民政府根据民宿的特点和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另行制定。”
守住旅游安全“生命线”
今年5月,浙江省温州市平阳县昆阳镇龙山公园游乐场发生意外事故,造成2人死亡,3人受伤。据现场目击者称,游客还没来得及系上安全带,机器就已经启动,游客从高空被甩出。
旅游安全是旅游业的生命线,也是社会高度关注的焦点问题。条例在旅游法的基础上,作了两个方面的细化规定。一是明确高风险旅游项目的安全监管部门,规定需要取得经营许可的高风险旅游项目,由负责许可的部门实施安全监督管理。其他不需要取得经营许可的,但是具有一定风险性的旅游项目,如水上漂流、滑草、滑道等,法律、法规未规定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由设区的市或者县(市、区)人民政府确定。二是实施景区最大承载量制度,规定封闭式景区内旅游者数量接近景区最大承载量时,景区经营者应当及时公告。景区外待进入旅游者仍有持续增长趋势可能达到景区最大承载量时,景区经营者应当报经景区主管部门向设区的市或者县(市、区)人民政府报告。设区的市或者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在通往景区的主要道路或者景区周边区域,利用各种信息平台发布相关警示信息;必要时,可以实行交通管制等措施,控制前往景区的旅游者数量。
同等待遇,平等竞争
宾馆酒店的水、气、电、热的用量大,收费标准高于其他服务性企业的价格,企业的营业成本一直居高不下。考虑到国家和省已经将宾馆酒店明确定性为生产性服务企业,但是,宾馆酒店的用水、用气、用电、用热等,还没有能够按照国家和省的规定享受与工业企业同等待遇的实际情况,条例规定:“宾馆酒店的用水、用气、用电、用热收费标准,按照国家规定与工业企业同价。”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此外,在我省的一些地方,还存在着限制或者排斥旅游经营者为政府机关的交通、食宿、会务等活动,以及工会组织的疗养休养活动提供服务的情况,不符合平等竞争的要求,也不利于降低行政成本。为此,条例规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交通、食宿、会务等活动和工会组织的职工疗养休养活动,可以通过政府采购、购买服务等方式委托符合条件的旅行社、民宿、农家乐等旅游经营者提供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