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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中国食品工业协会的秘书长,马勇基本上全程参与了《食品安全法》出台,在2008年,经常隔三差五地被要求到部委开会,参与讨论这部法律,在这个过程中,马勇也通过媒体呼吁企业多关注这部法律。
但是,当这部法律终于被通过后,马勇却认为,对酒行业而言:“大家的关注度有点过了。”
《酒世界》:《食品安全法》出台后,各方都很关注,在您看来,《食品安全法》的出台对酒行业的影响和意义在哪里?
马勇:《食品安全法》本质上是关注食品安全的一部法律,其中涉及到酒。我认为,对酒行业而言,应该给予适当关注,但没有必要过多地去夸大或者过分关注这部法律给行业带来的影响。
因为酒业相对于食品行业其他产业而言,食品安全问题其实不能算一个很大的问题,目前各个酒厂在质量上有了很大提高,尤其是白酒行业,基本上受到的影响不大,当然,在啤酒和葡萄酒生产中的添加剂等问题上,《食品安全法》做了进一步规范。
《酒世界》:今年两会期间,像青啤的金志国董事长就在呼吁要立个《酒法》,您怎么看待这一提议?
马勇:现在《食品安全法》已经获得通过,而且在很多层面上起到了对酒行业的规范和监督作用,如果再立个酒法,有必要吗?
《酒世界》:来自企业层面的声音好像更关注流通领域的问题,美国等一些国家确实有专门针对酒的法律。
马勇:目前对酒行业流通领域而言,确实有需要规范的地方,但那也未必需要一部法律,法律是个严肃的事情,美国也好,俄罗斯也好,每个国家的情况不同,目前中国不需要酒法。
《酒世界》:《食品安全法》强调了问责制,表明要对不同的环节进行监督,这对改变酒行业多头管理的状况而言,难度增大了。
马勇:多头管理一直是个难题,也是很多部门利益博弈的结果。比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问题,按照标准化法规定,国家标准制定部门是“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该委员会由国家质检总局主管。但质检总局没有统一标准,反而弄出了个“电子监管码”。
还有地方政府的权力。之前本来规定的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一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后来在四审的时候,在“组织、协调”前面加上了“负责、领导”几个字,以改变类似工商这种垂直管理部门,地方难以协调的问题。
《酒世界》:您提到了电子监管码,失去《食品安全法》支持的电子监管码以后的命运将会怎样?是不是已经被判了死刑?
马勇:没错,电子监管码的问题,我们食品工业协会去年做了大量的工作,我也根据企业的要求专门进行了提案,要求在食品安全法中删除这条,对企业负担太重了,完全没有必要。
电子监管码并不是说以后就不执行了,以后企业可以自愿执行,只是国家不再强制执行而已。
《酒世界》:《食品安全法》出台后,明星代言的问题成了一个热议话题,现在要求明星要负连带责任,您怎么看待?
马勇:这个其实完全没必要在《食品安全法》中体现,我们有《广告法》,我记得二审草案里面还没有这条,好像是三审的时候加进去了,《食品安全法》重点应该放在食品安全上。
但是,当这部法律终于被通过后,马勇却认为,对酒行业而言:“大家的关注度有点过了。”
《酒世界》:《食品安全法》出台后,各方都很关注,在您看来,《食品安全法》的出台对酒行业的影响和意义在哪里?
马勇:《食品安全法》本质上是关注食品安全的一部法律,其中涉及到酒。我认为,对酒行业而言,应该给予适当关注,但没有必要过多地去夸大或者过分关注这部法律给行业带来的影响。
因为酒业相对于食品行业其他产业而言,食品安全问题其实不能算一个很大的问题,目前各个酒厂在质量上有了很大提高,尤其是白酒行业,基本上受到的影响不大,当然,在啤酒和葡萄酒生产中的添加剂等问题上,《食品安全法》做了进一步规范。
《酒世界》:今年两会期间,像青啤的金志国董事长就在呼吁要立个《酒法》,您怎么看待这一提议?
马勇:现在《食品安全法》已经获得通过,而且在很多层面上起到了对酒行业的规范和监督作用,如果再立个酒法,有必要吗?
《酒世界》:来自企业层面的声音好像更关注流通领域的问题,美国等一些国家确实有专门针对酒的法律。
马勇:目前对酒行业流通领域而言,确实有需要规范的地方,但那也未必需要一部法律,法律是个严肃的事情,美国也好,俄罗斯也好,每个国家的情况不同,目前中国不需要酒法。
《酒世界》:《食品安全法》强调了问责制,表明要对不同的环节进行监督,这对改变酒行业多头管理的状况而言,难度增大了。
马勇:多头管理一直是个难题,也是很多部门利益博弈的结果。比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问题,按照标准化法规定,国家标准制定部门是“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该委员会由国家质检总局主管。但质检总局没有统一标准,反而弄出了个“电子监管码”。
还有地方政府的权力。之前本来规定的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一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后来在四审的时候,在“组织、协调”前面加上了“负责、领导”几个字,以改变类似工商这种垂直管理部门,地方难以协调的问题。
《酒世界》:您提到了电子监管码,失去《食品安全法》支持的电子监管码以后的命运将会怎样?是不是已经被判了死刑?
马勇:没错,电子监管码的问题,我们食品工业协会去年做了大量的工作,我也根据企业的要求专门进行了提案,要求在食品安全法中删除这条,对企业负担太重了,完全没有必要。
电子监管码并不是说以后就不执行了,以后企业可以自愿执行,只是国家不再强制执行而已。
《酒世界》:《食品安全法》出台后,明星代言的问题成了一个热议话题,现在要求明星要负连带责任,您怎么看待?
马勇:这个其实完全没必要在《食品安全法》中体现,我们有《广告法》,我记得二审草案里面还没有这条,好像是三审的时候加进去了,《食品安全法》重点应该放在食品安全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