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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报告了我院在拉萨(海拔3658m)于1978—1991年间收治的587例多器官创伤临床的初步体会。笔者发现本组病例具有以下特点:①致伤因素以汽车车祸致伤和刀刺伤为主,分别占44.68%和35.0%;②伤后入院时间晚,平均为25.29h(1h—192h);③创伤性休克发生率高且严重(中、重度休克共占95.4%);④易发生多器官功能衰竭。救治措施中,笔者对积极抗休克及时给氧,早期手术,手术原则为防治感染和预防多器官功能衰竭等问题并结合高原特点进行了初步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