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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随着对于大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程度的重视,高校辅导员的心理健康教育的落实程度也引起了更多的人们的关注,新时期,高校辅导员进行心理健康教育其相关的工作伦理指引着其具体工作的准则,但是当前高校辅导员对于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伦理是否有一个正确的认识,还有待我们继续探讨。基于此,文章对于高校辅导员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理论的认识以及工作困境进行了探究,并且提出了具体的应对工作伦理困境的策略。
关键词:高校辅导员;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伦理困境;研究
引言
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首次提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重心是“立德树人”,然而,想要落实好这一项工作应该首先采取一系列措施,促进学生们的健康成长。并且随着社会的进步和紧急的发展,高校的思想政治工作也融入了更多的新的内容,工作也更加的具有挑战性。尤其是近年来,大学生由于心理健康问题引发的一些时间不良事件也时有发生,急需发挥高校辅导员的作用,推进大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更好的落實。当前,对高校辅导员工作伦理的讨论一般是从“职业伦理”和“专业伦理”两个方面来进行的,其研究的方式也多是以哲学思辨式的方法为主,同时还需要立足于实践。
一、高校辅导员对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伦理的认识以及工作困境
我们通过访谈法对于不同性别、不同高校、工作年限不同的若干名教师进行了深度的访谈,通过访谈我们发现还有很多的辅导员对于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伦理的认识还是不够全面,其在工作的过程中还是存在一定的工作困境。通过调查研究我们发现,还有一些高校辅导员对于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伦理这一概念认识不到位,部分辅导员对其的认识只是停留在“听说过”和“不清楚”,甚至有一些辅导员对此完全是陌生的,只有少部分的高校辅导员对其有大致的了解,但是后续对其的关注也比较少,同时也缺乏对其相应的学习。
由于高校辅导员对于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伦理这一观念的认识不到位,所以其在工作的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也无可厚非。其中具体的困惑包括如下几点:
首先是否保密的矛盾。我国的《精神卫生法》规定:心理咨询人员应该充分的尊重受咨询人的隐私,并且为其保守秘密。这是一个专业设置的伦理概念,但是高校辅导员的工作同心理咨询工作存在相同点,但是其存在实质性的区别,其角色自身也带有一定的行政工作色彩,工作过程中也容易受到其他行政部门的影响,是否进行保密工作还需要高校辅导员自身进行慎重的思考。
其次是工作的界限模糊,现在很多的辅导员在进行心理健康教育过程中会比较,由于工作内容繁杂,在工作的过程中经常会迷失方向,对于自己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并没有一个清晰的界限,这就可能造成一些弊端。
最后是工作角色和工作利益的冲突。大学生作为一个特殊群体,其思想和价值观还在不断的形成和完善的过程中,受社会等多方面因素的硬性,其价值容易出现多元化,因此,在进行教育的时候,是像咨询师那样价值中立还是进行价值引领,这都成为了辅导员需要思考的问题。其次是工作利益的冲突。以学生为本是辅导员工作的基本观念理论,但是其在进行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中经常会面临利益冲突问题,尤其是当学生。个人以及学校的利益出现冲突时,应该怎样做出取舍和判断,是很多的辅导员在工作时需要面临的问题。
二、高校辅导员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伦理困境的应对策略
(一)保障学生隐私,区分保密等级
保密原则是心理咨询师职业伦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鉴定咨访关系是否良好的基础。同时辅导员同学生之间良好的互动关系是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的前提,辅导员同时承担着教育和管理工作的职能,因此在实际的工作过程中,对于所有的工作情况不能一概而论,应该根据具体的情况,进行不同等级区分,对于学生一般的心理健康困扰等信息应该给予严格的保密,对于一些有损社会利益和危害自身以及他人的情况,应该采取保密例外,进行保密例外最基本的出发点是更好的帮助他人,同时也要将相关的保密信息的暴露程度,降低到最低的范围内。然后是部分保密,部分保密指的是一些学生的心理发生了泛化,影响到自身的学习还有生活,也可能是违反学校的一些制度规定等等,这种情况辅导员可以及时的同学生进行沟通,必要时上报学校的相关部门还有学生的监护人,同时以帮助学生走出困境为出发点,上报的过程中也是以事件的汇报为主,减少当事学生信息的泄露。
(二)遵循法律依据,明确工作界限
虽然《精神卫生法》并没有对高校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做出具体的说明,但是却对于学校的精神卫生工作责任进行了规定。首先,辅导员应该具有奉献精神,对于一些心理健康出现问题的同学,应该根据《精神卫生法》的指示,建议其前往精神类的专科医院就诊;失去行为能力的,应该立即同其监护人取得联系,并送其就医。同时,还应该帮助学生处理好后期的学业和校园生活等问题。
(三)以学生为本,保障学生权益最大化
《精神卫生法》中的患者权益最大同教育工作中的以学生为本是有着紧密的联系的,因此,辅导员在即兴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中,应该做到医学生为本,以学生的利益为基础,尊重和维护学会说呢过的基本利益。当辅导员察觉到学生有一定的心理问题之后,应该及时的建议学生进行专业的评估,一保障学生的基本权益。同时还应该对于处在心理治疗期或是康复期的学生,也应该给予他们支持。
(四)提升辅导员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理论水平
最后是应该不断的提升辅导员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伦理水平,加大宣传力度,提高辅导员的各项意识。然后创建一个行动体系,重视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伦理的实践工作,重视学习和培训的作用。
结语:
综上所述,随着时代的进步,高校辅导员早进行心理健康教育的过程中也面临着更多的工作内容,其对于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伦理还存在认识到的不足,同时在工作的过程中还面临着一定的工作困境,因此,应该采取积极的应对措施,做好心理辅导工作,为学生提供更好的帮助与支持,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思想观念,更好的服务于广大学生。
参考文献:
[1]朱艳,丁敬耘,顾华.高校辅导员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伦理困境的质性研究[J].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9(02):42-47.
[2]陈宝生.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高等教育重要论述 努力办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大学[J].中国高等教育.2017(01):45.
[3]陈新星.辅导员开展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伦理困境及应对[J].思想理论教育导刊.2016(02):89-90
关键词:高校辅导员;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伦理困境;研究
引言
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首次提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重心是“立德树人”,然而,想要落实好这一项工作应该首先采取一系列措施,促进学生们的健康成长。并且随着社会的进步和紧急的发展,高校的思想政治工作也融入了更多的新的内容,工作也更加的具有挑战性。尤其是近年来,大学生由于心理健康问题引发的一些时间不良事件也时有发生,急需发挥高校辅导员的作用,推进大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更好的落實。当前,对高校辅导员工作伦理的讨论一般是从“职业伦理”和“专业伦理”两个方面来进行的,其研究的方式也多是以哲学思辨式的方法为主,同时还需要立足于实践。
一、高校辅导员对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伦理的认识以及工作困境
我们通过访谈法对于不同性别、不同高校、工作年限不同的若干名教师进行了深度的访谈,通过访谈我们发现还有很多的辅导员对于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伦理的认识还是不够全面,其在工作的过程中还是存在一定的工作困境。通过调查研究我们发现,还有一些高校辅导员对于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伦理这一概念认识不到位,部分辅导员对其的认识只是停留在“听说过”和“不清楚”,甚至有一些辅导员对此完全是陌生的,只有少部分的高校辅导员对其有大致的了解,但是后续对其的关注也比较少,同时也缺乏对其相应的学习。
由于高校辅导员对于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伦理这一观念的认识不到位,所以其在工作的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也无可厚非。其中具体的困惑包括如下几点:
首先是否保密的矛盾。我国的《精神卫生法》规定:心理咨询人员应该充分的尊重受咨询人的隐私,并且为其保守秘密。这是一个专业设置的伦理概念,但是高校辅导员的工作同心理咨询工作存在相同点,但是其存在实质性的区别,其角色自身也带有一定的行政工作色彩,工作过程中也容易受到其他行政部门的影响,是否进行保密工作还需要高校辅导员自身进行慎重的思考。
其次是工作的界限模糊,现在很多的辅导员在进行心理健康教育过程中会比较,由于工作内容繁杂,在工作的过程中经常会迷失方向,对于自己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并没有一个清晰的界限,这就可能造成一些弊端。
最后是工作角色和工作利益的冲突。大学生作为一个特殊群体,其思想和价值观还在不断的形成和完善的过程中,受社会等多方面因素的硬性,其价值容易出现多元化,因此,在进行教育的时候,是像咨询师那样价值中立还是进行价值引领,这都成为了辅导员需要思考的问题。其次是工作利益的冲突。以学生为本是辅导员工作的基本观念理论,但是其在进行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中经常会面临利益冲突问题,尤其是当学生。个人以及学校的利益出现冲突时,应该怎样做出取舍和判断,是很多的辅导员在工作时需要面临的问题。
二、高校辅导员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伦理困境的应对策略
(一)保障学生隐私,区分保密等级
保密原则是心理咨询师职业伦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鉴定咨访关系是否良好的基础。同时辅导员同学生之间良好的互动关系是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的前提,辅导员同时承担着教育和管理工作的职能,因此在实际的工作过程中,对于所有的工作情况不能一概而论,应该根据具体的情况,进行不同等级区分,对于学生一般的心理健康困扰等信息应该给予严格的保密,对于一些有损社会利益和危害自身以及他人的情况,应该采取保密例外,进行保密例外最基本的出发点是更好的帮助他人,同时也要将相关的保密信息的暴露程度,降低到最低的范围内。然后是部分保密,部分保密指的是一些学生的心理发生了泛化,影响到自身的学习还有生活,也可能是违反学校的一些制度规定等等,这种情况辅导员可以及时的同学生进行沟通,必要时上报学校的相关部门还有学生的监护人,同时以帮助学生走出困境为出发点,上报的过程中也是以事件的汇报为主,减少当事学生信息的泄露。
(二)遵循法律依据,明确工作界限
虽然《精神卫生法》并没有对高校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做出具体的说明,但是却对于学校的精神卫生工作责任进行了规定。首先,辅导员应该具有奉献精神,对于一些心理健康出现问题的同学,应该根据《精神卫生法》的指示,建议其前往精神类的专科医院就诊;失去行为能力的,应该立即同其监护人取得联系,并送其就医。同时,还应该帮助学生处理好后期的学业和校园生活等问题。
(三)以学生为本,保障学生权益最大化
《精神卫生法》中的患者权益最大同教育工作中的以学生为本是有着紧密的联系的,因此,辅导员在即兴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中,应该做到医学生为本,以学生的利益为基础,尊重和维护学会说呢过的基本利益。当辅导员察觉到学生有一定的心理问题之后,应该及时的建议学生进行专业的评估,一保障学生的基本权益。同时还应该对于处在心理治疗期或是康复期的学生,也应该给予他们支持。
(四)提升辅导员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理论水平
最后是应该不断的提升辅导员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伦理水平,加大宣传力度,提高辅导员的各项意识。然后创建一个行动体系,重视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伦理的实践工作,重视学习和培训的作用。
结语:
综上所述,随着时代的进步,高校辅导员早进行心理健康教育的过程中也面临着更多的工作内容,其对于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伦理还存在认识到的不足,同时在工作的过程中还面临着一定的工作困境,因此,应该采取积极的应对措施,做好心理辅导工作,为学生提供更好的帮助与支持,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思想观念,更好的服务于广大学生。
参考文献:
[1]朱艳,丁敬耘,顾华.高校辅导员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伦理困境的质性研究[J].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9(02):42-47.
[2]陈宝生.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高等教育重要论述 努力办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大学[J].中国高等教育.2017(01):45.
[3]陈新星.辅导员开展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伦理困境及应对[J].思想理论教育导刊.2016(02):89-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