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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对妻子说,“你老了,越来越丑。”也许是说实话,但这是错的。不是因为说实话而有错,是因为伤害了别人而有错。
(一)
有朋友说,他有个居士朋友,信佛,吃素。
一天,他约居士出来吃饭,故意把他带到一家烤肉店。其他人吃得油光满面,居士只能看着。他们就问:你不馋吗?居士说:你们眼里看见肉,我眼里看不见肉。
大家纷纷点赞。觉得居士水平很高。
真的高吗?恐怕有些疑问。佛教讲,守护六根,其中有一根即眼根。怎么守护眼根呢?无论看见什么,不起贪念,不起嗔心,不起愚痴。但不是看不见。看不见,眼睛就坏了,得治。
居士真看不见吗?当然看得见。看得见说看不见,不是妄语吗?
居士这么讲,用意很简单,想表示自己的修为。但这么做,其实不好。
主人和客人很熟,又拿客人的信仰和饮食习惯开玩笑,有点不礼貌。客人并不指出这种不礼貌,却恰恰利用这种不礼貌,表演自己的修为,暗示自己修为水平高。这叫什么呢?这叫双簧。就像《人民的名义》里,高育良和高小凤喜欢谈《万历十五年》,但无论怎么谈,《万历十五年》都不是关键,而是道具。
如果我是主人,附近有素食餐厅,我会带居士朋友去素食餐厅吃,如果没有,就去一般的餐厅,至少不会去烤肉店,这是对居士的尊重。
有人反驳:“尊重是相互的,为什么必须是肉食者尊重素食者去素食餐厅;而不能让素食者尊重肉食者去烤肉店呢?你不觉得素食者的优越感很令人恶心吗?”
很多人为这反驳点赞。
他们大概不清楚,这并不是素食和肉食的问题,也不是宗教信仰的问题,而是逻辑和常识的问题。
我们说“素食者”,说的并不是“吃素的人”,而是“不吃肉的人”;但我们说“肉食者”,并不是说“不吃素的人”,而是说“素和肉都吃的人”。
如果“肉食者”是忌讳吃素的人,带他去素餐厅,当然是不尊重他。但如果他不忌讳吃素,去素餐厅,就不是不尊重。
带素食者去素餐厅,并不是因为他是素食者才值得尊重,而是因为,应该尊重一切人的饮食禁忌。如果一个人没有禁忌,就不需要对他进行特殊的照顾,如果有,就需要,仅此而已。
(二)
我读研时,有次在广州新港西路一家茶餐厅吃饭,邻桌是一位父亲带着四五岁的小孩。因为餐厅人多,要拼桌,一位黑人坐到了他们对面。
小孩说:爸爸,不要让他坐!我讨厌黑人!
我觉得很尴尬。不知道黑人懂不懂中文,会作何感想。
这是谁的错呢?是小孩的错吗?
很难讲是。因为他还太小。他只是直率地讲出他的感受。但是,他的话的确伤害到了别人。
如果我是黑人,我会原谅小孩,因为他还太小,还没有到懂得尊重别人的年纪。如果我是爸爸,我会向黑人道歉,请他原谅我没有尽到足够的教育。——要注意,我一定是请他原谅我没有尽到足够的教育,而不是请他原谅孩子太小。
当一个家长以“孩子太小”为理由道歉时,是缺乏诚意的。孩子太小不是伤害别人的理由,不该成为被原谅的借口,小孩去别人家做客,把人家的家弄得乱七八糟,是家长的错。
有人喜欢讲,“我只是诚实地表达我的感受,难道说实话还有错吗?”
丈夫对妻子说,“你老了,越来越丑。”也许是说实话,但这是错的。不是因为说实话而有错,是因为伤害了别人而有错。
网上流行一句话:“长得丑不是你的错,但出来吓人,就是你的不对了。”
这句话很坏。
说这句话的人,可能只是意在开玩笑。但有人会被它伤害到。什么人呢?并不是长得丑的人。
很少有人会丑到吓人的地步。但要知道,有些人是经过灾难、事故,毁了容貌、残缺了肢体的人。如果你走在大街上,看到一个缺了鼻子、眼睛,皮肤被大面积烧伤的人,会不会产生不适呢?你也会。
但你应该像小孩一样说“请你戴上面纱,请你不要经常出门,以免影响到别人的感受”吗?
有人觉得这样的要求很合理。——所有人看到毁容的面孔都会不舒服,为什么应该让所有人尊重毁容者,而不应该让毁容者尊重其他人,因此戴上面纱呢?
“尊重是相互的嘛”。
但我要讲,尊重不是相互的。
讲“尊重是相互的”,其实不是要去尊重别人,而是要拿这句话来让别人尊重自己,“大家都是人,凭什么该我来照顾你的感受,而不是你来照顾我的感受呢?”
如果尊重是相互的,那么,毁了容的人最好待在家不出门,他要尽量照顾所有上街的人的感受。甚至,一个长得丑的人,坐地铁也得戴上口罩,以免给社会增加负的外部性,让街上走的全是漂亮的人,这样才能让全社会的福利最大化,展现出一个城市最美好的一面……
当你试图去展现美好的一面,掩饰不那么美好的一面时,最丑陋的一面就会暴露出来。而对有瑕疵的、不那么美好的一面的接纳和照顾,才是真正美好的。
为什么该让没有禁忌的人去尊重有禁忌的人,而不是让有禁忌的人去尊重没有禁忌的人的呢?
为什么要照顾不抽烟者的感受,让公共场合禁烟,而不是照顾抽烟者的感受,让一切场合都可以吸烟呢?
因为,尊重不该是相互的。
占优势的一方,应该照顾不占优势的一方。
抽烟的人,不是一切时间都非得抽烟不可。不抽烟的人坐在抽烟的人面前,不会因为没抽烟而让抽烟的人不舒服。但抽烟的人坐在不抽烟的人面前,的确会因为抽烟让不抽烟的人不舒服。
有烟味不会让抽烟者不舒服,没有烟味也不会让抽烟者不舒服,但是,有烟味会让不抽烟者不舒服,从这一点看,抽烟者是占优势的一方,他不存在禁忌。而不抽烟者排斥烟味,是应当被照顾的对象。所以,公共场合禁烟是合理的。
同时,不抽烟者什么时候都不需要抽烟,而抽烟者有时候不需要抽烟,但烟瘾上来了需要抽烟,从这一点上看,不抽烟者是占优势的一方,他不存在禁忌。而抽烟者有时需要香烟,是应当被照顾的对象。所以,公共场合单独留出一间抽烟室,是合理的。
我们尊重一个人,不是因为他抽烟,也不是因为他不抽烟,而是因为他的生活习惯。
(三)
我们是很容易让别人感到不舒服的。
哪怕这并不是你的本意。
尤其是,当你身为强者的时候,当你胜出别人的时候。你的优秀,本身就对别人构成压力。也许你完全不想给别人施加压力,但这种压力,天然存在。
一个人聪明,周围的人愚钝,他的存在本身就对周围人构成压力。一个人帅,周围的人丑,他的存在本身就对周围人构成压力。
帅有错吗?
帅本身是没错的。但站在一群丑人中间,就不太合适。
如果特定的时机、因缘,让一个帅的人不得不站在一群丑人中间,让一个聪明的人不得不站在一群愚钝的人中间。那么,帅的人、聪敏的人,应该去尊重丑的人、愚钝的人,而不是要求他们来尊重自己。
如果反过来,一个丑的人站在一群帅的人中间,一个愚钝的人站在一群聪明的人中间。那么,一群帅的人、聪明的人,应该要去尊重那一个丑的人、愚钝的人,而不是要求他来尊重自己。
因为前者拥有后者不曾拥有的东西。前者是占优势的一方。
有人讲:凭什么优势的一方就应该尊重弱势的一方?你的说法岂不是“你弱你有理”?
当然不是。弱者的话,不一定有理,强者的话,不一定没理。只是,弱者值得受到更多的照顾,这本身就是理。优势的一方,去理解弱势的一方,要比弱势的一方去理解优势的一方更容易。优势的一方,退路更多,弱势的一方,退路更少。
所以,真正的強者,绝不会强调“尊重是相互的”,更不会认为,“只有强者才配得到尊重”。因为,他拥有别人不曾拥有的东西,只此一点,他已经得到了足够多的尊重。
真正的强者,并不体现在比别人聪敏、比别人帅、比别人有钱、比别人有名望上,而唯一体现在——愿意给予一切人尊重,却不向任何人索取尊重。
——那些要求别人尊重自己、照顾自己的人,才是真正的弱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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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有朋友说,他有个居士朋友,信佛,吃素。
一天,他约居士出来吃饭,故意把他带到一家烤肉店。其他人吃得油光满面,居士只能看着。他们就问:你不馋吗?居士说:你们眼里看见肉,我眼里看不见肉。
大家纷纷点赞。觉得居士水平很高。
真的高吗?恐怕有些疑问。佛教讲,守护六根,其中有一根即眼根。怎么守护眼根呢?无论看见什么,不起贪念,不起嗔心,不起愚痴。但不是看不见。看不见,眼睛就坏了,得治。
居士真看不见吗?当然看得见。看得见说看不见,不是妄语吗?
居士这么讲,用意很简单,想表示自己的修为。但这么做,其实不好。
主人和客人很熟,又拿客人的信仰和饮食习惯开玩笑,有点不礼貌。客人并不指出这种不礼貌,却恰恰利用这种不礼貌,表演自己的修为,暗示自己修为水平高。这叫什么呢?这叫双簧。就像《人民的名义》里,高育良和高小凤喜欢谈《万历十五年》,但无论怎么谈,《万历十五年》都不是关键,而是道具。
如果我是主人,附近有素食餐厅,我会带居士朋友去素食餐厅吃,如果没有,就去一般的餐厅,至少不会去烤肉店,这是对居士的尊重。
有人反驳:“尊重是相互的,为什么必须是肉食者尊重素食者去素食餐厅;而不能让素食者尊重肉食者去烤肉店呢?你不觉得素食者的优越感很令人恶心吗?”
很多人为这反驳点赞。
他们大概不清楚,这并不是素食和肉食的问题,也不是宗教信仰的问题,而是逻辑和常识的问题。
我们说“素食者”,说的并不是“吃素的人”,而是“不吃肉的人”;但我们说“肉食者”,并不是说“不吃素的人”,而是说“素和肉都吃的人”。
如果“肉食者”是忌讳吃素的人,带他去素餐厅,当然是不尊重他。但如果他不忌讳吃素,去素餐厅,就不是不尊重。
带素食者去素餐厅,并不是因为他是素食者才值得尊重,而是因为,应该尊重一切人的饮食禁忌。如果一个人没有禁忌,就不需要对他进行特殊的照顾,如果有,就需要,仅此而已。
(二)
我读研时,有次在广州新港西路一家茶餐厅吃饭,邻桌是一位父亲带着四五岁的小孩。因为餐厅人多,要拼桌,一位黑人坐到了他们对面。
小孩说:爸爸,不要让他坐!我讨厌黑人!
我觉得很尴尬。不知道黑人懂不懂中文,会作何感想。
这是谁的错呢?是小孩的错吗?
很难讲是。因为他还太小。他只是直率地讲出他的感受。但是,他的话的确伤害到了别人。
如果我是黑人,我会原谅小孩,因为他还太小,还没有到懂得尊重别人的年纪。如果我是爸爸,我会向黑人道歉,请他原谅我没有尽到足够的教育。——要注意,我一定是请他原谅我没有尽到足够的教育,而不是请他原谅孩子太小。
当一个家长以“孩子太小”为理由道歉时,是缺乏诚意的。孩子太小不是伤害别人的理由,不该成为被原谅的借口,小孩去别人家做客,把人家的家弄得乱七八糟,是家长的错。
有人喜欢讲,“我只是诚实地表达我的感受,难道说实话还有错吗?”
丈夫对妻子说,“你老了,越来越丑。”也许是说实话,但这是错的。不是因为说实话而有错,是因为伤害了别人而有错。
网上流行一句话:“长得丑不是你的错,但出来吓人,就是你的不对了。”
这句话很坏。
说这句话的人,可能只是意在开玩笑。但有人会被它伤害到。什么人呢?并不是长得丑的人。
很少有人会丑到吓人的地步。但要知道,有些人是经过灾难、事故,毁了容貌、残缺了肢体的人。如果你走在大街上,看到一个缺了鼻子、眼睛,皮肤被大面积烧伤的人,会不会产生不适呢?你也会。
但你应该像小孩一样说“请你戴上面纱,请你不要经常出门,以免影响到别人的感受”吗?
有人觉得这样的要求很合理。——所有人看到毁容的面孔都会不舒服,为什么应该让所有人尊重毁容者,而不应该让毁容者尊重其他人,因此戴上面纱呢?
“尊重是相互的嘛”。
但我要讲,尊重不是相互的。
讲“尊重是相互的”,其实不是要去尊重别人,而是要拿这句话来让别人尊重自己,“大家都是人,凭什么该我来照顾你的感受,而不是你来照顾我的感受呢?”
如果尊重是相互的,那么,毁了容的人最好待在家不出门,他要尽量照顾所有上街的人的感受。甚至,一个长得丑的人,坐地铁也得戴上口罩,以免给社会增加负的外部性,让街上走的全是漂亮的人,这样才能让全社会的福利最大化,展现出一个城市最美好的一面……
当你试图去展现美好的一面,掩饰不那么美好的一面时,最丑陋的一面就会暴露出来。而对有瑕疵的、不那么美好的一面的接纳和照顾,才是真正美好的。
为什么该让没有禁忌的人去尊重有禁忌的人,而不是让有禁忌的人去尊重没有禁忌的人的呢?
为什么要照顾不抽烟者的感受,让公共场合禁烟,而不是照顾抽烟者的感受,让一切场合都可以吸烟呢?
因为,尊重不该是相互的。
占优势的一方,应该照顾不占优势的一方。
抽烟的人,不是一切时间都非得抽烟不可。不抽烟的人坐在抽烟的人面前,不会因为没抽烟而让抽烟的人不舒服。但抽烟的人坐在不抽烟的人面前,的确会因为抽烟让不抽烟的人不舒服。
有烟味不会让抽烟者不舒服,没有烟味也不会让抽烟者不舒服,但是,有烟味会让不抽烟者不舒服,从这一点看,抽烟者是占优势的一方,他不存在禁忌。而不抽烟者排斥烟味,是应当被照顾的对象。所以,公共场合禁烟是合理的。
同时,不抽烟者什么时候都不需要抽烟,而抽烟者有时候不需要抽烟,但烟瘾上来了需要抽烟,从这一点上看,不抽烟者是占优势的一方,他不存在禁忌。而抽烟者有时需要香烟,是应当被照顾的对象。所以,公共场合单独留出一间抽烟室,是合理的。
我们尊重一个人,不是因为他抽烟,也不是因为他不抽烟,而是因为他的生活习惯。
(三)
我们是很容易让别人感到不舒服的。
哪怕这并不是你的本意。
尤其是,当你身为强者的时候,当你胜出别人的时候。你的优秀,本身就对别人构成压力。也许你完全不想给别人施加压力,但这种压力,天然存在。
一个人聪明,周围的人愚钝,他的存在本身就对周围人构成压力。一个人帅,周围的人丑,他的存在本身就对周围人构成压力。
帅有错吗?
帅本身是没错的。但站在一群丑人中间,就不太合适。
如果特定的时机、因缘,让一个帅的人不得不站在一群丑人中间,让一个聪明的人不得不站在一群愚钝的人中间。那么,帅的人、聪敏的人,应该去尊重丑的人、愚钝的人,而不是要求他们来尊重自己。
如果反过来,一个丑的人站在一群帅的人中间,一个愚钝的人站在一群聪明的人中间。那么,一群帅的人、聪明的人,应该要去尊重那一个丑的人、愚钝的人,而不是要求他来尊重自己。
因为前者拥有后者不曾拥有的东西。前者是占优势的一方。
有人讲:凭什么优势的一方就应该尊重弱势的一方?你的说法岂不是“你弱你有理”?
当然不是。弱者的话,不一定有理,强者的话,不一定没理。只是,弱者值得受到更多的照顾,这本身就是理。优势的一方,去理解弱势的一方,要比弱势的一方去理解优势的一方更容易。优势的一方,退路更多,弱势的一方,退路更少。
所以,真正的強者,绝不会强调“尊重是相互的”,更不会认为,“只有强者才配得到尊重”。因为,他拥有别人不曾拥有的东西,只此一点,他已经得到了足够多的尊重。
真正的强者,并不体现在比别人聪敏、比别人帅、比别人有钱、比别人有名望上,而唯一体现在——愿意给予一切人尊重,却不向任何人索取尊重。
——那些要求别人尊重自己、照顾自己的人,才是真正的弱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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