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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孟子提出的“以意逆志”是中国古代文学批评中的重要方法,其为文学阐释提供了一个基本模式,甚至被称为中国诗歌阐释学的“开山纲领”。“以意逆志”隐含着对“诗言志”和“言不尽意”两个文艺理论命题的整合。
【关键词】以意逆志;诗言志;言不尽意
一、“以意逆志”的提出
孟子最初作为读《诗》方法提出的“以意逆志”,经过历代的演化,成为古代文学批评的重要方法。“以意逆志”为文学阐释提供了一个基本模式,甚至被称为中国诗歌阐释学的“开山纲领”。《孟子·万章上》记载,咸丘蒙问孟子,“语云:‘盛德之人,君不得而臣,父不得而子。’……诗云:‘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咸丘蒙以帝王舜为例,指出这二者不是相互矛盾吗?孟子答曰:“说诗者,不以文害辞,不以辞害志。以意逆志,是为得之。”孟子认为咸丘蒙只看到了这两句诗的表面意思,忽略了联系全文之内涵,这是断章取义。孟子又给咸丘蒙做了进一步解释:以《诗经·云汉》中“周余黎民,靡有子遗”为例,按字面之意理解为“周无移民”,但这显然是误解。由此,孟子提出“以意逆志”说。孟子强调,要严格把握对诗歌的理解。其中“不以文害辞”的意思就是不要拘泥于文字片段的意义来理解篇章整体的意义。而“不以辞害志”就是不要拘泥于篇章的文辞义,来理解诗人的创作意图。
二、“诗言志”与“以意逆志”
中国古代文论中的“诗言志”发端于《尚书·尧典》:“诗言志,歌咏言,声依咏,律和声。”《礼记·乐记》中“诗,言其志也;歌,咏其声也;舞,动其容也。”均说明诗是言志的载体,这里的“志”是以诗乐舞等不同表现方式呈现出的心志内容。关于“诗言志”,我们不仅要领会何以言志,即通过何种途径、手段、方法来言其志,也要领会所言何志。显然前者“诗”乃其所求,而后者则关乎读诗之人。所以“诗言志”就包含了双重内涵:一是言作者之志,作者借诗歌来表达某种情怀、志向;二是赋诗、读诗之人通过自身对某诗句的理解,加以借用,以表达赋诗、读诗之人的志向、情志。
进一步来看,孟子的“以意逆志”说则是在“诗言志”的双向内涵基础之上,着重强调了读者在閱读文本时进行的文学再创作,突出了读者在文学欣赏中的地位。“诗言志”是通过诗歌言作者自己之志及言读者等他人之志,“以意逆志”是用读者对文章的理解、体会去求取作者的意向、情志。二者都突出了读者在文学活动中的能动作用,都强调了文本的重要性。文本可传达作者创作意图,具有整体性。因此,“以意逆志”是用“意”去探求“志”,这个“意”形式多样,“志”内涵丰富。
三、“言不尽意”与“以意逆志”
语言作为文学作品中传递作家思想感情、心理体验的物质媒介,对于文学作品的构思和创造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言不尽意”正是反映了语言和思想、情感不尽一致的一面。庄子曾有“意在言外”、“得意忘言”之说,“诗言志”在表达言意关系上也有两种:言能致意与言不尽意,充分诠释了言意关系的精髓。“以意逆志”是以读者之意去“逆”作者之意,一个“逆”字足以说明作者之意不是轻而易举可以捕捉到的,即作者的创作意图并不是表现在文字的表面意思中,而是蕴含在更深层的文字、语句含义中。如上文的“周余黎民,靡有子遗”只是一种写作的夸张手法,意在突出旱情的严重。因而“以意逆志”体现了“言不尽意”、“意在言外”的言意关系。诗言志时,出于表达主观感情的需要,作家往往采用比兴譬喻。故而注重“以意逆志”,而不能以文害辞,也不能以辞害志。不能因为“文”的装饰就错解了“辞”的本意,不能停留在“辞”的表面,不深入挖掘“志”的内蕴。诗人心里有了“志”,通过修饰过的“辞”表达出来,“辞”就有了“志”的意味。读者就要善于剥离“文”的虚伪性和粉饰性,找出其真正意义上的属于“志”的“辞”,去解读真正的文本之意、作者之意。
文学中“言不尽意”的现象不仅不会妨碍读者欣赏作品,相反能调动读者欣赏作品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读者能从这“不尽意”中走进更为深广的艺术氛围,透过有限的语言形式去寻求无限的艺术境界。“言不尽意”也造成了一种含蓄的艺术效果,大大增强了“言”的艺术表现力。
四、结语
孟子“以意逆志”论中,“逆”作为一座桥梁衔接了读者与作者这两端,读者连续、积极地参与作品,使阅读形成一种富有意义的对话,让文学作品的价值得以完成。“以意逆志”作为古代文学重要的批评方法,在进行文本解读时并不是孤立的。王国维就曾指出,“是故由其世以知其人,由其人以逆其志,则古诗虽有不能解者,寡矣。”可见,“知人论世”是“以意逆志”的基础。所以,对于文学作品的研究,要用知人论世的眼光,以意逆志的思维,拉近读者与作者的感情距离,要用开放圆通的心态对待文学作品“辞”中蕴含的“志”。在阐释作品时,可以“以意逆志”,但是不能将“志”局限于伦理道德范围之内,以逆作者之志为唯一目标,还要看到作品的多义性。阐释作品时在理论的选择上要避免非此即彼的一元性选择,这样才能对作品进行较为全面的解读。
参考文献:
[1]《朱自清古典文学 论文集》上册,朱自清撰,上海古籍出版社,1981年7月第一版,第190页
[2] 《四书章句集注(精装)》,朱熹撰,中华书局,2011年版,第285-286页
[3] 《尚书译注》,樊东著,北京联合出版公司,2015年9月第一版,第11页
[4] 《礼记》,[西汉] 戴德、戴圣著,杨靖、李昆仑编,敦煌文艺出版社,2015年9月第一版,第157页
[5]《玉溪生年谱会笺》,张采田著,上海古籍出版社出版,2010年02月版,第16页。
作者简介:孙姝怡,女,1995年11月7日,安徽省合肥市人,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一年级,文艺学专业。
【关键词】以意逆志;诗言志;言不尽意
一、“以意逆志”的提出
孟子最初作为读《诗》方法提出的“以意逆志”,经过历代的演化,成为古代文学批评的重要方法。“以意逆志”为文学阐释提供了一个基本模式,甚至被称为中国诗歌阐释学的“开山纲领”。《孟子·万章上》记载,咸丘蒙问孟子,“语云:‘盛德之人,君不得而臣,父不得而子。’……诗云:‘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咸丘蒙以帝王舜为例,指出这二者不是相互矛盾吗?孟子答曰:“说诗者,不以文害辞,不以辞害志。以意逆志,是为得之。”孟子认为咸丘蒙只看到了这两句诗的表面意思,忽略了联系全文之内涵,这是断章取义。孟子又给咸丘蒙做了进一步解释:以《诗经·云汉》中“周余黎民,靡有子遗”为例,按字面之意理解为“周无移民”,但这显然是误解。由此,孟子提出“以意逆志”说。孟子强调,要严格把握对诗歌的理解。其中“不以文害辞”的意思就是不要拘泥于文字片段的意义来理解篇章整体的意义。而“不以辞害志”就是不要拘泥于篇章的文辞义,来理解诗人的创作意图。
二、“诗言志”与“以意逆志”
中国古代文论中的“诗言志”发端于《尚书·尧典》:“诗言志,歌咏言,声依咏,律和声。”《礼记·乐记》中“诗,言其志也;歌,咏其声也;舞,动其容也。”均说明诗是言志的载体,这里的“志”是以诗乐舞等不同表现方式呈现出的心志内容。关于“诗言志”,我们不仅要领会何以言志,即通过何种途径、手段、方法来言其志,也要领会所言何志。显然前者“诗”乃其所求,而后者则关乎读诗之人。所以“诗言志”就包含了双重内涵:一是言作者之志,作者借诗歌来表达某种情怀、志向;二是赋诗、读诗之人通过自身对某诗句的理解,加以借用,以表达赋诗、读诗之人的志向、情志。
进一步来看,孟子的“以意逆志”说则是在“诗言志”的双向内涵基础之上,着重强调了读者在閱读文本时进行的文学再创作,突出了读者在文学欣赏中的地位。“诗言志”是通过诗歌言作者自己之志及言读者等他人之志,“以意逆志”是用读者对文章的理解、体会去求取作者的意向、情志。二者都突出了读者在文学活动中的能动作用,都强调了文本的重要性。文本可传达作者创作意图,具有整体性。因此,“以意逆志”是用“意”去探求“志”,这个“意”形式多样,“志”内涵丰富。
三、“言不尽意”与“以意逆志”
语言作为文学作品中传递作家思想感情、心理体验的物质媒介,对于文学作品的构思和创造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言不尽意”正是反映了语言和思想、情感不尽一致的一面。庄子曾有“意在言外”、“得意忘言”之说,“诗言志”在表达言意关系上也有两种:言能致意与言不尽意,充分诠释了言意关系的精髓。“以意逆志”是以读者之意去“逆”作者之意,一个“逆”字足以说明作者之意不是轻而易举可以捕捉到的,即作者的创作意图并不是表现在文字的表面意思中,而是蕴含在更深层的文字、语句含义中。如上文的“周余黎民,靡有子遗”只是一种写作的夸张手法,意在突出旱情的严重。因而“以意逆志”体现了“言不尽意”、“意在言外”的言意关系。诗言志时,出于表达主观感情的需要,作家往往采用比兴譬喻。故而注重“以意逆志”,而不能以文害辞,也不能以辞害志。不能因为“文”的装饰就错解了“辞”的本意,不能停留在“辞”的表面,不深入挖掘“志”的内蕴。诗人心里有了“志”,通过修饰过的“辞”表达出来,“辞”就有了“志”的意味。读者就要善于剥离“文”的虚伪性和粉饰性,找出其真正意义上的属于“志”的“辞”,去解读真正的文本之意、作者之意。
文学中“言不尽意”的现象不仅不会妨碍读者欣赏作品,相反能调动读者欣赏作品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读者能从这“不尽意”中走进更为深广的艺术氛围,透过有限的语言形式去寻求无限的艺术境界。“言不尽意”也造成了一种含蓄的艺术效果,大大增强了“言”的艺术表现力。
四、结语
孟子“以意逆志”论中,“逆”作为一座桥梁衔接了读者与作者这两端,读者连续、积极地参与作品,使阅读形成一种富有意义的对话,让文学作品的价值得以完成。“以意逆志”作为古代文学重要的批评方法,在进行文本解读时并不是孤立的。王国维就曾指出,“是故由其世以知其人,由其人以逆其志,则古诗虽有不能解者,寡矣。”可见,“知人论世”是“以意逆志”的基础。所以,对于文学作品的研究,要用知人论世的眼光,以意逆志的思维,拉近读者与作者的感情距离,要用开放圆通的心态对待文学作品“辞”中蕴含的“志”。在阐释作品时,可以“以意逆志”,但是不能将“志”局限于伦理道德范围之内,以逆作者之志为唯一目标,还要看到作品的多义性。阐释作品时在理论的选择上要避免非此即彼的一元性选择,这样才能对作品进行较为全面的解读。
参考文献:
[1]《朱自清古典文学 论文集》上册,朱自清撰,上海古籍出版社,1981年7月第一版,第190页
[2] 《四书章句集注(精装)》,朱熹撰,中华书局,2011年版,第285-286页
[3] 《尚书译注》,樊东著,北京联合出版公司,2015年9月第一版,第11页
[4] 《礼记》,[西汉] 戴德、戴圣著,杨靖、李昆仑编,敦煌文艺出版社,2015年9月第一版,第157页
[5]《玉溪生年谱会笺》,张采田著,上海古籍出版社出版,2010年02月版,第16页。
作者简介:孙姝怡,女,1995年11月7日,安徽省合肥市人,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一年级,文艺学专业。