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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国家企事业单位的“隐性福利”,近年来屡屡引起公众广泛质疑。最新的例子是,去年中科院以项目名义给在编职工发放近亿元福利。在某些垄断行业内,具有鲜明单位特色的福利五花八门。
资料显示,我国收入最高的10%群体和收入最低的10%群体的收入差距,从1988年的7.3倍已上升到23倍;社会贫富差距由改革开放初期的4.5∶1,扩大到目前的近13∶1,石油、电力、金融等行业收入一般要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0倍以上。在社会收入差距持续扩大的因素中,既有初次分配(劳动者工薪)和二次分配(税收)等方面的问题,现在看来也与隐性福利存在相当关联。
能够提供可观“隐性福利”的几乎都是体制内单位,尤以垄断企业的高薪酬、高福利为甚。对掌握政策资源的政府部门和享受政策资源的事业单位而言,“隐性福利”扩张一方面是因为权力没有受到严格约束,另一方面是财政预算与支出没有得到有效监督。而垄断企业的“隐性福利”,一方面是由于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另一方面是国企上缴中央财政的力度太小,全民共享机制缺位,使得国企自身独自支配利益。
所以,遏制“隐性福利”泛滥,既要从制度层面完善约束机制,譬如预算监督和国企利润全民共享,也要避免权力的集体谋私或者寻租放任,更需要加快推进收入分配改革。“隐性福利”泛滥,对收入分配改革已经形成倒逼之势,唯有缩小贫富差距,增量普惠式的社会福利,才能涵养内生性的内需诉求,为新一轮高质量的经济增长周期打下基础。
(朱艳秋摘自《中国青年报》2012年8月15日,)
资料显示,我国收入最高的10%群体和收入最低的10%群体的收入差距,从1988年的7.3倍已上升到23倍;社会贫富差距由改革开放初期的4.5∶1,扩大到目前的近13∶1,石油、电力、金融等行业收入一般要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0倍以上。在社会收入差距持续扩大的因素中,既有初次分配(劳动者工薪)和二次分配(税收)等方面的问题,现在看来也与隐性福利存在相当关联。
能够提供可观“隐性福利”的几乎都是体制内单位,尤以垄断企业的高薪酬、高福利为甚。对掌握政策资源的政府部门和享受政策资源的事业单位而言,“隐性福利”扩张一方面是因为权力没有受到严格约束,另一方面是财政预算与支出没有得到有效监督。而垄断企业的“隐性福利”,一方面是由于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另一方面是国企上缴中央财政的力度太小,全民共享机制缺位,使得国企自身独自支配利益。
所以,遏制“隐性福利”泛滥,既要从制度层面完善约束机制,譬如预算监督和国企利润全民共享,也要避免权力的集体谋私或者寻租放任,更需要加快推进收入分配改革。“隐性福利”泛滥,对收入分配改革已经形成倒逼之势,唯有缩小贫富差距,增量普惠式的社会福利,才能涵养内生性的内需诉求,为新一轮高质量的经济增长周期打下基础。
(朱艳秋摘自《中国青年报》2012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